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大革命论文,当代中国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化大革命”是发生在20世纪中国的一个重大事件,认真地总结其经验教训,是国史、同时也是当代史学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仅就“文革”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问题作一探讨。
“政治发展”这个概念以及与之相连的“政治发展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在西方政治学中首先提出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不发达国家开始了工业化的过程,随之在政治上也出现了富有特点的变化。于是,一些学者开始对政治发展进行研究,并试图寻求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政治变迁的一般性规律。由此,将政治发展定义为“不发达政治系统向发达政治系统变迁的过程。一般指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在政治领域发生的变化”,[①a]这是当今政治学界普遍所接受的观点。在此基础上,多数政治学家认为,政治发展的内容有以下几点:第一,政治发展意味着社会成员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的增加;第二,政治发展意味着政治系统功能的增强;第三,政治发展包括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形成。以下就从这三个方面探讨“文革”的经验教训。
一
从政治学的一般意义上说,政治参与是指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在西方国家,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是以个人投票行为为基础的选举。在中国,政治参与却表现出自己的特点。毛泽东曾描述道:一方面,争取民主自由的事业是人民自己的事业,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成功,都有赖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加。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束缚,中国人民的政治积极性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和挫伤。“他们过着饥寒交迫的毫无政治权利的生活。中国人民的贫困和不自由的程度,是世界所少见的”[①b]。这也就是说,中国人民的政治参与方式不可能是西方以投票为基础的选举活动。这种中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特点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以政治动员来唤起人们的热情,启发中国人民的觉悟,使之迈出政治参与的第一步;第二个层次是人民群众政治自主意识形成前提下的公民实际参与,包括政治协商等等,在政治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治动员与政治参与几乎是同时进行的。
政治动员在中国具有特殊的意义。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的实践,找到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动员手段。这就是:第一,广泛的政治宣传。这是向人民群众灌输先进思想的基本手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②b]。在中国,由于政治动员的对象文化素质低,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各种形式的形象政治宣传来实现政治动员。如建立政治宣传制度,在军队和其他组织内建立专业宣传队;提出政治口号,通过标语、图画、讲演,使政治口号深入人心;创办各种形式的政治学校普及政治知识;第二,重视思想教育,树立主人翁意识。这种政治动员更具有针对性;针对某种倾向性问题进行多次的系统教育,并通过谈心、思想汇报,建立政治委员制度等,保证思想教育打动人心,帮助人们树立一种新的世界观;第三,树立先进典型。通过这种措施,使人们学有方向,赶有目标。每个时期,每个行业,都有典型引路。上述动员形式的基本特点是强调精神因素的作用,在条件艰苦的年代和建国初期的创业阶段,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文化大革命”中,将这些动员形式推向了一个相当的高度:1.以“口号”式的政治宣传动员人们参加社会活动。“毛主席语录”在“文革”政治动员中起着主导作用,几乎每一条语录都是一个政治口号。每一个大的政治运动都是以“毛主席的最新指示”为发端。政治运动的起因、内容,都是以毛主席的某个最新指示来界定的;各种宣传媒介也都以毛主席的指示为中心;各级领导也都围绕着毛主席的指示做思想政治工作。2.树立典型,保障政治动员的持续发展。“文化大革命”中采取了先进典型引路的做法。几乎每搞一个政治运动,都先树立一个典型。据不完全统计,10年中全国性的典型有100多个,除大庆、大寨外,“斗批改”运动有“六厂二校”经验;教育革命有各种“反潮流”的英雄;文艺革命有“样板戏”等等。3.重视思想教育、开展全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大革命”中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达到了空前的程度,不但领导作思想工作,全民都作思想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将精神因素的作用推向极端,其出发点是认为人民群众中有极大的政治热情,只要将这种热情焕发出来,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同时,片面强调理论的指导作用,从而导致了对理论的教条式的理解,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革命设想和个别论断教条化,断章取义,特别是对“毛主席语录”。这种过分夸大精神因素是有其历史原因的。众所周知,中国革命是在长期的敌强我弱的情况下进行的,中国共产党一贯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发挥自己的政治优势。在艰难困苦的斗争中,由弱变强,取得了胜利。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保持了这股革命锐气,推动了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合作化任务的迅速完成以及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使毛泽东等党的高层领导人过分相信了主观能动作用,“以为有了党的领导,有了社会主义制度,有了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有了群众运动的方法,我们就有了万能的法宝”[①c]。
“文化大革命”中的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的另一个基本特点是没有形成一种稳定的制度,缺少法制的保障。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是一种大众行为。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意见分歧,尤其在法制化程度不高的国家,过分广泛的动员和参与容易使政府失去对社会的控制。这就特别需要用法律和制度加以制约。“文化大革命”恰恰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出现了失误。造成这种失误的社会原因在于:第一,由于没有很好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文革”时期全国基本上都是大锅饭,各中间层次缺少利益的独立性,广大群众没有社会参与的经济动力。第二,人民群众缺少社会参与的文化基础。一定的社会参与程度是与参与者的文化基础成正比的。这样就使“文革”期间的群众参与表面上轰轰烈烈,范围也很广泛,但实际上参与的程度是极其有限的,根本没有深入到社会的实质内容,更缺少法律保障。各派之间互相争斗,社会参与仅仅按照一个模式进行,不允许有不同意见存在;大量冤假错案不断出现;一些人既是社会参与成员,又是破坏法律的不法分子。这种没有法律保障的社会参与导致了社会的严重动乱。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开始了系统的法制建设,开始了社会政治发展的重大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政治热情的保护和社会参与法律保障的实施应该是同时进行的。“文化大革命”中人民群众表现出政治参与的极大热情,这种热情恰恰是近代中国社会最缺少的。中国封建统治者在利用民众的同时,又力图将其摒弃于政治舞台之外。“中国的民众,几千年来,站在积极的政治活动范围以外,除了到最困苦的时候,对于某一方面表示消极的反对意味外,绝没有积极主动的意思表示”。[①d]历代专制统治者对人民的力量都极端藐视,其间或有一两个君主发出类似“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感叹,但大多数则视民为氓。中国的百姓则为沉重的经济负担所累,无暇关心自己“身外之事”;在专制主义的高压统治之下,他们也不敢去冒杀头之罪过问政事,在封建主义的愚民政策下,他们甚至认为自己天生卑贱,不能参与国家大事。即便是在难以忍受的情况下的反抗,也常是群众出自本能,大多是经济层面或舆论性的。到了近代,由于受到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的影响,一部分知识分子开始觉悟,但是整个国民,尤其是农民仍处于一种落后和麻木状态中。中国社会没有形成大众参与的传统,造就的是一种臣服性极强的政治文化传统。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才真正动员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成了国家的主人。“文化大革命”的一个基本特点是,运动的发动者和参加者在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之间距离如此之大,是一般的政治运动所无法相比的。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参加到了这场“反修防修”运动中去,并且程度不同地同某些丑恶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因此,我们在吸取“文化大革命”中人民政治参与的教训的同时,一方面要强调加强法制建设,另一方面对“文化大革命”中群众所表现出的政治热情不要全盘否定,而应给予客观的分析。诚然,从政治参与的一般要求来说,鼓励那些不熟悉政治参与的人们去参与政治,从短期看对社会并不一定有好处,因为政治参与要求人们具有进行复杂的政治判断所需要的实际政治知识,否则,将导致以对政治参与的虔诚代替理性判断。但从长远看,总是要给人们以实际“训练”的机会,不断提高政治参与的水平。而这既需要法律保障,也需要政治热情的支撑。“文化大革命”中表现出的政治热情带有盲目的特点,而且没有现实的物质基础和法律保障。这就决定了这种参与的热情不可能持久稳定地发展下去,也极容易被个别人所利用。而当人们认识到“文革”的错误后,不可避免地产生一种消极的心理,政治热情锐减,有人似乎把什么都看透了,并发誓不再过问政治,这些消极心态成为社会参与的巨大障碍。因此,我们对“文革”的研究要特别注意把“文化大革命”本身同作为时间概念的“文化大革命”史区别开来,对那10年间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给予适当的肯定。而这一点恰恰是多年来“文革”研究中被忽略的一个方面。在“文革”的研究中,有这样一种倾向,认为积极参加“文革”的人都错了,而在“文革”中采取观望的逍遥派是正确的。应该说,笼统地提出这种观点也是值得研究的。“文革”中的逍遥派大致有两种人:一种是看出了“文革”的错误,个人又无力回天,只有消极抵抗,这种人自然不应受到指责;另一种是缺少政治热情,“文革”他们不参加,其他一些社会政治活动也不参加。对后一种我们绝不能提倡,而是要通过加快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步伐,将经济发展同人民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加速法制建设,为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注入长久的动力。
二
政治系统功能的增强,是政治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来说,可以表述为国家控制能力的提高。
国际间的比较研究表明,无论是先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如英、法、美,还是后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如德、日、苏,在组织制度方面,都大体具备了集中进行政治控制和协调的能力、管理资源以支持经济增长的能力、促进社会相互依赖的能力,以及通过研究和教育产生分配知识的能力。总的来看,他们共同体现了一个国家为现代化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而且越是后现代化国家,国家的作用便越大,国家集权的程度便越高,这是因为,这类国家面临着激烈竞争的国际环境。一批已实现现代化的国家阻碍他们的现代化。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弥补经济实力的不足,他们在经济上不得不采取依靠中央集中控制的手段,把国家的力量同私人企业的力量结合在一起。德国和日本的政府就曾投资兴建许多企业,然后以合理的价格转卖给私人企业。中国在19世纪上半叶现代化运动的失败,很大程度上可以从国家控制能力低下来解释。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实现了空前的政治统一,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指导着所有部门的社会变革,并且持续地重组社会,不断加强中央的协调和控制,国家在以往从未达到过的规模上,动员了全社会的资源。但是,这种国家的集中控制也是有其弊端的,第一,这种从中央到基层的层级制组织结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协调和控制,过分依赖于垂直的行政系统。当权力过于集中时,就严重束缚了地方和基层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控制和协调的成本增加,效率下降,而且不利于监督;第二,这种控制方式使我国的组织基元和结构十分单一,中间层次缺少利益的独立性,组织内部和组织之间缺少职能分化的机制;第三,这种控制的顶端往往表现为个人集权。如果个人决策失误,就可能导致社会的动荡。这种垂直的控制体制,产生了三个后果:一定时期的经济迅速发展,但缺少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官僚主义的严重存在;狂热的个人崇拜。
毛泽东认识到了这种垂直的传统控制手段所带来的弊病,并试图来解决这些问题。建国以后毛泽东政治思想基本上围绕着两个主题展开:其一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其二是人民群众与官僚主义作风之间的矛盾。后来,他把这两个矛盾合二为一,把人民群众与官僚主义之间的矛盾也纳入到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个矛盾体系中去了,认为官僚主义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个矛盾在党内和国家政权内的反映。后来毛泽东进一步认为,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过去的各种斗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上而下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这个思想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但这样做的结果不但没有代表广大人民的意志,反而脱离了群众,损害了人民的利益。
毛泽东的悲剧在于,他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出发点是要反对官僚主义反修防修,但他把修正主义这个概念用得过于宽泛,他所指的修正主义的大致轮廓是:第一,在所有制上,毛泽东主张单一的公有制。毛泽东多次批判所谓“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他把这些都看成是修正主义的表现。对于农民群众创造的一系列生产责任制,如包产到户等,刘少奇、邓小平、陈云、邓子恢等都支持过。但是,毛泽东却认为这是修正主义的纲领;第二,在分配形式上,毛泽东看重了两极分化的危险性,过分强调平均分配,导致了分配形式上的平均主义。1958年8月,毛泽东就提出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认为争地位、争级别、要加班费、脑力劳动者工资高、体力劳动者工资低等,都是资产阶级思想残余,要考虑取消薪金制问题。“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这种思想表现得更加充分;第三,在党和政府的工作作风上,他把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和脱离群众等不良现象,统统看成是修正主义的表现。十分明显,这样来反对修正主义,会严重阻碍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这是因为夸大了两个阶级的斗争。对于官僚主义,应该通过其他手段来解决。而且,“文化大革命”中的两个阶级的斗争不是在法制的范围内进行,没有正常的制度作保障。毛泽东曾提出,“文化大革命”已经八年了,要安定团结。但后来又说,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他始终没有提出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纲领,没有奠定安定团结的政治基础。正确的途径应该是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进行“按劳分配”等分配制度的改革,使国家各中间层次有利益上的独立性,为政治分化创造条件。因为国家集中控制造成弊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文化落后,没有实现政治分化。在政治发展的过程中,政治机构内部各部门逐渐分化,分别承担各自比较确定的任务,彼此间既分工,又合作,互相制约,互相协调,使各机构更有效地发挥其功能,使国家控制建立在科学划分权能的基础上。从另一种角度理解,就是“人为”控制,还是“制度”控制。“制度”控制就是以政治分化为前提,制度和法律是使这种控制真正成为科学有效控制的前提和核心,是保证国家控制的权力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基本条件。“文化大革命”从反面为我们提供了教训:要发展经济,极大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法制,才能防止和克服国家集中控制造成的弊端。“我们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但应该说‘文化大革命’也有‘一功’,它提供了反面教训。没有‘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就不可能制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政治、组织路线和一系列政策。三中全会确定将工作重点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生产力、建设四个现代化为中心,受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拥护。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有‘文化大革命’作比较,‘文化大革命’变成了我们的财富。”[①e]我们把“文化大革命”的结束看成是从传统的国家控制向现代的国家控制的转变,就是因为“文化大革命”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改革,就思想方式来说,都是要对现有的政治体制进行改革,但前者是错误的、盲目的变革,后者是正确的、目标明确的,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改革。
三
“政治文化”是政治发展的另一重要内容。首先使用这一概念来探讨影响政治体制及公民政治行为的社会意识现象的,是美国政治学家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1956年,他在《比较政治制度》一文中提出了“政治文化”的概念。他认为,在政治发展过程中,社会政治设置的形成发展与社会成员的具体政治行为,往往受制于由一定政治文化类型决定的政治方向。因此在政治理论研究与政治过程的运行中,应当高度重视政治文化问题。其后各国学者纷起效应,政治文化很快成为政治学乃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常用术语。实际上,政治文化主要是指客观政治过程在社会成员心理反映上的积累,特别是直接影响人们政治参与的社会传统因素的积累,像政治理想、政治参与的热情、对待公共权威的态度等等。
从中国历史的发展来看,制约人们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规范、政治观念和民族普遍的政治心态一直存有严重的缺陷,这种缺陷主要是根深蒂固的国家崇拜观念。这种国家崇拜的政治文化在发展趋势上,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国家崇拜观念如果以皇权主义为核心,就会走向国家人格化的崇拜,表现出消极性;另一方面国家崇拜观念如果以民族主义为核心,就会走向爱国主义,表现出积极性。皇权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区别,从质的方面说,一个是理智的,一个是盲从的。理智和盲从的差别,通过量化的形式表现出来;一个是以个人为中心,一个是以群体为中心,这种群体性的外延越宽泛,越体现社会的进步,越体现理智代替盲从的程度。下面具体分析之:
首先,国家崇拜观念如果以皇权主义为核心,就会表现出一系列消极因素。这是国家崇拜观念发展的主导趋势。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尽管有重民、爱民、民为邦本等理论,但爱民不是目的,目的是君主、帝王。尽管国家崇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就其性质而言,表现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权力拜物教。在国家对经济实行超常控制的条件下,政治权力必然成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捷径。在封建时代,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升官发财”等就是对权力拜物教的最好写照。现代政治发展中,当官心理强化的现象以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权就有一切”等说法,反映了权力拜物教的深远影响;第二个层次是在国家权力崇拜基础上的国家人格化崇拜。当国家权力蜕变为个人权力时,国家崇拜就会衍化为个人崇拜,并必然导致权力终身制和世袭制。
“文化大革命”中的这种国家崇拜和国家人格化的崇拜达到了极高的程度,如红卫兵搞的“红海洋”活动,毛主席语录被冠以“最高指示”。国家崇拜和国家人格化的崇拜,除了政治文化传统影响外,还有现实的文化滞后的原因。在一个文盲人数占全国总人口三四成的国家中,建立新型的政治文化,必须要有相应的文化基础保障。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对苏维埃国家文化落后问题非常关切,他指出:“俄国无产阶级国家掌握的经济力量完全足以保证过渡到共产主义。究竟还缺少什么呢?缺什么,很明显:做管理工作的那些共产党员缺少文化。”[①f]由于社会主义是在文化落后的国家内进行和实现的,劳动人民文化程度的不足,导致了两方面的结果:第一,广大人民群众不可能自发产生社会主义觉悟,只能由水平最高的少数领袖把社会主义觉悟通过集中制由上而下灌输到党内外群众中去。决定党的大政方针的意见和思想,往往要由主要领导人发出,然后层层下达,贯彻落实,这样才能保证革命队伍在行动上保持高水准和高统一;第二,广大人民群众缺乏主体意识,而主体意识的不足又导致了权威崇拜的心理。当苏联卫国战争中,红军战士高呼“为了斯大林”而扑向枪林弹雨时,当中国人民高唱《东方红》,把毛泽东比作红太阳,称为“大救星”时,无不表现出对权威的强烈崇拜。
国家人格化崇拜的政治文化在现实文化滞后的影响下,其消极作用是主要的,成为建立社会主义民主的巨大障碍。具体来说:第一,是国家机构膨胀、官僚主义、封建特权等现象产生的思想文化基础。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要扫除存在于各级领导机关中的官僚主义。而“精简机构”则被视为达到此目的的重要手段,贯穿于“文化大革命”的始终。但是,实际上一度强行的人员精简后,紧接着又是人员和机构的急剧增加和膨胀。这其中除了职能没有转变等政治原因外,在文化心理方面,人们认为国家干部地位是最高的;对于各种特权,在老百姓的心理上也认为是合理的。第二,是个人崇拜现象滋长,导致盲从和思想僵化的文化根源。
“文化大革命”之所以持续10年之久,其深层原因之一就是国家人格化崇拜的政治文化。从毛泽东和“文化大革命”的关系这个角度看,“文化大革命”10年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65年11月批判《海瑞罢官》到1966年5月《5.16》通知发表以前,是“文化大革命”的准备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从1966年5月到1967年1月上海“一月风暴”之前,是“文化大革命”的发动阶段。这个阶段的基本特点是毛泽东对个人崇拜的默认,毛泽东曾对斯诺讲过:个人崇拜也还是要有一点。第三个阶段是1967年1月以后。这是毛泽东领导“文化大革命”的阶段。这个阶段,“文化大革命”的弊端逐步暴露出来,但人们出于对领袖的崇拜,加上毛泽东的坚持和倡导,“文化大革命”继续发展。上述过程可以看出,“文化大革命”出现和发展的政治文化基础,就是国家人格化崇拜。
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国家崇拜的政治文化在落后国家也表现出一定的积极作用,成为爱国主义的重要思想基础,是国家凝聚力之所在。因为相对落后的国家在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面临着同发达国家的激烈竞争,在物质上和技术上处于劣势,这就要寻找快捷的有效途径。这个有效途径就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将国家的力量和个人、团体的力量结合起来,形成万众一心的势态。历史上一些国家的发展经验也证明,要想形成民族凝聚力,就要有民族精神作支柱。一般来说,这个民族精神就是爱国主义,即对本民族、本国家的热爱,或者说崇拜。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国家崇拜引向爱国主义方向。国家崇拜向国家人格化崇拜的发展,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国家超常发展而脱离社会的控制;二是社会处在萎缩状态而无法制约国家。这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社会没有实现政治分化,单一的权力结构使权力不可制约;第二,各种法制规范没有形成;第三,由于人民文化素质低下导致社会自主意识的弱化,从而使人们心甘情愿地依附于专制统治。因此,我们既要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又要防止专制主义的出现。加强以法制为核心的民主政治文化的建设,在制度上和文化上防止国家崇拜向国家人格化崇拜和个人崇拜方向发展。
近代以来,中国一直遭受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和压迫,外来势力和本国封建势力的强大,要求革命的阶级和群众团结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力量。又由于参加革命的人多数是农民,农民的分散性决定了要有一个统一的领导核心。因此,爱国主义和民族凝聚力就成为这个核心形成的重要思想基础。而当进入经济建设时期,最重要的就是要通过法制教育来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这在改造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过程中具有战略意义。也就是说,要使国家崇拜从根本上避免向国家人格化的个人崇拜方向发展,而引导到爱国主义方向,最根本的是取决于全民族的文化素质。民族的整体素质提高了,才能将对国家的盲目崇拜变成理智的爱国主义,也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文化大革命”悲剧的重演。在这个过程中,对这个核心或个人出现的错误,甚至象“文革”这样的严重错误,要不断地在制度上加以完善,并在思想上清算个人崇拜、权力崇拜,而对其中的爱国主义和民族凝聚力要大力扶植和保持。因为,民族凝聚力的形成是极为宝贵的,其培植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得以实现,这一点以前我们有所忽略。
世界文明史向我们揭示:一个遭受了巨大灾难和挫折的民族,或是一蹶不振走向衰败,或是深刻自省,将灾难和挫折变成振兴的起点走向繁荣。这其中的关键是能否将灾难和挫折后得以保持下来的民族精神引向更高的境界,变成民族复兴的内在动力。西罗马帝国的没落与灭亡,二战后德、日两国的重新振兴,无不证明了这种规律。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胜利后,力图高速度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但是,由于1957年以后“左”倾错误的不断发展,导致了“文化大革命”。“文革”结束后,中国开始了对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新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是中国政治发展到一个新时期的转折点。从政治发展的角度来审视“文革”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将有助于我们准确地纠正“文革”的错误,在保证国家有效控制的前提下,逐渐扩大人民参与管理的社会主义民主,以形成一种崭新的政治文化,使民族精神不断更新。
注释:
①a 《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版,第487页。
①b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31页。
②b 《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7页。
①c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720页。
①d 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下),台湾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371页。
①e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2页。
①f 《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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