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规模控制后银行、企业、政府行为分析_银行论文

取消规模控制后银行、企业、政府行为分析_银行论文

取消规模控制后的银行、企业及政府行为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规模论文,银行论文,政府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贷款规模控制是中央银行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而对贷款数量的直接控制和管理。作为一种行政性较强的直接调控手段,不仅发展中国家普遍使用,而且为一些发达国家(如英国、日本)所采用,并在特定的时期收到良好的效果。我国长期使用贷款规模控制,在信贷管理高度集中、金融工具品种单一、金融机构较少、金融市场不发达的计划经济时期,信贷规模控制对调控货币总量,抑制通货膨胀起了重要而且十分有效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对外开放的扩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大一统”的经济金融体制被打破,单一的国家银行体系逐渐被多种金融机构所替代,直接融资比例越来越大,外汇资产的变动对国内货币供应量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信贷规模控制这种计划色彩十分浓厚的调控手段越来越失去其生存的基础,必将成为金融改革的对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新的管理体制。因此,分析规模控制取消之后的银行、企业及政府的行为,可以对我国取消这种直接调控工具转而采用间接调控工具的有效性以及面临的问题做一个合理的预测。

一、取消规模控制后的银行行为

1.国有商业银行对信贷资金的管理将从目前的规模控制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转变为实行全面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其资产质量将得到提高,风险将得到有效防范。规模控制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即是在存、贷款规模既定的情况下,通过一定的比例关系去约束银行的资产负债活动,从而达到商业银行的“三性”目标和中央银行的调控目标。很显然,这是一种过渡时期的、带有浓重计划色彩的市场调节方式,可以说它是对传统的规模控制的扬弃。但是,这种调控方式的缺陷也是十分明显的,因为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承担着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宏观调控任务,并不能真正按照“三性”原则经营。取消规模控制之后,国有商业银行将按照“三性”原则,通过一系列的比例关系去约束其资产负债活动,这种新的管理方式将把国有商业银行从承担宏观调控的重担中解脱出来,真正做到以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目标,这样,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将得到提高,其资产的风险也将得到有效的防范和化解。

2.国有商业银行将更加重视效益和成本,这将导致其机构重组和调整。在取消规模控制之后,国有商业银行对信贷资金的发放不再依据过去的行政指令,而是根据项目的效益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来发放,并尽可能地减少运营成本。在一些经济效益较差的地区和部门,国有商业银行将减少其贷款发放数量,如果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些地区的收益小于其营运成本,就有可能撤消在这些地区设置的分支机构,这将导致今后一段时期内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的机构大调整。

3.取消规模控制之后,国有商业银行将更积极地参与到货币市场中去,以达到有效而及时地融通所需的信贷资金的目的。规模控制取消之后,中央银行不再对国有商业银行下达指令性贷款计划,而改为按年(季)下达指导性计划,这个指导性计划,作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监测目标,供各商业银行执行自编资金计划时参考。各商业银行筹集的资金由各行依法自主使用,按照信贷原则和国家有关政策发放贷款。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参与金融市场的积极性将会大大提高,当国有商业银行出现存款大于贷款的情况时,国有商业银行会通过购买国债或通过同业拆借的形式运用资金,以达到既保持流动性又提高盈利性的目的;相反,当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需求大于实际存款时,它会通过同业拆借市场借入资金,或者是出售其持有的债券获取信贷资金。可以设想,在取消规模控制后,货币市场诸如同业拆借市场、国债市场将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实现流动性与盈利性相结合的重要场所,其广度和深度将得到大大提高。

4.取消规模控制之后,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将在平等的条件下参与竞争。规模控制使得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在信贷资金的获取上处于严重不平等状态,国有商业银行能从中央银行那里取得廉价的信贷资金,而其他商业银行只能在金融市场或通过其他途径用高利率的手段获取信贷资金。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间的不平等竞争,制约了其他商业银行的发展,这同样导致国有银行对资金成本的忽视。可以设想,取消规模控制之后,国有商业银行与非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的来源上将处于平等地位,从而促进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平等竞争、协调发展。

5.取消贷款规模控制有利于中央银行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货币供给量,但也为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前,人民银行每年制定信贷规模计划并监督各国有商业银行贯彻执行,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实践表明,信贷规模控制并不能有效地控制贷款增量,更不用说控制广义货币M[,2]了(见表1)。

表1 1983—1995年我国货币供应量M[,2]年增加额与贷款年增加额对比表

年 份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M[,2]增加额

520

1250 765

1522 1665 1711 1856 3312

贷款增加额646

1352 1183 1845 1650 1769 2011 3085

当年差额-126 -102

-418 -323 15

-58

-155

227

年 份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M[,2]增加额

4088 6050 9478 12044 13827

贷款增加额3657 4986 6620

7867 9584

当年差额 431 1064 2858

4177 4243

资料来源:《中国金融年鉴(1988)》;《1996年中国金融展望》,第87页;《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1996年第1期,第8页。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仍处于资金短缺、货币市场不发达的状态,间接调控工具的有效使用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发达国家经常使用的、对货币供应量的调控非常有效的公开市场业务在我国目前的调控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而且票据市场的滞后发展也限制了再贴现工具的有效使用,存款准备金工具对经济的猛烈影响使得中央银行不能将之作为经常使用的工具,因此,在取消规模控制后的一段时间之内,中央银行将更多地依靠利率和再贷款工具来调控货币供给量,这就对中央银行在调控货币供给量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中央银行能否尽快地适应新的调控方式,直接关系到经济金融环境的稳定。

6.取消规模控制对于中央银行的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监督管理的内容太多,管得太细,缺乏效率,不利于人民银行集中精力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另一方面是监督管理的方法太死板,主要运用计划管理,人民银行通过制定信贷计划,把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活动统制住了,不利于金融机构灵活运用资金,而且这种监管方式忽视了各金融机构的自主性,容易引起各金融机构的抵触,从而使监管乏力。规模控制取消之后,中央银行不再对国有商业银行下达指令性贷款计划,而改为按年(季)下达指导性计划,各国有商业银行对信贷资金的管理将从目前的规模控制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转变为实行全面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人民银行就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对金融业的审慎监管上。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最低资本金的监管;(2)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3)对资产负债比率的监管;(4 )对信贷资产质量及效益的监管;(5)对利率的监管;(6)对金融机构合并、退出的监管。这些方面不涉及各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更适合市场经济提出的监管要求。但目前中央银行面临的问题是:(1 )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存量太大,规模控制取消意味着对各国有商业银行的进一步放权,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监督各国有商业银行防止新的不良资产的增加,减少旧的不良资产存量,是中央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2)规模控制取消了, 并不是说各级地方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各种负面干预就没有了,各级地方中央银行如何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预,保证其对金融业的有效监管也仍然是中央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1997年东南亚及韩国金融危机已充分说明了中央银行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性,这不仅是这些出现风险的国家的教训,也为我国的金融监管敲响了警钟。

二、取消规模控制后的企业行为

1.企业将更加注重投资的效益和资金的成本。规模控制取消后,企业能否从银行取得信贷资金,关键取决于企业的信誉和还本付息的能力,企业的信誉和还本付息的能力不仅与其以前的经营业绩有关,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企业当前投资项目的效益和管理水平。企业为了取得贷款,必须对其投资项目的效益和投资风险进行充分的论证,只有好的项目才能从银行取得贷款。而且企业为了保证其投资项目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必然加强对资金成本和投资收益的管理。否则,经营效果不佳必然影响下一次从银行获得贷款。

2.取消规模控制后,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购并将得到更大规模的展开。其原因有三点:(1)取消规模控制, 改变按条块下达信贷计划的做法,有利于跨地区、跨行业企业购并后形成的集团统一取得贷款,然后按照下属企业的资金需要分配资金;(2)取消规模控制后, 银行将实行全面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一些效益好的企业来说,获得资金的渠道更宽,而且成本相对较低,这些企业有了充足的资金支持,会得到更快的发展,相反对于效益较差的企业,银行可以对其少贷款或不贷款,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将处于劣势,最后被兼并或破产;(3 )取消贷款规模控制之后,兼并企业在获得用于兼并资金的数量和成本方面,会比以前更优惠,从而导致兼并的顺利进行和更大规模的开展。

3.取消规模控制,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鼓励多种经济成分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据统计,各种形式的非国有经济创造出的国民收入已占全国国民收入总额的50%左右。民营企业对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扩大就业人数功不可没。然而在贷款规模控制下,民营企业却很难得到国有银行的贷款,国有银行普遍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存在着歧视现象(见表二)。从表中可以看出,我国民营企业在融资比重中只占极小的份额,城镇集体贷款加上个体工商户贷款在国家银行贷款中所占比重维持在3%—6%的低水平上。取消贷款规模控制之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将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融资。民营企业大多产权明晰,效益较好,还本付息的能力强。所以能够获得银行的贷款,从而促进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成长。

表2 民营经济贷款情况表

年份城镇集体贷款占 个体工商户贷款

总贷款比重(%)占总贷款比重(%)

1985 5.3 0.2

1986 5.5 0.1

1987 5.9 0.2

1988 6.0 0.2

1989 5.6 0.2

1990 5.4 0.1

1991 5.2 0.1

1992 5.3 0.1

1993 5.2 0.1

1994 3.5 0.2

1995 2.7 0.1

年份 农业贷款占 民营经济产值占国

总贷款比重(%) 内经济总产值比重(%)

1985

7.1

1986

7.5

1987

7.6 30.1

1988

7.7 32.5

1989

7.2 33.8

1990

6.9 34.4

1991

6.7 36.5

1992

6.8 43.3

1993

6.5 47.1

1994

4.8 54.7

1995

4.9 54.8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金融年鉴(1996)》计算

三、取消规模控制后的政府行为

1.取消信贷规模控制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专门充当“裁判员”角色。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史表明,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的运行并不能使经济处于“帕累托最优”,特别是西方国家六七十年代的“滞胀”已经使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宣告破产。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学派和以卢卡斯为代表的理性预期学派则认为,在社会公众的理性预期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过多干预往往只能导致整个经济的混乱,而政府的干预越少,社会的经济效率便会越高,从而达到市场均衡。即使以国家干预主义而闻名于世的日本、韩国,现在也宣布进行经济改革,其改革的主要思路是依靠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来使经济恢复均衡。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来间接调控经济,通过制定各种法律、法规来约束各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创造出一个公平、公正的经济环境。贷款规模控制作为一种直接调控手段,是政府对银行信贷资金发放的直接干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符合,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取消贷款规模控制之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融资方面处于平等的地位,国有企业不会再因为其所有者是政府而获得大量的优惠贷款。而且,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掌握了信贷发放的主动权,各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本地的经济,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强迫银行发放信贷资金,只能是想方设法地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以吸引资金流往本地。这样,政府的职能就会发生一个大的变化,从以前的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尴尬身份中解脱出来,真正地做好一个“裁判员”应做的事情。

2.取消信贷规模控制之后,政府应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扶持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由于取消信贷规模控制,社会资金和经济资源在很大程度上是按市场的原则进行流动和配置,在一些落后地区,基础设施较差,社会资金利润率低,资金将从这些地区流出,这对于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不利,为了发展这些地区的经济,政府有必要从财政方面对这些地区倾斜,以保证经济的公平和效率。

标签:;  ;  ;  ;  ;  ;  ;  ;  ;  ;  ;  ;  ;  ;  ;  ;  

取消规模控制后银行、企业、政府行为分析_银行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