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的调查与思考--以郴州市为例_新社会阶层论文

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的调查与思考--以郴州市为例_新社会阶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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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十六大党章第一章第一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是中央基于长期执政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而作出的战略性决策。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新社会阶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先进分子入党的情况如何,工作中存在哪些障碍性因素,如何推进这项工作,值得研究。为此,本课题组从2004年5月至2006年8月,采取问卷、走访、座谈、召开小型会议等形式,在郴州市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903份;走访干部274人,普通群众267人,新社会阶层人士138人,召开座谈会13次、小型会议4次。通过调查,对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问题有了新的认识。

一、郴州市新社会阶层的基本情况

1.新社会阶层构成及特点。调查表明,郴州市新社会阶层的构成总体上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从业人员数量多。截至2004年底,全市共有新社会阶层从业人员43.73万人,占全市人口的9.41%,占全市非农业就业人员的53.79%。其中,以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为主,分别有30.82万人、7.47万人,各占郴州非农业就业人数37.91%和9.18%。二是从业人员分布广。六类新社会阶层人员在郴州市均有注册登记,共有各类经济社会企业和组织158143个。其中,个体经营户151716户,私营企业5261家,民营企业755家,港澳台和外资企业104家;广泛分布于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建筑业等。随着郴州旅游业的兴起,在旅游、餐饮等行业增长迅速,2004年底达8324家。三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新社会阶层人员普遍较为年轻,35岁以下者占38.5%,但文化程度不一。在民营科技企业、外资企业、中介组织和自由职业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56.4%,中级职称以上者占14.2%,其中以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受教育年限最长,调查对象平均达13.7年;而在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24.9%,中级职称以上者只有0.76%;总体趋势是高学历、有资质、有职称的人员不断进入新的社会阶层,整体素质日益提高。

2.新社会阶层人员的政治思想状况。郴州市新社会阶层人员政治思想状况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一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被调查的新社会阶层人士中有89.65%的人认为自己对党有深厚的感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82.68%的人认为自己完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被调查的党员和群众中,认为新社会阶层人员“靠钻法律、政策空子”和“靠非法手段”致富的有144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3.40%;认为新社会阶层先富人员“富而为己,奢靡生活”和“富而忘本,危害社会”的有157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5.50%。二是社会贡献大。2004年末,全市新社会阶层人员拥有的经济社会组织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社会新增就业岗位的80%左右,缴纳的地税占全市的52.61%。三是政治上较上进。调查中有57.27%的新社会阶层人员明确表示愿意入党。2001年至2005年,资兴市有470 多名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3.新社会阶层中党组织力量仍较薄弱。郴州市委对新社会阶层党建工作非常重视,党建工作覆盖面不断拓宽,在非公企业和其他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由2001年的41个,上升到最多时期的562个。但相对于全市迅速增长的新社会组织而言, 党建工作仍然滞后。一是个体户和中介组织领域党组织奇缺。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近16万户,但对其进行党建工作的党组织不足20个;中介组织60余家,已建立党组织6个。二是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覆盖面不广。全市有私营、 外商投资、 民营科技企业5247家,已建立党组织仅526个,其中相当部分是企业改制前建立的。 三是党务人员少。在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中,相对稳定的一般只有1个兼职党务人员。2003年后,有些支部因为人员流动较快,党务工作跟不上,甚至存在有支部没有党务人员的现象。同时,这类党组织普遍开展活动少,每月、每季、每年能开展一次大型党员活动的分别为7.5%、12.5%、67.5%。四是新增党员少。调查的25家新社会阶层组织,其党员大多是在未进入这一阶层前的老党员,近3 年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不足职工总数的2%;有的党组织出现无人写入党申请书、 无新增党员的现象。

二、吸收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的障碍性因素

党的十六大对吸收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障碍,主要表现为思想观念性障碍、政策误解性障碍和工作机制性障碍。

1.思想观念性障碍。首先,从党内同志来看。虽然党内不少同志认为,吸纳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在理论上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但问卷调查“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对党组织的影响时,”选择“有利于党的事业”,只占38.17%;选择“会改变党的性质”和“说不清”,占41.06%。认为新社会阶层人士入党是出于“信仰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信任党”的只有14.92%,而认为他们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的占48.73%,认为是“捞取政治资本”的占31.55%,认为新社会阶层中的党员“缺乏先进性”和“落后于群众”的占45.09%。座谈中,有的党员仍然坚持“穷则革命,富则不仁”的政治思维;有的党员存在“新贵阶层政治危险”的防范思想,认为新社会阶层人士“有了钱,第一步是入党,第二步是买官,第三步是夺权”;有的党员认为他们入党是为了“捞取个人政治资本,想做红顶商人”。因此,在支部讨论这些人士入党时,持上述观点的党员常会竭力反对。

其次,从新社会阶层人士自身来看。这些人士思想状况比较复杂,对入党存在种种疑虑,有36.73%的人明确表示不愿入党,归纳起来主要有六种消极观念。 一是入党约束论。“不入党,我赚了钱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只要不犯法,没人管得着;入了党,就有党纪来念紧箍咒;何必自找苦吃。”二是入党危险论。“入了党,就要服从组织的指挥,今天救灾捐款,明天修路捐款,后天建校捐款,还不知哪一天要把我的资产都捐给政府,捐给党。”三是入党无用论。“我只想发财,不想当官,入党对我没啥用。”四是多党选择论。“共产党本身就有七千多万党员,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物以稀为贵,我入个民主党派,说不定还可以到县里市里弄个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干干,既能为自己说话,也可为群众说点实话,办点好事,人家还会感激我,既利己又利人。五是入党无门论。“我早就想入党,总找不到接申请书的地方。”

再次,从其他群众来看。在走访和座谈中,67.13 %的老百姓对新社会阶层人士入党持“权钱交易论”、“助资论”、“变质论”、“无谓论”,尤其是前三种观念对当地基层党组织带来不少工作压力。因为人无完人,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也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方面或那方面的不足,群众的强大压力,使基层党组织左右为难,只好“先放一放,等待时机再说。”

2.政策误解性障碍。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在坚持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是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的同时,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地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中央的政策是正确的,也是明确的。问题是由这一政策的两个关键点“骨干力量”和“长期考验”,引发了政策误解性障碍。一是“骨干力量”问题。有些基层党务人员认为新社会阶层既然不是骨干力量,就应控制发展、控制比例。在发展他们的先进分子入党时,没有给他们与其他民众同等的“国民待遇”,造成总体上因控制而增长慢,个体上“好事多磨”。二是“长期考验”的问题。事实上,我们党执政后,对所有民众入党都要求经过长期考验,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务工作者片面理解“经过长期考验”,认为,这只是针对新社会阶层的,对他们中符合入党条件的先进分子另眼相看。调查中68.27 %的党员干部认为对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要提高标准。正因为这样,新社会阶层人士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吸收为预备党员,大多在6年以上,其中不少达到10年左右。三是审批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各地对新社会阶层人士入党的普遍做法是,实行越级审批。由此,一些原本可以在支部、总支和基层党委解决的问题,须交县委甚至市委组织部门审批,因而出现材料多,程序繁琐,考察期长,争论不一,作结论难的现象。四是“政策风险”问题。虽然中央的政策明确,但由于部分基层党务人员对中央政策的误解,在实际工作中,他们怕担“政策风险”,往往以没有先例、等等再说为由,对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的入党不议不定,消极等待和观望。

3.工作机制性障碍。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吸收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工作进展不很顺畅,工作机制性障碍也是一个主要原因。第一,基层组织覆盖面有限,发展载体单一,申请难。在党组织的覆盖面的问题上,不仅是郴州,全国各地都存在空白地带,有的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想入党却找不到“娘家”,有的甚至被党组织边缘化。第二,工作方式封闭,主动性不强,拓展新领域难。中央、省、市党委对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问题极为重视,但不少基层党组织以经费不足、人手不够、场地不宽、权责不明等为由,对这一工作听之任之,有的甚至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缺乏拓展党建工作新领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问卷调查,“基层党组织对新社会人员关心程度”,33.45%的人选择“太低”,33.83%的人选择了“任其自然”。34.67 %的调研对象认为吸收新社会阶层人士入党工作的最大问题是“基层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不够”。第三,考察方法陈旧,活动范围不宽,动态把握难。新社会阶层人士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工作流动性大,跨地域、跨行业进行生产经营,住所易找人难找。33.13%的调查者认为新社会阶层入党工作的最大问题是“他们的流动性太大”。新情况、新问题往往需求新办法才能解决,但现在相当部分的基层党务人员仍沿用传统的方式方法,“等客上门”。活动方式方法陈旧,很难及时把握他们的政治思想、经济生产、日常生活动态,造成“长期考验”只剩“长期”,不见“考验”。

三、关于做好在新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思考

马克思曾经说过,每一个新阶级赖以实现自己统治的基础,总比以前的统治阶级所依赖的基础宽广一些。这种宽广性主要源于对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的吸纳和对整个新社会阶层的恰当定位。对于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吸收新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入党,把全社会的精英尽可能聚集到自己的旗帜下,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遵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稳妥进行”的规定,积极做好在新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

1.扫除思想观念性、政策误解性、工作机制性障碍是前提。第一,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来分析和认识做好新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党特别是基层党务工作者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纠正部分群众的错误认识,让他们正确理解判断一个人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加强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引导和培养。新社会阶层人士,接受信息广,思维比较活跃,不少人的个人追求和价值取向与党员标准不尽相符,进步的与落后的、正确的与错误的观念并存于个体思想之中,这就使得“思想上入党”的任务相当艰巨。基层党务人员应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主张,使他们了解党的纲领、宗旨和任务,提高对党的先进性的认识,消除各种错误观念,鼓励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入党。

第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平等以待。一方面,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发展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入党的工作责任制、考察责任制、预备党员公示制。坚持党员标准,注重“六看”,即看政治素质、看遵纪守法、看社会贡献、看对待职工、看生活方式、看示范作用,把好“入口关”。严肃党纪,对那些言行严重偏离党员标准的新社会阶层党员,应对照党规党纪进行处置,疏通“出口”。另一方面,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的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对于符合党员标准的新社会阶层先进分子,坚持党规面前人人平等,还他们在入党时的“国民待遇”,消除政策误解性障碍。第三,健全网络,改进管理,规范操作,扫除工作机制性障碍。针对新社会阶层人员流动性强、党组织覆盖面不完全的特点,可以把建组织、派党建联络员与利用电子党务相结合,健全组织网络体系。

2.区别阶层,分类管理,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是关键。新社会阶层人员构成复杂,行业、地域分布广泛,流动性强。我们应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阶层,选择不同的途径和方法。一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网络健全,群众对党建工作形成了习惯性接纳,可以“地缘”为纽带,实行属地管理。在操作上可采用“五同步法”:培养入党对象与大中专初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就业同步;发展党员与培养致富能手同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与带领群众致富、支持公益事业同步;调动新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热情与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同步;建立基层党组织与企业或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创建同步。二是在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对新社会阶层覆盖不完全,新兴的经济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缺乏刚性接纳,但有制度化安排,可以“业缘”为纽带,实行属人管理。在操作上可实施“四结合法”:以行业管理部门党组织为主,审批办证与初定对象相结合;以行业协会党组织为主,行业日常管理与培养对象相结合;以挂靠部门党组织为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确定对象相结合;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条块协商,表彰各类先进分子与发展党员相结合。三是在外资、私营企业。基层党组织薄弱,其劳资关系、治理结构对党建工作接纳性较弱,通常没有制度化安排,对条件不成熟、暂时无法建立党组织的企业中的新社会阶层人员,可以“志缘”为纽带,实行就近挂靠或派人管理。在操作上可运用“三联系法”:以党建联络员为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人,以老党员为依托,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要群体,以私营企业主和技术骨干为重点对象,把发展党员与促进企业生产相联系,与开展企业公益性活动相联系,与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相联系,通过党建联络员长期引导、培养和考察发展党员。

3.强化各级党组织管理责任是保障。俗话说,事在人为。当前,新社会阶层党建工作有紧有松,有快有慢,发展不平衡,关键在于各级党务人员的责任心。2003年,中央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级党组织积极行动,新社会阶层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占应建党组织的85%左右,有的地方达到100%。 但近两年各地明显存在松弛现象,原来已建立的党组织,因缺乏经常性管理而萎缩,出现了有支部无人管的现象,甚至有些支部自然消失(没人管,没党员)。其中,固然有人财物资源不够等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务人员管理责任不明、计划不全、考核不硬。针对这一情况,县级以上党组织可考虑成立非公经济党组织工作委员会或在组织部设立非公党建科(处),统一领导,加强协调和管理。从实际出发,努力解决基层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把新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目标考核范围,做到年初有计划,常年有工作,年终有成效,年度有奖惩。通过各级党组织的努力,形成以个人为点,以群体为线,以新社会阶层为

面,以党的建设为体的党建工作格局,真正把新社会阶层党建工作做好做实。

收稿日期:200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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