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政府职能弱化与乡村教育资源的消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村论文,教育资源论文,政府职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乡村教育拥有着丰富的文化形态、自然风物形态的教育资源,及以人的形态而存在的教育资源。这些,正是乡村教育优于城市教育的地方。但是,当前乡村政府职能弱化正在导致这些乡村教育资源的消逝。有鉴于此,本文提出强化乡村政府职能以挽救乡村教育资源的措施。
乡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相比,没有现代化的教育设施,没有优良的师资配备,没有安全卫生的后勤保障,没有政府官员的精心呵护与体贴。但是,乡村教育也有优于城市教育的地方。那就是,乡村拥有天然的秀丽风光,有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民间智慧、经验、知识和美德,包括风俗、礼仪等,这些风物人情构成了乡村教育特有的丰富资源。这些教育资源,曾经出于非教育的动机,在乡村里发挥着巨大的教育作用。可惜的是,在走向现代化的今天,这些教育资源正在不断地消逝,而导致它们消逝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村政府职能的弱化。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及其官僚与其他社会集团、机构一样,也是谋求自身特殊利益的利益集团。目前,我国官民比例达到历史最高。最高者陕西省黄龙县,平均九个农民养一个财政供给人员。① 在这种状况下,财政收入绝大部分用于发放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必然导致基层政府正常的服务职能弱化,干部与民争利的现象屡禁不止。从乡村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角度看,这种基层政府职能的弱化加速了乡村教育资源的消逝。
乡村政府职能弱化,加速了文化形态的乡村教育资源的消逝。
乡村政府职能弱化的现实表现之一,就是乡村社会文化建设的不力。这种不力,表现为乡村政府在乡村文化价值体认和价值取舍上产生了偏差。这种偏差为乡村文化建设带来的是一种二元悖论:一方面是乡村社会里那些颇具人情味而且颇具教育价值的民间传说、表演艺术、风俗礼仪、节庆活动、手工技艺等被当作落后、愚昧的因素遭到遗弃。例如,娶亲嫁女、盖新屋、老人过世等红白喜事的风俗礼仪,曾经将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信念传达给乡村的后辈们。正是这套信念,让乡人形成了尊敬长辈、关爱后辈、邻里和睦、相亲相爱、互帮互助等中华传统美德。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的特殊庆祝方式(贴对联、舞龙舞狮),曾经将一些基本的文学知识、民间传统的手工技艺、民间的表演艺术等传授给了一代又一代的乡村青少年。然而,当下的很多乡村干部并没有体认到这些文化资源的教育价值,没有看到这些风俗礼仪、节日庆典对于乡村秩序建设与乡村生活维系的价值。对待这些乡村的文化教育资源,他们不是给予适当的引导,而是机械地执行所谓的“移风易俗”,将之遗弃。更糟糕的是,当他们遗弃了乡村既有的文化资源之后,又没有以新的文化资源予以补充,因为建设新的乡风村风,在他们的眼里往往是出力不讨好的工作。“旧”的已去,而“新”的未到,造就了乡村文化生活的一个空白区。这片空白,给乡村文化里真正落后、愚昧的成分创造了复活的机会。这就出现了乡村文化建设的二元悖论的另一个方面,生活上的富裕并没有阻挡住那些货真价实的封建迷信沉渣的泛起,信神拜鬼、抽签算卦、修“庙”筑“坟”、打牌赌博之风盛行。在农村,自己的子女如果打工在外长期没有消息,家长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求神问卜,而不是广登启事或者求助于警察。在农村,岌岌可危的校舍与豪华的“龙王庙”、“椅子坟”往往形成鲜明的对比。乡村政府的干部们似乎对此熟视无睹,甚至带头兴修“龙王庙”、“椅子坟”。在农村,居民们农闲时最多的“文化”活动就是打麻将、“斗地主”(一种扑克牌的玩法)等。没有了传统庆祝仪式的春节和元宵节,只能是打牌赌博的“最佳时光”。
乡村政府在社会文化建设上的不力,还表现为乡村社会环境(特别是治安环境)的恶化。当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等现代化的生活设施开始进入乡村家庭后,人们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得到预期中的提高。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乡村居民的社会环境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善。如有些农村治安恶化、盗贼猖獗。这不仅使村民经济上蒙受损失,而且心理上缺乏一种安全感。加之当地政府对此的处理方式很特别(也许是缺乏经费的缘故),只要交纳一些罚款,就可以免受刑事处罚,这导致盗贼们愈加胆大,有的甚至白天敢趁男人们不在家公然抢劫财物,气焰十分嚣张。有些乡村甚至还有黑恶势力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相形之下,夜夜有着巡警的看护,加上小区保安的严密防范,城市人的生活自然显得安定许多。农村儿童从小感受到这两种生活环境的鲜明对比,与“糟糕”的乡村生活比较,他们从电视等媒体中看到的宁静祥和的城市生活,自然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自然会形成对城市生活、城市文化价值的向往。城市文化作为外来文化,无形中形成了对乡村文化的入侵。乡村居民开始自觉、不自觉地背离曾经哺育过他们并为他们所维护的乡村文化。
事实上,乡村地域文化中长期积淀而形成的地域民俗文化传统,以及乡村生活现实中原本存在的许多合理的文化因素,有着对于乡村生活以及乡村生活秩序建构弥足珍贵的价值成分。换言之,乡村地域文化中原本就潜藏着丰富的乡村教育资源。传统的乡村教育体系,是以书本知识为核心的外来文化与以民间故事为基本内容的民俗地域文化的有机结合。外来文化的横向渗透与民俗地域文化的纵向传承相结合,学校正规教育与自然野趣之习染相结合,专门训练与口耳相传相结合,知识的启蒙与乡村情感的孕育相结合,前者的不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后者弥补。当外来文化与乡村文化相对平衡时,两者能和谐地作用于个体,使其既成为外来文化的接受者,又能成为本土文化价值的继承与阐扬者。本土文化能有效地活化,彰显于他们身上,成为他们成长的重要因素。现实的情况是,由于乡村政府在乡村文化建设上的不力,乡村的本土文化日渐衰落,外来的城市文化却日渐强势,并大有完全取代乡村本土文化之势。一旦外来文化完全盖过乃至淹没本土文化的价值视野,本土文化价值将不再能够有效地活化并彰显于乡村孩子的身上,而是成为乡村孩子们排斥的对象,或者在价值甄别的劣势中内化为自卑情结。他们在乡村教育中,以不同的心态企望着另一个世界。这样的结果是,他们所接受的是并不切合于他们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的过程,实际上是他们为了达到强势价值目标而不得不经受的苦役。这或许是尽管事实上乡村教育存在着比城市教育更多的问题,比如应试中心、负担过重,但这种不合理性却被乡村师生、家长普遍合理化的根本原因。② 乡村的孩子们不由自主地背离于生于斯长于斯的“乡村世界”,乡村的教育不由自主地培养着“城市的人”,不由自主地将乡村的精英输送到城市,不由自主地剥夺着乡村的人力资源,这似乎不合情理,让人难以接受。但是,如果我们要求乡村教育培养“农民”,这又是不太现实的,因为现实的农村文化生活对孩子们而言实在太缺乏凝聚力、吸引力。于是,乡村教育只能在现实中走向“城市导向型”的乡村教育,而在学者们的理想中指向“适于乡村生活之教育”(黄炎培语)。在现实与理想中,乡村教育被撕扯着,痛苦地挣扎着。这既是以文化形态而存在着的乡村教育资源正在消逝的明证,又是文化形态的乡村教育资源被剥离于乡村教育的必然结果。
乡村政府职能弱化,导致自然风物形态的乡村教育资源的消逝。
乡村之于城市的优势,恰恰在于拥有多姿多彩的自然风物,农村学生比城市孩子更贴近自然,乡村的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稻浪滚滚、果实累累等等风物景观,可以说正是另一种丰富的乡村教育资源。和马牛鸡犬豕做朋友,对稻粱菽黍稷下工夫,是乡村教育特有的教育教学方式。利用这种丰富的教育资源,学生本可以学到许多各种各样的自然与社会科学知识。然而,乡村政府职能的弱化,已经或者正在破坏这些曾经秀丽怡人的自然风物,让这些丰富的乡村教育资源白白地逝去。这主要表现为当前乡村政府似乎只关心贯彻计划生育政策、贯彻火葬政策等。往日的在农闲时兴修水利、挑挖池塘沟渠里的淤泥以作田间肥料,在干旱季节组织引水灌溉、传播生产和科技信息等政府职能,几乎丧失殆尽。这种乡村政府职能的弱化带来了一系列的恶果:由于乡村政府治水职能的弱化,农村的农业生产几乎完全靠天下雨维持。一些蓄水设施由于年久失修,泥沙淤积,其蓄水功能已经大大降低,雨季时降下的大量雨水绝大部分白白地流走了,剩余的部分即使在雨水正常的年度供应农业用水也很勉强。一旦遇上雨水不足的年份,就会出现农田供水不足。以往的灌溉渠道也都已经荒芜失修了,干旱时,也没有村委会或者镇政府组织引水灌溉。水利问题涉及到水量的存储、分配、运输、渠道的修建和维护等很多环节,单靠个人或者某个小集体是不可能解决的。由于乡村政府传播生产和科技信息、引导农民科学种田等职能的弱化,农民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和长期大量地使用农药,导致土壤退化、板结、酸化或碱化;空气、水源、农产品受到污染,既危害了人畜,又杀伤了有益动植物。
现在的乡村不再山青水秀,年久失修的蓄水池塘或者湖泊只剩泥沙和散发着臭气的黑水,乡村里已经不大看得到曾经清澈见底而被村民当作饮水源的池塘与湖泊了;土壤的退化导致曾经的青山树木凋零、黄土满目。现在的乡村不再鸟语花香,长期大量的使用农药伤害了很多的动植物,如麻雀、燕子、青蛙、鱼类以及一些花草等,乡村里已经不大听到曾经热闹非凡的鸟叫声了,曾经绚丽夺目的花草也难见踪影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了很多农民弃耕从工或从商,乡村里到处都是荒废的农田、耕地,杂草丛生代替了曾经的“稻浪滚滚、果实累累”。显见,曾经以自然风物形态而存在着的乡村教育资源正在消逝。
乡村政府职能弱化,导致以人的形态存在的乡村教育资源的消逝。
以人的形态存在着的乡村教育资源,固然包括乡村教师,但本文所指的并不仅仅是教师,而主要是指居住于乡村的民间学者、民间艺人、民间武师等等。前文所述的某些文化形态的乡村教育资源,往往就是以这些民间的具体个人为载体的。我们大体上可以将乡村固有的这些以人的形态存在的乡村教育资源分为文、武、艺三类。“文”者指民间学者,多为曾经读过私垫而留居乡间的老先生们,他们擅长吟诗作对、熟悉乡间礼仪;“武”者,多为曾经修习过传统中华武术而留居乡间的老先生们,他们擅长各种强身健体、养生之道;“艺”者的范围则比较广泛,既包括各种民间手工艺人,也包括民间音乐书画艺人等。用现代教育话语给予定位,“文”者大体是智育和德育资源,“武”者大体上是体育资源,“艺”者大体上是劳动技术教育资源。然而,由于乡村政府相关职能的弱化,蕴藏于乡间的这股教育资源也正在慢慢的消逝。
对于潜藏于乡村的这些学者、艺人和武师,许多乡村干部并没有认识到他们的教育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更没有积极地引导他们发挥出相应的功能。例如,可通过“文”者的学识和道德信念培育乡村后辈、重构新的乡村生活秩序与风气,通过“艺”者的手艺形成乡村后辈们的职业技能或者艺术特长,通过“武”者的武功强健乡村后辈们的身体素质。相反,时下的乡村干部们更多的是弃之如履。基础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缺失,“看病难”,逐渐带走了乡村的这些学者、艺人和武师,也带走了乡村的另一种丰富的教育资源。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要挽救正在消逝着的乡村教育资源,进而开发和利用这些资源,丰富和发展乡村教育,首先需要解决乡村政府职能弱化的问题。然而,乡村政府职能的弱化,事实上也是乡村政府的一种痛。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县级政府把教育、卫生、文化等需要大量投入的社会事业下放乡镇,增加了乡镇的财政负担,很多乡镇不堪重负。同时,还上收乡镇政府对经济发展的调控权。乡镇政府在这些方面没有决策权和收益权,对经济发展的调控能力大大削弱,在发展地方经济方面难有大的作用,也难以有多的财政收入。没有足够的资金,乡村政府自然就难以正常运转,也就难怪有些地区的政府只对收费的事情感兴趣,而对吃力不讨好的公共服务职能避而远之。目前的财政体制还限制了乡镇财政参与社会公共投资,引导和刺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职能作用的发挥。由于各级行政机构不断膨胀,办公和住宿条件不断升级换代,加大了政府的财政支出。为了确保本级财政收入平衡,必然要加大下级财政的上交基数,以至于基层财政上交的比例和额度年年增长,很多乡镇政府靠负债度日。③
时下,乡镇政府的改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围绕这一问题,人们提出了各种改革思路。综合这些思路,不外乎以下三种代表性意见:主张加强乡镇政府,将它建设成为一级完备(或完全)的基层政府组织;主张虚化乡镇政府,将它改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乡(镇)公所,实行“县政乡派”;主张撤销乡镇政府,实行类似于村民自治那样的社区性“乡镇自治”。
我们认为,乡镇政府改革的关键,不在于“加强”或“撤销”与否,而在于它的性质、职能的根本性转变和结构性优化。即建构一个什么样的政府组织,是威权式还是民主式,是支配性还是合作性,是传统的行政管理(控制)型还是现代的治理型?前文所述的几种改革思路,要么不能跳出“国家化”的思维定式,主张加强乡镇政府建设;要么基于“乡村自治”的美好理想,主张乡镇组织“去国家化”或“民间化”。其实,这两个极端的想法,既不符合中国乡村社会组织传统的发展逻辑,也不符合当今社会基层政府治理变迁的要求。从历史上看,乡镇组织始终都不是纯粹的官方机构或“民间组织”,而是一种“半官半民”或“亦官亦民”的组织。近代以来,“国家”加快了对乡村社会的扩张,但在1949年以前,各种近代“国家”政权基本上都没有改变乡镇组织“半官半民”或“亦官亦民”的性质。直到1949年以后,才在乡镇一级正式设立了国家政权组织,甚至将政权组织直接延伸到村庄社会之中,彻底摧毁了乡镇组织的“官”“民”两重性。这种情况,在人民公社体制下达到了极至状态。20世纪80年代初期,虽然撤销了人民公社,并恢复重建了乡镇政府,但是其基本的建设思路仍然没有改变,在相当程度上承续了人民公社体制一贯的国家主义路线,没有主动适应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和政治转型的要求。正因为如此,才导致乡镇政府随后的机构膨胀、农民负担的加剧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随着农村家庭责任制的实行,以及随后的一系列农村经济改革,农民阶层逐渐发生了分化,形成了各种新的利益主体,乡村社会的流动性和异质性也不断增强。这些经济、社会的变化,必然要求乡村政治“与时俱进”地进行适应性改革。一是有多种利益要求通过政治渠道进行表达,相应地就必须建构多元的、参与式乡村政治,而不是通过自上而下的任命单向地建构农村基层政府;二是要求乡村政治更加开放、平等;三是在社会、经济和政治之间建立一种民主合作的关系,而不是政治单方面控制或吸纳社会、经济的关系。为此,我们不难在“国家化”和“民间化”两种极端的思路之外,找到另一条改革路径——“乡政自治”。即乡镇政府领导人由乡村人民直接选举,重新优化配置乡镇政府的权力,建立和扩大乡镇政府与乡村社会新型的多元的民主合作机制,扩展乡村人民民主参与乡镇政治的渠道,使之有足够的政治权力参与到乡镇政府的选举、决策、监督、治理等诸多层面和各种事务当中,使国家与乡村民间社会在乡镇社区治理中达成全面、积极和有效的合作。④“乡政自治”与“乡镇自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在乡镇政府维持国家政权组织的基本前提下,增强乡镇政府的自主性,彻底改变它依附于县级政府的状况,使之真正成为乡镇社区有效治理的主体单位。后者则是取消乡镇政府的国家(政权)属性,将之变成完全的社会自治组织。前者是一种制度内的增量民主改革;后者是一种制度外的改革方式。前者重在国家与社会的相融和合作;后者则是对国家主义(准确地说是全能国家主义)的一种反动,主张社会自治力量的扩张。对于前者而言,国家与社会可以实现双赢或互强;对于后者而言,国家与社会之间只能存在“你进我退、彼强此弱”式博弈格局。
所谓“乡政自治”,简言之,就是将乡镇政府改革为“官民合作”组织。“官民合作”与“亦官亦民”(或“半官半民”),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其实主张“官民合作”并非简单地回复到传统社会中去,但是也不能简单、粗暴地割断历史。也就是说,要合理汲取传统社会的基层管理资源,又要顺应现代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的要求,有所创新和进步。从本质上讲,“官民合作”与“亦官亦民”(或“半官半民”)还是有着根本性的分野,“亦官亦民”或“半官半民”究其实质是一种“绅治”方式。这一方式之所以呈现出“亦官亦民”或“半官半民”的特征,主要是由“绅权”的两面性决定的;而“官民合作”则是一种现代政府治理形式。只有将乡镇政府改造为“官民合作”组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乡镇政府职能弱化所导致的诸多问题,如农民负担问题、乡村公共事业的建设和乡村社区发展等问题,才能有利于整个乡村社会的良性发展。如是,方能挽救我们正在消逝着的乡村教育资源,进而丰富和发展这些乡村教育资源。
当然,要解决农村政府职能弱化与乡村教育资源消逝的问题,最终还是需要国家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力度,承担更多的乡镇一级的责任,包括乡村文化的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等。
注释:
①姚德年:《我眼中的农民负担》,《读书》2001年第6期。
②刘铁芳:《乡村教育的问题与出路》,《读书》2001年第12期。
③参见赵黎:《应当重视小城镇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农村经济》1998年第8期。
④吴理财:《乡镇政府:撤销抑或自治》,《决策咨询》200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