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严打论文,食品安全论文,违规行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要健全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工作安排强调,要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扩大诚信体系建设试点行业范围,完善激励引导和惩戒政策措施。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信用分类监管,开展诚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工作安排要求,要着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指导监督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指导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管理、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管理等制度;指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指导监督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规范操作、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指导监督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检验制度。
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明确五个方面重点任务
同时,鼓励支持食品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管理制度和技术。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技术等食品安全管理先进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对快速检测、贮存、运输、信息化追溯等保障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鼓励企业制订、执行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更严格的企业标准。
延伸阅读
“国办12号文件”重点解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1]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件)。这是自2009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连续第三年就食品安全年度工作做出重要部署的文件,充分说明了国务院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对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决心。
把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作为首要任务
12号文件在部署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时,列在第一项的就是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这可以说抓住了一段时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牛鼻子”。从去年情况看,全年共查处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重点查处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1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余万家。这组数据一方面说明我们在监管工作中下了很大力气,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确实还比较严重。有些不法分子主观恶意性大,见利忘义、故意采取各类不法手段降低成本、扩大销售;有些违法现象十分顽固,屡打不绝、重复反弹;有些违法手段十分隐蔽,处心积虑地逃避监管。这些违法违规活动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文件还详细列明了在各个环节要重点打击的对象,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的危害性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以坚决的态度、强有力的措施,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贯彻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执法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整治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消费安全感。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严惩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内容。这为我们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我们要学习好、贯彻好、运用好这部法律,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惩处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害群之马,用法制的威严加大对不法分子的震慑力度。
明确提出对食品重点品种实施治理
12号文件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在部署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部分重点食品品种专项部署了综合治理措施。我国食品种类繁多、业态复杂,各个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影响范围等差异很大。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抓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是当务之急。12号文件强调,要把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消费群体大、影响范围广、关系到老百姓每日每餐饮食的重点品种突出出来,采取打防并重、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的综合治理措施,优先保障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综合治理的内容和总的要求是:第一,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使生产经营重点品种的企业必须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条件、资质和管理能力。第二,要逐步淘汰重点品种所属行业内的劣质企业。第三,要在日常监管上向重点品种加以倾斜,加快完善法规标准,加大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力度和所需经费投入。第四,要对重点品种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包括原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批批检验以及必要的驻厂监督措施等。第五,要在重点品种所在行业优先试点推广产品信息化追溯、诚信体系建设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综合治理要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于各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把相关措施落实好、衔接好。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还将制订综合治理的任务分工意见,各地区也要加强协调、明确分工,齐心协力将食品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水平抓上去,抓出让老百姓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统一负责。12号文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要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为切实加强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有效堵塞监管漏洞,形成监管合力,12号文件明确要求,所有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2011年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并明确办事机构。
12号文件对落实监管部门责任也作出明确规定。食品产业链长,涉及环节多。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流通和餐饮服务等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上下游的食品安全。因此,负责各环节监管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各环节领域的食品安全隐患。要增强大局观念,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及时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防止出现监管边界不清、监管空白等监管漏洞引起食品安全问题。同时,要各负其责,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切实提高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12号文件还对严格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加大对监管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对日常监管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中的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以及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及时查处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地方及其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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