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反腐倡廉的特点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反腐倡廉论文,启示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987(2002)01-0013-04
在中国共产党产生、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反腐倡廉一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对此毛泽东曾有许多十分重要的思想及措施,其特点可以概括为:
一、立足实际,抓其根本
在中国共产党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毛泽东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以此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战斗力。早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毛泽东就反复强调,为了有力地支持革命战争,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则要厉行节约,反对贪污浪费。1929年12月下旬,在著名的古田会议上,针对红军中享乐主义思想抬头的现象,毛泽东不失时机地作了《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的重要报告,指出:个人主义是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是一种削弱组织,削弱战斗力的销蚀剂”,“个人主义见之于享乐方面的,在红军中也有不少的人。他们总是希望队伍开到大城市去。他们要到大城市不是为了去工作,而是为了去享乐。”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主持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其中规定把“不吃鸦片,不赌博”、“没有发洋财的观念”作为入党的条件之一,如有此观念且屡教不改者,则一律清洗出党。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大会上号召:“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反对贪污和浪费的斗争,过去有了成绩,以后还应用力。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是我们的会计制度的原则。”抗日战争时期,为了战胜困难,坚持抗战,党和毛泽东实行了著名的十大政策,其中包括精兵减政、拥政爱民、整顿三风、审查干部、时事教育等内容,有力地保证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战斗力。这一时期,毛泽东为了配合延安整风,还写下了《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系列文章,对于纠正和克服党内的不良思想和作风,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提出了“建立廉洁政府”的主张,并把它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八项基本政策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对党已经成为执政党的重大转变,毛泽东更是把反腐倡廉提到十分重要的议事日程,在思想和组织上进行了整顿。在1956年党的“八大”上,毛泽东曾意味深长地说:“因为革命胜利了,有一部分同志,革命意志有些衰退,革命热情有些不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少了,过去跟敌人打仗时的那种拼命精神少了,而闹地位,闹名誉,讲究吃,讲究穿,比薪水高低,争名夺利,这种东西多起来了。”毛泽东对于反腐倡廉的问题,既紧密立足实际,又注重抓其根本,即把反腐倡廉放在党的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通过不断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觉悟,提高党的战斗力。尤为可贵的是,毛泽东在长期革命实践中,为党制定了“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他指出,在使用干部的问题上,我们民族历史中从来就有两个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亲”的路线。前者是正派的路线,后者是不正派的路线。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当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毛泽东还说过,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关键因素。因此,好的干部政策,对于党防止腐败,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具有很强的预见性,特别注重防患于未然。在革命战争年代,党的活动主要是领导革命战争,因而防止腐败与保持军队旺盛的战斗力息息相关。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和毛泽东就结合实际情况,规定了若干纪律和应当注意的事项,如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借东西要还”、“洗澡避女人”、“不搜俘虏腰包”等,都带有鲜明的反腐倡廉特征。对于如何防范腐败的问题,毛泽东尤为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1945年7月初,著名的民主人士黄炎培访问延安,向毛泽东提出了一直在脑际萦回而未得到解答的历史“周期率”问题,并表达了对中共寄予的厚望与担忧。毛泽东胸有成竹地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全国解放前夕,鉴于党即将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党,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对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和反腐败问题作了比较充分的论述,他说,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毛泽东谆谆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毛泽东的这些重要思想,对于全党迎接即将到来的胜利,对于新中国的建立以及建国后国家经济的迅速恢复,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49年9月,经毛泽东多次指示、提出修改意见而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郑重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廉洁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严惩贪污,禁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
三、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毛泽东经常告诫全党,全体党员要经常性地检讨工作,反省自我,抵制各种不良思想、作风和习气。毛泽东指出,中国共产党正是在不断地纠正错误,克服缺点,摒弃不良作风,而获得不断进步的。1945年在党的“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讲了一段非常重要的话,说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反对任何不良作风以保持党的正确性、革命性、先进性和代表性的态度和认识。他说,以中国最广大人民最大的利益为出发点的中国共产党人,相信自己的事业是完全合乎正义的,不惜牺牲自己个人的一切,随时准备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殉我们的事业,难道还有什么不适合人民需要的思想、观点、意见、办法,舍不得丢掉的吗?难道我们还欢迎任何政治灰尘、政治的微生物来玷污我们纯洁的面貌和侵蚀我们健全的肌体吗?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了他们的全部,难道我们还有什么个人利益不能牺牲,还有什么错误不能抛弃吗?毛泽东一生一向反对不良作风,一贯倡导三大作风,这使得党在人民群众中获得了伟大、崇高的威望,使党获得了战胜一切敌人、克服一切困难的强大力量。
四、惩治严厉,以儆效尤
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可以说是毛泽东最痛恨、最容之不得的一件事情。1941年5月经毛泽东和党中央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提出:“厉行廉洁政治,严禁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建国后他在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又曾指出:那些“蜕化变质分子……严重地违法乱纪。对于这种人中央得有个处理,罪大恶极的也要捕一些,还要杀几个。”1954年,他亲自主持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62年,他在听取政治工作汇报时指出:不仅刑法要,民法也要,现在是无法无天。没有法律不行,刑法、民法一定要搞。毛泽东还特别强调舆论监督的作用。1953年1月,他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中强调: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毛泽东之所以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如此旗帜鲜明、雷厉风行,是因为他以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马克思主义者的深邃眼光,洞悉了腐败的极大危害。关于这一点,1952年1月4日的《人民日报》社论有过非常深刻的阐述:“对于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严重现象,如果不加以彻底肃清,它们就要腐蚀我们的党,腐蚀我们的政府,腐蚀我们的军队,腐蚀一切财政经济机构和一切革命的群众组织,使我们的许多干部人员身败名裂,给我们的国家造成极大的危害”。其实,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就对革命队伍中出现的腐化堕落分子毫不留情地予以惩罚和打击,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党才能领导革命取得胜利。如1937年10月,严惩黄克功对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逼婚不成而开枪将其打死事件。抗日战争时期,严惩某团政委刘震环贪污公款500元事件。建国后党和毛泽东领导的“三反”、“五反”的伟大斗争,则更是深刻地体现了毛泽东对于反腐败的态度之坚决。建国初期,针对各地发现的惊人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毛泽东号召,“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指出对贪污分子,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查办,判处徒刑,直至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天津地区行署专员张子善都是革命早期入党的老干部,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功劳,进城后在腐朽思想的侵蚀下,滥用职权,腐化堕落为大贪污犯。毛泽东和党中央下决心果断地严惩这两个人,经过法院公审判处死刑,其意义和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三反”运动在很短时间内,就查出贪污千元以上的贪污分子十万五千多人,判刑约一万人,判处死刑的四十二人,判处死缓的九人。“三反”的实质是在执政的条件下保持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的廉洁,是反腐败长期斗争的初战,在这一过程中毛泽东对腐败问题惩治严厉、以儆效尤的政策取向,教育了大多数干部,挽救了犯错误的同志,清除了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也取得了人民群众的极大信任。
学习和研究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会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其一,反腐倡廉要立足新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要始终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全过程。腐败既是一个历史问题,又是一个现实问题;既是一种世界现象,也是一种中国现象。腐败问题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时期、不同地方、不同行业必然会有不同表现。因而,反腐败既要有战略上的总体考虑,又须有阶段性的总体部署。在当前,就是要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针对这一条件下已经和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对症下药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同时,要把反腐败贯穿于党的建设和始终,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这是党的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首要任务。其二,反腐败斗争应强化预见性,增强主动性和实效性。应当看到,腐败现象产生和赖以生存的因素在短期内还不可能完全消除,近些年来腐败还表现出很强的顽固性和再生性,且表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如发案数量在增加,违法乱纪干部的层次在提高,违法乱纪案件的性质趋于恶劣,作案形式变化多端,顶风作案严重等等。因此,反腐败斗争需要对腐败的发展趋势、表现形式等进行足够的分析和预测,提出具体政策和策略,主动出击,并尽最大可能遏制可能出现的腐败或将其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之内。其三,充分估计到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党内腐败现象的产生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它的解决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不能幻想通过几次“彻底”行动就会把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扫除干净;在取得一些成效后不能有丝毫懈怠,要作经常的长期的坚持不懈的打算,要警钟长鸣。其四,惩治腐败必须态度坚决,措施严厉。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是反腐败斗争能够卓有成效的一个重要条件。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确是应该学习毛泽东在反腐败问题上的魄力和风范,立场鲜明,雷厉风行,决不姑息养奸,贻害国家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