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军事化视野下中央苏区地方武装的兴起*
钟日兴,张炯璘
(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赣州 341000)
摘 要: 中央苏区的地方武装是民众参与革命斗争的重要途径,是民众与武力结合的结果。从这些类型多样、层次分明的地方武装可以看出,在中央苏区乡村社会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地方军事化体系。近代以来地方军事化的趋势在苏维埃革命中得以延续,并在特殊的内外环境下被赋予新的形态特征。从长时段来看,中央苏区地方武装的产生与乡村社会传统、民国初年政局变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关键词: 中央苏区;地方武装;地方军事化
武装斗争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而革命武装的发展,是沿循中共对地方军事化道路的探索发展而来的。1927到1937年苏维埃时期,共产党宣传和鼓动民众发展了地方武装,建立起民众与武力相结合的军事化结构体系。从中央苏区时期不同类型的地方武装可以看出,在苏区乡村社会中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地方军事化体系。所谓地方军事化,是指人们从平民生活制度中分离出来的过程,也表示种种可能分离程度的一系列制度的类型。[1]在以往对于苏区地方武装的相关研究中,代表性的如黄琨关注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等级结构等,龙心刚则探讨了其演变过程、组织形态与效能等方面。[2-3]那么,中共革命时期的地方武装是如何形成的?这一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本文试图从地方军事化的角度,长时段地考察其产生与乡村社会传统组织、与民国初年政局变动间的关系,以此来了解中国近代以来的地方军事化趋势在这一阶段的演进。
“臭婊子,骚婊子!”苏菲一边拳打脚踢,一边骂道。现在她是打到谁算谁。她要出的气太多了,也出徐小愚让她怄的那口恶气。朝三暮四的徐小愚把一片痴心的苏菲耍惨了,还是在性命攸关的时候耍的……“臭婊子……”苏菲的恶骂被呜咽和拳脚弄得断断续续。
一、社会生态失衡与地方军事化
赣闽区域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不稳定的生产活动为会党和土匪的出现提供了绝佳的温床,而他们的活动无疑促进了地方武装组织的形成。在闽西的永定,“永定土匪的数量是怪惊人的,坎市、抚溪两区的人口不下三四万,土匪占了大半。尤其是抚溪,除了土匪,什么也没有,土地都荒芜无人耕种,尚以抢劫龙岩、南谒一带为生。永定的男子大半是土匪,至少与土匪有关联。”[4]抢劫成为了当地居民的一种生活方式,他们加入土匪组织从事暴力活动。在小股土匪的基础上,甚至形成了与宗族相联系的大规模土匪组织,即同一组织的土匪聚集在同一姓氏的家族下,他们大小头目之间或者互相关联,或者互相对峙、冲突。如永定的土匪,“他们最主要的条件是不离故乡,就地极野蛮的剥削劫掠,或三五成群,或大股公开劫掠,拦路抢劫、绑人、抢牛、洗劫乡村”。① 赵亦松关于永定工作概况报告1928年7月29日[Z].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1928年)(下)[M].中央档案馆、福建省档案馆,1984年(内部发行):90. 赣南的情况也是如此,如在兴国县,“三点会百十个人,几十条枪,常年活动于东固山区。这一股土著武装有着很大盲目性和破坏性,曾被反革命势力收买,在大革命时期捣毁过县总工会。其内部成员复杂,封建帮会色彩极为浓厚。”[5]980这种情况有利于此后共产党借助会党来发展革命武装。如在寻乌,“起初,是利用太平天国时期‘三点会’的组织形式发动群众,入会时斩鸡头,喝血酒,插桂支(寻乌叫挤香火)。喝血酒,不是每人喝一碗,而是在一碗酒里滴进鸡血,调匀后每人喝一口,并当众发誓表决心,如若违背,照香火样,天诛地灭。搞了几个月,石圳、黄凹、河岭、牛斗光、延岭、车头、吉潭、留车、余田、黄砂、太同等地均成立了农民协会,拥有会员2万余人。革命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形势越来越好。”[5]954
这种极不安全的生存环境,也极大地刺激了乡村自卫武装组织的形成,以保卫地方之名组建的民团武装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形式。所谓民团,是指在地方自卫的名义下建立的、一般以团局作为管理机构的准军事化社会控制组织。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以民为团”,二是“守望相助”和“乡村自卫”。20世纪二三十年代遍布乡村的团防武装是在国家权力失范的历史背景下,主要由绅士阶层依托乡村原生权威资源建构起来的准军事化社会控制体系,体现着传统社会的稳定机制在应对社会危机时的本能反应。这些地方性团防的设立,无疑又进一步加强了地方组织的武装化。民团具有较为浓厚的官方色彩,并普遍设有一套上下层级的管理体系。民团与其他武装团体的显著不同在于,在乡绅阶层的既得利益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它的半官方半民间和乡村自卫的特性又始终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力对接预留了轨道。在后来的土地革命中,一些革命者经常以防卫地方和组建民团的名义,通过领导民众反抗地方军阀的横征暴敛和会匪的武力掠夺来借机发展革命武装。如“永定之金丰,在共产党员陈正、卢肇西、卢其中等同志领导下,通过反捐税斗争,发动了群众,组织了农会,建立了党,并以防匪自卫名义,向地主豪绅借枪筹款,掌握了一部分武装。”[6]597
7月24日,陕西省食药监局出台的《陕西省肉制品小作坊生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肉制品小作坊的管理办法。该《办法》 明确了肉制品小作坊卤制、凉置、内包等关键工序应在独立区域进行,入口应配备清洗消毒设施。不在生产加工点现场销售的肉制品应包装后销售,为避免可能受到二次污染,应采用简易真空包装。配送、销售肉制品时,要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周转箱和冷藏、防尘、防蚊虫功能的销售柜。《办法》同时强调,肉制品小作坊不得采购、使用注水、注胶、病死、来源不明、死因不明的畜、禽、兽肉类。不得使用非食用盐、工业亚硝酸盐、工业松香、工业石蜡等非食品原料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肉制品。
除了组建民团,一些聚族而居的村落社区,往往还会建筑土围和村寨进行防御,聚合乡族之力组织乡族武装。有关研究指出,乡村围寨的兴起和发展与明清时期的社会动荡直接相关,并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这些普遍兴起的乡村围寨,具有明显军事化。它们带有宗族化的历史特点和社会属性,反映了明清以来乡族武装势力的发展。[7]进入清末和民国初年,由于军阀混战,匪患猖獗,以及乡族械斗的盛行,不少乡村宗族重新修整围寨,以应对动荡的时局。如于都县葛坳乡澄江村谭氏土围((又称谭氏小城))于1913重修了城门,马安乡上宝钟氏也于1915合族捐资重修了本族“宝溪围”(又称上堡土围)。这一时期,随着近代枪枝等装备的使用,乡村围寨的军事化程度也进一步提高。[8]这些土围具备明显的军事功能,易守难攻。如后来有革命者回忆攻打土围的难度,“上宝土围子防守森严,围墙高筑厚实,墙上布满枪眼,碉堡周围有又宽又深的大池塘环绕着,仅有一条长堤直通围子门口,门口有一座碉堡,左右有犄角,犄角上的枪眼对准长堤,还有向下的枪眼,可以射击墙下的人。队伍到达长堤边,围子里放了几枪。有人建议强渡过去,但一测量他(池,引者注)边水深3至4尺,中央约1丈深,估计无法攻下,只好转到马鞍石进行宣传。不料,一些受豪绅蒙蔽的群众,竟然用鸟铳和‘斑鸠爪’向我们开火。”[5]943
5/一般我们是通过吃胡萝卜来获得胡萝卜素,这就产生了它另一个功效“膈宽肠,通便防癌”。因为胡萝卜含有植物纤维,吸水性强,在肠道中体积容易膨胀,是肠道中的“充盈物质”,可加强肠道的蠕动。
此外,不同乡族之间的对抗,也会加剧地方社会的暴力冲突,进一步加强地方武装化的倾向。赣闽地区的持续社会动荡和乡族武装的加强,造就了不少强宗豪族,它们有的凭借在地方社会中的优势地位“武断乡曲”,压迫弱小族乡。作为竞争和反抗,弱势者通过相互联合与大族争夺基层社会的控制权。为此,相邻聚落间处于一种敌视与相互排斥的紧张关系中,由观念或利益的冲突导致的集体性暴力事件经常演变为旷日持久的族群械斗,或者几十、上百个乡参加的大规模乡族集团战争。如在永定,“有几个乡村,姓氏界限甚清,常引起械斗,永结冤仇。因械斗而死亡者甚多,最著者为黄赖械斗及张卢械斗。民性甚强悍,离城较远,武装较多的乡村,有许多农民卖田买枪自卫。”[6]117从军事化的角度看,乡族械斗中组织严密,分工复杂,带有明显的地方武装化的倾向。一定条件下它们还会对地方社会的治安造成威胁,特别是其高度组织化的特点,潜伏着转变为盗匪或武装叛乱集团的威胁。如官坡为平和、诏安交界的地方,“全乡中廖姓最多,常常与外乡发生械斗。因为地理关系,乡之首尾很便于□,故很少打败。民性强悍,过去凡是从此经过的族〔旅〕客,必须被他们抢个干净。近来比较开通一点,行人来往比较方便。他们是不怕军队的,军队也很少敢来。抗捐抗税是他们家常便饭。农民阶级意识模糊,他们常常是在豪绅家长领导之下起来械斗的。武器不好,枪有几百杆,土枪有若干余杆。”[6]231
二、民初政局与革命军事化
随着革命武装力量的发展,在乡村中一度形成了农军与民团对峙的局面。由于双方的斗争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通过暴动来抢占先机成为地方革命武装的唯一选择。1927年,共产党在龙岩白土区(即东肖区)开展了全面的农民斗争以后,地主们不甘心,便收买了一批流氓、落后分子,成立拳术馆,名为学拳,实则想以此威胁农民,瓦解农会,甚至暗算共产党的干部。对此共产党针锋相对,也组织了拳术馆,农民协会中的青壮年晚上都聚集练武,威势更大,大家都渴望能有武器,这时,农民没有钱买枪,便决定除了使用旧有刀矛外,每个农会会员都买一把脚绑刀,藏在身上,大家把它叫做“五毛钱驳壳”。当时的龙岩县委住在离白土街五六里山边上的后田乡,县委书记是罗怀盛,郭滴人是组织委员,邓子恢是宣传委员,军事委员是陈品三。1928年春节过后,米价大涨,后田乡支部立即决定限制米价,并禁止粮食出境。后田有几个大地主,收买私人武装,企图暗杀农会负责人,这事被他们发觉。后田支部决定先下手为强,县委认为后田暴动的时机已经成熟。到了阴历2月13日那天,地主进一步破坏农会,派出陈北瑞暗杀农会负责人,后田支部便决定那天晚上先打死陈北瑞,乘机暴动。此决定得到县委批准,并通知郑邦、龙聚坊、邓膺、孟头等支部一致行动。当晚黄昏后不久,陈北瑞刚从地主大楼出来,便被农会负责人陈锦辉同志一枪打死。枪响后,后田反动地主都溜走了。后田农会便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地主阴谋与陈北瑞的反动行为,并当场要求后田地主将所有田契、借约、枪支都缴来农会。当时收到枪支10余支,田契借约当场查明焚毁,宣布从此旧债不还,田租不交,田地由农民分配。第二天又将地主粮食没收,分配给无粮少粮的农民。平时掌管公堂的地主所欠公堂账款亦限期交出,共收到四五百元。这就是2月13日晚上的后田暴动。[6]597-598
(一)反抗豪绅民团的进攻
土地革命前的赣闽边区处于军阀的残暴统治之下,地方武装活跃与国内政局变动互动的结果,还导致了各路民军和民团的兴起与壮大,他们被大量收编,成为了各路军阀的地方代理人。民国初期,南方革命党人召集地方武装参加反抗北方政府的军事活动,成立“靖国军”“护法军”等军事组织。革命党与北洋军阀征战后,民军联盟瓦解,乡村社会充斥大量散兵及被解散的部队。这些盘踞一方的民军武装,在新军阀集团的收编行动中,成为新政权的驻防军队,控制地方社会。各地土匪、自卫队等军事武装团体纷纷归其名下,成为地方社会的合法统治者,控制基层社会。对基层民众而言,由“匪”而“军”的转变,只是将原来的掠夺行为合法化。他们与当地的捐税阶层勾结,随意对民众摊派税款,甚至以军威对民众强行掠夺。民军的经费主要是靠自筹,因此他们掌握地方实权后,私自截留税款,或向地方摊派各种捐税、军饷,或借口兴办地方公共事务掠夺财物。有的甚至通过派“乌单”、劫掠集镇等土匪性行动扰乱地方社会,使农村经济遭到大的破坏。这些地方军阀的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基层政治认同危机,经常遭到民众的强烈抵制和武力反抗。这种情况也为中共组织地方革命武装提供了有利契机,在基层社会与军阀的强烈对立中进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宣传,发起乡村暴动。
国民革命中,民团屠戮农民、摧残农运的大批惨案既使身处农运浪潮里的中共党员切身感受到武装问题对于发动农民参加乡村革命的重要意义,也推动了中共高层领导对乡村武装问题的认真思索。早在1926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湘鄂赣三省农运决议案》中,就强调了“乡村中的武装必须统一在农民手中,这是一个应当注意的原则。实施的方法,如团防局长民选,或由乡民会议接收地主的武器,或由农协自备武器,或由农民群众夺取民团的武装,应按照实际情况行之。”[9]1927年“八七会议”后,中共中央决定武装反抗国民党,发动乡村暴动。在关于农民问题的纲领中,共产党高度重视农会与民团的斗争,再次强调了国民革命后期组织革命武装的基本政策,即“解除民团团防等类的武装和其他地主的军队,而武装农民。”[10]这为此后土地革命时期各地的暴动中农民反抗民团、组织革命地方武装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此后,中共各级地方党组织以此政策为依据,在暴动中都提出了类似的口号。如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的行动政纲中,强调了要建立工农革命军,而一切反革命的武装,各地之团防民团等均废除之。[11]为此,各地都把农军与农会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发展。
革命前各种地方武装的发展无疑为此后革命武装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民众参与军事活动和中共依托原有各类地方武装开展革命活动的可能性。而革命武装的直接原因则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革命形势发展的实际需要,中共对武装民众的认识也随之逐渐提高。具体而言,首先是在农会进行乡村治理过程中受到了来自豪绅组织的民团武装的压力,由经济斗争转向了军事斗争。其次是民国时期乡村社会对抗军阀势力抢掠活动的斗争持续不断,这为革命武装的创建提供了有利契机。
(二)反抗军阀的掠夺
如前所述,民团原本是动乱社会中应付会匪和军阀等武装抢掠的地方防卫组织。民初以来,随着社会动乱加剧,地方团防组织的控制权大多操纵在地方豪绅手中,故在中共有关文件中常被称作地主民团。早在国民革命时期,民团与农会的冲突和斗争就构成了农民运动的主体画面。而二者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实质就在于中国近代乡村革命的关键性问题,即乡村政权的领导权。在领导农会与地主豪绅的斗争中,中共逐渐认识到农民与民团间的冲突,决非一般的误会和械斗,而是乡村间的一种政治斗争的尖锐化反映。因而,中共对乡村治理的认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开始脱离乡村自治的轨道,提出了举行暴动和武装夺权的要求。
军阀政权及其军队的合法性丧失殆尽,增强了民众组织自卫武装的紧迫性。此时实行反帝反封建革命纲领的中共以打倒军阀统治作为发动土地革命的号召,无疑也符合了基层民众的乡村防卫诉求。因此,中共加紧组织革命武装,举行乡村暴动来领导民众反抗军阀统治,得到了基层社会的热烈响应。1928年,中共抓住永定各乡民众为反抗军阀的捐税和敲诈而自发反抗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革命并发起暴动,“自独立四师二团一营江湘驻防永定后,尽量收编土匪,对于人民则肆意压迫。最近竟将各捐附加二成(尤以条丝烟捐为甚,因永邑为大宗),且江湘迭受土劣包围迫卖公膏,所有军警,数月来恒下乡借端敲剥。因此种种,各乡农民都暗中联络。数月以来,永定党部,更向农民加紧宣传。土劣对之,颇形恐慌,乃纷赴县城驻军江湘营部控告。江曾一度派员调查,结果一无所得。因此农民对土劣之怨恨越深,四方响应者益众,于以催进暴动之产生。”① 赵亦松关于永定工作概况报告1928年7月29日[Z].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1928年)(下)[M].中央档案馆、福建省档案馆,1984年(内部发行):40-41. 同样,上杭北四区在同年“三月间,郭部即提捐,派该区须数千元,农民即始终提出反对,一文不缴。而附近各区土劣观此情形也借词不缴,谓北四区的缴了,我的也不欠分文,他的没有缴,我这里也难以从命等……郭部从此便深恨该区(兼有许多土劣反动派拉去),决心以武力解决方不阻他的钱包。这风声传出了后,该区即随时戒备。”② 中共闽西特委关于上杭、武平、长汀情况报告[Z].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闽西特委文件)(1928-1936)[M].中央档案馆、福建省档案馆.1984(内部发行):9. 由于革命者把革命暴动与民众反抗捐税的要求结合起来,有力地推动了革命形势的发展。
而在暴动过程中,地方军阀勾结土劣乘机烧杀抢掠和敲诈勒索的行径,让民众进一步地认识到非武装斗争不能生存的境地,更加坚定了他们发展革命武装的决心。在上杭北四区暴动中,“郭凤鸣部进入蛟洋后,大肆焚掠,当地群众走避一空。3天内共烧去房屋七八十座,民间财物不论金银贵器,地下窖藏,以至被服器具、牲畜、粮食,都被洗掠一空。当夜即有好些敌兵在饱掠之后,开小差溜走。随后敌团长钟铭清到来,一时土劣、地主、房族头子、恶霸、赌棍等纠集起来,办理所谓‘善后’,向各乡勒索罚款各几千元,并要缴枪若干支,否则就要纵兵烧屋,他们在钟铭清的支持下,恫吓欺骗本乡群众,诱使农民回家。当时除蛟洋、上郭车、巫坑等乡外,其它各乡的农民相继偷偷回到家里,反动势力死灰复燃,反动分子的凶恶面目也日益暴露,他们硬将罚款加在农运积极分于身上,并勒令克日缴出武器,‘悔过自新’。一般觉悟高的农民在反动势力压迫下,认识到非继续斗争下去,就不能生存。于是各乡党群骨干分于便联络起来,上山与我和傅岩生等相商,再度组织武装。”[6]559对此,地方革命领导者张鼎丞和邓子恢总结闽西早期革命形势指出,“武装斗争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而暴动是我党当时领导农民回击白色恐怖,粉碎反动统治,建立人民政权,实现土地革命的根本路线。闽西党通过由小到大的逐步的斗争的胜利,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政治觉悟,也锻炼了农民的斗争胆略,因而对愈来愈疯狂的反革命势力的武装进攻,必然产生武装自卫的要求。1928年初,长汀、上杭的反动军阀郭凤鸣旅、龙岩的陈国辉旅、永定的张寅部一个支队,勾结各地地主豪绅向革命群众疯狂进攻,到处派捐派税,抓人罚款,于是激起了闽西各地的农民暴动。”[6]597正是由于契合了乡村社会武装自卫和反抗军阀的需要,中共组织革命武装、举行乡村暴动的号召得到民众的广泛响应和积极参与。
VP还可以是表组合关系的谓词短语。VP常表现为动宾短语、主谓短语、状中短语、连谓短语、兼语短语等。丰富的组合关系能表达丰富的语义内容,因此这类格式在网络新媒体语言“A到VP”格式中也占有较大的比例。例如:
三、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早期革命暴动主要力量和中央苏区军事武装重要来源的地方武装是民众参与革命斗争的重要途径,是民众与武力结合的结果。它之所以产生,必然有其社会性的、地缘政治的因素。因此,可以把它看成是近代以来地方军事化趋势在土地革命时期的一种新形式。从长时段来看,中央苏区地方武装的产生与乡村社会传统、与民国初年政局变动之间有着密不可分关系。首先,随着赣闽区域社会生态的失衡,作为乡村社会民众出于掠夺性或是防御性的生存需要,土地革命前各种传统军事化组织都得到了很大发展。这些乡村武装的存在无疑为此后革命武装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民众参与军事活动以及中共依托原有各类地方武装开展革命活动的可能性。其次,革命的地方武装作为一种新型军事化组织之所以出现,又与中国共产党对乡村革命发展的判断直接相关。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为了对抗反动民团的军事压力和在乡村中推动反帝反封建斗争等形势发展需要,中共对武装民众的认识也随之逐渐提高,开始大力推动地方革命武装建设。中央苏区地方武装的兴起,突显了革命理念与乡村社会间楔入——融合的互动关系。从地方军事化角度研究中央苏区地方武装,能够从更长的时段观照苏区历史,会通其与中国近代乡村史、中华民国史间的联系,避免就苏区史自身而自说自画的局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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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江西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3.
The Rise of Local Armed Forces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from Perspective of Local Militarization
ZHONG Rixing,ZHANG Jiongling
(School of Historical Culture and Tourism ,Gannan Normal University ,Ganzhou 341000,China )
Abstract: Local armed force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is an important way for people to participate in the revolutionary struggle and is the result of the combination of people and force.It can be seen from these diverse and well-defined local armed forces that a complete local militarization system has been formed in the rural society of the Central Soviet Area.The trend of local militarization in modern times has continued in the Soviet revolution and has been given new morphological features in the special internal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From a long-term perspective,the emergence of local armed forces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rural social tradition and the political changes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Key words :Central Soviet Area;local armed force;local militarization
中图分类号: K2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4-8332(2019)05-0020-05
*收稿日期 :2019-04-05 DOI:10.13698/j.cnki.cn36-1346/c.2019.05.004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13CDJ002);江西省高校人文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JD16018)
作者简介: 钟日兴(1979-),男,福建武平人,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中央苏区史;张炯璘(1993-),女,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央苏区史。
网络出版地址: http://kns.cnki.net/kcms/detail/36.1346.C.20190710.1006.006.html
责任编辑:侯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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