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红
(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 江苏连云港 222004)
摘要:窃电会对我国供电企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还会破坏社会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威胁到国家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一旦因为窃电造成停电、起火、损坏生产设施设备,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重大事故,那将会给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带来极大的伤害和损失。
关键词:窃电方式;反窃电;技术
用电管理系统及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根据各供电企业对电力用户的管理与电力收费的实际情况设计开发完成。通过对供电企业近几年的系统分析研究,在充分了解熟悉供电企业业务需求和使用习惯的基础上,完全从供电企业使用的角度出发开发完成了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用电管理系统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在基层供电服务工作中,用电检查是一项谨慎工作,而检查反窃电又是重点和难点。由于窃电技术手段不断更新,实施窃电的主体构成日益复杂,窃电案件案值不断加大,查处窃电需要运用一些技巧,做到知己知彼。为保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一、窃电的主要原因
窃电是有其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历史背景,目前我国电能被窃的主要原因是通过窃取电能来获取无偿的电量供应。在窃取电能时,一般都是通过电能计量表少计量或是不计量来实现电能窃取的。
人们对于电是商品的意识依然很淡薄,传统的“窃电不为偷”的观念根深蒂固,窃电行为屡禁不绝。甚至愈演愈烈,有的地方出现了“一户窃电,众邻仿效”的情况。窃电者法制观念淡薄,为了一己私利,不择手段,铤而走险;部分经营者把窃电作为降低生产成本的一大途径。电力企业自身管理不到位。一些电力企业未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及用电检查制度,部分职工责任心不强,每月抄表不到位,定期巡视检查不到位,给窃电者以可乘之机,有的甚至内外勾结窃电。
反、防窃电手段及查处打击不力,供电企业现有的反、防窃电技术手段还比较落后,具体反映在电能计量装置的防窃电功能十分缺乏,检查装备也比较简陋。在反窃电过程中,供电企业目前遇到最主要的难点:查获难;处理难,特别对法人、单位的处罚,在法律上依据不够充足,电力执法成为难点,现行法律对打击窃电行为存在许许多多的盲点。
二、窃电的方法
2.1在电能表上窃电
利用伪造封印将字车回拨直接窃电;改变永久磁铁位置,使磁铁与铝盘间隙变小,损坏其机械传动部分,电能表走慢或不走。
2.2在电压回路上窃电
利用小型遥控器等遥控装置控制电压回路的随时断开电压进行窃电;将电压二次导线的导体剪断但外绝缘不完全断开,利用导线的位置使电压回路断开或接上达到窃电的目的;利用伪造封印虚接电压线或用绝缘胶布或绝缘套管将导体包住后压接使电能表失压窃电等。
2.3在电流回路上窃电
利用小型遥控器等遥控装置控制电流回路的随时短路进行窃电;伪制互感器铭牌将CT以小换大进行窃电;伪造封印在装表接线盒内短接电流回路;在组装式互感器内短接进行窃电;利用U电线直接在电能表或装表接线盒处短接窃电等。
2.4其它窃电方式
利用强磁铁靠近计度器步进电机处,磁铁产生的强磁场干扰机械计度器步进电机磁场,使计度器停走;利用电表调校器靠近计度器步进电机处其产生的交变强磁场改变机械计度器步进电机磁场,使计度器倒(正)走。液晶电能表窃电器靠近电能表的LCD(液晶显示屏)表面,产生的高频信号干扰电能表的LCD,使其黑屏死机,电能表停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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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窃电的对策
3.1建立健全反窃电法制体系
从世界范围来看,针对窃电犯罪的立法有两种模式:①采取增设罪名的方式,如德国、奥地利、俄罗斯等国的刑法典,明确窃电罪是“没有合理授权而不诚实地使用电力或者不诚实地浪费电力或将电力转输别处的行为”;②司法解释,将电规定在财物范围之内,视窃电为盗窃财物,例如日本明确规定电亦被视为财物,法国则规定“损害他人利益、欺诈窃取能源视同盗窃”。一些专家认为,之所以会出现打击不力的情况,是因为我国目前尚无比较完备的反窃电法律或法规,现行的《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对查处窃电行为的规定比较原则,对窃电行为的刑事处罚缺乏具体规定,对窃电犯罪缺乏足够的震慑力。
3.2加强电能计量装置技术改造
窃电技术日益“高超”,反窃电技术也要与时俱进。通过对几种窃电方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常见的几种窃电方法,几乎都要直接接触和改变电能计量装置才能达到窃电的目的。所以加强电能计量装置技术改造,是防止窃电的最有效的技术措施:①电能表应尽可能使用多功能电能表;封印采用特殊一次性防撬封印;使用防窃电型装表接线盒;②对直接表客户应采用集中装表箱或全封闭表箱,即线进管、管进箱、箱加锁和封印的办法,使人、表分离,让客户无法接触到电能表。③对使用互感器计量的客户应使用专用CT、PT;二次连接导线应尽可能要短并且要用绝缘带包扎;电能表,装表接线盒封印必须齐全;将CT、PT、计量柜加封印,暂时无法加封的,应尽快进行改造确保能够加封。④对有窃电嫌疑的客户除了加大检查力度,还应当利用负荷控制装置或加装比较表等多种形式加强监控,随时了解客户用电情况,对客户的用电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
3.3加强线损管理
有条件的电力企业可分线、分台区进行线损考核,定期对各条线路、各个台区的线、变损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有窃电可能的单位和地区,进行重点检查使窃电者惶惶不可终日,减少窃电发生的几率。
3.4建立健全窃电群众举报制度
经过几十年的反窃电实践证明,发动群众举报不失是个好办法。供电企业设立窃电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实行举报有奖,并为举报者保密。接到窃电的举报,用电稽查人员必须立即到现场调查处理,一旦事实成立,无论是内部职工还是外部人员窃电,都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决不手软,不讲情面,做到程序合法、处罚得当。
3.5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对于窃电问题,长期以来,一些供电企业采取了定期的“专项检查”,联合公安等部门,供电部门轰轰烈烈地开展反窃电行动,做到报纸上有新闻,广播里有声音,电视里有图像,广造声势,大造舆论,极大地震慑了窃电分子的嚣张气焰。开展反窃电“捕鼠“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偷窃电能和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实施集中反窃电行动,营造反窃电声势,震慑犯罪分子,还要把专项斗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反窃电活动有利于保障供电企业合法权益和电网安全运行;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3.6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
窃电与反窃电是一对矛和盾,在窃电技术不断提高的今天,用电检查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供电企业要多开展用电检查培训,让越来越多的检查人员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总结每一次窃电案例的教训,从中获取经验来武装自己,才能对付千变万化的窃电技术,才能在实际检查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水平。打击窃电还应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作为合格的用电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有关电力法律法规,还要认真学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做到深刻理解并能正确灵活运用,防止用电检查时自身出现违法行为。
3.7加大打击窃电的宣传力度
打击窃电,营造合法用电氛围,引导形成良好的用电环境,还需要正面的宣传,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窃电的社会危害性,调动公众反窃电的积极性,使窃电者处于大众的监视之中;另一方面利用新闻媒体对大案要案进行报道,弘扬正气,使部分窃电者警醒,对窃电者严格惩处,在社会上形成打击窃电的强大威慑力;巩固反窃电工作成果,提高反窃电工作效率。
反窃电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关部门的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配合方能凑效。由于窃电的社会性和复杂性,反窃电工作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供电企业在用电检查工作中还可能会遇到更多、更新、更复杂的问题,这就需要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积累经验,以便把用电检查工作做得更好。
结语
电能被窃严重地影响着电力部门的正常发展以及经济效益。因此,在电能管理中,要针对窃电的具体方法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窃电行为发生,提高供电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以及供电机能。
参考文献
[1]李宇豪.用电检查面临的问题及反窃电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06)
[2]王建宇.窃电手段及反窃电措施研究[J].科技致富向导.2015(18)
作者简介
韩建红(1965.7-),女,江苏连云港人,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营销部专职,工程师,单位: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江苏,连云港) 研究方向:电力工程与自动化(电力营销)
论文作者:韩建红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6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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