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扩大内需的催化剂_企业经济论文

税收政策:扩大内需的催化剂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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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7年以来,为使我国经济尽快摆脱通货紧缩状态,国家先后或交叉采取了扩张性货币政策和以增发国债、扩大财政支出为主调的积极财政政策,以期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复苏和发展。从实际效果看,货币政策扩张成效欠佳。与货币政策相比,积极财政政策效果显著,当年就拉动经济增长率上升1.5个百分点。尽管如此, 我国经济的通货紧缩状态并未从根本上得到好转。因此,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调整政策作用方向、方式和力度,探索和启动其他财政政策工具就显得尤为必要。笔者认为,税收作为国家财政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应予重视。本文就此作一探讨。

一、对已实施的货币、财政政策的分析与评价

面对呈下滑趋势的经济运行态势,国家最先采取了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包括连续7次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大幅调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取消贷款规模计划等。事实表明,货币政策虽已竭尽全力,使出浑身解数,但收效甚微。1998年,广义货币供给M[,2]增长速度仅为 15.3%,与1982~1995年13年平均增长率25.3%相比,下降了10个百分点。基础货币量基本上为零增长。导致货币政策失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1 )银行不良资产过高,金融风险加大,使银行的安全倾向增强,抑制了信贷总量的扩大。(2)居民的收入预期偏低, 边际储蓄倾向偏高是导致货币政策失效的又一重要原因。近年来,随着企业困难的加剧、国企改革以及政府机构改革的逐步深化,下岗待业职工日益增多,职工收入稳定性较差,甚至有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导致人们收入预期较低。加之教育体制、医疗体制、住房制度等一系列改革,都迫使居民必须存款以备未来或不时之需,导致居民储蓄倾向一路走高,而即期消费倾向较低。由于以上原因,货币政策难以奏效,扩大内需的重担自然落在了财政政策的肩上。

反观一年来所实施的以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为主调的积极财政政策,则对经济起到了较大的拉动作用:一是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投资需求,从而拉动了GDP增长。据测算,总数为2000 亿元建设资金形成的需求, 拉动经济增长了1.5个百分点。二是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金融风险。1998年,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的2700亿元特别国债,全部用于增加其资本金,使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达到了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 %的要求。三是减缓了出口迅速下跌的势头。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与其他政策相配合,使出口维持了0.5%的增长。

尽管积极财政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经济形势仍不容乐观:尚未摆脱通货紧缩状态,物价水平继续下降;国际贸易持续走低,出口形势依然严峻;国内需求不足,投资、消费需求两相低迷;经济结构调整缓慢。为此,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力促经济增长。

由于前一阶段财政政策主要作用点放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上,投资链条短,周期长,收效慢,对经济的巨大拉动作用难以立即显现。而且,某些政策目标导向不一致,使其效应在一定程度上被相互抵消。如刺激消费政策(包括普调工资)与住房、医疗、价格等改革相对冲,消费需求刺激被增加的消费预期所抵消。1999年下半年,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全国普遍上调工资,但某些地方在调资同时上调煤气、水、电的价格(有的涨价幅度超过调资幅度),使得居民实际消费需求并未增长,甚至有所减少。再者,积极财政政策过多关注政府投资,相对忽视了民间投资需求和居民消费需求的启动,使乘数作用的发挥受到制约,因而削弱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政策效应。此外,税收政策的缺位也是造成积极财政政策效果不佳的原因之一。

通常,反周期财政政策应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增支,即利用投资乘数,拉动经济增长;二是减税,以刺激需求。从理论上分析,政府投资支出的乘数效应,一般大于减税的乘数效应。因此,短期内,扩大政府投资是刺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但实际上,增发国债、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只是一种过渡性的权宜之计,有其局限性。原因是:(1 )增发国债是有限度的,过度发行会陷入债务危机,影响经济正常发展。(2)政府的直接投资可能会产生挤出效应,扭曲企业投资决策。(3)靠增发国债实现财政扩张,会减慢经济结构调整速度,产生道德风险,不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发展。(4 )以基础设施为主的投资支出,不利于加速固定资产更新和科技进步。与之相比,税收作为与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联系非常紧密的调控手段,具有较强的结构调节和需求调节功能。因此,在启动新一轮财政政策时,应着力研究税收政策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发挥其应有的杠杆作用。

二、税收政策对刺激内需的重要作用

(一)对消费需求的作用

需求可以分为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其中消费需求是最根本的需求表现,也是内需不足的核心问题。目前,引起消费需求不足的原因主要有:居民可支配收入不足,尤其是具有高消费倾向的低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收入相对甚至绝对减少,导致整个社会的平均购买力和消费水平下降;居民收入预期降低,支出预期增加,即期消费减少;产品结构不合理,不符合消费需求要求,产品结构性相对过剩。

税收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对公平收入分配,提高整体消费水平有重要作用:在收入来源阶段,个人所得税的累进课税制度及合理的费用扣除办法,可相对减少高收入阶层收入,增加低收入阶层收入,缩小收入差距;在收入使用阶段,通过消费税抑制高消费,进一步调节可支配收入;在财富占有阶段,又可以通过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调节收入的存量,避免财富过度集中,鼓励即期消费;在未来收入阶段,社会保障税可以增加居民收入预期,解除人们特别是低收入者的后顾之忧,使其敢于即期消费。

为解决消费需求与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可通过对不同行业、不同产品实施不同的所得税政策,影响企业净利润,进而通过物质利益诱导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也可通过调整流转税,特别是个别征收的消费税,影响不同产品的成本、利润,达到调整产品结构的目的。

(二)对投资需求的作用

企业财务状况不佳,无能力投资,或者预期投资收益率较低,不愿投资,是投资需求不足的两个原因。通过调整税收政策,可以有效地刺激投资需求:(1)对预期投资报酬的影响。 通过对企业实现利润征税,来影响投资净收益,提高或降低投资收益率,调节投资行为。(2 )对投资能力的影响。企业的投资能力取决于企业可动用资金,包括企业税后留利、折旧、股票筹资、债券、银行贷款等。在企业税前利润水平既定的条件下,降低所得税率或给予税收优惠,缩小税基,有利于增加企业留利;加速折旧政策有利于企业固定资产的足额补偿和更新改造基金的及时形成;企业所得税直接影响股息、红利的发放比例,个人所得税又影响股息、红利的净所得,税负过高,会减少股东收益,降低投资热情,反之,则会促进投资;投资抵免政策可直接增加企业的投资资金来源;此外,所得税还会影响企业还贷能力,进而影响投资资金来源。

采取投资抵免、所得税减免、加速折旧等措施来鼓励投资后,投资者要么将投资成本降低或投资净收益增加所获得的收益进行再投资,形成资本循环,并再次享受投资优惠,同时扩大投资需求;要么降低产品价格,扩大销售,占领市场。虽然后者没有扩大投资需求,但会增加市场对该产品的需求,刺激消费需求增长。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税收政策在扩大内需方面,确实可以发挥显著作用,是刺激经济复苏和发展的一支“催化剂”,也是我们下一阶段应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头戏。目前,在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们确无可能和必要象西方国家一样,采取大规模的减税措施。况且,调整税收政策也并非意味着单纯减税,而是尽可能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税制,通过“有进有退”、“有增有减”、“有收有放”的税收调整,刺激经济尽快复苏和发展。

三、调整税收政策,优化税制结构,为扩大内需“添油”、“加力”

我国现行税制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投资过度膨胀、市场需求过旺、高通胀的典型短缺经济背景下形成的,税制中设计了许多平抑市场需求的调节功能。但今非昔比,经济形势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短缺经济不再短缺,卖方市场已变为买方市场,需求不足严重制约着经济发展。因此,原有税制必须随经济形势变化做相应调整。尽管我们已经开始运用税收政策来刺激经济发展,如开征利息所得税、出台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出口退税率等,这些政策的实施无疑会为扩大内需、启动经济助一臂之力。但总体看来,税收政策与制度的调整远未到位,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一)扩大消费需求的税收政策与制度调整

1.对个人所得税的调整。现行个人所得税对“生计费”采用预定标准扣除的方法,尽管计算简便,但未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有失公平。此办法在确定扣除标准时,未考虑纳税人婚姻状况、赡养人口数、家庭总收入、年龄大小等因素对收入的影响,使个人或家庭状况不同的人适用相同的扣除标准,显失公平。而且,工薪所得的800元定额扣除, 很难适应当前进行的教育体制、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个人负担部分相关费用的要求,数额明显偏低。另一方面,现行分类征收办法难以照顾高边际消费倾向的低收入阶层。所得相同的纳税人会因所得来源不同或同类所得的流量不同,而税负不同。而且高收入者可通过分散所得的办法进行避税。个人所得税制的上述缺陷,减少了高消费倾向的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不能很好地起到公平收入分配的作用。为此,建议将分类课征改为以综合制为主的混合制,即选择一些经常发生和易于控管的所得项目归为综合所得,先分类预征,年终,按应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其他少数项目实行分类课税。同时,应适当调高扣除标准,并针对不同纳税人,考虑其婚姻状况、赡养系数、年龄及教育、社会保障费用等因素对收入的影响,确定不同的扣除标准,以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2.适当调整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品的需求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前的所谓奢侈消费品已成为普通消费品;同时,也涌现一些新的高档、奢侈消费品。因此,应对其征税范围、税率作适当调整:一方面将化妆品、汽车、轮胎等产品的税率降低,以刺激相关产业发展和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可将高档音响、高档摄像器材、保龄球、高尔夫球等列入征税范围。

3.开征遗产税、赠与税,调节社会分配不公,刺激即期消费。通过征税调节个体财富存量,进而降低人们进行储蓄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促使人们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增加即期消费;并将所集中的税收收入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增加低收入阶层收入,提高居民整体的边际消费倾向,从而刺激消费需求。

4.开征社会保障税,增加居民收入预期。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可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使人们敢于消费和投资。

(二)扩大投资需求的税收政策与制度调整

1.适时进行增值税转型。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的主要弊端在于:(1)制约资本投资,扭曲投资行为;(2)导致不同有机构成企业间税负失衡,不利于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3 )形成重复征税和增值税负的暗增,加重企业负担;(4 )与国际通行做法存在较大差异,不利于外贸的正常发展,也不利于扩大出口。生产型增值税直接或间接遏制了市场对投资的需求,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有鉴于此,对增值税实施转型就显得尤为必要。

那么,目前实施转型是否具有可行性呢?首先,从财政整体承受能力来看,据测算,目前拥有800~1000亿元的减税空间, 可以承受一定程度的减税;其次,从增值税转型本身来看,完全可以实现自求平衡,不会加大财政负担。据有关方面按1997年数据测算,实行增量一次性扣除的转型方案,将使税收减少248.53亿元,但若考虑到实施转型后,完善增值税内控机制, 堵塞机器设备制造、 使用环节存在的漏洞以及1999年底实施到期的各项优惠政策等因素,将增收约350~400亿元,收支相抵后尚有结余,即使在不出台其他配套措施和提高税率的条件下,财政也完全有能力承受。

2.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现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在1991年经济过热时,为抑制通货膨胀,控制投资规模,加强重点建设而出台的。随经济形势的变化,现已无存在的必要:(1 )该税产生的经济背景已不复存在,且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的经济不是膨胀,而是紧缩。宏观调控要解决的突出矛盾,不再是投资过度膨胀问题,而是投资需求不足问题。征收此税只能抑制投资需求,阻碍经济发展,与当前政策导向背道而驰。(2 )该税的征收效果始终不甚理想。在当前国有资产产权制度不明晰和市场投资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缺乏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而且投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受行政干预,此税的调节、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3 )该税只适用于内资企业,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征税,造成企业间税负不均和非公平竞争,不利于公平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国有企业的发展。(4)该税并非引导、 控制投资的唯一或最好手段。从理论上和各国实践看,控制投资规模完全可以通过货币政策、控制货币供应量和贷款规模来实现,而引导投资方向则可通过企业所得税中的优惠政策、投资抵免、加速折旧等方式来实现。停征此税后,企业投资成本大大降低,投资预期收益增加,可以起到一定的刺激投资需求的作用。

3.对企业所得税按行业实施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朝阳产业及容易成为“瓶颈”的基础产业,给予减免税、投资抵免等优惠政策,以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再就业工程相配合,对吸收一定比例下岗职工的企业实行减免所得税,增强企业实力,扩大投资需求,还可以间接增加下岗职工的收入,扩大消费需求;汽车、房地产行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两大经济增长点,对其应在所得税上有所倾斜,予以扶持,壮大龙头力量,带动经济发展。

此外,为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发展,除了对现行税制进行优化并开征一些新税种外,还应结合我国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加快“费改税”进程,以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规范收费机制,降低企业负担,也是启动消费需求的重要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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