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研究进展与发展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究进展论文,资源整合论文,区域论文,建议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如何达成有效的旅游合作,实现旅游资源整合,一直是我国区域旅游业发展中所面对的一项难题。作者根据1980年以来的文献检索,在对有关区域旅游资源整合问题的多篇论文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归纳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区域旅游资源整合问题的研究进展状况,并提出其进一步发展建议。
1 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研究在我国的发展
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是旅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需要。现代旅游业,尤其是在我国,是一种新兴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发展速度很快,从非经济产业到被确定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从各地分散、独立发展到不同层次的地域协作、联合发展。目前,我国区域旅游正向资源整合共享和市场互动的合作化发展道路迈进。考察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研究在我国的发展可知,自改革开放以来,其研究历程可划分为两大阶段(表1)。
表1 区域旅游资源整合两阶段特点的比较
阶段早期区域旅游资源整合阶段现阶段区域旅游资源整合阶段
背景单独进行在区域经济合作背景下展开
主体单纯政府间合作 多主体合作
范围大而全的合作大的合作下更注重区域合作
效果多做表面文章注重质量和效果
方式地方政府自发合作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重视参与
1.1 早期的旅游资源整合研究(1979-2002)
回顾我国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研究的发展历史,国内学术界早在20年前就有一定的探讨。例如,王大悟[1](1985)、许惠芳[2](1989)、保继刚[3](1994)、王衍用[4](1997)、喻学才[5](2002)等就旅游资源或旅游业的联合、组建大旅游圈的过程中空间结构体系的构建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总体看来,2002年以前,我国区域旅游资源整合问题的研究基本处于起步阶段,这方面的文献资料并不多,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由各地之间的自发行为逐步走向了各地之间联合规划合作方案的自觉阶段。然而,客观地说,绝大多数区域的旅游资源整合其实是处于分散化、低水平的状态,整合效益很差[6],甚至多为有始无终、有名无实的状况。
1.2 现阶段旅游资源的整合研究(2002年至今)
进入21世纪以来,在“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思想指导下,我国各地相继进入了旅游资源整合的发展期。许多地方开始打破地域界限,力图与相关地区共同构建起多层次、逐级推进的旅游圈层,以实现在资源、市场、产品、信息、人才等多方面的优势互补与分工合作[7]。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在我国各地广泛地展开,例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旅游圈,京、津、冀,西南四省一市(云南、贵州、四川、西藏和重庆),西北五省区(甘肃、青海、陕西、新疆和宁夏)等,在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发展中都形成了比较强的阵势。目前出现的文献较多,已研究的领域包括: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基础和限制条件、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类型、方法、动力机制、整合模式和途径等方面。该阶段旅游资源整合的形式和内容多样,并且较为注重整合的效果和质量。
2 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研究的主要内容
2.1 理论研究
2.1.1 关于“区域”的边界划分。对“区域”这个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和定义,是研究区域问题的基础之一。20多年来,学者们对“区域”一词的使用主要从2个方面进行:一是将区域作为标识其研究问题的特性或分析问题的工具,是一个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没有明确的边界划分;二是用于具体区域的旅游发展研究中,有明确的边界划分[8]。
2.1.2 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界定。目前,国内学者对区域旅游资源整合进行了一定研究。一般认为,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是指旅游资源的管理者和经营者根据区域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旅游市场供求情况,借助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把各种相关资源要素组合成为具有统一功能的整体,从而实现区域旅游资源市场价值最大化和综合效益最大化的过程[9]。“整合”是一种共赢的手段,合作区域实行旅游资源整合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整个区域旅游业的优势互补,提升整体旅游竞争力。
2.1.3 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动力机制。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机制包含2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整合主体(旅游区域,尤指行政区域)之间开展资源整合所存在的内在动力、相互作用的规律及其空间表现;二是指整合运作(协调、控制、管理)的原理和方式,是达成的协议,制定的目标、制度、规则、措施等的综合体现。从理论角度来看,目前,国内对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机制的研究较少。唐德鹏[10](1994)认为市场机制是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动力源。岳红琼[11](2000)认为政府的协调作用在区域旅游合作上更为重要。王欣、吴殿廷[12](2005)认为“整合旅游资源需要有一定的推动力,这其中既可能是政府行为,也可能是市场行为,也可能兼而有之,但政府、特别是上级政府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韩芳、帕尔哈提·艾孜木[13](2006)基于“共生”理论提出: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是区域旅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在互补效应和整体效应的作用下,区域旅游地会意识到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整体利益的驱动下,区域内旅游资源整合不断提升,包括整合的内容、领域、范围、形式等方面的互利互惠、共生共赢,最终实现区域旅游地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和共进多赢。这些研究成果为该课题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前瞻,然而,对于整合机制的研究比较零散,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
2.1.4 旅游资源整合的类型和方法。学术界在旅游资源整合的类型和方法研究方面也有不少建树。杨培玉[9](2004)根据城市旅游资源空间整合的方式不同,提出了3种整合类型:功能导向型、目标导向型和空间导向型;董观志、杨凤影[14](2005)针对节庆旅游开发问题,提出了节庆旅游资源的整合四模式:产品体系的主题化、项目产品系列化、空间布局的协同化和活动内容的人文化;王欣、吴殿廷[12]等(2005)从空间层次、共生、主题、线路、产品等9个方面总结了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依据和方法。其余的还有以整合程度、整合范围、整合时间等作为旅游资源整合分类的依据。
不同区域的旅游资源均有不同的特色,整合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无论以什么为重点,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目标是不变的。资源整合的类型与方法层出不穷,选择的时候应因地制宜,这样才能发挥资源整合的作用。
2.1.5 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模式。目前,学术界对于旅游资源整合模式的系统理论研究较少。周娅[15](2003)对旅游资源核心优势的形成及整合模式进行了探讨;袁尧清[16](2004)提出了空间拓展整合、旅游产品形象整合、旅游生命周期整合三大模式;颜玢岩[17](2005)对市场品牌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共建、建立战略联盟和旅游企业的集团化发展等几种旅游资源整合的模式进行了探讨;王欣、吴殿廷等[12](2005)认为,旅游资源整合的基本实施模式有临时联盟、契约合作、行政划拨、企业兼并、股份制改造等;梁明珠、张欣欣[18](2005)通过研究旅游资源整合的模式,提出构建特色资源带的设想。
2.2 实证研究
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研究中对具体区域的案例分析占了论文数量的很大部分,他们就区域的旅游资源整合从不同角度展开了论述,并结合实际提供了一些有意义的操作思路。这些案例涉及的具体区域主要包括武汉[19-20]、西安[21-22]、杭州[23]、广州[24]、苏锡常[5]、长江三角洲[25]、泛珠三角[26]等,各个研究对旅游区域范围的界定不尽一致,有以行政区域来划分旅游空间,有以交通线路为纽带展开的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有以某些著名的旅游景点(旅游地)为核心展开的旅游资源整合。但不论旅游区域如何划分,这些研究都是站在整合主体的角度,从政策、整合手段及整合模式等方面,结合具体的旅游合作空间的特点进行研究,力求探索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开发思路,发挥1+1>2效应,提升旅游地在国内、国际旅游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促进旅游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区域旅游资源的整合是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过程,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区域旅游资源整合中,由于受到一些因素的困扰,如现行体制环境中一些合作屏障的困扰(如行政区划的限制、地方保护主义、条块割据的管理体制等),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机制不健全的困扰(非制度化的整合协调机制的功能脆弱性和手段上的缺乏),微观合作主体有限理性的困扰(区域旅游整合各利益主体之间既有共同的利益,又有其自身利益,有限理性的存在使得总是以其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导向,从而导致整个区域的无效率或低效率)等等,使得区域旅游资源整合面临着重重障碍,导致区域旅游整合难以顺利进行;但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是区域经济发展、区域旅游发展、区域旅游总体形象构建的内在要求,是提升旅游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
3 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研究的发展建议
20年来,上述形成的研究成果已经为我国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研究基础,但学习与研究这些成果后感到,有些问题尚研究不够,有些重要的问题则被忽视了。从已有研究来看,对于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理论的研究,主要是在分析以往旅游开发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讨进行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难以发挥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对于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个案研究都是站在整合主体的角度,从政策、整合手段及整合模式等方面,力求探索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开发思路和模式。可见,国内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1)理论建设较为薄弱。其他相关学科,如经济学中最新研究成果很少被用来分析我国区域旅游合作问题。(2)个案研究多偏重于整合构想的提出,且不同学者对不同地域整合构想在分析上有雷同倾向,缺乏研究方法上的创新[9]。(3)许多研究仍停留在“原则”罗列上,对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发生发展规律与内生机制研究不够,对影响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向纵深发展的因素分析尚有待深入。另外,对区域旅游合作中存在问题还缺乏系统的归纳。针对以上不足,我国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研究要进一步深入,应当注意下述内容的研究。
3.1 加强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理论与方法的研究
旅游业跨区域合作、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现象,近年来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热点,经济学、地理学、社会学、文化学科等分别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开展探讨,已有相关成果出现,但从多学科、综合性地系统研究旅游业的跨区域合作问题,至今很少出现[27]。研究方法过于单一保守。其他相关学科,如新制度经济学、博弈论、系统学等领域的理论方法运用较少,许多学者做出的结论失之浅显。由于旅游现象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因此,建议对区域旅游合作的理论建设应进行多学科、跨学科的研究,研究方法上建议利用博弈论的方法加强区域旅游资源整合问题的研究。
利用博弈论分析国际关系问题,最早集中在军备控制和核威慑领域,这是20世纪60、70年代该领域的主流研究方法。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相互依赖和国际合作理论的时兴,一些学者大胆地将博弈论引入国际合作研究中,很快就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目前,博弈论已成为研究国际合作问题首当其选的分析工具之一。实际上近年来,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社会学家,他们对合作问题的研究主要是通过博弈论的框架进行的。博弈论研究的主题是合作性的博弈与非合作性的博弈问题,它揭示了在无中央权威强制的背景下,博弈者在不同的支付战略结构下所采取的不同的策略是如何对合作产生影响的。区域旅游合作,本质上就是集体行动是否可能以及如何可能的问题。区域旅游合作实际上就是不断博弈的过程,研究博弈过程的目的在于如何使旅游合作的集体行动取代个体行动,使区域旅游合作个体在集体行动下的收益大于在单方面行动下的收益,最终达到区域旅游合作各方的最大化目标。
区域旅游合作最首要的问题就是通过旅游资源的整合,打造区域旅游整体形象,增强旅游产品的竞争力,因此,应利用博弈论的方法加强旅游资源的整合研究。
3.2 进一步完善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机制
旅游整合开发最大的困难就是合作各方利益的协调。目前,区域旅游协调仍停留在非制度化阶段。一些区域性组织的协调结果,仅仅表现为地区领导人之间的一种承诺,缺乏法律效力,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为推动旅游合作的进行,为区域旅游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的制度化、长期化,有必要建立统一的合作机构和合作协调机制。
按照西方国家和我国其他地区解决这些矛盾的经验(环渤海湾有五城市旅游协作会、西北五省区有旅游协作会、珠三角有珠江三角洲旅游推广机构等),有必要以中心城市政府为依托建立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协调管理机构,比如建立“区域旅游协调委员会”。一方面对各合作方旅游资源的规划与开发、旅游景区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科学有效的协调;另一方面鼓励各自旅游企业冲破市域、部门的界限,发展跨市旅游经济实体,开展资源、资金、人员等多种形式的横向联合,以形成规模优势和有较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
完善政府合作机制,应注意以下方面内容:(1)完善和营造统一协调的旅游市场竞争规则。通过改组、改制、资产重组等形式,推进企业改制,加快培育旅游市场主体,促进旅游企业向市场化、规模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积极引进中外合资合作和独资旅行社,支持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健全各旅游相关者间的利益分配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市场主体规范化、市场分工合理化、市场竞争有序化,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2)强化区域内交通、景区等设施的统筹和管理,实现设施建设的一体化。解决交通建设问题是推进区域旅游资源整合至关重要的一环,整合区域内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等资源,加快区域内国际航空港、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公路网建设,开辟区域对外联系的新通道;构筑综合交通网络,构筑多方式、多层次、一体化、无障碍、高效率的网络化、立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区域旅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条件。同时,政府和有关部门还需要提高服务意识,加快完善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实现设施建设一体化。(3)突出区域旅游特色,充分发挥区域竞争力。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股份制改造等手段,整合区域旅游资源和公共资源,推动旅游开发空间上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在开发主题上,面对不同细分市场,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主题进行重点深度开发,打造系列化的主题产品体系,延长旅游产业链,提升区域旅游核心竞争力。另外,区域旅游资源整合要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合作关系要得以巩固,还需要在各不同区域之间建立和完善旅游信息的互动关系,即信息交互机制及人才合作交流机制等,以促进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机制框架的完善和发展[28]。
3.3 加强政府在旅游资源整合中的主导作用研究
随着大众旅游供给和需求的不断扩张,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越来越趋向于区域的整体形象而非单一的产品信息。事实证明,只有真正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加强跨行政区域的旅游整合开发与管理,才能把旅游产业做大做强。目前,我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已日趋明朗,以资源为基础的旅游开发与管理也必须尽快打破行政区划限制,走“整合多赢”的道路。不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旅游资源、景区,不论是正在开发,还是尚未开发的,大都是跨越了行政区域界限的。而在我国现实的经济政治背景下,由于地方政府的经济和政治的双重职能,特别是政府官员的“经济人”本性,在区域关系中极易强调竞争而陷入“囚徒困境”,即对每一方自身而言最优的策略选择,对整体而言却是最差的选择。微观上表现为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各区域之间对旅游资源及其市场注意力的争夺日渐激烈,缺乏有效的地域整合措施,旅游产业彼此孤立地发展。如各省区分别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分别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为了同一个旅游资源经常各陈其辞,各行其是,各自出资搞形象宣传,彼此形成空间替代性竞争关系,客观上相互打压市场形象。同时,企业地域化现象非常突出,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经营,功能性、结构性的重复建设、旅游项目与内容的竞相克隆等等。因此,必须加强政府在区域旅游资源整合中的作用研究。
由于旅游资源的稀缺性、公共性和旅游业的综合性特征,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是发展旅游业的正确选择,国外成功的经验和我国发展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问题的关键是政府需要在充分认识区域旅游整合重要性的前提下合理界定发挥主导作用的范围和方式,即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突出企业主导的基础上,建立政府主导和企业主导的协调平衡机制。
具体来说,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做好旅游总体规划和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发展的方向、目标与重点,科学制定发展的阶段、步骤与政策。在对旅游市场需求的正确预测的基础上,对旅游产业供给总量和结构的相对平衡进行宏观调控,监督处理好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保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建立与维护合理的市场秩序,通过制订、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打破区域封闭和限制,在市场基础上引导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大治理和净化力度,形成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将政府的职能转变为监督者和服务者。三是提供公共性服务。在区域合作的层面上,政府要承担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旅游人才的培训与考核、旅游服务的评定与检查、旅游信息的收集和传递、旅游整体形象的塑造和联合市场促销等职责。四是建立区域旅游合作协调机制和利益均衡机制,追求区域旅游合作和管理制度的创新。
历年来我国旅游领域的众多活动和变革都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来完成的,日前在我国市场经济机制尚不完善和成熟的条件下,在地区和行业间的旅游收益还不完全一致时,还不能完全依赖市场。区域规划的保障、各自规划的协调配合将有力地增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协调发展的有效性。今后实施合作的重点将是加强区域旅游规划协调,建立统一的区域旅游市场环境,建立区域信誉体系,完善区域旅游产业分布与合作等。另外,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研究还要加强对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现状的深入观察,不再仅就体制谈弊端,放宽解决问题的视野,对问题的内在致因进行探察[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