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的语义模糊和语用模糊研究

法律英语的语义模糊和语用模糊研究

危艳丽[1]2010年在《汉英模糊量表达对比研究》文中认为本文运用对比语言学的方法对汉英两种语言中不同形式的模糊量进行结构形式、语义特征、语用文化方面的对比研究。通过共性特征的总结,找出影响模糊量模糊性的各种因素,进一步挖掘出模糊的本质特性;通过相异之处的分析,探讨文化因素、语用因素和语言内部因素对模糊量表达和使用的影响。本文将汉英模糊量分为两大类:数量的模糊和程度量的模糊。数量的模糊包括叁小类:数值形式模糊量、复数模糊量和非数值形式模糊量;程度量的模糊分为两小类:程度副词的模糊表量和形容词的模糊表量。不同形式模糊量的模糊度排列顺序(由低到高)如下:数值形式模糊量<复数模糊量<非数值形式模糊量、程度模糊量。通过对比,本文发现汉英模糊量的模糊性特征大致相似,影响模糊量的因素不同,模糊度就不同。关于数量的模糊,有没有精确参照量、边界的确定性和语义的变异性是区别数值形式模糊量和复数量模糊性高低的重要因素;语义程度的变异性、修饰对象的模糊性和参照量的主观性是导致非数值形式模糊量比复数量模糊性更高的重要因素。程度量的模糊性和非数值形式模糊量一样,程度量对所修饰对象的依赖性、所修饰对象的抽象性和程度的主观性是决定程度量模糊性最高的重要因素。汉英中、高量程度副词比极量、低量和过量程度副词更模糊,主观性最强的品质属性类形容词比其他非定量形容词更模糊。汉英模糊量的组合方式和语义特征大致相似:(1)数值形式模糊量中模糊限制词的语义特征都可以分叁类:方位模糊限制词、估测类模糊限制词、“多少”类模糊限制词。汉英中都有界限在“二到十”的复数模糊小量,都有十进制单位构成的复数大量和复数极大量。汉英中都有很多“-/a+单位词或名词”构成的非数值形式模糊量。(2)汉英绝对程度副词的表量都是多级的,只是划分的等级越多,等级之间的界限越模糊;根据数量特征的不同,形容词都可以分为两大类:非定量形容词和定量形容词。具有描述功能的非定量形容词修饰所指具体的名词时,会通过名词影响和人为规定向精确转化。正负值形容词和极限类形容词都能使客观具体名词的语义变得精确或相对确定。(3)精确数词的虚指和模糊是不一样的,虚指数词没有确定的范围,没有组合性特征;而模糊数词有相对确定的范围,而且具有组合性特征。(4)时间的模糊都是两种语言中最容易模糊的对象。位于数量结构之后的模糊限制词可以使数词模糊,也可以使单位词模糊。从语用上来看,虽然汉英中有很多模糊量的语义近似,但语用特征却不一样,有些只能出现在书面语体中,有些一般只出现在口语语体中。另外,文化因素对模糊量的使用场合有很大的影响。汉语模糊量的特殊性体现在:汉语模糊限制词的位置更灵活,而且汉语零头模糊量比英语更发达。程度副词“很”表量的模糊性和句子的自足性导致其程度的磨损。汉语状态形容词的表量比性质形容词更模糊。在总结了汉英模糊量的模糊性特征、结构特征、语义特征、语用文化特征四个方面的共性和个性之后,得出结论:汉英模糊量的共性特征大于个性特征。汉英模糊量共性特征的研究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认清模糊的本质,对语言中其他模糊现象的研究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而模糊量个性特征的研究对人们跨文化交际和第二语言教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钱永红[2]2014年在《语言模糊现象研究的话语转向》文中研究说明目前为止,语言模糊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语言本体模糊阶段,主要研究由于语言本身的意义模糊不清而导致的语言模糊,主要包括传统的边界不清语义模糊和其他相近的语义模糊研究,以及模糊限制语的研究;第二个阶段是语言进入交际语境中产生的模糊现象,主要是语用模糊研究,如含意不清和施为用意不清等导致的模糊。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之上,提出语言模糊研究正进入话语模糊研究阶段,即从话语层面上动态地考察语言的模糊现象,以期进一步推动语言模糊研究的发展。

王晓军[3]2005年在《语用模糊理论综观》文中指出语言是精确性与模糊性的统一体,更是模糊性的典型代表。所以,全面的语言理论应该包括精确性与模糊性两个维面。但传统的语言学理论都把研究重点集中在了语言精确性一面,致使语言模糊性维面的研究成为语言学研究中的薄弱部分。本文以模糊性问题为起点,中经对模糊逻辑(包括狭义模糊逻辑和广义模糊逻辑)、语言模糊性(句法模糊、语义模糊和语用模糊)的论述,提出了语用模糊综观理论。并从语用模糊与语境、语用模糊与指示语、语用模糊与前提、语用模糊与合作原则、语用模糊与礼貌原则、语用模糊与言语行为理论、语用模糊与关联理论、语用模糊与语用策略八个方面论述了语用模糊与这些理论的内在有机联系,论证了以模糊逻辑认知观为基础,涵盖语言与言语所有单位与层面、贯穿言语生成与理解全过程的语用视角在语言研究中的合理性。

胡军[4]2003年在《法律英语的语义模糊和语用模糊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模糊”的概念和理论是美国伯克利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L.A.Zadeh,1965年最先在Information and Control上的一篇题为Fuzzy Sets的文章中提出来的。文中指出:在现实物质世界中所遇到的客体,经常没有精确规定的界限。 模糊性表现在实际语言运用中就称之为模糊语言。按表现形式,模糊语言可分为叁类。一是通过对模糊词的选用,话语表现出模糊的性质。这里的模糊词语可以通过语义场理论的分析进行检测。二是通过添加模糊限制语,把精确意义变为模糊,或对模糊的程度加以变动。叁是模糊蕴含,即表面精确的话语也可以有模糊的解读。本文用定性描述和定量分析的方法,从语义和语用两个角度探讨了法律语言中的模糊现象。 本文共分七部分。第一章勾勒出此篇论文的主题与框架。作者介绍了模糊语言学和法律语言学的研究与发展状况。交代了文章的研究背景。第二章介绍了语义模糊和语用模糊,以及法律英语的特点,并进一步分析了模糊现象在法律语言中出现的原因。由于“模糊”的概念来源于数学,第叁章引入了模糊集及语言变量等概念。第四章作者运用语义场理论,从语义角度探讨了法律英语的模糊性。第五章从语义和语用两个方面例举了模糊限制语在法律英语中的运用,并对其作了定量分析。第六章作者以法律英语为载体,从立法、司法、口语、书面语等几个层次中取例。运用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从语用角度对法律语言的模糊性进行定性分析。第七章是结论及研究局限和前景。作者从前几章的研究中得出:法律英语作为一种规约性的语言分支,用词准确是其重要特点。但在有些情况下,模糊表达在法律英语中起着重要作用。如何从语言学的角度正确运用模糊法律语言,是本文研究的目的。

李贵鑫[5]2016年在《日语语义模糊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语义模糊性是语言的自然属性,普遍存在于语言的各个方面,在人类社会的认知与交际中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按照从理论基础考察到理论系统构建再到理论分析与解释的思路,结合语言学、语言哲学、认识科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对日语语义模糊性的生成机制与存在方式进行探索。由于语义模糊性研究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所以日语语义模糊性的研究只能在语言学语义模糊性研究的基础上展开。本文理论基础分析部分通过对语义模糊性产生机制的追问与存在形式的考察,揭示语义模糊性产生的哲学根源,对日语语义模糊性表达进行类型分析,总结日语语义模糊性的特征。文章理论构建部分将语用学、语义学等学科对语义模糊性的定义及相关概念进行整合,发现语义模糊性在语义学与语用学层面存在形式的外在差别与内在联系,认为语义模糊性研究应在语义学层面与语用学层面分别进行。尝试性提出语义模糊性研究的方法与路径,初步建立系统的语义模糊性研究框架,强调语义模糊性作为独立学科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在本论文的理论分析与解释部分,对语义模糊性在语义学与语用学层面的存在形式与生成机制进行进一步分析与解释。在语义学层面,从语义范畴维度切入,寻找语义模糊性,特别是日语语义模糊性存在的本质特征;在语用学层面,以关联理论为理论基础,考察人类交际活动中的关联性与语义模糊性的关系。归纳语用学层面语义模糊性的特点,研究语法化的发生、发展与语义模糊性的内在联系,总结语言发展的一般规律。并尝试利用以上研究结论解释语义学层面的反训、比喻等语言现象以及语用学层面的语法化、言语行为、交际参与者主观性等问题。最后,利用语义模糊性研究结论,结合日语本体特征,解释日语中得体表达、间接言语行为等现象。从日本民族文化方面对日本社会的认知方式、文化形成以及交际活动特点进行分析与解释。以考察语义模糊性的理论基础、尝试建立语义模糊性研究框架、解释日常语言存在的问题为本文的研究重点与研究目的,期望能为推动语义模糊性研究,特别是日语语义模糊性研究做出贡献。

郭亚银[6]2011年在《论文学作品中的语用模糊及其翻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论文致力于探讨语用模糊在文学作品中的使用及其翻译。“语用模糊”这一概念自1990年由何自然在其文中论及以来,引起学者们的关注和研究。它不仅是一种有效的交际手段,还是一种重要的文学创作方法。其研究综合自然语言的模糊性,以及在语言使用过程中出于特定语用目的而采用模糊语言或清晰语言传达模糊的言外之意。语用模糊研究一直以来被归入言语行为的理论框架下,用于分析言语交际中的“模糊其辞”,分析文学作品中的语用模糊及其翻译的论文着作目前并不多见。在本文作者看来,文学作品翻译是原作者——译者——读者之间的一种叁元交际。文学作品中的语用模糊不仅见于人物言语当中,从原作者的角度来看,对于作品中的其他描写部分,也会采用一些修辞手段或一些句法、词汇手段传达一些模糊的意境和美感。比起模糊语言的翻译,语用模糊翻译更加注重语用模糊的效果。因此这一翻译过程更多考虑怎样在传达最佳语用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转换模糊的语言形式。以上两方面原因,构成了本论文选题的依据。本论文采用案例分析及文献回顾的方法从写作者和对话双方的角度,在参考现有各位学者相关方面研究的基础上,以《围城》为语料,对文学作品中的语用模糊现象进行具体定义以及详细分类。通过对模糊类型的翻译转换方式的分析,比如模糊语音、模糊词汇、句法和文化层面的对等方式处理,最终总结出文学作品中语用模糊翻译应该遵循语用等效的原则。为了达到语用等效,可以采用直译、解释性翻译、直译加注释和省略译法。其中直译加注释能为读者提供更全面的文化背景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保留原文中的模糊形式。另外,语用等效的实现途径是多样的,所以在语用翻译中也没有绝对的、唯一的译本。与此同时,本文还探讨了语境在语用模糊翻译中的作用。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得出语用模糊是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形式,其翻译也是翻译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试图在此方面进行有益尝试,为完善翻译研究做出微薄贡献。本论文致力于探讨语用模糊在文学作品中的使用及其翻译。“语用模糊”这一概念首先于1983年由利奇提出,自1990年由何自然引入国内以来,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它不仅是一种有效的交际手段,还是一种重要的文学创作方法。语用模糊翻译研究综合自然语言的模糊性,以及在语言使用过程中出于特定语用目的而采用模糊语言或清晰语言传达模糊的言外之意。语用模糊研究一直以来被归入言语行为的理论框架下,用于分析言语交际中的“模糊其辞”,分析文学作品中语用模糊及其翻译的论文和着作目前不多。笔者认为,文学作品翻译是涉及原作者——译者——读者之间的一种叁元交际。文学作品存在多种形式的语用模糊,不仅见于人物言语当中,从原作者的角度来看,对于作品中的其他描写部分,也会采用一些修辞手段或一些句法、词汇手段传达一些模糊的意境和美感。比起模糊语言的翻译,语用模糊翻译更加注重语用模糊的效果。因此这一翻译过程更多考虑怎样在传达最佳语用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转换模糊的语言形式。以上两方面原因,构成了本论文选题的依据。本论文采用文献回顾及案例分析的方法。从写作者和对话双方的角度,在参考现有各位学者相关方面研究的基础上,以《围城》为语料,对文学作品中的语用模糊现象进行具体定义以及较详细的分类。通过对模糊类型的翻译转换方式的分析,比如模糊语音、模糊词汇、句法和文化层面的对等方式处理,最终总结出文学作品中语用模糊翻译应该遵循语用等效的原则。为了达到语用等效,可以采用直译、解释性翻译、直译加注释和省略译法。其中直译加注释能为读者提供更全面的文化背景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保留原文中的模糊形式。另外,语用等效的实现途径是多样的,因此在语用翻译中也不存在绝对的、唯一的译本。与此同时,本文还探讨了语境在语用模糊翻译中的作用以及语境条件考虑不充分时产生的语用失误,即误译现象的解决途径。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得出语用模糊是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形式,其翻译也是翻译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试图在此方面进行一定尝试,为完善翻译研究做出微薄贡献。

宁燕[7]2010年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中的语用模糊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一种言语交际策略,语用模糊经常在日常会话中被人们采用,特别是在新闻发布会这一特殊的语境下,但是前人对其的研究还处于对事实现象的经验总结层面,没有上升到语言学的理论高度。因此,本文试图从语言学的层面对语用模糊进行深入探讨。全文由叁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引言和相关文献回顾。第二部分是文章的重点,包括第3章、第4章、第5章。第3章首先从词语层面对语用模糊进行探讨,发现范围模糊词语和程度模糊词语等均是官方新闻发布模糊回避的构成手段,且出现较为频繁;接着从模糊陈述句和模糊疑问句两种句类层面来探讨语用模糊。把模糊陈述句主要归纳为:语气缓和型模糊、转移问题焦点型模糊、推至第叁方型模糊和逻辑型模糊四类。第4章对语用模糊的成因进行了探讨,发现话题、外交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是其产生的重要原因。第5章是结束语部分。第叁部分由注释和参考文献组成。

张爱珍[8]2010年在《模糊语义研究》文中指出模糊语义与其它语义的不确定性的根本区别在于,语义范畴的外延缺乏明确边界,以及语义范畴内的部分成员处于临界状态。由于语义模糊性无法通过上下文得以完全消除,我们难以对模糊谓词所在的命题做出非真即假的判断,因此,逻辑和语义学应该如何处理模糊语词和模糊概念成为模糊语义研究的一大困难。本文系统地梳理了模糊语义逻辑研究的主要经典理论的创建动机、核心内容和不足之处,指出传统的二值逻辑无法有效解释模糊语义现象;多值逻辑、无穷多值理论、模糊集合论、超真值理论等逻辑分析途径,试图通过扩展和延伸传统逻辑系统来解决模糊语义问题,尽管它们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但这种符号化、抽象化的研究方式忽略了语言在语用和语境维度中的意义,导致了符号系统内部的循环论证,因而难以充当模糊语义的解释性理论。模糊语义的认识论观点是对模糊语义研究的一次逻辑突围,它承认二值逻辑的有效性,并认为模糊谓词的外延有明确界限,模糊现象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我们的无知所造成的,文章表明这一论断同样不具备说服力。基于上述分析,文章通过对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观的全面解读,从中总结出“语法考察”的研究范式,并藉此来探讨模糊语义研究从逻辑分析回归到日常语言研究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此为理论资源,文章进一步运用“语法考察”手段,深入地探究了模糊语义的根源、性质、理解、规则遵行等模糊语义研究理论构建中的核心问题,指出语言不仅包括符号系统本身,也不尽然是用来反映世界、对世界做出类属划分,相反地,它是以不同方式和我们生活紧密编织在一起,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因此,我们必须突破传统的“本质-偶性”模式来考察模糊语义问题,只有在语言的具体使用中,通过语境的整体关联,把生活形式作为理解的生活图景,模糊语义的表达和理解才能得以具体实现。

俞东明[9]1997年在《语法歧义和语用模糊对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语法歧义和语用模糊对比研究俞东明1引言近年来,国内外模糊语言学研究主要集中在语义,特别是对模糊词语的研究,比较注重语法歧义(grammaticalambiguity)和语义模糊(semanticvagueness)的对比研究(cf.陈治安文旭1996...

杨红[10]2008年在《汉语数量词的模糊使用与教学对策》文中提出本文以模糊语言学和二语习得理论为基础,主要包括叁个方面的研究:一、汉语数量词的精确与模糊;二、汉语数量词的语用模糊功能;叁、模糊义数量词的教学对策。本文首先简要介绍汉语数量词的精确义,重点分析汉语数量词表模糊义的分类情况以及受模糊限制语限制的精确数量词表模糊义;接着分析精确数词的语用模糊和模糊义数量词的语用功能;最后分析外国留学生在模糊义数量词的习得过程中出现的偏误现象,教材中关于模糊义数量词的编写和安排所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教学对策。通过对“汉语数量词的模糊使用与教学对策”所作的较为全面的研究,以期揭示汉语数量词的模糊性的特点、作用,从而提出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有针对性的教学对策。

参考文献:

[1]. 汉英模糊量表达对比研究[D]. 危艳丽. 华中科技大学. 2010

[2]. 语言模糊现象研究的话语转向[J]. 钱永红. 外国语言文学. 2014

[3]. 语用模糊理论综观[D]. 王晓军. 吉林大学. 2005

[4]. 法律英语的语义模糊和语用模糊研究[D]. 胡军. 西南交通大学. 2003

[5]. 日语语义模糊性研究[D]. 李贵鑫. 黑龙江大学. 2016

[6]. 论文学作品中的语用模糊及其翻译[D]. 郭亚银. 兰州大学. 2011

[7].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中的语用模糊研究[D]. 宁燕. 暨南大学. 2010

[8]. 模糊语义研究[D]. 张爱珍. 福建师范大学. 2010

[9]. 语法歧义和语用模糊对比研究[J]. 俞东明. 浙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7

[10]. 汉语数量词的模糊使用与教学对策[D]. 杨红. 暨南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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