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绿皮书”故事
文/落云寒
最近奥斯卡最佳影片《绿皮书》引发了全球范围的热议,发生在上个世纪60年代美国习以为常的歧视事件令人感慨。与种族歧视一样恶名远扬的还有印度的种姓制度。尽管建国时印度宪法就明确规定废止种姓制度,但千年传承的社会架构却并未拆除,烙印于民众内心的尊卑感仍非常强烈。
“仿佛晋武都守李仲文、广州守冯孝将儿女事”,指的是东晋陶潜志怪小说《搜神后记》中的《李仲文女》《冯孝将子》,又见《法苑珠林》等书的记载。
有人的地方就有竞争,有竞争的地方就有分化。这是个人奋斗和社会前进的动力。但将分化的结果以某种形式固化下来,个人努力就失去了意义,又会成为社会进步的反作用力。在大部分的时代和大部分的地方,分化是流动着的,即便是最坚固的阶层也会随着战乱、瘟疫、变革造成的社会剧烈动荡而崩解,大家重新回到同一起点。但在一些大陆的边缘地带,社会结构较少发生剧烈变化,阶层才一直留存下来并不断强化。印度的种姓就是典型的代表。
种姓制度的起源很早,可以追溯到3500年前,几乎和印度文明一样历史悠久。一般而言,人类文明的初期,祭司阶层占主导地位,随着人类对大自然征服的进程,掌握世俗权力的阶层开始后来居上。但在印度和日本这些大陆的边缘地带,祭司阶层的影响力保持到今天。雅利安人入侵印度次大陆后,为维持血统纯正和对土著民族的统治,发展除了婆罗门教,宣扬等级思想和轮回观念,逐渐形成了种姓制度。影响深远的古印度经典《梨俱吠陀》记载了原人的嘴成为婆罗门,胳膊成了刹帝利,腿成了吠舍,脚成了首陀罗。由此逐渐演化形成的四大种姓也是种姓制度的雏型。
在一个较少发生根本性变动的社会中,时间越久,分化就越严重。从最初只是雅利安人教义中的概念发展到社会实践,从最初的四个种姓发展到如今的几千个阇提种姓集团,从心理的歧视到严苛的不可接触制,种姓制度不仅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更为这种分级设置了一道道不可逾越的墙。种姓制度持续两千多年而经久不衰,实为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奇观。
既然种姓制度有这么多问题,很多人便都曾尝试过改革。从两千多年前的释迦牟尼到最近的贱民领袖安培德卡尔,历史上印度不乏心怀黎民苍生的有志之士,也都作出过相当的努力,但印度教世界如同海洋,历次的改革都成了浮在表面的浪花,大大小小的改革运动最终的结果不过是在繁杂的印度教教派中新增了一个教派而已。甚至是外来的征服和内部的战争中,胜利者最终也只是为自己赢得了一个更高的种姓。英国殖民者作为一种强势文明的代表,为印度带来了自由平等的观念,而这一观念真正发挥效力也要等到几百年之后印度市场经济开始发展壮大的时候。现在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城市这方面的影响越来越淡,日常生活中已经很少能感觉得到。今天的种姓制度也与最初有了很大变化,起码官方已视种姓歧视为政治不正确,低种姓尤其是不可接触者(现在称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在经济政治上也有了更多机会和配额。种姓制度的表现在变动,但它的社会根基没有变,尤其涉及到通婚等根本问题上还是比较严格,在可预见的未来种姓制度无法根除。
种姓制度的生命力还在于这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生理学分类。尽管不是政府制度安排,但种姓制度具有明显的种族主义色彩。每个种姓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婚姻关系严格限定在种姓乃至更小的亚种姓集团之内,长此以往就造成世世代代的种族分化。以至于今天,种姓在生理外观上都有所体现:一般来讲,婆罗门肤色较白、长相较符合普通审美,而低种姓则肤色较黑,长相不甚符合普通审美。这种生理上的区别极大地强化了心理上的隔阂,使得种姓制度安排更为牢固。相对于中国、美国等民族大熔炉,进入印度的雅利安人成功地在文化上同化了当地的土著人,但这种文化的本身却是一种主张隔离的文化。
如何进行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也是制约扩大增值税改革征收范围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这是由于当前我国税收主要采取分税制体制,也就是由不同的部门管理不同的税收。在进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有效地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改革效果将会事倍功半,如果想要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必要对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然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牵涉利益众多,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
人是社会动物,社会结构会对人的心理产生明显影响。种姓制度下的印度教徒尤其是低种姓印度教徒,会理所当然地认同这种安排,接受他们的命运。中国人视作理所当然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皇帝轮流坐”在印度教徒眼中简直匪夷所思,视作严重的渎神行为。在他们眼里,高种姓身居高位是理所当然,婆罗门即便是做乞丐靠施舍度日,也仍然受低种姓的尊敬。在有些地区,低种姓甚至在用餐前必须先喝一些婆罗门用脚浸过的水,等级观念深入骨髓,不同种姓之间无法平等交往。大部分的印度村落中,不同种姓根据等级分开居住,同一种姓的人住在一起,形成了封闭的社交圈子,在自己的圈子里大家又都是平等的,这也部分消解了低种姓对于不平等的愤恨。在种姓制度下的个体很难通过奋斗改变种姓地位,但种姓集团可以通过一种称为“梵化”的方法提高种姓地位,也就是模仿高种姓吃素、戒酒、寡妇守节以及采用婆罗门的宗教仪式等,慢慢成为高种姓。但这需要整个种姓集团几代人齐心协力长期不懈的努力,成功的例子并不多。当个体的努力很大程度上注定无效后,低种姓的人便倾向于接受命运的安排,体现在现实生活中就是无所欲求、得过且过,很多人看上去好吃懒做,他们把希望放在了“来世”。与教义上的业报轮回相反,现实中低种姓尤其是贱民生生世世都被束缚在了社会的底层。
种姓制度的生命力之强在于它是与印度教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印度教教义认为,种姓地位越高,越“洁净”,也离神越近。这里的“洁净”与“污秽”是印度教特有的一种的观念,但对人的心理影响深远。一个人一旦出生,他(她)的种姓就已经确定的,此生不能变动,但可以通过遵守教义的修行,为来世谋一个更高的种姓。反之,如果不遵守教义和种姓制度的种种规定,来世就会降为更低的种姓,直至成为贱民,也就是不可接触者,如果违反了婚姻等禁忌,甚至当世就被降为贱民。宗教就这样利用人性的弱点,巧妙地把种姓制度根植于社会有机体之中。低种姓苦于宗教,但低种姓中宗教氛围又最浓。甚至贱民中间,也在根据等级高低实行着不可接触制度,以至于绝大部分人总能找到相对于其他人的一些优越感。也就是说,在种姓制度的最大受害者群体中,也在最忠实地实践着这种制度。他们不满的只是自己低下的地位,而不是种姓制度本身。“宗教是精神的鸦片”,这句话在印度再合适不过。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教义,相信的人不会去辨别是非,但我们可以去判断好坏,不论它的历史多么悠久,它创造的文化多么灿烂,它取得成就多么伟大,宣扬暴力、强化歧视,就不是好的教义。
种姓制度的存在与发展也与社会流动性密切相关。总的来看,近代以前印度大多时候是一个地理概念,存在大大小小的邦国,即便统一时间也较短,战争烈度较低且对社会结构的破坏较小,世俗的权力也从来没有大到统摄一切而对社会制度产生根本性影响。这不是一个变动性和流动性很大的社会,没有荡涤一切的毁灭性力量,一种社会制度可以从容地生长与发展。
中国从来没有发展出类似的种姓制度,这是独特的中华文化所决定的。汉代到唐代,中国曾出现士族这个阶层。士族以血缘与其他阶层隔离,以熟习儒家经典传家,社会地位也很高。中国历史上也有贱民,如明清时期江浙一带的堕民、江西的九姓渔户以及分布更为广泛的乐户、奴婢、隶卒等,世代集中居住在村落相对固定的下等地方,从事某些被认为低贱的职业。但在中国无论是士族还是贱民,都缺乏宗教的支撑,也不是绝对的封闭,士族的地位需要努力去维系,堕民也能借着社会的变迁摆脱身份,他们只是中国历史上社会形态的一朵浪花,从没有成为压倒一切的模式。更为重要的是中国人的心理认同和平等观念,没有将一成不变的身份视作理所当然。“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给人以强烈的前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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