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艺与经济_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论文

论文艺与经济_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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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是当代文艺学研究最少的问题之一。经济几乎从来没有在当代文艺理论的研究中占据过重要地位。现实存在的文艺的经济特征在文艺理论的研究中长期处于被遮蔽的“缺失”状态。在我国目前文艺理论的众多教科书中,尚无对文艺与经济关系的翔实论述。这与当下文艺发展的现实状况极不相称。而文艺的经济特征,文艺的市场运营,文艺的消费形态,文艺的出版与版权经济,文艺的网络传播与营销,文艺的文化资本与符号经济,文艺作品的拍卖与改编,文艺企业的上市与投融资,文艺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等一系列与文艺当下的现实存在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都还没有得到深入的探讨。这是文艺发展的现实向我们发出的挑战,我们必须给予回答。本文首先从马克思、恩格斯对于文艺与经济关系的相关论述入手,探讨马克思主义研究文学的经济学视角,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生产力学说,以及当代文化产业与艺术经济发展的新问题与新格局,以引起文艺学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入讨论。

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与历史上其他文艺思想的根本区别之一,就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是从政治经济学和哲学入手的,特别是从政治经济学入手的。但以往的研究往往忽略了马克思主义尤其关注文艺与经济的关系,关注文艺中的经济学问题,关注在资本主义商品市场条件下文艺的流通运作的特点。恩格斯在概括马克思对人类文化的两个伟大贡献时指出:“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的相反”①。“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这里就豁然开朗了,而先前无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者社会主义批评家所做的一切研究都只是在黑暗中摸索。”②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基础奠基于这两个伟大发现之上,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也理所当然地要以之为基本出发点。

一 马克思的“艺术生产”不是一种隐喻式的“借用”

如果我们比较全面地研究马克思的著作,就不难发现,马克思最为重要的艺术和美学理论,常常不是从哲学,而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提出来的。恩格斯就曾指出,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内容来自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仅仅强调马克思的美学和文艺观是从哲学出发的,这既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利于我们全面把握其文艺观与其整个思想体系的关系,以及与其他美学家、文艺学家的重大区别。马克思之前的美学家与文艺理论家,尤其是德国古典哲学家、美学家如康德、黑格尔等,大多是从人类意识的角度来进行美学与文艺理论研究的。当时在德国,政治经济学一直是外来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则不同,他们不仅对德国古典哲学进行了深刻批判,而且对古典经济学中的美学与文艺思想进行了批判与改造。他们从人的社会本质出发,把艺术和美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实践,作为奠基于一定经济关系之上的社会实践来理解。这就从根本上与他们之前的美学家、理论家划清了界限。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曾指出,他的结论(包括文化的、艺术的、美学的)是在对国民经济学的认真批判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完全经验的分析形成的。此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等一系列著作中,马克思都表述、论证或渗透了其文化、美学与艺术观念,以独特的经济学视角,开创了文艺与美学理论研究的崭新途径。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写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而后又与恩格斯合作完成《德意志意识形态》,对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了严肃的批判。正是从经济关系入手,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表现为思想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并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③。他们强调说:

……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④

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极其鲜明地表示了自己的思维路线:“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这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甚至人们头脑中的模糊幻象也是他们的可以通过经验来确认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⑤

从19世纪40年代末开始,马克思潜心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在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规律这一主导思维方向时,也对人类文化艺术特别是资本主义时代的文化艺术的生产规律作了深刻揭示。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发表,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作了经典论述,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⑥“艺术”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形式”。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明确提出“艺术生产”理论:“就某些艺术形式,例如史诗来说,甚至谁都承认:当艺术生产一旦作为艺术生产出现,它们就再不能以那种在世界史上划时代的、古典的形式创造出来……”⑦

在这里,艺术生产的“生产”并不是如过去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是对历史上所有艺术创作活动的隐喻式借用,而是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出发,特指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时代的、市场条件下的艺术的生产,这一“生产”具有与物质生产的“生产”相同或相近的含义。

如果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还只是在论述整个精神生产时列举“艺术生产”的话,那么到60年代的《资本论》研究中,艺术作为一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重要生产类别的论述便已成为马克思的整个资本生产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马克思在研究人类的“一般劳动过程”时,研究了艺术生产中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别,研究了资本市场和商品制度下艺术生产的状况,研究了艺术生产与商品价值规律的关系,研究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真正的艺术生产的对立。特别是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有关艺术生产理论的探讨就更加具体。可以说,文化艺术的经济学思想在《资本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中得到了更系统、更明确、更全面、更深入的论述。

由上述可见,马克思的艺术经济学思想是马克思科学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经济以及由经济作为基础的社会生产方式是文化艺术得以发生发展的前提条件;而文学艺术自身在社会中作为一种经济形态、产业类别和资本运营的方式也必然以一定的市场的产品的方式进行。

马克思从经济学角度对文化艺术和美学的研究,引起了许多人的理解、赞赏和支持,比如英国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家特里·伊格尔顿就认为:“在马克思对社会生产、劳动分工和作为商品的产物的理解中,艺术尽管是附属的,但却是极为重要的一个因素”⑧。他认为马克思的艺术生产中包含了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文学生产力决定着文学分配、交换和消费的方式,而文学的分配、交换和消费的方式又反过来决定着文学生产力。他强调,“艺术可以如恩格斯所说,是与经济基础最为‘间接’的社会生产,但是从另一意义上,也是经济基础的一部分,它像别的东西一样,是一种经济方面的实践,一类商品生产”,“作家所以是生产劳动者,不是因为生产出观念,而是因为他使出版商发财,也就是说他为薪金而生产劳动”⑨。这恰恰是马克思研究的本义:经济和利润研究作为商品的文学。

马克思的这种研究角度和方法也引起了许多人的批评和攻击。如弗·梅林等就对马克思从经济角度研究文艺颇为不满,责备马克思、恩格斯“经济的和政治的判断力过分影响了他们的美学鉴赏力”⑩。而许多西方理论家则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种文学艺术的经济学研究是不懂艺术的表现。如德国波恩大学艺术史教授吕采列尔就认为,“卡尔·马克思对他那个时代的艺术一窍不通”,“没有创立任何艺术哲学的体系”(11)。但有时他们也不得不承认马克思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文化艺术和美学所做的工作。

马克思之后的理论家对于马克思从经济学出发对文学艺术生产的研究,还做了另一种“修正”,他们把马克思从经济角度对文学的研究,误读为一种“独特的、有别于其他种类的”术语,将文学生产、艺术生产、艺术产品、文学生产者视为马克思从经济学借来的一种隐喻式的表述,是一种独特的内在精神和观念的“生产”,是一种创造审美对象的“酝酿、构思、传达”的另一种表述。《马克思和世界文学》的作者柏拉威尔教授曾做过明确概括,他认为马克思“把主要用于经济学的术语也用在文学和其他艺术的历史上,如生产(Produzieren,Produktion)等。他把诗人也叫做‘生产者’,把艺术品叫做‘产品’,虽然是一种独特的、有别于其他种类的‘产品’。马克思通过使用这样的术语叫我们不要忘记把艺术放在其他社会关系的框架里来观察,特别是应该放在物质生产关系和生产手段的框架里。只有明确了这一点之后,他才能独立地,抽象地研究艺术,才有余暇观察一下艺术领域自身”(12)。马克思只是在大的物质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之上来独立地、抽象地研究艺术吗?实际上马克思一直是在现实的、具体的、实践的经济角度研究艺术生产、艺术产品和艺术生产者,生产在这里恰恰是它的本义,而不是仅仅借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表达另一种思想。

更多的艺术生产的修正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借用”,作为阶级斗争武器的“借用”。本雅明、布莱希特、马歇雷、阿尔都塞等都是在社会学的和意识形态生产的意义上谈论“艺术生产”,主要指文学对意识形态的加工生产。这形成了一个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传统。

这些远离了马克思本义的艺术生产的隐喻式借用的观念,后来成为理解马克思艺术理论的“公理”或“正见”,长期影响我国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的研究,我国迄今为止的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研究都沿用了这一理论。这些研究多年来忽略了马克思提出精神生产、艺术生产理论的历史的经济的社会背景,而对之作了一种纯粹精神的、美学的研究。对其中的“生产”这个词,仅仅作了一种消弭其历史性的隐喻式借用,“生产”即是创作/写作,艺术生产者是作家艺术家的“别称”,而艺术产品/商品就只是艺术家的作品的另一种说法。其实马克思提出的精神生产或艺术生产必然地合理地含有商品经济时代特别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的生产的全部特征。他切切实实是在经济运营的层面上谈论艺术的。

二 精神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创举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对精神生产力问题作过精辟论述,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也对文化生产问题进行过细致研讨。20世纪90年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建立,这使我们必须重新认识文化与经济的关系,重新认识马克思提出的精神生产力的问题。

主要从政治经济学发端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经济思想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发现,这就是它的大生产力观和精神生产力理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人借助生产资料和工具,借助一定的技术和思维能力,在与劳动对象的结合中进行的,没有生产力的生产是不存在的。文化也是生产力,它合理地内含着这一当代世界的第一生产力。我国当代文化经济产业的生产作为国民经济的一部分,也必然具有一种内在的生产力,它维系着推动着当代文化经济活动包括文学生产、文学交换、文学消费的进行。

人类总是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上发展的。如同马克思所言,人们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人类总是在以往既有的生产力水平上从事生产活动的。文化的生产虽然有着与人类社会同样悠久的历史,但文化生产力的形成、发展则总是与不同的历史阶段相适应的。马克思一贯关注文化生产力问题,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就曾指出,由于人的需要的丰富性,从而生产的某种新的方式和生产的某种对象就会产生,他指出:“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13)。马克思在这里讲了这样几层意思:一是说艺术是在物质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一定条件下产生出来的,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是整个社会生产力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二是把艺术与宗教、法,道德、科学等归为不同于一般生产的另一类生产;三是指出这类生产虽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但却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其后,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论述艺术风格形成的条件时指出:“社会组织”、“当代分工”以及与当地有交往的世界各国的分工等,对包括艺术在内的文化生产者有较大的影响。马克思特别强调文化的生产要“受到他以前的艺术所达到的技术成就……条件的制约”(14),并把它放在诸种条件的首位。“艺术所达到的技术成就”,实际上是指构成文化生产者从事文化生产的技术的、经济的、生产水准等与那一时代社会生产力和文化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制约因素。在这里,虽然马克思尚未明确提出文化生产力概念,但已对此作了深入的思考。

马克思在写《哲学的贫困》时,也把人类“文明的果实”称做“已经获得的生产力”。“文明的果实”自然包括文化生产力的成果。很显然,马克思以人类文明的成果为所指的生产力观念是一种大生产力观念。马克思到晚年写作《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时更明确地提出了“两种生产力”的概念:

……平原和山区的差别、沿河流域、气候、土壤、煤、铁、已经获得的生产力(物质方面的和精神方面的)、语言、文学、技术能力等等……(15)

在这里,马克思把他的大生产力观念作了种类的区分,他认为存在着两种生产力,除了物质方面的生产力之外,还明确提出“精神方面的生产力”,并把语言、文学、科学技术包括在这种生产力之中。马克思的这种观点是一贯的,与他早年提出的“发展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主张完全一致。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一般理解,人类的社会生产力,就是生产自然界与生产人类社会的能力。人类在同自然的物质交换过程中,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就必须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这就发展了人制造和使用工具的能力。同时,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人类文化的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情)等等也就产生出来。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物质生产力以物的形式——物质产品或物质成果表现出来,而工具则往往代表着此一时代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工具体现了人类理性的智慧和文明,在工具上,无疑凝聚着人类精神上、理论思维上掌握自然界的能力。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社会生产便日益明显地区分为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两大部分。社会分工促成了物质生产者与精神生产者的分化,两种生产力因而在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内在特征的生产力形态。物质生产力主要面对人同自然的物质关系,具有实用的、基础的、物质形态的主导品格;而文化生产力则主要是“精神方面的生产力”。马克思将语言、文学、技术能力等归于其中,使其显现出更偏重于人类社会人文关系的特征和品格。当代不少学者将之称为文化力或人文力,也是从这一角度立论的。显然,马克思区分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生产力,表明了他对社会生产力这两个方面的各自特征的区别把握和分类描述。

但是两种生产力又是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马克思还看到了二者相互间的多重联系,看到两种生产力之间复杂的相互交融共为一体的特征。一方面,文化生产力具有其精神生产的独特性,它是社会意识、社会心理、社会关系等精神方面的文明发展的成果,具有突出的意识形态特征。同时,在文化生产力中,生产主体以其“对象化的独特方式”,将自身强烈的主观因素,诸如思想、意志、情感、愿望和爱浸透于全部文化生产过程,以某种有形无形的方式“物化”到对象中去。所以,马克思把语言、艺术、技术能力归入这种“精神方面的生产力”。

文化生产力具有明显的精神性特征,是不是就完全不具备非意识形态的物质性的特征呢?传统的理解把文学艺术生产简单地看做是文艺创作活动的另一种隐喻性表述,其实文化生产力具有明显的物质性。文化生产同其他生产一样,也具有一般实践活动的特征,即由实践主体通过劳动,将一定的材料加工改造为新的存在物,因此文化生产的过程也表现为一个物化的过程。它也要改变物质的现实形态,获得物质的存在形式。马克思在论述劳动的特点时曾指出:“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16)

像文学艺术这类最富精神性的生产也有一个物质的技术的制作过程,即由实践主体通过特定方式的劳动改造某种材料而造成一个新的存在物。比如拉斐尔:“和其他任何一个艺术家一样,拉斐尔也受到他以前的艺术所达到的技术成就、社会组织、当地的分工以及与当地有交往的世界各国的分工等条件的制约。像拉斐尔这样的个人是否能顺利地发展他的天才,这就完全取决于需要,而这种需要又取决于分工以及由分工产生的人们所受教育的条件。”(17)

一句话,文化产品必须具备物质的依托方式。文学作品要经过作者的物质性写作劳动,经过编辑、出版、印刷、发行等等环节,才能以书籍这种物质形式存在下来。绘画、雕刻也要通过对一定的物质媒介的加工制作,才能以一定的形态彰显其艺术内涵。黑格尔当年就曾指出,艺术创造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艺术的外表工作。因为在艺术作品中有一个纯然技巧的方面,很接近手工业。这些特征在雕刻中最为明显,在绘画和音乐中次之,在诗歌中又次之。他说,一个艺术家必须具有这种熟练的技巧,才能驾驭外在的材料。

马克思的大生产力观念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马克思肯定了生产力中包含着物质方面的和精神方面的两种生产力,这就一方面从根本上否定了那种机械的、庸俗的旧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论或经济决定论;另一方面也否定了那种孤立的、片面的精神决定论。

第二,文化生产力观念表明,艺术是一种生产,而且是一种大规模的社会生产。作为一种大规模的社会生产,它就天然地具有社会生产的基本特征,具有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基本环节,具有市场条件下经济运作的全部过程,而不仅仅是某个艺术家的内在的独特精神的心理活动。这只要看看一部电影、一部电视剧后面冗长的演职员表就一目了然,更不要说从营销到众多消费者的庞大群体。

文化生产力是整体的社会生产力的一部分,传统的艺术生产研究仅仅从文化的个体生产出发,仅仅局限于对个体精神制作过程的研究,这是完全不够的。实际上,当代文化生产已经日益成为一种巨大的复杂的社会化大生产。从文化品位、精神需要、意识心理等方面看,它并不主要表现为个体创作心理的变化,而是通过当代媒介表现为一种更为复杂的文化的、经济的、传播的、产业的当代社会运营程序。

随着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和信息时代的来临,文化生产已日益成为当代经济生活的一部分,成为复杂的现代化大生产的一部分。像电视、电影、出版、音像、文艺演出、工艺美术、体育比赛,乃至广告、信息、传播、娱乐等产业,已越来越发展为庞大的产业集团,成为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第三,文化艺术作为一种精神方面的生产力,必然内含着自身独特的生产方式。也就是说,它有自己独特的发生发展史,有形成本体的历史过程,有对精神生产者的精神创造能力的内在要求,也有对产品对象的形式的结构的外在形态的要求。同时,它还受到生产条件包括物质技术水平的限制。

对此,瓦尔特·本雅明也曾指出:“艺术像其他形式的生产一样,依赖某些生产技术——某些绘画、出版、演出等方面的技术,这些技术是艺术生产力的一部分;是艺术生产发展的阶段;它们涉及一套艺术生产者及其群众之间的社会关系。”(18)因此他主张艺术家不能只关心艺术的目的;艺术接受、艺术欣赏,也要关心艺术生产的方式和工具。这就从生产工具与生产技术的角度提出了文化生产力内涵中的一些重要因素。在文化生产力中,文化生产所达到的科技的社会化程度,是探测其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数。

三 文学艺术作为当代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发展迅猛

一定的精神生产总是在一定的物质生产的背景中生成的,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体制构架下展开的,更是在一定的历史形式中凸显其时代特征的。我们今天研究艺术与经济的关系,是因为他与当下艺术发展现实的密切关联。马克思指出:

要研究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的联系,首先必须把这种物质生产本身不是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是从一定的历史的形式来考察。例如,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产就和与中世纪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产的方式不同。如果物质生产本身不从它的特殊的历史的形式来看,那就不可能理解与它相适应的精神生产的特征以及这两种生产的相互作用。(19)

无疑,我们对当下中国作为文化产业组成部分的文学艺术的考察,就只能从今天中国的社会形态、体制构架、物质生产水平和相应的“历史的形式”来进行。

20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开辟了我国当代文化发展的崭新思路,使我国当代文化发展的观念发生了重大变革。长期以来,我国文化发展一直采用计划经济下由国家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步调的“事业型”模式。国家财政统包,人员、资金、物资统分统配,一个“统”字将文化事业包容无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规模历史性变革,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日益增长的需求,使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问题极其鲜明地突现出来。国家由财政拨款的文化投资远远满足不了当代文化高速发展的需要,必须探索新的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文化发展模式。在我国过去的经济核算体制中,由于理论认识的不同,只承认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而把非物质生产劳动的价值排除在国民经济收入之外。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正式采用与世界多数国家一致的核算方式,即用国民生产总值来核算国家经济发展的程度,按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来划分各个行业。而文化作为第三产业的一个重要部分,开始了由单一“事业模式”向“产业模式”与“事业模式”并重的重大转变。这是一场意义深远的社会变革。这场变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文化观念,将文化与现实经济联系在一起,文化大踏步地进入了市场,而经济性质也成了文化产业的基本性质之一。

在这种新的社会形态下,以马克思主义文艺经济思想为指导,建设当代形态的社会主义文艺经济学,就是我们当前的一个迫切任务。从总体上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艺经济学应当关注我国正蓬勃兴起的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和文化消费,关注文化的投入与产出,即当代文化经济的投资方式和经济效益,关注文化的产业化管理和市场运行机制,关注文化资源的市场配置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关注当代大众的文化需求与大众文化的消费。而要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当代形态,则一不能离开我国当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判断,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这一基本现实;二必须承认我国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艺术仍然具有两重性,文化艺术产品既有商品性,又有非商品性;既有价值,又有使用价值;既有精神价值,又有物质价值。应当看到,我国文化市场的建立、发育和文化产业的发生发展,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

首先,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相应的文化产业机制和文化发展规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持续高速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之相应的文化的发展则相对滞后。与发达国家甚至众多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投入产出仍有很大差距。这一方面表现为对文化作为产业已成为当代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的地位认识不足,没有从根本上转变办文化唯有“事业型”一种模式的传统思路和管理文化的计划行政机制;另一方面,对文化与经济的长远协调发展认识不足,没有看到当代社会发展中正初露端倪的“文化生态失衡”的潜在危机和文化滞后对今后经济发展的严重制约。因此,当代经济转型的现实把文化转型,把经济与文化的综合平衡、持续高速发展的严峻课题摆在我们面前,现实迫切需要并呼唤新的文化发展的总体战略、管理方式、产业机制和市场运作体系。另外,经济流通的世界化和当代传媒的高度发展,以及全球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西方及世界各国文化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学习、沟通、批判与借鉴其市场模式的运作方式,以适应并掌握当代文化的世界性交往的经济(经营)方略,并逐步建立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体制。

第二,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社会表现出日益高涨的文化需求。这种需求一是规模巨大,数量惊人。如影视制品、音像制品、商业演出、商业性体育竞技观赏,尤其是近年的网络文学的爆炸式增长,都表明我国当代社会对文化产品的需要无论在数量上、强度上和实现方式(规模、途径、媒介)上都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二是需求的多层次多方位多类别。我国当代从普通市民到文化精英,从大众娱乐到艺术精品,各种不同层次的文化消费者,表现出对不同档次不同品位不同种类文化产品的强烈需求。这种需求既可能是对武打、言情等通俗文学及通俗音乐的渴求,又可能是对高品位艺术等的鉴赏与涵咏;既可能是在生理感官上的颐养、休憩与享乐,又可能是心理精神世界的探寻与追索;反映出一个不同等级不同档次的需要序列。多种需求呼唤文化艺术产品的多样性。三是当代社会浪潮式的文化时尚表明了当代文化需求的迅速转换。由于当代传媒的高度发展,人们追求新颖特别是年青一代(80后、90后)追求刺激追求娱乐的文化心理高度张扬。文化热点频频移动,文化明星迅速代换。社会舞台经常演出“时兴——时髦——时狂”的文化新剧,以满足人们快速变换的强烈心理需求。因此,这种全社会日益高涨的大规模、多层次、快节奏的强势文化需求,单靠原先文化事业的“统管”模式已根本无法满足,它历史地要求与之相应的更强大各部分丰富的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运作模式。

第三,当代市场经济体制与文化发展的现有机制的严重矛盾,造成了当代文化自身生存、发展的重大危机。由于经济体制的变革,我国当代社会中先前由国家财政统包的艺术团体、文化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出版发行行业、影视业,都在这一轮规模巨大的文化体制改革中走向市场。当代社会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与原有文化单位的萎缩形成了巨大反差,反映了文化体制与文化发展的深刻矛盾。这种现状强烈要求冲破原有的文化管理体制的固有模式,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方式,要求转换文化管理职能与文化经营机制,以新的产业和市场模式积累资金,改善文化自身存在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并在同当代科技的密切联系中,开创文化产业高速发展,文化技术迅速更新换代的崭新局面。

当前文化经济改革的现实实践,也要求我们尽快建立文艺经济学。近些年来,我国文化获得了十分迅速的发展。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战略决策大大解放了文化生产力,我国文化市场迅速开拓,文化产业迅速壮大,呈现出充满矛盾又充满生机的新的发展景观。

其一,一大批文化市场从无到有,迅速开拓。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逐渐形成了一系列与国际接轨的文化市场。音像市场最早脱颖,初具规模;演出市场(以至商业体育比赛)渐趋成熟,有冷有热;图书市场发展迅速,规模巨大;工艺美术品市场沟通海内外,逐渐健全;而文物市场与艺术品拍卖市场则从无到有,业绩惊人;电影电视市场风起云涌,交易热烈;娱乐、旅游市场遍及全国,迅速壮大;特别是文化广告传播市场,异军突起,势头凶猛。一系列文化市场的建立健全,开拓了文化发展的现实途径,为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准备了现实条件。

其二,与文化市场的逐步建立相适应,我国一大批文化产业也逐步建立起来。他们打破了改革初期以文补文、以多业助文作为文化“谋生”的权宜之计的思维框架,而开始全方位的文化产业改革。文化产业的经济实体迅速发展起来。其中与文学休戚与共的图书出版业、音像业、影视业,以及高档娱乐业等率先走上产业化道路,并正在组建规模更大的文化产业集团。与我国其他产业门类相比,我国文化产业起步晚、起点低,不仅有与其他产业相同的资金筹措、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还受到原有的“计划”文化观念的影响制约,因而在产业规模、经营水平、运作方式和经济效益上都无法与我国其他产业相媲美,正在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产业的竞争。

其三,随着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的兴起,与之相应的文化机制的变革也在不断发生发展。各业经纪人、制作人、拍卖人、代理人等新的文化经营者和经济流通经营环节逐步产生和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文化企业逐步发展,多种文化经营的运作方式也开始大胆探索、实验,一批文化艺术的相关企业开始上市经营。可以说,我国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困难重重而又生机无限。

但是,当代文化产业与文化市场建设的合理性,并不能掩盖文化市场机制发展中的众多的尖锐矛盾。比如文化产品的商品性与非商品性的矛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市场运作方式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矛盾,市场规律与文化艺术自身规律的矛盾,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矛盾,高雅艺术与通俗艺术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众多矛盾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多重矛盾之网。在众多矛盾中,最根本的矛盾就是当代市场条件下文化发展的产业性与文化性之间的矛盾。

如前所述,我国文化产业的兴起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崭新体制的产物。所谓产业性,当然是指它所具有的经济性质、市场运作方式和产业管理规范等一系列特征。作为产业,文化产业自然要进入市场,在管理体制、经营方式和经济效益上同市场经济接轨。它所面临的文化企业的生产与管理、文化产品的经营与销售、文化市场的开拓与培育、文化经济价值的估算与评定、文化消费的涵养与供给、文化广告的创意与运营,都必须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但文化产业毕竟姓“文”,它具有特定的观念性、精神性的特质,这就是文化产业的文化性。这种文化性是指文化的意识形态性质,文化艺术作为精神产品的自身发展规律,文化艺术创作与接受的独特方式,实现精神功能的陶冶感染方式等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与哲学、历史、伦理、宗教、美学、法律等观念形态的上层建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与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作为一种精神形态,它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与历史责任。它必须关注民族文化的健康发展,弘扬时代精神,塑造积极向上的人文品格,构建厚重完善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同时,作为文化,它又必须遵循文化艺术自身的发展规律。

从市场机制来看,文化产业的产业性必然先天地导致文化产品商品特性的凸现,甚至会形成商品性独尊的局面,从而忽略文化产品的精神性特质。同时,文化作为一种产业又必然要求相当程度的规模生产,只有规模生产才有可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它必然依循大工业标准化、模式化的生产方式,追求大批量的投入和产出,这就会导致文化制作中的复制、模仿,出现“赝品”和一次性消费商品,从而忽视文化的艺术本性,削弱文化精品的创造。另外,文化产业的市场特性又与文化艺术所肩负的宏大历史使命和历史责任相矛盾,市场的经济效益原则与构建完善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塑造积极向上、健康乐观的当代人文品格的长远文化战略相冲突。毋庸讳言,我国当代文化产业与文化市场既有它兴起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与现实合理性,又带有与生俱来的深刻内在矛盾。这是一个历史与现实交给我们的悖论。在悖论中开辟我国文化发展的健康道路,是当代文学艺术家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刚刚发表不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文化产业将成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发制定文化产业技术标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20)

文学艺术作为重点文化产业类别将在我国经济转型和文化产业发展中承担重要的职责。它任重而道远,而文艺经济的研究也将不可避免的任重而道远。

注释:

①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6页,第776页。

③④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2页,第30页,第73页。

⑥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页,第113页。

⑧(12)[英]柏拉威尔:《马克思和世界文学》,梅绍武等译,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413页,第383页。

⑨(18)[英]伊格尔顿:《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文宝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65—66页,第67页。

⑩转引自《卢卡契文学论文集》(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3页。

(11)[德]H·吕采列尔:《艺术经验与艺术科学》,转引自《哲学译丛》1981年第6期,第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1页。

(14)(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59页,第459—460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682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5页。

(19)马克思:《资本论》第四卷《剩余价值理论》,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96页。

(20)国务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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