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群发展现状分析_国内生产总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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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363(2006)02—0024—06

1 城市群的基本概念

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Jean Gottmann)认为,在巨型的城市化地域内,支配空间经济形式的已不再是单一的大城市或都市区,而是集聚了若干都市区,并在人口和经济活动等方面密切联系而形成的一个都市区集群[1]。由于我国的城市化是在城乡隔离制度的独特背景下推进的,都市区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同时,由于我国城市化还正处于快速推进时期,真正的戈特曼意义上的大都市连绵区还处于发育过程中。因此,国内学者更喜欢用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来指称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在特定地域范围内,由若干个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纽带联系而形成的城市网络群体。如姚士谋就给出了这样一个城市群概念: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2]。

但是,20世纪末期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城乡隔离制度的逐步消除,我国以大中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区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获得了快速发展。有些学者,如周一星还特别强调了在我国划分和发展都市区的意义[3]。因此,在对我国城市群的认识上,既要强调城镇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功能互补,也要强调城乡之间的互动和都市区的扩展。这样,可将城市群定义为:在一定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以一定数量的超大或特大城市为核心,以众多中小城镇为依托,以多个都市区为基础,城镇之间、城乡之间紧密联系而形成的具有较高城市化水平和城镇密度的城市功能地域。结合我国城镇群发育的实际和向大都市连绵区演化的潜力,文章对我国城市群的界定按如下原则来进行:(1)至少有一个人口在2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或一个副省级以上城市或两个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2)与核心城市的通勤距离不超过4个小时。(3)区域范围应达到2万km[2]以上。(4)建制市的数量不少于7个。(5)为便于统计处理,地级市所辖的所有县(市)全部纳入。(6)政府部门和学术界相对公认的名称和区域范围。

2 总体实力分析

依上述原则划分,目前,我国大型城市群共有13个,具体情况详见表1,表2和表3。可以看出,这13个大城市群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2002年,这 13个大城市群土地面积虽然仅占全国的12.18%,但其容纳的人口却占全国的37.30%,实现的GDP和工业生产总值占全国的71.24%和75.17%, 完成的社会消费品总额和实际利用外资额则分别占全国的65.51%和85.91%。

2.1 东部地带

2.1.1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是以上海为龙头,由15个地级以上的中心城市所组成。包括1个直辖市——上海,3个副省级城市——南京、杭州、宁波,11个地级城市,即江苏省的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和浙江省的湖州、嘉兴、绍兴、舟山。2002年,该城市群总人口7570.58万人,土地面积为100242km[2],国内生产总值达20444.76亿元,分别占沪宁杭三省市合计的55.45%,47.58%,85.77%。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以占全国5.89%的人口、1.04%的土地面积,吸纳了全国四分之一(27.29%)的外资,生产了全国近五分之一(19.51%)的国内生产总值。由于该城市群正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其产业结构仍是二三一型,第三产业特别是生产型服务业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进入21世纪,伴随着上海世界城市的建设,在上海的辐射带动下,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已成为我国经济最发达、发展最迅速的区域。在世界城市群中,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已跻身前六位。

表1 我国主要城市群发育的基本状况(2002年)

Tab.1 Basic situations of the large urban agglomerations in China(2002)

城市群年末总人口土地面积 GDP/亿元 工业总产值

固定资产投 实际利用处资 城市数(县

/万人/万km[2]/亿元

资总额/亿元金额/亿美元 级市以上)/个

长三角7570.58 10.02 20444.76 31022.21 5443.14 178.4949

珠三角2624.93 5.47 9565.29

14280.01 2969.85 116.1718

沿 京津冀北 5968.53 16.91 8994.96

8754.77 3561.00 93.96 21

海 辽中南2807.99 8.17 4862.17

4161.30 1114.05 36.54 19

福厦 2148.12 4.11 3798.71

3137.91 837.75 36.58 11

山东半岛 3897.40 7.33 7014.23

8388.03 1714.83 52.76 30

长株潭1249.66 2.81 1430.42

844.02

399.47 4.59 7

武汉 3056.20 5.80 2977.54

1895.71 927.25 18.91 16

中 中原 3895.75 5.88 3326.02

2602.84 595.35 2.85 23

部 吉中 1871.61 8.80 2130.21

1825.32 545.88 8.13 14

哈大齐2318.51 15.17 2916.11

1977.45 663.04 2.44 12

西 成渝 8337.48 20.91 5673.01

3272.57 2108.18 7.77 24

部 关中 2165.90 5.54 1514.36

1103.40 550.65 2.83 8

合计 47912.66116.9174647.79 83265.55 21430.46561.93252.00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3)》,《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3)》,《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2001)》。

表2 我国城市群主要经济指标占全国比重(2002年)

Tab.2 Proportions of main economic indices of urban agglomerations to total China(2002)

城市群总人口比重

土地面积比重 GDP比重 工业总产 固定资产投

社会消费品零 实际利用外

值比重资总额比重售总额比重

资金额比重

长三角5.89 1.04 19.5128.00 12.51 15.27 27.29

珠三角2.04 0.57 9.13 12.89 6.83 8.67 17.76

沿 京津冀北 4.65 1.76 8.58 7.90

8.19 9.33 14.36

海 辽中南2.19 0.85 4.64 3.76

2.56 4.64 5.57

福厦 1.67 0.43 3.63 2.83

1.93 3.23 5.59

山东半岛 3.03 0.76 6.69 7.57

3.94 5.03 8.07

长株潭0.97 0.29 1.37 0.76

0.92 1.52 0.70

中 武汉 2.38 0.60 2.84 1.71

2.13 2.96 2.89

部 中原 3.03 0.61 3.17 2.35

1.37 2.96 0.44

吉中 1.46 0.92 2.03 1.65

1.25 1.89 1.24

哈大齐1.80 1.58 2.78 1.79

1.52 2.16 0.37

西 成渝 6.49 2.18 5.41 2.95

4.85 5.38 1.19

部 关中 1.69 0.58 1.45 1.00

1.27 1.46 0.43

合计 37.3012.18 71.2475.17 49.27 65.51 85.91

资料来源:同表1。

表3 我国城市群的三次产业结构(2002年)

Tab.3 Composition of GDP in urban agglomerations in China(2002)

城市群 第一产业比重 第二产业比重 第三产业比重 城市群 第一产业比重 第二产业比重 第三产业比重

全国 15.4051.10 33.50

长株潭 11.8243.69 44.91

长三角5.86 52.18 41.96武汉

14.2745.30 41.98

珠三角5.60 49.31 45.09中原

13.7650.27 25.76

京津冀北 8.80 43.40 47.80吉中

18.4241.78 39.80

辽中南8.80 49.24 41.96哈大齐 14.4151.80 33.78

福厦 10.4949.36 39.31成渝

17.0142.36 40.63

山东半岛 10.7851.94 37.29关中

11.7844.28 43.93

资料来源:同表1。

2.1.2 珠江三角洲城市群。该城市群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东莞、中山、江门等9个城市组成。2002年,该城市群年末总人口2624.93 万人,土地面积为54704km[2],国内生产总值达9565.29亿元,分别占广东省的33.40%,30.42%,81.27%。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以占全国2.04%的人口、0.57%的土地面积,吸纳了近六分之一(17.76%)的外资,生产了全国近十分之一(9.13%)的国内生产总值。在产业结构上,该城市群第一产业比重已下降到5.6%。受香港、澳门与内地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等有利因素的影响,该城市群在香港的带动下,其活力将会持续下去。

2.1.3 京津冀北城市群。该城市群空间地域范围涉及两市一省,包括北京、天津2个直辖市和河北省的唐山、保定、廊坊、秦皇岛、张家口、承德、沧州等7 个地级市。该城市群2002年末总人口5968.53万人,土地面积为169118km[2],国内生产总值达8994.96亿元,分别占京津冀三省市的65.12%,78.15%,79.00%。京津冀北城市群以占全国4.65%的人口、1.76%的土地面积,吸纳了全国七分之一(14.36%)的外资,生产了全国近十二分之一(8.58%)的国内生产总值。受北京作为首都的影响,该城市群的第三产业比较发达,并已经形成了三二一型的产业结构,但其第一产业比重比长三角、珠三角分别高出2.94,3.20个百分点,说明其第二、三产业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同时,受行政体制的约束,该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急需围绕大北京地区作为世界城市的发展目标进行规划与整合[4]。

2.1.4 辽中南城市群。该城市群是依托沈大高速公路和哈大铁路的交通走廊,南起大连,北至铁岭,长约500km地域内,由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营口、盘锦、辽阳、铁岭9座城市组成。该城市群2002年末总人口2807.99万人,土地面积81673km[2],国内生产总值达4862.17亿元,分别占辽宁省的66.81%,55.37%,89.08%,其中,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4.64%。该城市群为我国老工业基地,其经济地位的下降已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目前正面临着国家从战略高度进行振兴的难得历史机遇。

2.1.5 福厦城市群。该城市群是以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为中心的城市群。2002年,该城市群年末总人口2148.12万人,土地面积41086km[2],国内生产总值达3798.71亿元,分别占福建省的61.98%,33.19%,81.13%,其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3.63%,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全国的5.59%。该城市群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发展速度很快,但第一产业的比重还比较高。

2.1.6 山东半岛城市群。该城市群包括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8个市[5]。2002年末总人口3897.40万人,土地面积73311km[2],国内生产总值7014.23亿元,分别占山东省的42.91%,46.99%,66.47%,其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6.69%,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全国8.07%。由于该城市群在总体实力上已稳居全国第四位,并且近年来经济充满活力,发展速度很快。因此,已经成为我国继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北三大增长极之后的第四“增长极”,但其第一产业的比重还比较高,第三产业尚需加快发展,区域影响力还有待提高。

2.2 中部地带

2.2.1 长株潭城市群。该城市群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这三城市呈“品”字型分布,彼此相距不足50km。2002年,该城市群年末总人口1249.66万人,土地面积28107km[2],国内生产总值达1430亿元,分别占湖南省的18.85%,13.27%,32.95%,其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37%。该城市群总体规模小,第二产业尚需要进一步增强,但第三产业非常活跃。

2.2.2 武汉城市群。该城市群直径为200km,包括武汉、鄂州、黄石、黄冈、孝感、咸宁、天门、仙桃和潜江等9个城市。2002年末总人口3056.2万人,土地面积57962km[2],国内生产总值达2977.54亿元,分别占湖北省的51.04%,31.18%,59.84%,其中,国内生产总值占到全国的2.84%。该城市群地处长江中游,是我国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平台,但其第一产业的比重还比较高,第二产业尚需加快发展。

2.2.3 中原城市群。该城市群是指以郑州为核心,由郑州、洛阳、开封、新乡、焦作、平顶山、许昌、漯河和济源等9座城市形成的以陇海、 京广铁路为中轴的城市密集区。2002年末总人口3895.75万人,土地面积58756km[2], 国内生产总值达3326.02亿元,分别占河南省的40.53%,35.18%,53.92%,是河南省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和城市最为集中的地区,其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3.17%。该城市群地处黄河中下游,是我国中部崛起和黄河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平台,但其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生产服务业的发展亟待加快。

2.2.4 吉中城市群。该城市群是以长春、吉林、四平、辽源和松原等城市组成的城市群。2002年该地区年末总人口1871.61万人,土地面积88000km[2],国内生产总值达2130.21亿元,分别占吉林省的69.34%,60.12%,94.84%,其中,国内生产总值占到全国的2.03%。该城市群虽然是我国的老工业基地,但其第一产业的比重还明显偏高,工业化进程尚需要进一步加快。

2.2.5 哈大齐城市群。该城市群是以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绥化为中心的城市群。2002年该地区年末总人口2318.51万人,土地面积151720km[2],国内生产总值达2916.11亿元,分别占黑龙江省的60.81%,33.35%,75.12%,其中国内生产总值占到全国的2.78%。该城市群地广人稀,近年来发展有些滞缓,亟待振兴。

2.3 西部地带

2.3.1 成渝城市群。该城市群包括成都、重庆、德阳、绵阳、眉山、乐山、资阳、内江、遂宁、南充、达州等城市,是我国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城市群,也是中西部地区城市数目最多的城市群。2002年末总人口8337.48万人,土地面积209098km[2],国内生产总值达5673亿元,分别占四川、重庆二省市的70.78%,36.85%,82.86%,其中国内生产总值占到全国的6.53%。该城市群地处长江上游,是我国大西南地区的经济核心,近年来在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下发展非常迅速。由于其第一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还高出1.61个百分点,因而其工业化的任务十分艰巨。

2.3.2 关中城市群。该城市群是由分布在陕西关中地区的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等城市构成。2002年末总人口2165.9万人,土地面积55367km[2],国内生产总值达1514.36亿元,分别占陕西省的58.95%,26.90%,74.38%,其中,国内生产总值占到全国的1.45%。该城市群是我国大西北地区综合经济实力最强的地区,但近年的发展有些滞缓,亟待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给予强力支持。

3 人均指标、中心城市及县域经济

3.1 人均指标分析

我国城市群人均经济发展状况明显分成3种类型(图1)。第一种是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2002年人均GDP分别达到了2.70,3.64万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31,4.47倍,人均工业总产值分别超过了4万元和5万元,为全国平均的4.75,6.31倍。第二种类型是京津冀北、山东半岛、辽中南和福厦城市群,各项人均指标低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却明显高于内陆的城市群。这与沿海近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和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吸引外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值得注意的是,经济总量居第三位的京津冀北城市群,其人均GDP指标竟然落后于山东半岛、辽中南和福厦三城市群。第三种类型是中西部地区的七大城市群,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人均指标明显低于沿海各大城市群,尤其是中原、关中、成渝、武汉四城市群,许多人均指标还明显较低。

图1 中国城市群的人均GDP分布(2002年)

Fig.1 Distribution of per capita GDP of urban agglomerations in China(2002)

3.2 中心城市分析

2002年,上海GDP达到5346.27亿元,是内地经济实力最强的城市,但也仅及香港的1/2。深圳各项人均经济指标则高居第一位,其人均GDP达16.18万元。各大城市群中GDP超过2000亿元的中心城市有上海、北京、广州、深圳4个(图2),显示了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北三大城市群具有较强大的中心城市。GDP在1000~2000亿元之间的中心城市有天津、武汉、沈阳、大连、重庆、成都。低于1000亿元的有济南、青岛、西安、厦门、长沙、福州和郑州。其中,长沙、福州、郑州、洛阳GDP相对较低,城市的中心性较弱,城市集聚力和辐射力不强。深圳、上海、广州、厦门、青岛、大连等沿海经济开放城市的人均经济指标相对较高,而地处内陆的西安、郑州、洛阳、武汉、成都、重庆等城市人均经济指标相对较低,其中,最低的重庆人均GDP只有1.51万元。

图2 中国城市群中心城市(市区)的主要经济指标(2002年)

Fig.2 Main economic indexes of central city in urban agglomerations in China(2002)

3.3 县域经济分析

长三角、珠三角、福厦、山东半岛城市群的县域经济比较发达(表4),都市区发展迅速。而作为中国三大城市群之一的京津冀北城市群,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县域经济年增长率较低,与城市经济形成鲜明的二元结构特征。在中西部七大城市群中,长株潭、吉中、中原、武汉城市群的县域经济相对发达,而哈大齐、成渝、关中的县域经济比较落后。各城市群县域人口占城市群总人口的比例都超过了50%,地处内陆的中原和成渝城市群县域人口所占比重较大,中原城市群县域人口占地区总人口的80%,成渝城市群占77%。县域工业总产值占地区比重最大的是中原城市群,达到了52%,说明中原城市群县域经济相对比较发达,城市经济相对较弱。与此相反,吉中、哈大齐、辽中南城市群县域工业总产值占地区的比重最低,分别为10%,13%和14%,显示了东北老工业基地县域工业发展滞缓,县域经济比重过小,城乡经济发展较不平衡的状况。

表4 中国城市群主要县域经济指标(2002年)

Tab.4 Main indexes of county-economy in urban agglomerations in China(2002)

城市群年末总人 第一产业增 第二产业增 地方财政预算 规模以上工业 县域年末总人口 县域工业总产值 人均

口/万人 加值/亿元 加值/亿元 内收入/亿元 总产值/亿元 占城市群比重/%占城市群比重/%GDP/元

长三角 4517 945.53 4428.70 396.0010724.66

59.67

34.57 14243.73

珠三角 1380 374.37 1300.53 112.303727.4852.59

26.10 15172.81

京津冀北3706 634.80 1450.80 95.56 1717.9362.09

19.62 7137.99

辽中南 1512 320.34 609.24 40.85 567.36 53.84

13.63 7617.44

福厦1358 308.98 912.64 57.82 1163.3663.22

39.55 12054.18

山东半岛2556 611.70 1633.74 117.023676.3165.59

43.83 10620.05

长株潭 778

133.53 222.97 17.62 245.00 62.27

29.03 5881.96

武汉1934 254.44 510.61 37.60 647.04 63.28

32.54 5241.51

中原3112 438.60 1102.03 56.95 1421.8379.89

52.25 5643.00

哈大齐 1238 230.48 198.94 24.97 255.84 53.40

12.94 4800.70

吉中1242 345.06 475.97 18.73 190.62 66.36

10.44 5464.15

成渝6388 806.48 1214.95 98.73 1078.1876.62

32.95 4004.03

关中1405 137.57 194.69 20.32 259.11 64.88

23.48 2891.00

资料来源:县域经济包括县级市,人均GDP数据为2000年数据, 数据来源于《中国县(市)统计年鉴(2001)》,其余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3)》,《中国县(市)统计年鉴(2003)》。

4 结语

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城市群的培育与发展近年来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尽管城市群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国典型意义上的大都市连绵区还未真正形成,各城市群的发展还很不平衡,多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城市群还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群,而更多是区域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面向发展的规划工具。在我国新的区域发展战略格局下,大城市群的发展无疑是实现效率与公平“双赢”的重要战略平台,承担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历史重任[6]。《2004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提出,为挖掘“发展红利”,中国必须坚持发展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具有世界竞争力的组团式大城市群,打造中国城市化建设中的主力与经济增长能力的“航母”[7]。但是,在支持东部沿海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北三大国家级城市群发展的同时,在东部沿海现代化带动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中,从国家战略的高度,以城市群为依托,实施“多极联动”的区域发展战略,加强对其余11个大城市群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从中心城市和县域经济发展入手,迅速提升各大城市群的经济实力,形成“多极网络、联动发展”的新增长格局,已迫在眉睫。

收稿日期:2005—04—02;修回日期:2006—01—1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04JJDZH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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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群发展现状分析_国内生产总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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