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学报稿件评审制度的科学性_科学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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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93(2000)04-0098-03

科学、健全的审稿制度是保障期刊质量的关键环节,不容轻视。审稿问题与办刊人形影不离,已成为困扰大家的老问题了。[1]制约高校学报发展和整体质量提高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学报的综合性,二是审稿制度的科学性。关于综合性问题笔者已在另一短文中谈过[2],本文就自然科学版学报的审稿问题谈些看法,这也是笔者的亲身体会,愿与大家共同谈讨。

一、三审制度与三级管理制度的概念

每谈起审稿制度都会使人感到茫然,对一些作法有疑虑,因此执行时必然会有偏差,究其原因,多属概念不清。所以有必要先从概念上分清三审制度和三级管理制度。

1.三审制度的内涵 我国解放后,各有关部门多次发布了关于出版系统的《规定》、《条例》、《办法》等法规,逐渐形成和确立了出版物的三审制度,即编辑初审、主任复审、主编终审的制度。这三步的共同特点是必须对原稿进行审读,对文稿的政治性、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学术性等给予准确的评价,并作出是否采用或修改的确切处理意见。三步的审读形式、内容、深度各有不同,任何两步不能合二而一,更不能三步并作一步走。严格地讲,三审制度是业务工作流程,属法规范畴,它不应受管理体系的影响和左右。这是期刊政治质量、学术水平、参考价值的可靠保障。

2.三级管理制度 三级管理制度也称三级签发制度,它是编辑部内部的行政工作流程,也是责任制度。[3]其形式是由责任编辑、主任、主编分级对编辑加工后的稿件作出发排的决定,并签字以示为之负责。它更注重加工后的文稿的逻辑性、规范性、文字表达是否精练准确以及编排版式、差错率等。这个过程不像审稿制度那样强制,有的环节可视具体情况有所变动,有时可能还要反复。不同的编辑部可以有不同的签发制度。

3.认识上的偏差 三审制度已提出几十年了,并且多次下文强调。据说这还是从前苏联学来的。但因我国出版界受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影响很重[3],往往把三审制度和三级签发制度混为一谈,甚至以三级签发制度代替三审制度。二者虽然同是为了保障期刊质量,但审稿就是审稿,签发就是签发,其概念不容混淆。二者的内涵、对象、职责、作用等各有不同,各有侧重,不能互相替代。期刊作为一个产品,三审制度是为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而三级签发制度则侧重最后成品质量。有的还把编辑加工当作审稿的一部分,提出改进三审制,聘请有高级职称的资深老编辑以加强复审和终审。编辑加工和审读的职责有很大不同。出现各种偏差除了认识上的原因之外,还有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因素。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特别是近年知识经济的到来,信息爆炸,刊物增多,再加上市场经济的影响,对审稿制度产生了很大冲击。三审制在某些出版部门已经名存实亡。有的人认为三审制不适应目前实情,可以简化,甚至到一定时候可以取消。笔者认为,审稿是非常必要的,除非有一个更科学、更简便的方法取而代之,否则三审制度不能取消,而且很有强调和加大执行力度的必要。

二、高校学报审稿中存在的问题

1.没有健全的审核制度 高校学报是各校对外宣传的窗口。学报绝大多数属于学术性期刊,一般都是多学科刊物。相对来说,高校学报的审核制度坚持得较好,学报的学术水平较高,影响较大。而没有健全的审核制度的学报肯定会使学报质量受到影响。高校学报有它的特殊性,如人员紧张、经费不足、来稿专业面宽等。学报编辑部一般只有几个人,很难按学科配置,不能像出版社、杂志社那样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编辑部不能严格审稿制度,会使落实三审制大打折扣,严重制约了学报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的由责编定稿或由主编定稿,有的主编、主任分不清业务职责和行政职责,省掉了必要的审稿步骤。这样就很难把紧关卡,难免会有低劣稿件发出,甚至使那些缪误或伪科学的东西有可乘之机。

2.选审稿人问题 学报的多学科性给审稿带来很大困难,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大家都在谈论编辑工作者应向专家型或博学的“杂家”发展,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即使能够做到,也只能是某一专业中的专家,对其他专业只是了解或掌握一些基本知识,很难对一份原始稿件的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等作出确切结论。不过每个编辑具备雄厚的专业功底对编辑加工是非常有利的。因此,必须选择专业对口的专家进行审稿,这个环节是三审的关键。因为他们的意见是决定取舍的关键性因素。大部分学报都这样做了,并取得了不少经验和教训,但也存在不少问题。(1)没有匿名审稿致使有的意见有水份,可信度不高。(2)专家选不准对审稿也是很不利的。对审稿人情况不了解,专业不对口或工作有变动,发生退审或意见模棱两可,难以采纳。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以前有关部门出过审稿专家名录,但都已时过太久。陕西高校学报研究会今年编写了一本很有实用价值的审稿专家名录,收集了西北地区2500多名(自然科学)专家资料,为各校学报编辑部提供了便利条件。(3)对评审意见处理简单。评审意见是多方面的,绝对不能以专家认为可发或不可发(意见书中只是一个选择项)就简单决定取舍。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专家意见加以分析、综合,作出取舍的决定。(4)只选一个专家或只选本校专家都是不可取的。理由虽然很多,如本校有合适人选,外审费时费钱,外审专家不好找等,但必须坚持内外结合的原则[4]。

3.人情稿难处理 高校学报所登稿件大部分是内稿。其中不免有为毕业或评职称的论文,作者中熟人也很多,这些会对稿件的评审和取舍带来影响。还有对专家、名人的推荐稿一律照登。对所有稿件不能做到一视同仁,违背了审稿原则,必将影响学报的学术水平。

4.终审存在的问题 前面已讲过审稿与管理的关系,评审和签字绝不能混淆。严格地讲,三审中的终审称为决审更确切些,这样就从概念上不会与发稿前的终审混为一谈了。签字不能代替决审。由谁决审?按有关《规定》、《条例》中的条文要求,显然应由主编作决审。但实际情况是,各学报的主编大都是由校长或有威望的教授兼任,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审读每一篇稿子。隔行如隔山,由于受专业范围的限制,主编也不可能对所有稿件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审核。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专职副主编代替主编完成这一任务,同样也存在主编所遇到的问题。很多学报都设立了编委会,不能使之形同虚设,应很好地发挥编委会作用。众多委员都是各学科的专家,由他们作最后的决审是最理想、最合适的。

三、科学的审稿制度

一个科学的审稿制度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素:一是规范性,二是可操作性,二者缺一不可。规范性是指制度的制定必须具有:(1)必要性,即实践中的需要,当今信息时代更加需要;(2)普遍性,即从全局出发,有代表性;(3)完整性,即内容完善,考虑周全,各条款组织严密;(4)影响性,即能收到良好效果,能达到预期目的。可操作性是指贯彻落实制度的具体措施必须具有:(1)可行性,也就是可能性、现实性,不能凭空想象,要考虑适用范围,对大局是否有影响,与其他制度是否有冲突;(2)灵活性,即措施不能过于死板,要给执行者留有必要的余地;(3)可靠性,即执行结果的可信度要高;(4)保护性,即措施要有约束力,出现问题要有补救措施。

三审制是一个宏观的原则性指导文件,它没有区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刊物,也没有区分学术性、技术性、普及性刊物,更没有区分综合性、专科性刊物。不同类刊物的评审内容、过程、作用等差异很大,使执行者带有很大盲目性。三审制难于准确推行,原因就在于此。

高校学报是高层次学术性刊物。其稿件都涉及到“高、精、尖”的科技问题,阅读有难度,鉴别与评判就更难。根据高校学报的特点和编辑部条件限制,显然由编辑、主任、主编简单决定稿件的取舍是不合适的。主任、主编要亲自抓好三审制的落实,根据文件精神,确保其内涵,制定出科学的审稿制度。无论形式如何,必须重视专家的作用。审稿专家起到控制和提高期刊质量的作用。因此要聘请掌握学科前沿动态、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家来评判稿件的优劣。下面就三审制的具体措施谈些看法和经验。

1.初审 编辑、责编、主任均可做这项工作。首先要审查稿件是否符合办刊宗旨、报道范围,有无政治问题和泄密问题,所必备的内容是否齐全等,然后决定是否复审,没必要全部复审。当然,初审者的专业水平高低、是否专业对口,对做好这项工作具有实际意义。编辑可以凭着自身的能力发现一些高水平稿子,对其作重点处理。有些稿件根据初审发现的问题,可让作者修改后再发审。

2.复审 这是三审中关键的一步,最好选两名专家,采用双盲制,而且要内外结合,对重要稿件或有争议的稿件可选三名专家评审。其职责是判断稿件的论点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分,以及创新之处、学术水平和参考价值。专家的意见是决定取舍的主要依据,是具权威性的。复审的关键是找准专家。编辑部对专家情况要了如指掌,如专业方向、身体状况、职业道德、科学态度、是否长时间离岗、审稿速度等。为了做到这一点,要建立一个适合于本学报的、相对稳定可靠的审稿队伍,并建立专家档案,这样的发审时才会得心应手,有的放矢,避免错投,减少退审或其他差错。

3.对评审意见的处理 这一步是为决审做准备,可减少决审的工作量,不能把所有工作都推到决审者身上。评审意见收到后,要由编辑、责任编辑或主任很好地对意见进行分析综合。首先要看所提意见是原则性的还是建议或修改性的,如果稿件存在原则错误或者是有伤筋动骨的修改意见,而且提得中肯,讲得有道理,这就要退稿,或修改后重投。如果无原则问题,还要细心阅读原稿,查看是否有遗漏,图表是否规范,量和单位是否标准等。然后全面地、详细地、准确地写出修改意见,由作者再次修改(这一过程可能有反复),返回后再作决审。有时会遇到两个专家意见不一致,这就要看哪一种意见更确切、更具实质性。可以由编辑部讨论决定,也可与作者共同探讨(注意维护审稿人权益),还定不了可第三次发审,或交编委会重点审核。这一步要求编辑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准确的判断力以及丰富的专业知识。否则会流失或埋没一些好稿子,对科技进步造成损失。当然这需要编辑在长期的工作中学习提高,需要不断加强素质修养。

4.决审 由编委会进行决审是理想的、比较科学的审稿措施,让学术造诣高、科学态度严谨、有威望的编委们把好最后一关。形式可多种多样,不必每次都召开全会,免得造成人力、物力和精力浪费。可找几名与这批搞件专业接近的编委,参照复审意见、修改意见、责编意见对稿件的科学性、创新性、学术性以及发表价值等作出全面的、系统的评价,决定是否采用。这一过程最好拿出编辑加工后的稿件,这样有时可能会造成人力浪费,但对作者的修改内容和编辑的工作也是一次审核过程,利大于弊。此后才是逐级审核签发。签发的形式多种多样,各编辑部可自行制定责任制度。

三审是法规,必须严格执行。严谨的态度和缜密的考虑都是质量的保证。严格落实三审制不能怕麻烦,要克服消极思想,使三审制度的落实成为自觉行为。这样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减少遗憾和错误。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与本编辑部相适应的执行措施,使之更加科学,更具可操作性。

[收稿日期]200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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