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目前的投资环境及其对中俄经贸关系发展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俄罗斯论文,投资环境论文,中俄论文,经贸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文章全面分析了目前俄投资环境中存在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其积极因素在于:俄推出的一系列涉外经济法规为外商的经营活动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规定了外企享有的种种优惠待遇;放宽了商品出口贸易,利于外企和合资企业扩大出口;卢布在俄国内可以自由兑换,解决了外国投资者的后顾之忧;最近颁布了一系列新法令亦将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等。而消极因素主要是:俄推行贸易保护主义,限制商品进口;征税名目繁多,税率不断提高;对外国(尤其对中国)人员和劳动力入境加以严格限制;涉外经济法规烦杂而且多变,难以真正落实;俄政治经济形势不稳,犯罪现象严重等,都制约俄投资环境的改善。从总的情况看,俄投资环境目前仍处于恶化状态。
投资环境的恶化必然影响中俄经贸关系的发展。文章客观地分析了导致中俄商品贸易恶急剧下降的原因,认为中俄经贸关系目前进入机遇与困难并存时期。针对中俄经贸关系面临的困境,作者提出了4条建设:(1)正确分析俄对外经贸政策的走向,恰当看待中俄经贸关系发展前景;(2)加强国家对俄经贸合作的宏观管理,努力增强中国商品和技术的国际竞争力;(3)充分发挥我国有竞争力的大公司的主渠道作用;(4)在发展商品贸易的同时,大力发展生产技术领域里的合作。
吸引外资,借助于外国资本来发展本国经济,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发展经济方略。
苏联解体后成为独立国家的俄罗斯联邦,也采用这种方略来缓解和摆脱经济危机,振兴经济发展。从1991年起,俄开始实行对外开放战略,贯彻加强和扩大同外国的经贸联系和合作的方针。在初始阶段,俄制定并实施了一整套涉外经济法规,包括吸引外资和建立自由经济区的法规,以期造就良好的投资环境。这对同俄毗邻的我国来说,无疑是发展对外经济合作的大好机遇。但是,随着俄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已出台的涉外经济法规几经修改和调整,致使原来规定的对外资外企优惠的条款实际上被取消。最近,俄又出台一系列法令,重新规定了对外国投资者实行税收优惠等措施。从目前的情况看,俄投资环境中既有利于吸引外资的积极因素,也有影响吸引外资的消极因素。
一、有利于吸引外资的积极因素
首先,推出了一整套涉外经济法规,为外商外企的经营活动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从1991年以来,俄在对外经贸活动体制、吸引外资、涉外征税、进出口关税、卢布换汇和雇用外国劳力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和规章。尽管有的经过多次修改,变化很大,有的还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但毕竟有了比较全面的统一涉外经济法规。这使外国商人和投资者在同俄开放经贸合作、生产和技术合作时有所遵循,有法可依。从另一个角度看,有了统一的涉外经济法规,也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俄地方官僚主义的非法干扰。
第二,确定了对外资提供保护和优惠的方针。
1991年出台的俄《外国投资法》明确规定了对外资和外企提供保护和优惠的方针。但是,从1992年到1993年间俄政府和地方国家管理机关制定的许多标准文件来看,原来规定对外资提供的一些优惠和保护措施基本上被取消了,并对外国投资者在俄的活动作了种种限制。但是,1993年9月俄总统发布了一项命令,取消了这些限制。1994年4月份以来,俄又颁布了十多项总统令,重申对外国投资者实行税收优惠的方针。
第三,放开了商品出口贸易,有利于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扩大出口。
1993年底,俄曾出台几项法令,放宽了对1994年商品出口贸易的限制。放宽的标志有3个:一是按规定限额发放出口许可证的商品清单较去年大大缩小,仅包括12类商品;二是只有在俄外经部登记的企业和组织才能出口的战略原料商品清单也随之缩减;三是减少了需缴出口关税的商品种类和降低了出口关税税率。1994年5月,俄总统下令取消了除根据俄国际义务以外的出口商品(劳务)的配额和许可证制度,基本放开了出口贸易。这无疑为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扩大出口提供了方便。
第四,个别税种的税率有所降低,有利于外国投资者提高经营效益。
从向企业征税和关税法规的变化看,增值税和出口关税率有明显降低。例如,从1993年1月1日起,增值税由28%降为20%,其中食品和儿童食品的增值税降为10%。从1993年11月1日生效的俄统一出口关税率:每吨商品的从量税为2-64000埃居不等,以前最高为8万埃居;从价税为3-25%不等,以前为5-7%。农产品和食品的出口关税降低得尤为明显。
第五,卢布在俄国内可以自由兑换,解除了外国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许多外国企业家和生意人对赴俄投资、经商的最大顾虑就是赚了卢布怎么换美元?怎么带回本国?从1992年7月起,俄实行卢布对美元的可浮动统一汇率,而且卢布在俄国内可以自由兑换外汇。莫斯科各银行、储蓄所和大商场内外均设有兑换点,换汇很方便。另据俄国家海关委员会1993年9月6日命令规定,经指定银行许可(自然人帐户上的外汇或从指定银行购买的外汇,指定银行及其分行可向自然人发放许可证),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可从俄携带外汇出境,数额不受限制。
第六,最近颁布吸引外资的法规,将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
1994年4月份,俄以总统令的形式颁布了一系列扩大吸引外资的法规。主要是:
(1)《关于俄经济部国家注册局的决定》。该决定规定,俄经济部成立国家注册局,其职能是为所有的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以及外国公司代表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此前,采油、石油加工和采煤部门的合资企业以及外资超过1亿卢布的合资企业,须由俄国际合作与发展署登记注册。
(2)关于对外国投资实行利润税优惠的命令。规定,1994年1月1日后登记的外资不少于法定基金30%和外资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的合资企业,头3年可全部免缴利润税。第4年只缴应纳税款的1/4,第5年则缴应纳税款的1/2。如果该企业不到6年时间就取消了,则应退还所享受的全部优惠。
(3)关于免缴进口增值税和特种税的命令。规定,凡是根据1993年1月1日前签订和登记的合同向俄境内输入并用一企业或组织发展生产的机器、设备和机械,在1994年可免缴出口增值税和特种税。已缴纳的应予退还;向俄境内输入用外国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购买的商品以及输入俄境作为偿还前苏联和俄联邦贷款的商品(应缴纳消费税的除外),可免缴进口增值税和特种税。
(4)关于对私有化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的规定:私有化企业在投资指标中获得的投资、外国的技术援助和贷款,免征各种税收;专项私有化投资基金无需预付利润税和红利税;私有化企业进行的股票买卖业务予以免税。
(5)关于取消出口商品与劳务的配额和许可证的命令。规定从1994年7月1日起,除根据俄国际义务出口的商品外,取消出口商品与劳务的配额和许可证制度。同时取消缴纳商品出口关税的所有优惠。
(6)鼓励外国投资的其它规定。俄新颁布的《租让合同法》、《利润所得税法》、《关税法》、《对俄外国投资法的修正案》规定,合资企业因生产需要而进口的技术设备和原料等产品,都可免缴进口关税和其它税捐;外资企业出口自产产品所得的外汇收入均可全部留下;独资企业投资者在建立新项目或设施时,政府授予其土地所有权等。
以上这些新的法规,如果俄政治上不再出现大的波动,具体规定得以落实,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投资环境。
二、影响吸引外资的消极因素
第一,实行贸易保护主义,限制外国商品进口。
前两年,为弥补因国内生产下降造成的商品供应不足,俄从国外进口了大量商品。这虽然有助于缓解国内商品市场供求关系的紧张气氛,但导致了进口商品泛滥,对其国内产品的销售形成很大压力和困难,使许多生产部门因无需求而停工停产。为了保证国产商品的销路,俄采取了限制商品进口的措施:(1)提高进口关税税率;(2)实行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制度,并提高其税率;(3)规定特殊进口税;(4)取消几百项俄国家海关委员会关于免征进口关税的指令。
第二,征税的名目繁多,税率不断提高,致使俄法律规定的税收优惠有名无实。
从俄向外国投资者征税的法规可以看出,涉及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外商的税收多达17种,而且其税率都不断提高。利润税的税率从1994年1月1日起由原来的32%提高为35%。进口关税和进口消费税的税率提高的幅度较大。按照1993年4月1日实行的俄进口关税税率表,肉类、奶类、蔬菜、糖果、植物油等食品类商品都是免税的,但从1994年3月1日起,这些商品则须缴纳15-25%的进口关税。从1993年2月1日实行的进口消费税税率为10-90%,而从同年10月11日起,则提高为10-25%。关于自然人携带商品进入俄境关的纳税规章也有变化:按照俄《外国投资法》的规定,外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因本人需要带入俄境的财产,免征进口关税。但俄1993年12月23日规定,自然人通过俄关境时携带的各类商品,其总价值超过2000美元以上的部分,须按海关价值的60%付费。另外,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出口自产产品所得外汇收入的留成比例亦有改变:按照俄《外国投资法》的规定,应全部留给本企业支配。但按照1992年7月14日俄总统令,这些企业必须拿出50%的外汇收入在外汇市场上按议价出售。上述这些经济法规的变化,严重影响外资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经营积极性。
第三,改变签证和劳务输入制度,大大限制了中国人入境。
1993年底和1994年初,俄先后采取了两次旨在限制中国人入境的法律措施:一是颁布和实施关于引进和使用外国劳动力的条例。这名义上是对俄罗斯雇主雇用外国劳动力的限制,实际上是对近两年中国人大批涌入俄罗斯打工的制约。该条例的实施必将影响我国正常的劳务输出,尤其是多余农村劳动力的输出。二是根据俄方建议,中俄签署协定,从1994年2月起,取消因公互免签证过境制度。这不仅限制了双方商人的出入,而且把大批愿同俄进行经贸和生产合作的中国大公司拒之门外。
第四,卢布汇率的变化与通货膨胀速度不同步,影响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兴趣。
从国际实践来看,在正常情况下,汇率应与通货膨胀速度同步变化,这样才不会使外国投资者感到吃亏。从俄罗斯中央银行确定的卢布同美元的汇率来看,尽管卢布不断贬值,目前已跌到约2050卢布换1美元。但仍赶不上俄国内通货膨胀率上升的速度。1993年,俄物价指数上涨39倍,俄美元同卢布的比价只上升31倍。虽然今年上半年俄通货膨胀率大大降低,6月份降到5%。但是,这是俄国人为压缩预算开支的结果,而不是通过发展生产使经济健康化的标志。现在,俄为制止生产大幅度下降不得不放松银根,向军工转产和投资计划提供4万亿卢布国家贷款。这样,通货膨胀率还可能回升。所以,在卢布汇率与通货膨胀速度不能同步变化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对赴俄投资的兴趣不大。
第五,法规执行效益很差,大多数法令为一纸空文,没有得到落实。
纵观俄近几年制定和颁布涉外经济法规的整个过程,可以看出3大特点:首先是条文繁多。俄涉外经济法规不仅涉及众多方面,难计其数,而且每项法规内容繁杂,篇幅冗长,令人难以掌握。其次是变得快。尤其关于征税的法律,几乎每年都要修订和补充,简直到了朝令夕改的地步,使执行机构难以适从。再次,鉴于俄总统机构同政府执行级关矛盾重重,加上地方官僚主义和黑手党的干扰,从上到下的执行机构工作效率很低,大部分法规难以落空。有人统计,叶利钦自当选总统以来,共发布了5500项命令,真正执行的也不过500项。
第六,除上述法律因素外,一些非法律因素也对俄投资环境有较大影响。
这主要是指俄政治经济形势不稳,使外国投资者缺乏安全感。近几年,俄政府风云变幻频繁,政治斗争接二连三,政府重要官员屡屡更迭。经济连续3年大幅度下降,处于严重危机状态。这使外国投资者疑虑重重:一旦俄“改朝换代”,政策有变,巨额投资岂不付诸东流。再说,目前俄社会秩序异常混乱,黑手党活动猖獗,犯罪率急增,抢劫和杀害外国商人的现象屡有发生。外国投资者的人身安全没有保证,这必然对现有的和潜在的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心理产生极为消极的影响。
俄涉外经济法规的变化及其它一些因素导致俄投资环境日益变化。英国一家金融杂志在对世界各国的投资环境排队时,将俄列在第149位。不仅落后于前东欧经互会国家,而且落后于前苏联的7个共和国(包括波罗的海沿岸三国,吉尔吉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尽管俄目前采取了一些旨在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吸引外资的措施,但真正落实还需要时间。看来,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俄的投资环境将处于较差的状态。
三、俄投资环境恶化对中俄经贸关系发展的影响
俄罗斯投资环境的恶化,对中俄经贸关系的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近几年中俄经贸关系发展很快,双方贸易额不断增加。1991年为39亿美元,1992年增为58.62亿美元,即增长50%以上。1993年达到76.79亿美元,又增30.9%。可是,1994年却出现了大滑坡。第一季度骤降43.5%,头4个月下降43.3%。据有关人士估计,全年可能下降30%。导致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地说,既有俄方的,也有中方的,还有共同的。从俄方来看,主要由以下几个原因:
1、对易货贸易采取限制措施,直接导致贸易额下降。俄方认为,自己在易货贸易中因不等价交换吃了亏。仅1992年就损失了大约80亿美元。所以,俄从1992年中开始对其实行一系列限制措施。如,规定对易货商品征收50%的出口税,实行提高的新进口税率和进口增值税,限制重要战略原料物资的出口等。众所皆知,易货贸易在中俄贸易额中占60-80%,对它的限制必然导致双方贸易额的大幅度下降。
2、改变入境签证制度限制了双方经贸人员的往来。从1994年2月1日起,俄取消过去同中国因公互免签证入境制度,实行除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以外的所有人员入境必须签证。这使双方经贸人员的往来大大减少。1994年头4个月,仅黑龙江省赴独联体的经贸人员就比1993年同期减少85%。因而直接影响双方经济贸易联系的发展。
3、俄民族主义势力对中国人抱有戒心,掀起清理和驱赶热潮。中俄两国历史上就有领土纠纷,前两年大批中国人赴俄经商和打工,被俄民族主义势力视为“商业移民”,进行“和平扩张”。从而引起不少俄罗斯人对中国人怀有恐惧心理和反感情绪。他们还大造舆论,“要把中国人统统赶出去”。在俄罗斯,尤其在西伯利亚与远东地区,掀起了清理和驱赶中国人的高潮,每天要驱赶150名中国人出境。同时,不断发生袭击和抢劫中国公司和中国公民的事件。这自然影响中俄经贸关系的发展。
另外,俄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不稳,也使中国企业家进行大项目投资的兴趣锐减。
从中国方面看,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少数中国商人对俄市场进行破坏性开发。把大量假冒伪劣商品运入俄罗斯,败坏了中国商品的信誉,使中国货的销路发生问题。同时,一些不法个体商贩在俄境内打架斗殴,恣意妄为,横行无忌,从而助长了俄罗斯人对中国人的仇视心理,这严重干扰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随着我国经改力度加大,汇率并轨和新税制的实施。不仅取消了出口补贴和对边贸企业的优惠政策,而且使进口成本增大,企业效益明显下降。另外,由于我国1993年下半年实行紧缩政策,压缩基建规模,造成进口的钢材、建材滞销,影响企业的进口积极性。
全面的来看,双方都存在一些具体的技术问题:(1)关境口岸过货能力低,运输不畅造成大量货物积压,影响双方贸易合同的执行。1993年俄中商定的货运量只完成了84%,其中从俄向中国运货完成61%,从中向俄运货只完成70%。(2)结算方式影响贸易成交。俄方认为,从事易货贸易自己吃亏,总想改为现汇贸易。但双方都缺乏外汇,影响贸易成交。(3)双方的法律和仲载程序都不符合国际标准。(4)双方对易货贸易的政策相左,不利于开展这种在中俄贸易中曾具有特殊地位的贸易形式。俄方从1992年起就对易货贸易采取限制措施,而中方还在鼓励易货形式。
四、探索促进中俄经贸关系发展的新途径
从上述情况看,目前中俄经贸关系面临一定的困境,处于机遇与困难并存的时期。在这种形势下,应积极探索新的途径以促进中俄经贸关系的发展。对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1、要正确分析俄对外经济政策走向,恰当看待中俄经贸关系发展前景。从总的情况和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俄的目光所瞄准的无疑是西方的技术和设备,尤其是美国的技术设备。最近俄加入北约和平伙伴关系计划和同欧盟签署伙伴关系与合作协议后,获准以1.1%的低关税进入欧洲市场。美国和欧洲都表示要逐步取消对俄商品的歧视性政策,同时与俄签订了多项经济和科学合作协议。这种大气候、大环境的改善必将俄的对外经济政策走向有很大影响。而我国无论在产品出口方面,还是在生产技术合作方面,都无法同西方竞争。所以,今后中俄经贸关系的发展将受到牵制,我们不应寄予过高的希望。但是,从近期来看,西方对俄的政治和经济改革仍有戒心,对俄的技术和设备援助依然是“口惠多而实不至”。从地缘优势和经贸需求考虑,俄仍将会加强同东北亚地区国家的经贸合作,其中包括同中国的合作。应当看到,中俄经贸合作拥有3个基本条件:一是互邻的地理优势;二是两国经济由很强的互补性;三是双方都有合作的愿望。两国最高领导人的互访,不仅签署了一系列经贸和科技合作协定,而且都表示要努力解决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再以消费品需求的角度看,俄无疑是一个大市场。目前,俄一些地区,特别是远东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中国商品的某种依赖,他们要求扩大同中国的边境贸易。所以,对中俄经贸关系的发展不应过于悲观。要看到两国的经贸合作仍有广阔前景,并积极探索双方互利的、稳妥的合作途径。
2、加强国家对俄经贸合作的宏观管理,不断提高输出产品的质量和出国人员的素质,恢复中国商品和中国人的信誉,增强竞争力。
鉴于目前我国商品在俄市场遭到“冷落”的教训,国家必须加强对俄经贸活动的管理。首先是加强对输出产品质量的检查。不仅要严把产品出厂关,而且要严把出境关。对那些假冒伪劣产品要坚决扣留,不许出境。其次是加强对出国人员的管理。无论是出国经商人员,还是劳务输出人员,都要严格审查, 确保其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同时要加强组织工作,教育他们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并按照规定或双方协议如期回归,以消除俄误认为我国进行“商业移民”、“和平扩张”的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能恢复中国商品和中国公民在俄罗斯人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中国的商品才有竞争力。
3、要逐步改变贸易方式,并发挥有竞争力的大公司的主渠道作用。
以前,我国同俄的商品贸易主要采用易货形式。随着两国经济形势的变化,愈益感到这种贸易形式有很多弊端。如具有小商小贩的短期行为和游击作风,易受双方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等。因此,应将易货贸易改为现汇贸易。目前由于双方外汇都有困难,可实行部分现汇,部分易货,逐步改变贸易形式,同国际贸易方式接轨。同时,应选定一些具有竞争实力的大公司充当中俄贸易和生产技术合作的主角。它们实力雄厚,对各种风险有一定承受力,其商品和技术也具有一定竞争力,有利于两国经贸关系稳定发展。
4、改变单一的商品输入战略,在发展商品贸易的同时,要大力发展生产技术领域里的合作。
据调查,目前俄市场上80%的商品是进口货,国内产品最多占20%。这种商品结构不可能长期维持,俄市场将来仍会是短缺市场。我国的低档和中档商品在俄经济困难时期仍会找到需求和销路,只要恢复了商品信誉,我国的商品完全能挤入俄市场。不过,由于俄进口政策的变化和实行关税保护主义措施,对我国的商品输入和易货贸易带来了很大困难。所以,我们要在探索新的途径发展商品贸易的同时,加强发展同俄在生产技术上的合作。俄方很希望在森林工业、建材工业、动力工业和机器制造业选择合作项目。最近俄颁布了一系列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吸引外资的法令。我国有新的企业家应抓住机会,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发展同俄的生产技术合作。并利用此机会输出一些多余的农业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