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与企业起源_企业经济论文

分工与企业起源_企业经济论文

劳动分工与企业起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起源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1)02-0031-07

企业起源是企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晰地界定企业的内涵是说明企业起源的前提,对企业起源的分析可以加深对企业性质的理解。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曾提到尤尔的两个工厂定义并进行了评述。尤尔的第一个工厂定义是:“各种工人即成年工人和未成年工人的协作,这些工人熟练地勤勉地看管着由一个中心动力(原动机)不断推动的、进行生产的机器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尤尔的第二个定义是:“一个由无数机械的和有自我意识的器官组成的庞大的自动机,这些器官为了生产同一个物品而协调地不间断地活动,因此它们都受一个自行发动的动力的支配”。(同上书,第459-460页。)马克思认为,尤尔的第一个工厂定义是从生产力或一般劳动过程角度对工厂的定义,适用于机器体系的一切可能的应用,因为在这个定义中,“结合总体工人或社会劳动体是积极行动的主体,而机械自动机则是客体”。(同上书,第460页。)尤尔的第二个定义则被马克思称之为“表明了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以及现代工厂制度的特征”的工厂定义。在这个定义中,主客体进行了颠倒,自动机成为主体,工人却只是作为有意识的器官与自动机的无意识的器官并列。

从马克思对尤尔工厂定义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与西方企业理论将企业仅仅理解为投入产出关系或生产函数,或者理解为契约关系和交换关系不同,马克思将工厂制度或企业理解为一种生产方式,一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体,他是从技术关系和经济关系两方面来理解企业或工厂的。马克思的这种理解既能涵括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激进经济学三种企业定义中的合理因素(如新古典经济学和激进经济学对技术基础与生产功能的重视,新制度学派对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强调),又克服了他们的片面性和不足,从而具有更强的理解力和说服力。

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本文也试图从技术关系和经济关系两个层面定义企业:企业是以内部具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团队生产为基础,为交换而生产的经济组织。这个定义强调了三点:第一,企业这一经济组织内部存在分工协作关系,是一种团队生产;第二,由于企业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下形成的,因而必定反映特定的生产关系内涵;第三,企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它从事的是商品生产,也就是说,它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是为交换价值而生产。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经济组织,才能称为“企业”。具体地说,一方面,从技术关系或从一般劳动过程来看,企业是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以生产过程内部各工序和操作的专业化为基础的劳动的技术组织。因此,手工工场虽然与行会制度下的小作坊一样,使用手工工具进行劳动,但由于手工工场对劳动过程进行了细分,实行了劳动的分工与协作,其技术基础与行会师傅的小作坊有本质区别,因此,行会里的小作坊不是企业,而手工工场却是企业,虽然它只是企业的萌芽形态。直到机器生产代替了手工工具,机器大工业和工厂制度产生时,企业才取得了其典型形态。另一方面,从经济关系这一层面上说,企业又是劳动的社会组织形式,它可以反映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企业是由生产的技术安排决定的制度安排。这是因为企业不仅是一个抽象的经济范畴,而且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商品生产组织,而现实的生产总是在一定的所有制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在不同的所有制条件下,企业内部劳动者之间、劳动者与管理者、管理者与所有者、劳动者与所有者之间的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关系,以及由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其他各种经济关系也不相同,并由此形成不同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因此,在相同的技术水平上,所有制不同,企业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就不同。如同样是以机器生产为基础,资本主义企业与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便具有不同的生产关系内涵,前者是一种雇佣劳动关系,后者则是劳动者联合体的联合劳动关系,而且这两个具有相同劳动技术组织形式的企业,由于不同的生产关系性质,其利益及分配关系也不同。

应该注意的是,技术关系是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的基础,但技术关系并不直接决定生产关系,而是通过中介环节——社会分工协作体系,形成企业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由此派生出其他各种经济和社会关系的。

马克思没有从抽象意义上研究企业起源问题,而是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发展的论述中,展开对资本主义企业起源和企业制度演变问题的分析,叙述了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工厂制度(机器大工业)——股份公司的发展动因和轨迹。在马克思那里,技术变迁、分工的发展是资本主义企业起源和企业制度演进的首要和决定性的因素。本文也同样是从技术变迁和分工发展的角度来说明企业起源问题。

在论述分工与企业起源的关系之前,先简单交待一下分工这一概念的含义。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工,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组织将原来由一个人或组织在生产过程中所包含的不同职能的操作分开进行,分工有社会分工和劳动组织内部的分工两种形式。由于企业既是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个生产单位和环节,同时其内部也存在劳动的分工与协作,因此,企业首先是分工发展的产物。通过采用劳动过程的分工和专业化的团队生产方式,能使生产的效率大大提高,从而大大节约生产成本。虽然企业有时也能带来交易费用的节省,但相对于生产成本而言,交易费用的节约是从属的、次要的。从历史上看,工场手工业是企业的萌芽状态,以机器生产为基础的工厂制度才是企业的典型形式。从劳动者拥有生产工具的单独手工劳动方式向工场手工业这一企业萌芽形态和企业典型形式——机器大工业的转变,是生产方式的转变。这种转变既不是个人意志的产物,也不是个人之间博弈的结果,而是生产力进步和社会分工体系发展造成的孤立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历史必然性的结果。由于历史的继承性,使得这一劳动过程隶属于资本,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但是,在资本手中,劳动的这种社会化之所以提高劳动的生产力,只是为了从这种劳动中剥削更多的利润”。(《资本论》,法文版中译本,第1卷,第336-337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1.生产组织内部劳动或操作的分工的存在是企业产生的必要条件。

作为企业萌芽形态的工场手工业最初是以简单协作的形式发展起来的,而在奴隶社会就已出现的简单协作,却只有在工场手工业时期才获得了特殊的意义,因为只要有大量的协作者,就可以把不同的操作分给不同的人,让他们同时进行这些操作,从而由简单协作转化为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对手工操作的分解、劳动工具的专门化、局部工人的形成和局部工人在一个总机构中的组合,对社会生产过程的质的划分和量的比例分配本身就是一种技术创新。它要求劳动组织形式发生相应的变化,更准确地说是劳动组织形式的革命性变化,这种变化的结果就是企业的产生。所以,马克思说:“许多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资本指挥下在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而工作,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起点。”(同上书,第323页。)工场手工业虽以分工为基础,但由于使用的依然是手工工具,生产仍依赖于劳动者的技艺,因此,它既不能掌握全部社会生产,也不能根本改造它。一旦工场手工业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它的狭隘的技术基础就和它自身创造出来的生产需要发生矛盾,将会被以机器大生产为基础的工厂制度所取代。

但是,并不是任何技术进步都会引起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技术创新对生产方式的影响有两种:一种是只能使劳动方式发生量变的技术创新,这一类技术创新是大量存在、不断出现的;另一种则是使劳动方式产生质变的技术创新,这种技术创新才是企业产生的决定因素。当然,这种引起生产方式发生根本性改变的技术进步的出现频率相对低一些,它是前一种技术创新积累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2.社会分工的充分发展是企业产生的前提条件。

虽然技术的发展是企业产生的决定条件,但不能因此便断定企业是某一项或几项技术发明的结果,企业还以社会分工的充分和广泛的发展为前提条件,必须将技术创新置于社会分工的发展过程中来考察。只有这样,才能对技术发展与创新在企业产生过程中的作用作出合理的说明。换句话说,虽然机器的发明对工厂制的兴起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社会分工体系的充分发展,企业也就不可能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

3.分工对生产组织效率的影响。

企业之所以能够取代没有专业化和劳动协作的独立的小生产,是因为这种新的团队生产方式有劳动过程的细密分工和协作生产,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大大节约生产成本和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交易成本。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了分工能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因。马克思认为,分工所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源于下述几方面:(1)仅仅是将更多的劳动者集合在一起的简单协作,就可以创造出一种“集体力”;(2)由于协作的共同劳动所引起的竞争和精力振奋,可以提高个人工作效率;(3)相对多的劳动者对厂房、仓储设施、工具、装备等的共同使用,降低了人均生产资料占用量;(4)即使不改变生产工具和操作方法,仅通过操作的分解和专业化,也可以节省学习时间和费用;(5)相对简单的操作可以减少工作失误;(6)节省劳动者从一项工作转到另一项工作(操作)而造成的时间损失。

劳动分工与协作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从长期来看,它还可以促进技术创新:这是因为通过对劳动过程和操作的细分和专业化,操作逐渐趋于简化和单调重复,注意力集中在更窄的生产领域,从而使生产工具和工序、操作技艺的改进等技术创新变得相对容易。

同时,马克思对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缺陷也作了比较深刻的揭示,他指出: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劳动者的生产活动越来越集中于较小的范围,会使生产者丧失其他方面的技能,成为一个片面的人,失去人的丰富性和创造性,而且,“不断从事单调的劳动,会妨碍精力的发挥和紧张程度,因为精力是在活动的变换中得到休息并显示出魅力的”。(同上书,第343页。)

尽管分工和专业化具有上述弊病,但分工的发展使人类生产能力大大提高,经济福利也得到改善。正是因为这一点,马克思才在深刻揭露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剥削性时,对这种生产方式造成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由于雇佣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的协调职能也具有了二重性,它既是由社会劳动过程的自然属性本身产生的特殊职能,而且也成为资本的职能。“随着作为别人的财产而同劳动者相对立的生产资料的规模的增大,监督和检查这些生产资料的使用是否适当的必要性也增加了”。(同上书,第332-333页。)在这个意义上,雇佣关系构成了对企业发展和企业效率的限制因素。

4.社会分工与企业内部分工的关系。

在说明企业起源问题时,还要区分社会分工与劳动过程的细分或者说企业内部分工这两种不同的分工形式。

新制度学派主张“企业是市场的替代物”,认为企业与市场间的相互替代只涉及交易成本问题,实际上是假定社会分工与企业内部分工可以无条件地互相转换,或者说混淆了这两种分工形式。马克思则明确区分了社会分工和企业内部分工,并对二者间的关系作了科学的表述。马克思认为,劳动的社会分工是指各种专门的劳动分别生产互不相同的产品,它们之间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发生联系;企业内部分工则是在生产同一种商品的劳动过程内部实行的分工和专门化,它们之间的联系不需通过商品交换。社会分工是企业内部分工的前提,企业内部分工的发展又会使某种特殊的劳动发展为独立的生产部门,使社会分工的扩大,由行业或产品的专业化进一步发展出零部件生产的专业化、工艺的专业化甚至服务的专业化。马克思同时也指出,虽然在一定历史阶段上,社会分工与企业内部分工这两种分工常常同时存在,同时发展,相互之间可以转换,但这种转换是有条件的,而不是主观和任意的。

首先,这种转化要受技术可分与不可分性的制约,如果不存在技术可分性,二者便不能转化。如生产流水线,由于其技术工艺的客观性,就是不能任意分割和转换的。其次,这种转换还要受各种经济因素的制约,对此,马克思曾有过详细的论述:第一,社会分工以一定的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为前提,企业内分工则以同时使用一定量的工人为物质基础,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第二,企业内分工反过来又会发展并增加社会分工,通过劳动工具的分化,使这些工具的制造逐渐成为不同的行业,也可以使产品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分离成不同的行业。第三,在处于前后工序或生产不同阶段的地方,社会分工和企业内分工表现出极强的相似性。第四,社会分工与企业内分工的区别在于:社会分工以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互不依赖的商品生产者手中为前提,企业内分工则以生产资料的集中为前提,因此,社会分工与企业内分工是两种不同种类的分工。由于在前后工序阶段社会分工与企业内分工表现出的相似性,以及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换,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以为二者的区分纯粹是出自人的主观愿望。

所谓企业起源问题,从历史上说也就是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和工厂的产生过程。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从而占有劳动成果、作为劳动者的工人只有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生存的资本主义雇佣关系和资本主义企业,它的形成至少需要以下几个条件:第一,简单协作的存在,这是企业产生的技术基础;第二,劳动力商品的存在;第三,一定数量的资本积累。从历史上看,这几个条件的基本形成是在15-18世纪末,这也是欧洲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期。航海技术的改进、劳动的分工与协作等这些技术因素在这一时期的发展,使行会师傅发生两极分化从而瓦解了行会制度,促进了工场手工业这一企业萌芽形式的产生,同时也为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和工厂制度的转变创造了技术基础。这一时期发生的圈地运动,既瓦解了庄园制,产生了大量的失去生产资料的自由民,又间接地促成了行会组织和包买商制度的衰落,因而在经济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马克思称这一阶段为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

1.劳动的分工与协作破坏了行会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

限制入会的师傅人数、对产品价格和生产数量的严格管制是行会组织维持垄断、限制竞争的主要手段和赖以生存的基础,它限制了技术和生产的发展,其瓦解是必然的,生产社会化和技术进步对此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第一,15世纪航海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也使新航路的发现成为可能,海外贸易急剧扩大,手工制品尤其是毛织品大量销往东方。这种突然大量增加的需求仅靠行会师傅的生产是无法满足的,商品生产于是由农村扩散到城市。农民的纺织原来只作为家庭副业,现在变成为商人或作坊师傅加工纺织品,有些商人还直接投资建立生产场所,购买手工工具和原料,并雇佣工人集中进行生产,这就是手工工场。

第二,协作使得生产规模扩大从而需要更多的货币投入,这对长期受行会制度制约的小作坊主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行会对产品生产的数量和销售价格有严格限制,绝大多数行会师傅在维持基本生活需要后鲜有剩余)。而对那些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大作坊主而言,这却是他们突破行会限制扩大生产的极好机会,也使得从海外贸易中获得丰厚回报的商人能更多地介入和控制生产。

第三,劳动操作专业化使操作变得相对简单,劳动技艺和熟练程度在产品生产中的决定作用受到削弱,这种技术发展改变了以行会师傅为代表的手工业者与商人的实力对比,加速了封建行会制度的瓦解和行会师傅的两极分化:一部分人尤其是技术发明者在竞争中逐渐发展起来,生产规模扩大,变为企业主;还有一些行会师傅由于拥有较多数量的货币资本,也开始突破行会的限制,雇佣他人进行商品生产,而大量的行会师傅则日渐贫困,最后沦为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存的雇佣工人。因此,行会师傅的分化既产生了大量的劳动力和市场,也促使资本集中在一部分人手中。

2.商人及商业资本在企业起源过程中的作用。

在资本主义工厂产生的历史过程中,商人和商业资本也起了重要的作用。因为企业起源以生产的社会化为前提,而生产的社会化一方面要求生产的进步与发展,另一方面又以交换的发展和扩大为条件。商业资本的发展既是交换发展的结果,又可以进一步扩大交换关系。交换的发展与扩大,不仅使大量的货币资本积累起来,而且还能促进商品生产的进程,并为大量生产所带来的大量销售创造条件。因此,商人及商业资本的发展要早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并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马克思指出:“要理解商人资本为什么在资本支配生产本身以前很久就表现为资本的历史形式,这丝毫也不困难。商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1.因为这种存在和发展是货币财产集中的先决条件;2.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是为贸易而生产,是大规模的销售,而不是面向个别顾客的销售,因而需要有这样的商人,他不是为满足他个人需要而购买,而是把许多人的购买行为集中到他的购买行为上。另一方面,商人资本的任何一种发展,会促使生产越来越具有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性质,促使产品越来越转化为商品。但……商人资本的发展就它本身来说,还不足以促成和说明一个生产方式到另一个生产方式的过渡”。(《资本论》,第25卷,第365-366页。)

3.劳动的分工与协作为手工工场向工厂制度的演变奠定了技术基础。

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或之前,由私人创办的手工工场数量极少,手工工场主要集中在采矿、冶金、造船、烧砖、建筑、晒盐等必须靠许多人的协作方能进行生产的行业,大多由贵族或政府创办(需要较大量的资金)。最初手工工场的规模一般都不大,如茹安维尔有一家仅有12人的粗呢手工工场,但也有一些规模较大的手工工场,如奥尔良的一家织袜手工工场于1789年就雇佣800人。(参见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第348页,上海,三联书店,1992。)

尽管手工工场产值份额微薄,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遇到困难,但它是技术进步的典范,因而发展相当迅速。如在18世纪法国的朗格多克,手工工场生产的呢绒产品占总呢绒总量的五分之四。随着市场的扩大,手工工场在许多地区和行业得到发展,如花边编织业、铁业、皮革业、陶瓷业、制皂业、炼糖业、制铜业、制蜡烛业、制纸厂、玻璃制造业等等。

手工工场的优势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协作所造成的节约。另一方面是来自于它特有的生产过程不同操作或职能的分工和专业化。亚当·斯密的著名的制针厂的例子就常被用来证明分工所带来的巨大生产力。我们还可再举一个例证来说明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变化对劳动组织形式的影响,以及这一改变所产生的效益。英国的陶瓷业一向不发达,自17世纪起集中在斯塔福德郡北部,当时陶瓷业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所有,生产过程内部没有分工,由师傅带领徒弟和帮工从事全部的操作。1796年,韦奇伍德创办埃特鲁利亚陶瓷工场,他在工场内部实行分工,把制陶的工序分得很细,每个工人只完成一道工序。韦奇伍德还根据每道工序需要的平均工作量计算出每个车间需要的人数,据此给每个人规定工作量,并按照年龄、性别安排工种,使他的陶瓷工场不仅产量大大增加,而且质量也大为提高,其他陶瓷作坊纷纷仿效,使得原来只能生产粗瓷杯碗的陶瓷业成为一个重要的工业部门,连俄国女皇都到韦奇伍德的工场定做了一套价值连城的餐具。

不仅如此,以简单协作的形式发展起来的工场手工业还为机器大工业奠定了技术基础。通过对手工操作的分解、劳动工具的专门化、局部工人的形成,不仅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力,还降低了劳动的复杂程度,使机器对手工劳动的替代成为可能。这一变化过程在英国纺织业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在18世纪以前,人们用纺锤来纺纱线,织机也是极为简单的自古以来就很少改变的木制品。简单的技术和设备决定了劳动的组织也极为简单:妻子和女儿纺线,儿子刷羊毛,丈夫则使用织梭和织机,顶多有一、两个学徒作帮手,这就是延续了几个世纪的家庭手工作坊的典型状况。航海技术改进带来的突然剧增的海外市场需求使这一切逐渐发生变化:首先,突增的海外需求使羊毛的价格上涨较快,养羊的收益远远高于种植业,从而引发圈地运动。圈地运动瓦解了自给自足的庄园制,使大量的农民成为一无所有的流浪民;海外市场的扩大使毛织品价格上涨并供不应求,这样便产生了最初的专业化——有人专门纺线,有人则专门从事织布。毛织品的供不应求还使纺织活动从城市专业织工(行会师傅)扩散到农村,即家里有织机的原来只在农闲时才织布(供自家人穿用)的农民加入到商品生产的行列,他们织布或纺纱所需的羊毛由商人提供,产成品也由该商人收购,农民们则赚取加工费以补贴家用,这就是所谓的包买商制度(putting-out system)。一些富有的行会师傅和商人还购买十几台甚至几十台织机,雇人在他们的作坊里进行生产,以简单协作为特征的手工作坊也是在这一时期有了较大的发展。与此同时,人们开始探索改进和加快纺线和织布速度的方法,首先被大量采用的是珍妮纺纱机、哈格里夫斯的多轴纺纱机和阿克赖特的机械纺纱机,前两个发明物较简单,所需制造费用不大,机器所占用的地方也不大,因而无需安排专门的作坊,机器的运转不需借助任何人力之外的动力,对劳动组织的改变也不彻底,因而无法完全取代家庭手工作坊,是机械化劳动和手工劳动的过渡阶段,也是家庭小手工作坊、手工工场与工厂制度之间的过渡阶段。阿克赖特的纺纱机则不同,它需要机械动力,机器本身也比较庞大,无法安装在家中,需要专门的工作场所。紧接着又出现了需要借助机械动力的自动织机,而作为动力源的蒸汽机更是体积庞大、噪音巨大,还需要许多的劳动力在专门的工作场所、在统一指挥下同时进行劳动,这几项技术创新使得劳动的组织形式发生了彻底转变,这种新的劳动组织就是工厂。与家庭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相比,工厂制度由于有机器生产代替了手工劳动这一技术优势,又有劳动的分工与协作以及对劳动过程的指挥与协调这一组织和管理优势,它全面取代了家庭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

本文通过对企业起源的理论分析和历史回顾,得出的主要结论是:第一,企业是以内部具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团队生产为基础,为交换而生产的经济组织,分析企业的性质必须包括技术关系和经济关系两方面的内容。第二,社会分工体系的发达,劳动组织内对工序和操作的细分以及基于操作专业化的各工序与操作的劳动协作,是企业产生的决定因素。由于企业既是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个生产单位和环节,同时其内部也存在劳动的分工与协作,因此企业首先是分工发展的产物,是生产力进步和社会分工体系发展造成的孤立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历史必然性的结果。第三,所谓企业起源问题,从历史上说也就是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和工厂的产生过程。简单协作的存在、大量自由劳动力的形成和资本原始积累的完成这三个基本要素的形成都以技术进步和社会分工的发达为前提。航海技术的改进带来急剧扩大的海外市场需求,劳动操作的专业化和协作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和劳动的复杂程度,加速了行会师傅的两极分化和行会的瓦解,它一方面形成了大量失去生产资料的自由劳动力和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也使极少数人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机器生产对手工劳动的替代是以工厂制度代替手工工场的方式完成的,工厂还消灭了手工工场时期尚能作艰难挣扎的小手工作坊,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

[收稿日期]200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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