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中国各民族平等的三大探索:“五个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_孙中山论文

20世纪中国各民族平等的三大探索:“五个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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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平等是人类社会民族过程的主题〔1〕。自阶级社会产生以来, 历史先行者为实现民族平等的奋斗始终没有停止。 当历史发展进入20世纪,民族民主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席卷世界广大地区。在这个时代,争取中国各民族平等也就成为中国革命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为此,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以毛泽东、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一、第二代共产党人,前后对这一课题进行了3次伟大的探索。

(一)

就20世纪的中国而言,要争取民族平等,首要的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对中华民族的压迫,推翻民族压迫制度;在实现各民族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后,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从而朝着“消灭民族在事实上的不平等”〔2〕的目标前进。 孙中山提出的“五族共和”等民族主义思想,就是本世纪中国先进分子为建立一个民族平等的新社会所作的第一次探索。

孙中山早在同盟会成立时,就提出了反对满洲贵族专制统治,反对民族压迫的主张。随着清王朝崩溃,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孙中山号召“将仇视鞑虏政府之心,化而为助我民国政府之力”〔3〕, 提出了“五族共和”的民族平等联合的建国方案。其基本内容有:“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五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4〕;中国境内各族,主要是汉、 满、蒙、回、藏五族“皆得享共和之权利”〔5〕, “各于政治上有发言之权”〔6〕,共同“立于平等地位”〔7〕;“凡属蒙、藏、青海、回疆同胞,在昔之受压制于一部者,今得皆为国家主体,皆得为共和国之主人翁”〔8〕;“国家之事,由全国五族人共组织之”〔9〕;用“政治改革”来实现“五族一家”。〔10〕法律上,“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家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11〕。经济文化上,民国建设“专为拥护亿兆国民之自由权利,合汉、满、蒙、回、藏为一家,相与和衷共济,丕兴实业,促进教育”,“造后民之幸福”;〔12〕计划“于十年之中,筑二十万里”铁路,“纵横于五大部之间”〔13〕这里所说的的五大部即指五大族地区。孙中山所提倡的“五族共和”的基本原则是:既不对满族进行民族复仇或排斥,也不允许汉族享有特权,而是把民权、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相结合,用汉6、满、蒙、回、 藏代表国内众多民族,谋求实现各民族间的平等,同为国家的主人。在辛亥革命以后一段时间内,主张“五族共和”是孙中山民族主义的核心内容。

进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孙中山日益清晰地认识到帝国主义是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大敌。在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影响下,孙中山重新解释了他的民族主义,宣布其民族主义有两方面的意义:第一方面,“其目的在使中国民族得自由独立于世界”,“免除帝国主义之侵略”;第二方面,“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14〕。这样,孙中山赋予了他的民族主义以鲜明的反帝和“民族自决”新内容,把旧民族主义发展为新民族主义。关于“民族自决”其对外方面是向帝国主义实行自决;其对内方面,孙中山未作阐发,但从他“极力主张地方自治”,反对照搬美国的联邦制〔15〕和一贯的民族联合主张来看,这里的“民族自决”,实际上是民族自治。

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是一种既不同于马列主义的民族理论,又与欧美典型的资本主义民族理论有很大区别的民族理论。列宁曾说:“任何资产阶级在民族问题上都希望本民族享有种种特权,或者为本民族谋取特殊利益。”〔16〕但他在评价孙中山的思想时,又特别提出:孙中山的思想具有“憎恨过去,善于抛弃过去时代的麻木不仁的和窒息一切生命的腐朽东西,决不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权而硬要保存和恢复过去的时代”〔17〕的气质;他的革命纲领,包括他的民族主义,“都充满了战斗的、真诚的民主主义”〔18〕。所以,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无论是早期的反满、“五族共和”,还是晚期的反帝与“民族自决”,都是本世纪争取实现中国各民族平等的第一个方案。

(二)

20世纪30年代后期和40年代,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殖民地问题基本上是民族问题”的论断,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民族问题的实际结合起来,提出了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在内的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民族理论。

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内容是:第一,中国民族问题首先是中华各民族人民反对帝主义的民族压迫,争取民族解放;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位一体的国内反动统治阶级的统治,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第二,建立代表全国各民族利益的“人民共和国”;〔19〕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有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20〕“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21〕“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须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部门”,“在省县政府委员中应有他们的位置”〔22〕。在这里,毛泽东不仅首次提出要建立人民共和国,集中提出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而且揭示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内容,即:(1)自治权。这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2)国家统一和民族区域自治相结合的原则;(3)在肯定民族自治地方平等权利的同时,还重视保障杂居区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到建国前夕,中共中央进一步确认了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重要原则,并将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化,这在《共同纲领》中得到体现。至此,中国共产党彻底扬弃了曾主张的“民族自决”和苏维埃式的联邦制,完全肯定了单一制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内的民族区域自治。第三,积极帮助少民族,“争取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解放和发展”;〔23〕建立反帝反封建的“中华民族的新文化”;〔24〕“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语言文字的文化教育”,〔25〕“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的倾向”,〔26〕“提倡用平等态度和各族接触,使日益亲善密切起来”〔27〕。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民族理论体现了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与争取民族平等自治有机统一的突出特点。

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结束,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这期间,党中央提出了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社会改革的理论,其目的是要通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剥削制度,使各族人民过渡到社会主义,实现民族繁荣。如果不进行社会改革,“维持奴隶制度、封建制度,多数的人民还是奴隶、农奴和封建制农民”〔28〕民族平等繁荣就根本不能实现。建国初期社会改革的民族理论,丰富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的民族理论。

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民族理论及社会改革民族理论,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有机结合起来解决中国民族平等问题的一次伟大创举,是对马列主义民族解放运动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无论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还是在中国革命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并在本世纪中国人民争取民族平等的斗争过程中起了承前启后的历史作用。

(三)

为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是在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毛泽东的民族理论经历了坎坷命运的前提下,以邓小平为代表的新时期共产党人为争取真正的民族平等所进行的新的探索。

孙中山“五族共和”的民族主义属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范畴,有其局限性。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在晚年有了很大发展,但仍不能认识到造成民族不平等的主要根源,仍存在着不少矛盾和大汉族主义的缺点。孙中山逝世后,国民党政府,对外投靠帝国主义,出卖国家利益,否认国内少数民族的存在,将少数民族称为“宗族”,拒绝给少数民族以平等自主的权利,推行大汉族主义统治政策,压迫剥削无所不至。孙中山民族主义中占主导地位的美好理想遭到了继承者的背叛和践踏,孙中山民族主义中的缺点被国民党反动派利用,改造为国民党的反动民族政策。因此,在中国社会实现民族平等的历史使命责无旁贷地落在了孙中山事业的真正继承者——中国共产党人的身上。

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及社会改革的民族理论,既是一种理论主张,又是一种实践。正是由于这种理论日益得到贯彻执行,才使各少数民族人民感受到共产党所主张的民族平等的真实性,也才使他们感受到自己已经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了国家各项政治生活。因此,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完成,各族人民终于摆脱了民族剥削和压迫,获得了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但是,在民族关系上,新中国继承了旧中国的历史遗产,即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对此,党中央的认识不断深化,并提出了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的构想。“八大”通过的党章指出:“由于历史上的原因,许多少数民族的发展受到了限制。中国共产党必须用特别的努力来改善各少数民族的地位,帮助各少数民族的自治,努力培养少数民族的干部,促进各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实现各民族的完全平等”〔29〕。周恩来也说:“最根本的问题是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如果少数民族在经济上不发展,那就不是真正的平等。”〔30〕这就把发展经济与真正、完全的民族平等问题联系起来了。因此,“八大”确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争取各民族真正、完全平等的路线、方针是正确的。可是,后来在执行发展经济方针的过程中忽视了各民族原有生产力的物质基础和水平,全力推行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从而严重违背了生产力渐进发展和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规律,使少数民族在前进中走了弯路。另一方面,毛泽东错误地认为阶级斗争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反映到民族问题上,出现了“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主导思想。毛泽东虽然也曾提出经济工作是民族地区第一位的工作的正确主张,但也未能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相反“左”的错误思想一值存在,而且不断地发展,给少数民族造成了严重危害。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时,许多少数民族仍处于贫困落后状态,有的连温饱也没有解决。诚然,建国初期国家底子薄,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这在少数民族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然而,如果我们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尊重经济规律,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切实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那么,争取民族平等的工作是可以取得应有的成就的。毛泽东领导的实践,毕竟为新时期共产党人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探索揭开了序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其中包括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这一民族理论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立足真正的民族平等,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同共繁荣。邓小平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民族歧视,我们对西藏的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不仅西藏,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一样。”〔31〕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32〕“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33〕在祝贺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的题词中,邓小平强调要“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34〕这些重要讲话和题词,从坚持民族平等的立场、原则、基础和出发点,从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繁荣的目标和方向,体现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民族平等的核心思想,构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基石。

第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实行改革开放,使各民族共同致富、共同繁荣。(1)少数民族地区要“加速现代化建设”;〔35〕“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36〕,“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37〕这就明确提出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速度和以经济发展作为观察民族地区状况的标准的问题。这里的“加速”,是指在经济规律容许范围内“加速”,而“不是鼓励不切实际的高速度,还是要扎扎实实,讲求效益,稳步协调地发展”〔38〕;这里的“标准”,表明民族间在实现政治上的平等后,还要争取事实上的平等,因为“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39〕。(2)帮助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40〕”。提出以先富带后富、帮助后富和沿海地区在发展的同时注意帮助、带动西部民族地区发展的模式。具体的方式有:帮助西部民族自治区和多民族省份制定翻两番的规划,“帮他们创造条件,使他们的具体规划能够落到实处”〔41〕;在一定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中央决定,其他省市要分工负责帮助西藏搞一些建设项目,而且要作为一个长期的任务”〔42〕。这就形成了沿海地区支援内地省区、全国支援西藏的发展格局。这样,“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43〕。“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44〕。(3)高度重视各民族科技文化教育的发展。 “任何一个民族”,“都需要学习别的民族……的长处,学习人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学习先进,才有可能赶超先进”〔45〕。“还要努力发展,培养民族干部,使民族干部知识化。〔46〕。“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47〕(4)实行改革开放,促进民族地区生产力的发展。 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放是要改变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封闭状态,实行对内对外开放。经验表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关起门来有两种,一种是对国外;还有一种是对国内,就是一个地区对另外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对另外一个部门。两种关门都不行。”〔48〕邓小平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战略,不仅彻底改变了过去强调通过群众运动、阶级斗争促进少数民族生产的不正确做法,而且拓宽了消除中国各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的道路。

第三,坚持并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邓小平指出:“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国家的情况,走自己的路。……如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因此,“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84年我国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就赋予了民族自治机关更大的自治权和自主权。邓小平还说:“中国有几十个民族,少数民族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六,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但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行政机构中少数民族干部所占的比例大大超过百分之六。”从而体现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报导保障、落实民族平等的权利同彻底的民主制度相联系的原则。

(四)

邓小平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是对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毛泽东的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及社会改革民族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本世纪争取中国各民族平等的集大成者。

三次探索的继承性首先表现为以实现民族平等、振兴为目标。孙中山所处的时代,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强邻环列,虎视鹰瞵”,“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49〕。国内,清朝实行“宰制于上”的满洲贵族统治。为“亟拯斯民于水火”〔50〕。争取民族平等,孙中山苦苦探索,终于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族主义,以造成一个“中华民族”的国家。孙中山说:“如果不想方法来恢复民族主义,中国将来不但是要亡国,或者要亡种。所以我们要救中国,便先要想一个完善的方法,来恢复民族主义”,然后“才可以恢复我们民族的地位”〔51〕。毛泽东则指出,我们完全同意孙中山关于“一则中国民族自救解放, 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主义政策。 〔52〕1949年,毛泽东宣布:“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中国人民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迅速地荡涤反动政府留下来的污泥浊水”,“建立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53〕邓小平立足于真正的民族平等,他指出:“我们集中力量搞四个现代化,着眼于振兴中华民族”〔54〕。为此,邓小平把改变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同发展这些地区的经济文化紧密地、有机地结合起来,指出了逐步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繁荣的光辉道路。

这三次探索的继承性还表现为内容上对国家结构形式的构想都是相通的;都主张政治上、法律上各民族平等;都认为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各项事业。在国家结构形式上,三者都坚决反对在中国采用联邦制,都主张实行地方“自治”,建立单一制国家,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这种植根于中国国情的民族性的“同”已超越了其社会性质和意识形态的“异”,从而赢得了中国各民族人民的认同。在政治上,三者都主张建立现代的民族国家,主张少数民族对国家事务的参与,享有民族平等的权利,这无疑把中国社会的政治推入向现代化发展的轨道,就为实现各民族平等开辟了道路。经济文化上,三者都主张使少数民族得到发展,这就反映了少数民族的发展愿望,得到了各族人民的拥护。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是对前两次探索的发展与超越。首先,这一理论实现了由以争取各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平等为中心而建立起来的民族理论体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各民族真正平等和共同富裕、共同繁荣的民族理论体系转变的飞跃,因而体现出强烈的发展民族经济的特征。由于经过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将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实现事实上的平等,因此,它又体现出鲜明的政治特征和时代特征。

其次,这一理论体现了更为深刻的社会变革。争取民族平等是近现代中国社会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及社会改革民族理论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就是近现代中国历史变革长河中的三次新陈代谢高潮。辛亥革命后,孙中山打破封建王朝一家姓的朝代国号,否定了中原王朝视周边少数民族为“夷”、“敌”的封建传统观念,第一次用“中华”作为中国的国号,要实行“五族共和”。这是争取民族平等的第一次变革高潮。随着毛泽东领导的社会改革的完成,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跨越社会形态,或由原始社会、或由奴隶社会、或由封建社会阶段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少数民族人民第一次当家作了主人。这是争取民族平等的第二次变革高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至今仍在进行的改革开放,正把我国少数民族从自然经济、产品经济的落后状态中拉出来,进而把它推入现代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使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勃勃生机,从而出现了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不平等的良好势头。这是争取民族平等的第三次变革高潮。马列主义认为:无产阶级要求的平等,“不仅在国家领域中实行,……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55〕。“各民族完全平等”。“是马克思主义教给工人阶级的民族纲领”〔56〕。实行民族平等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57〕。因此,新的民族理论肩负着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伟大使命。

最后,由于历史的原因,时代的局限,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毛泽东的民族理论未能使少数民族脱贫致富,走上民族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道路,而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引下,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光辉前景已得到初步展现。司马义·艾买提说:“经过10多年的实践,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改善和提高,约80%的少数民族群众开始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创造了中国几千年来的空前的业绩”〔58〕。现以两个数据补充说明:到1990年,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农业总产值达2272.82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比1949 年的36.6亿元增长23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并扣除民族自治地方区域变化因素),从1981年到1990年,平均每年增长9.35%,超过民族自治区“一五”计划至“五五”计划时期28年间平均每年增长6.6%的发展速度;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780.57亿元,从1981年至1990年平均每年增长13.2%,超过“一五”计划至“五五”计划28年间平均每年增长9.1 %的幅度。〔59〕再以1994年笔者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实地调查材料为例:该州金平县出现了新现象。世居沿边境山区的哈尼族近些年纷纷主动迁居县级公路经过的一些平坝,形成新的村落,如者米乡三棵树村。在那里,村民借交通之便,发展农业,经营商业,靠辛勤劳动,种植经济作物,积攒资金,购置运输工具贩运农副产品,办企业。如哈尼族妇女李美英创办制糖厂,经济效益显著,远近闻名。红河南岸的布依族远到广西购入香蕉良种,连片发展,初具规模,收获季节又把香蕉销往四川、湖北等地,月均收入几千元。值得一提的是,长期生活在“苦聪山”上的拉祜族,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已初步发展起来,山上有的拉祜族人家已破天荒地定居下来,不再到处搬迁。他们在山坡上种了许多香蕉树,开出一层层梯田,结束了刀耕火种的耕种方式,积累了一些基本的生产经验。一位已带上国产机械手表的“黄拉祜”老乡说:等香蕉长熟后,他就把它拿到市场上去卖。可见,商品经济意识已开始渗入这个古老的民族中。更为突出的是,国家为该民族培养的大学生已担任起乡长的重任。我感到,作为一个在50年代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80年代还在深山中迁徙不定的、起点很低的、人口不多的民族,能在短短的时间里得到如此的发展,正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思想指导的结果。正如金平县银行干部说的:在吃“大锅饭”的年代,当地少数民族成天干活,仍吃不饱,常饿肚子。但现在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们干半天活,也可以吃饱。因此,我们党和邓小平同志制定的政策深受少数民族的欢迎,他们亲切地称邓小平为“邓大爹”〔60〕。由此可见,随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按照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所规划的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和完全平等的蓝图将一步步展现在中国各族人民面前。

一个世纪,三代伟杰。他们争取实现中国各民族平等所进行的努力和探索,体现了中华民族勇于向前的气魄、百折不挠的精神和强烈的民族意识。回顾这段历史,展望未来,使我们深深地感到:由于许多少数民族的起点确实很低,加上过去我们工作中的种种失误,使得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差距拉大了。因此,今后要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历史遣留下来的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加速发展民族经济文化,我们仍然面临着重重困难,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同志告诫我们:“我们肩膀上的担子重,责任大啊!”〔61〕然而,新中国毕竟废除了民族压迫制度,并把各少数民族从资本主义以前的不同发展阶段引导到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为少数民族的发展进步、繁荣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这就为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中华各族人民必定能在社会主义祖国的大地上,共创民族完全平等、高度繁荣的辉煌的明天!

注释:

〔1〕郝时远《论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关系》, 刊《民族研究》1995年第4期。

〔2〕列宁主持通过的俄共(布)“十大”决议《关于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当前任务》见《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二分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2月出版,第101页。

〔3〕〔4〕〔5〕〔6〕〔7〕〔8〕〔9〕〔10〕《孙中山全集》第2卷(1912年),中华书局出版,第358、2、451、469、439、430、 60、450页。

〔11〕《孙中山全集》第2卷(1912年),中华书局1982年出版,第105、404页。

〔12〕〔13〕《孙中山全集》第2卷(1912年),中华书局1982 年出版,第105、404页。

〔14〕《孙中山全集》第9卷(1924.1—1924.3),中华书局1986 年出版,第118—119页。

〔15〕《孙中山全集》第6卷(1921.12—1922.12), 中华书局1985年出版,第528页;《孙中山全集》第9卷(1924.1—1924.3),第303页。

〔16〕《列宁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版第238页。

〔17〕《列宁全集》第21卷,人民版社1990年第2版,第428页。

〔18〕《列宁全集》第21卷,第427页。

〔19〕《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58 页。

〔20〕《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921—1949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出版,第595页。

〔21〕《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064页。

〔22〕《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921—1949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出版,第585页。

〔23〕《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84页。

〔24〕《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663, 708页。

〔25〕《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921—1949年),第595页。

〔26〕《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出版,第371页。

〔27〕《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921—1949年),第595页。

〔28〕《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94出版,第180—181页。

〔29〕《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人民出版1957年出版,第822页。

〔30〕《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第123页。

〔31〕〔37〕《列宁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1986年第2版, 第50页。

〔32〕《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 第246 —247页。

〔3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142页。

〔34〕《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4、247页。

〔35〕《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第208页。

〔36〕《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版,第167 页

〔38〕〔39〕〔40〕〔41〕〔42〕〔4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5、246、246、24、374、246页。

〔44〕〔45〕《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52、91页。

〔46〕〔47〕《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述社会主义论述专题摘编》(新编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出版,第410、140页。

〔48〕《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64—65页。

〔49〕〔50〕《孙中山全集》第1卷(1890—1911年), 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第19页

〔51〕《孙中山全集》第9卷(1924.1—1924.3),第232、242 页。

〔52〕《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84页。

〔53〕《新政协筹备会成立·毛主席讲词》,见《东北日报》1238期,中华古18年6月21日,第1版。

〔54〕《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57页。

〔55〕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0年出版,第104页。

〔56〕《列宁全集》第25卷,第285页。

〔57〕《斯大林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出版,第354页。

〔58〕司马义·艾买提《深入研究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刊《求是》1993年第19期。

〔59〕郭大烈主编《论当代中国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94年出版,第142—143。

〔60〕笔者1994年1月的实地调查与访问。 主要被访者: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银行副行长白云宝(傣族,45岁)。

〔6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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