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教改路径的调查与探索
王志敏,李清章
(河北工程大学 文法学院,河北 邯郸 056038)
[摘 要] 近些年来,模拟法庭被看成法学教育领域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的重要课程,各种类型的模拟法庭竞赛在我国遍地开花,而伴随着司法信息化、公开化建设,司法系统对法学人才的互联网技能要求也在日渐提高。因此,各个高校都在顺势改革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和体系。为了解本校教学改革探索的效果,以法学专业大一和大三学生为样本进行了调研,对我校模拟法庭教学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希望以此透视我国普通高校法学专业的模拟法庭教学改革,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模拟法庭教学的建议。
[关键词]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案例库;教学软件
模拟法庭教学法自传入中国以来,受到各高校法学专业的普遍重视,由于其在训练学生法学思维和提高其司法实践能力方面具有独特价值,成为了法学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催化了以加强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的教改;21世纪以来,各地、各类模拟法庭竞赛如火如荼,司法大数据平台建设、各类教学软件的发布使互联网日渐成为模拟法庭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都为各高校与时俱进、改革现有模拟法庭教学提出了新命题、新要求。
处理器选用STM32F10X型号的单片机,该单片机是意法半导体公司为嵌入式系统专门开发设计的一款超低功耗、低价格、超高性能的处理器。STM32系列中STM32F103为32位处理器,相比16位和8位单片机,有显著的运算优势和寄存器配置,易兼容、易购买,整体的开发成本也能大幅度降低。
一、调研设计与准备
为实际了解我国模拟法庭教改效果,并为进一步教改提供数据支持,今年上半年针对网络教育的发展和教学计划调整的新形势,我们对本校法学专业全体大一和大三学生实施模拟法庭情况进行了调研。我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普通高校,在这种背景下办学的法学专业在我国数量不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我校模拟法庭实习模式的教学效果进行调研,将可供同样情况下办学的法学专业借鉴。
调研表分为模拟法庭实习前和实习后两类调研表,以利于对大一和大三学生模拟法庭实习效果进行检验。在调研表的内容上,分别对学生模拟法庭实习体验、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运用情况、实习案例的适用性、模拟法庭实习的设施环境感受、司法网络信息公开平台(仅对庭审直播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的运用体验、技能训练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同时按照中央政法委的最新要求,对行业指导教师参与模拟法庭实习的效果也进行了调研。
二、模拟法庭教学设计情况
本学期模拟法庭实习主要进行了下列活动:首先提供由律师事务所捐赠的案卷 100册,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再由专业指导教师审核,这些案卷虽然资料并不完整,但是,基本都有判决书或裁定书;其次,为学生提供模拟法庭开庭规范包括开庭时所使用的各类规范性用语,并提供往届学生模拟法庭案卷及开庭录像以供参考。同时,告知学生司法公开平台的网址,建议学生参考和观摩。鉴于大一和大三学生的模拟法庭实习期间存在较大差别,大一只有一个星期,大三则有三个星期,为保证大一模拟法庭实习效果,我们提前两个星期将案件的材料交给学生进行熟悉,指导则在实习期内进行。同时,鉴于大一学生只学了民法总论、物权法等民事法律,尚未学习刑法等,因此只要求其模拟民事方面的案例。在整个实习期内,要求各个法庭需进行 3-4次演练后再正式展演,因此我们的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基本属于表演型。此次模拟法庭我们启用了网上教务管理系统,学生都需要上交日志、周志,指导教师需完成网上批改任务,学生也可通过系统与指导教师进行互动交流。另外,本次模拟法庭实习与以往不同:要求每个模拟法庭必须同时配备专业指导老师和行业指导老师各一名。
三、调研结果及其分析
实习前的调研中,大三学生希望模拟法庭演练为实战型的占到了 76%,大一学生中占到 78.65%的人主张模拟法庭演练应该是实战型的。而实习后的调研表上显示,学生对本次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满意度较高,大三学生89%认为本次模拟法庭教学效果很好,大一更是有91.7%的学生认为教学效果很好,以上数据可以说明接近 90%的学生对此种模式的模拟法庭非常满意。虽然现有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式偏向于表演型,但是与学生的能力匹配程度较高。
(一)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与学生程度和要求匹配程度较高
大三学生模拟法庭实习前后调研卷各发出 125份,实习前调研问卷收回120份,实习后100份,大一学生调研前后各发出90份,调研前问卷收回89份,调研后收回85份。对调研结果的分析,采取了定性与定量分析综合使用的方法。定性分析主要是根据年级和所学课程不同,对大一和大三学生分开进行调研统计。定量分析则分别在模拟法庭实习前后对大一和大三学生进行调研并以调研内容情况为依据开展数据分析。目前通过对调研表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发现:
最后,在实习时间改进意见上,大一学生认为时间上需要改进的占到33%,仅次于案例选择排在第二位,还有三名同学单独提出延长实习时间的要求。出乎意料的是大三也有24%的同学提出时间问题,与案例选择选项并列排在第二。角色分配、考核、指导教师参与度等选项都被甩在了后面。说明学生对实习时间的重视程度还是比较突出。
(二)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对学生程序法运用的训练效果好
此次调研还发现虽然同学们对教师选择的案例难易度表示满意占到百分之百,但还是不少同学提出改进案例选择的要求。在模拟法庭实习前的调研中,大三的学生认为成功的模拟法庭最突出的特征是选择案例的占了71.7%,排在了第一位,大一学生在这个同样的选项中,选择好案例的也占到了69.7%,也排在了第一位。虽然在模拟法庭实习后的调研中,两个年级的学生均对所选的案例表示满意.但是,认为本次模拟法庭成功的因素中选择案例选项的所占比重都是最低;认为案例选择需要改进的大三占到了24%,排在了第三位,大一则排在了第一位。还有两名学生专门提出希望有更多案例可供选择的建议。显然目前的案例选择模式,并没有获得学生的认可,他们仍然认为需要进一步改进案例选择机制,尤其是自主性和选择余地方面。
在144株大肠埃希菌菌株中(表3),可见B2群菌株占最大比例41.0%(59/144),其次分别为F群、B1群和E群,分别占16.7%(24/144)、13.9%(20/144)和13.2%(19/144)。
(三)案例选择模式受到质疑较多
无论大一学生还是大三学生,现有模拟法庭实习模式都能够有效提高其对程序法的运用水平。具体表现在,模拟法庭实习前的调研中,学生在选择模拟法庭准备阶段、表演阶段,哪个更有挑战性时,选择基本差别不大,大三学生认为准备阶段具有挑战性的占42.5%,表演阶段存在挑战性的占54%,大一学生选择准备阶段的占到37%,表演阶段则占到了61.8%,说明相对于诉前文书材料的准备,两个年级的学生对程序问题都更加焦虑,大一学生更明显。实习结束后,大三学生选择准备阶段的占到了61%,表演阶段则降为36%,大一学生同样发生了变化,认为准备阶段具有挑战性的占到58%,而表演阶段降为35%,说明此种模式的模拟法庭极大提高了学生对程序法知识和司法业务的熟悉程度,从而减少了他们对于程序的焦虑。因此,表演型模拟法庭在诉讼法知识教学上作用十分明显,适合于初学诉讼法知识的大一学生,而且通过此次模拟法庭实习所获的成就感将会有益于其挑战更高难度的模拟法庭教学。
(四)庭审直播网对模拟法庭教学帮助较大
实习后的调研表中显示,对此次行业指导教师的参与评价的选项上,大一 41.7%的同学认为有受益,53%的同学认为受益很大,大三同学选择有受益的占到38.7%,受益很大占到61.3%。虽然,行业指导老师并没有都全面参与模拟法庭实习,甚至有的只参加了最后的开庭,但是仍获得了百分之九十以上同学的肯定。说明学生对行业指导教师参与模拟法庭实习形式十分欢迎,而且也切实起到提高学生兴趣和实习效果的作用。
(五)行业指导教师的参与获得了所有同学的赞誉
半数以上同学按照老师的要求,观看了网上的庭审直播,并表示其对开展模拟法庭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仍有部分同学在没有具体的监控措施的情况下不重视这种网络上的学习。调研表中,大三学生观看过庭审直播的比例占到了72%,另有21%的同学选择了多次看过,只有五名同学没有看过庭审直播。在看过的同学中选择观看后帮助很大的占到29%,68%的同学认为有帮助,还有 3%的同学认为没有帮助。大一学生观看过的比例占到了 71%,13%的同学表示多次看过,还有八名同学没有看过,82%的同学认为观看有帮助,18%的同学认为帮助非常大。在没有任何督查的情况下,无论大一还是大三学生80%以上会主动的观看庭审直播,选择观看后对模拟法庭实习有帮助的占比也均达到了85%以上。这充分说明庭审直播对学生的吸引力比较大,而且对模拟法庭实习的正面作用也是效果明显。
(六)模拟法庭实习期间亟待改变
1.3.1 气温 从图2可以看出,近 37年来,南丰县年平均气温、年平均最高气温、年平均最低气温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而升高。年平均气温最高出现在2017年,达19.5℃;年平均气温最低出现在1984年,为17.4℃;年平均气温最高年的2017和年平均气温最低的1984年相差2.1℃。
四、改进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建议
(一)加强案例库建设,改进案例选择机制
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及时更新案例库,优化案例检索机制,减少案例筛选的难度,提高筛选案例的精准度和针对性。裁判文书网等司法公开平台为案例的获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因此,如何及时更新案例库,创新建立适用于教学的案例检索体系应成为模拟法庭案例库建设的重点。
群监员大部分是兼职,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又多了一份责任,我们采取了经济补助、评选先进、考察学习等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并每年对考核合格的群监员每人发放500元岗位津贴,对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取消群监员资格;各级工会组织对群监员发现或查出“三违”行为的,发现并及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以及提出安全隐患、安全合理化建议的都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召开优秀群监员表彰大会暨工作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群监员;积极向对口援建省份和师市安委会申请群监员工作经费40万元,为群监员管理培训等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形成了“人人争当群众监督员”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案例直播类的范例库
充分利用最高法院的庭审直播网建立开庭直播类的范例库。通过此次调研可以发现,庭审直播对提高模拟法庭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应有效管理和利用起来。
(三)通过多学期开设模拟法庭课程弥补实习期间的不足
多学期开设模拟法庭课程不仅可以弥补实习期间的不足,而且将有助于普通高校的法学学生实现从表演型向实战型模拟法庭的迁移,从而更全面的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应用能力。此次模拟法庭的调研中显示,通过首次模拟法庭的实习,学生普遍在程序法上大幅度消除了焦虑,这就降低了进行第二次模拟法庭时的困难,学生可以把更多精力花在法律文书的写作上、庭审的辩论上。而且,调研还显示在能力培养上,大三、大一学生都认为在此次模拟法庭中,团结协作能力,实务能力,表达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但在应变能力提高上,两个年级存在差异,大三学生认为应变能力提高的占到了42.7%,大一学生则不到 30%。大三学生在应变能力的培养上,要超过大一学生,这说明大三学生学习实务技能能力超过大一。因此,类似于我校这样的非法学强校更适合采用低年级学生中开展表演型模拟法庭,高年级学生中开展实战性模拟法庭的教学设计。
此次调研显示模拟法庭从大一时起就开设具有可行性,而且效果显著,在各个学期连续设置模拟法庭,将有利于普通高校实现模拟法庭从表演型向实战型迁移,从而使普通高校也可能开展实战性模拟法庭的训练,为普通高校培养出具有更高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的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建立适应这种变化的案例库和开展网上模拟法庭教学,则是普通高校下一步必须做出巨大努力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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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stigation and exploration of the reform path of moot court
WANG Zhi-min, LI Qing-zhang
( College of Art and Law, Hebei Uiversity of Engineering , Handan 056038, China )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moot courts have been regarded as an important course for cultivating compound,applied and innovative legal talents in the field of law education. Various types of moot courts competitions have blossomed all over China.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judicial informatization and openness, the requirement of Internet skills for legal talents in the judicial system is also increasing day by day. Therefore, universities are reforming the moot court teaching mode and system.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effect of the exploration of teaching reform in our university, we have made a survey of freshmen and juniors majoring in law. On the basis of this investigati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moot court teaching in our university is analyzed and studied, and we hope to see through the reform of moot court teaching in law major of ordinary universities in our country, and to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moot court teaching.
Key words: moot court; teaching model; case base; teaching software
doi: 10.3969/j.issn.1673-9477.2019.01.017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477(2019)01-047-03
[投稿日期] 2018-12-21
[基金项目] 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17GJJG126)
[作者简介] 王志敏(1973-),女,教授,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教育学、法理学、商法。
[责任编辑 陶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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