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会主义的生命——5.选举民主“恐惧症”应当消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论文,恐惧症论文,生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七大报告非常令人振奋的一点,就是在强调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同时,对发展民主的方方面面都作了论述。这对于明确今后的方向,澄清在发展民主上的一些模糊认识,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这里,笔者想就推进选举民主的问题谈点看法。
选举民主是民主的起点
民主总是针对公共权力而言。自从有了公共权力,就有了怎样控制它,使它既能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又不能反过来奴役民众的问题。迄今为止最好的应对之策,就是发展民主。
民主说到底是一个系统,体现在权力运作的各个环节:
民主并非是要每个公民都去直接决定公共事务,而是把权力委托给代表,代表公众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选举便是人们公认的比较合理的权力授受方式。这是选举过程中的民主。
掌权者获得授权后,开始行使权力,首先是进行决策。由于他们使用的权力属于民众,决策的正确与否关乎民众的利益,因此在决策过程中,无论是从权力运行的科学性考虑,还是从降低失误的风险考虑,掌权者都应力求吸收民众和专家的意见,让利益各方都参与进来以求共赢。这是决策民主。
作出了决策,就要抓落实和执行。虽然会有执行机构和个人为执行负责,但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表明,有效的执行其实离不开广大公众的参与。如果一项决策获得公众的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会大大提高决策的有效性。这是执行中的民主。
既然权力的所有权归公众,而权力的使用权主要归掌权者,那么权力运作的整个过程理应受到权力所有者的监督。这种监督要求权力的运作必须透明,必须以公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为基础,接受公众的评价并提供足够宽阔的渠道。这个环节的民主,就是民主监督。
民主的各个环节相互连接,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哪个环节都不可缺少。而在所有环节中,选举民主是民主的起点,比其他环节更为重要因而不可缺少。授权是民主的前提,没有授权民主,其他环节的民主便无从谈起。设想一下,如果掌权者的权力不是通过民主选举从民众那里接受的,他们凭什么要向公众负责?他们完全可以独断专行,置公众的利益、要求、呼声于不顾。有人说,理智的决策者为了保证决策的正确,会在决策过程中尽可能广泛地吸收民意。这种说法听似有理,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第一,他们把民主理解成仅仅是一种决策方法和作风,完全丢掉了民主的本质;第二,这种听听意见而已的所谓“民主”不过是有限民主,但凡有点责任心的执政者都能做到。
选举民主固然有缺陷:一旦利益的“魔鬼”被释放出来,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现象会随之出现,例如西方的选举也会出现一些不良现象,中国村民自治也有家族势力控制、宗教势力影响乃至贿选问题,但这都不足以成为否定选举民主的理由。
选举中出现问题,主要是缺乏引导。我们强调民主的有序发展,就是要有党的引导、政府的规范。前述存在的问题,恰恰是因为有关机构没有尽到责任。所以,理应检讨的是我们的工作,怎么反倒成为中国不应当搞选举的论据呢,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
为什么对选举民主顾虑重重
尽管选举民主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但在关于中国民主道路的探讨中,明显存在这样一种偏向:似乎其他环节的民主谈得更多些,对选举民主则极为谨慎。甚至有的学者公开提出,选举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为什么会有这种违背政治学常识的论点出现?为什么对选举民主顾虑重重甚至噤若寒蝉?解答这个问题,对于消除选举民主“恐惧症”大有益处。
选举民主,就是让公众对该由选举产生的各级掌权者有选择权。而现行的掌权者,往往是由上级任命或变相任命的,这种做法又往往被等同于“党管干部”原则。由于“党管干部”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关键环节,因此,这种做法便顺理成章地被看成了党的领导的体现。如果对干部的选择权转移到公众手里,有人认为党的领导就被削弱了,主张选举民主就成了一个“政治问题”。这是许多人不愿谈选举民主的根本原因。
选举民主和党的领导真的相互矛盾、水火不容吗?绝非如此。所谓“领导”,无非是政党对民众的一种引导,从这个角度看,“党管干部”应当是指在民众选择掌权者的过程中,政党通常会尽可能施加自己的影响,力求把忠实于党的纲领和目标的政治精英推荐给公众,以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控制。这一点,即使西方国家政党也不例外。哪一个国家的掌权者不是有控制力的政党推荐给公众的?哪一个政党政治国家的领袖不反映执政党的政治意图?完全可以认为,“党管干部”原则与其说是共产党的特有原则,不如说是共产党对政党政治共同规律的一个经典概括。问题在于我们的“管”法越过了科学的范围。我们曾长期照搬苏共模式的管干部方法,一直管到具体的人头,管到使公众选择权被架空为止,这就管过了头。由于这种“管”法,选举成了一种仪式,成了普通人不太关心的东西,甚至使民众、普通党员乃至广大干部徒增被戏弄感。对执政党来说,这是沉重的道德代价并且得不偿失,因为归根结底,其后果还是要由我们自己承担。
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则,还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这个统一,不是前者取代后者,更不是后者取代前者,而是既始终坚持党的引导作用,又不损害公众的选择权。十七大提出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等等举措,都体现了我们党在选举民主方面所应坚持的正确方向。毫无疑问,试图通过否定和放弃选举民主来维持旧有的干部管理方法,是违背民主潮流的。
什么是中国的国情
我们不但不应该弱化选举民主,还必须加大选举民主环节探索创新的力度。在民主的各个环节中,选举民主是最重要但也是最弱的一环,它遭到的扭曲最严重,对党的形象的消极影响也最大。没有选择的选举成了形式的选举、虚假的选举,成为西方国家指责我们“不民主”的软肋。每每看到这种情况,任何一个对党有感情的人都会倍感尴尬。我们无须看西方国家的脸色行事,可以对它们的指责和攻击置之不理,但当这种指责同时被我们的公众所接受时,恐怕就不能不加以正视了。它增加了我们加快推进选举民主的紧迫感。
加快推进选举民主,符合中国现代民主发展的客观要求。发展民主应当顺应中国国情,这没有错。但什么是中国国情?我们不能把封建社会对人性的扭曲当作中国国情,也不能把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缺乏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当作中国国情。市场经济已搞了近30年,中国的民智、中国人的民主意识已远非过去可比。
奇怪的是,有些学者以国情为理由,认为中国不适合搞选举民主,甚至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参与民主等对立起来。有的人甚至旁征博引,把诸如西方文化使西方人重视程序民主、东方文化使东方人重视实质民主等观点都搬出来,以论证在中国不适合搞选举,似乎中国人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不适合搞民主的民族,最好找一条绕开选举来实现民主的道路。这不但违背了政治学的基本常识,恐怕还有贬低中华民族之嫌。
仔细分析某些学者所强调的“国情”,其实更准确地说是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心态。他们把自己的心态作为“国情”,作为中国不适合搞选举民主的理由,未免张冠李戴、鱼目混珠了。国情首先是民情,不是官情,更不是权情。紧密联系中国实际,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民主形式,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这种结合不能变成对长官意志的屈从、对部门利益的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