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集团财务共享中心:案例启示与对策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企业集团论文,对策论文,启示论文,案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财务共享中心是未来中国大型企业集团财务转型的必然选择 从现实来看,我国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在做大做强、走出去的过程中,“大企业病”现象十分严重。一方面,管理成本居高不下,信息透明度与管控力弱;另一方面,制度繁琐以及组织机构官僚化等问题十分突出,使得一些企业集团陷入繁琐的日常操作管理与职责扯皮之中,尤其是价值链中的辅助部门严重拖延了前方业务部门拓展的速度,以各自利益为中心各自为战的现象十分严重。 大企业病在财务上的表现:第一,财务管理缺乏高度,没有有效使用全面预算管理等工具与企业战略相结合,财务缺乏与战略的一体化,使得财务管理工作失去目标性,一味满足外部监管的合规需求而没有真正满足和有利于高层决策的需求;第二,财务与业务相互分离导致财务与业务的沟通不畅,影响业务处理效率的提升,不能为业务拓展提供数据支持;第三,传统低附加值的会计核算业务占用了大量财务人员,使得他们难以脱身去从事更高水平的业务,财务成本居高不下,却难以带来更多价值;第四,传统会计信息系统重事后轻事前、事中,重报告轻分析,重数字轻信息的现象十分突出。 共享服务一般是作为独立的组织实体,通过整合或者合并公司各项业务并进行重新集中配置,依据正式或者非正式的契约即服务水平协议收取费用,并为公司各业务单元提供服务的一种服务活动。作为一种创新理念和一个协助企业成长的平台,其所涵盖的内容往往从常见的财务管理领域延伸至人力资源、信息技术、市场营销、采购等领域。财务共享服务作为共享服务在财务领域的一种应用,是指将企业集团大量重复,易于实现标准化、流程化的会计核算从分散的业务部门抽出,集中到一个新的独立运营的业务单元(财务共享中心)进行流程再造、标准化、集中处理,以提升业务处理效率,进而降低成本、加强管控、提升客户满意度、创造价值,最终提升集团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一种作业管理模式。 当财务共享中心运行成熟以后,其在资金统一收付、账户集中管理、银行资源集中协调、提高现金能见度方面的优势就会凸显。这时,作为“大支付工厂”的财务共享中心可以与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机构进行对接,帮助一个叫做“企业司库”或者“财资管理”中心的组织开展服务,增强资金的可视性和流动性管理,加强对资金支付时效的管控。财务共享中心还可以通过信息系统集中风险管理的流程,解放司库管理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使其去从事资金增值的管理,而不是停留于对支付流程的管理和监督上。财务共享中心的数据集中优势还可以针对司库管理的决策提供数据分析支持服务,这将大大提高司库管理的效率。这种对接有利于财务共享中心的华丽转型。 此外,笔者认为,管理会计所引领的企业财务人员转型如果想要在企业实施或者完善,必须首先释放现有的大量会计核算人员,减轻那些繁琐、重复性强的非核心业务和后台业务,让他们去从事更加具有附加值的工作,通过分工专注于自身的战略财务、业务财务职能,推动财务转型;否则,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内部控制、成本管理、财务分析等管理会计功能的发挥就会受到限制。当然,财务共享中心建成后,如何加强其与战略财务、业务型财务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将变得更加重要,不再是各行其是,而是专业细分,集群发展。从财务共享中心未来发展的趋势来看,如果能够将ITT部门整合,必将更有利于财务共享服务效率的提升和优化,因为我们知道,财务共享是建立在信息化技术完备基础之上的。 二、中国企业集团财务共享服务建设典型案例的启示 20世纪80年代,美国福特、通用等大型制造类的企业集团率先提出共享服务,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被广泛应用于世界五百强的跨国企业运营管理之中。虽然中国也于21世纪初出现了中兴通讯、阳光保险、四川长虹、平安集团、华为集团、宝钢集团、海尔集团、万科集团、中国电信、中国网通、苏宁电器等一大批较早实践财务共享服务的大型企业集团,随后又有了中铁建集团、国家开发银行、中国海油、中华保险集团等企业的广泛尝试和实施,但是,对于中国大多数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来说,财务共享服务还是一件新鲜事。 从已经建立财务共享服务的企业集团来看,其建立目标和运行模式具有很强的差异性。从目前学术领域已经开展的研究来看,研究成果并不多见,还没有引起学术界广泛的研究兴趣。笔者在2014~2015年经过广泛的案例调研,从中国已经建设的财务共享服务案例实际出发,总结了如下经验启示: (一)财务共享建立的背景分析 1.企业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分支机构众多,业务拓展迅速 企业做大做强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规模的扩大,这种规模的扩大表现为在国内乃至世界各地建立分子公司。在建立分子公司的同时,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资源,也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组织负责分子公司的财务核算和报销制度,但这种财务组织往往十分分散,需要从事基础性财务工作的人员会逐渐增多,重复性的人力、基础设施投入十分严重,相应的财务管理成本也会大大增加。分散的财务组织会形成分散的财务信息孤岛,财务与战略、财务与业务的协同不够,一定程度上更会影响到集团公司的运营效率提升。为此,多数企业希望借助财务共享平台进行业务集中的会计处理,通过数字化、影像化的票据处理系统提高后台处理效率、提升产能,控制财务人员数量,形成结构性成本下降,建立成本竞争优势。 2.企业对于风险管理的要求较高,追求流程的科学化、标准化及制度规则的强力执行 集团公司规模扩大的同时,分散的财务组织会使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单独进行会计核算、风险管控,各自为战造成的后果是财务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标准不统一,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集团总部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可比性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集团企业希望借助建立规则统一、流程统一的财务共享服务平台,集中进行审核与监督,随时获得最直接的财务数据和信息,这有利于规范会计处理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的管理控制,提高业务的执行力。当分子公司财务人员的职责调整后,他们可以更多地参与到业务活动之中,对业务需求的信息决策形成支撑,同时有利于提升业务对会计规则的遵从度,从侧面强化事前控制。 (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是财务共享中心的保障 对于企业而言,建立财务共享中心是一场大的组织与管理模式的变革,它不仅需要技术、人力、财务方面的支撑,更需要得到高层管理者心理上的重视和行动上的支持。财务共享服务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业务、多个区域,财务共享中心的建设,涉及会计核算的集中处理、减少基础作业人员数量、进行权力的重新划分和原有规则的调整,不可回避地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格局,也难免会遇到工作的阻力和抵触。当各种意见尤其是业务部门的意见反馈回来的时候,高层管理者可能会出于短视而犹豫不决,一旦这种阻力占据上风,财务共享中心的建设项目就可能破产。 因此,各个层级的管理者必须对财务共享服务所能带来的优势、劣势及与战略目标和现阶段管理现状的拟合程度达成共识,对财务共享服务作出长远规划,妥善处理由于实现财务共享服务所带来的冲突、问题,加强培训与沟通。从已经建设完成的财务共享中心经验来看,管理层的重视和支持是财务共享建设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高层管理者对此必须做好心理上和行动上的准备。 (三)流程化和标准化是财务共享服务的主要特征 财务共享中心是将分散的、业务量大、重复性与标准化程度高的分子公司核算业务集中到一个流程化、标准化程度极高的平台上进行操作处理。它改变了原有的分散核算、操作标准和各业务流程不相同、不统一的状况,为各种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统一提供了整合的可能性,最终促使业务流程实现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这主要是因为: 1.财务共享中心本身就是流程共享 财务共享中心的流程类型包括业务核算流程、财务操作流程、内部运营管理流程以及配套的业务流程。其中“业务核算流程”是指财务共享中心所处理的各项业务从发生到财务处理完毕,直至完成档案归档的整个过程,是对现有流程的梳理、优化和再造;“财务操作流程”是指各岗位财务人员的操作指南,具体指导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处理;“内部运营管理流程”是财务共享中心的内部管理维度所涉及的流程,如绩效管理维度下的绩效报表编制发布流程,标准化管理维度下的制度修订发布流程等;配套部门业务流程主要是为适应财务共享服务实施过程中影响并改变现有业务单位流程所进行的流程调整。 2.财务共享服务的品质与效率取决于标准化的程度 财务共享中心提供的服务需满足客户的要求,而“要求”往往是一种标准的设定。共享中心内部通过在每个操作步骤的标准设定与质量把控,将风险管理融入到标准化的流程及控制点中,形成最终的客户需求产出。在财务共享中心内部,标准化的、固化的操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使得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减少了人为主观判断和思考的时间,以流水线式的作业模式使得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因此,标准值设定的高低和标准化执行的程度决定了财务共享中心服务品质的优劣,标准化操作流程的设计决定了财务共享中心整体的作业效率。 (四)信息技术是财务共享实现的重要技术平台 财务共享中心强大的信息技术为其有效运行提供了支撑,使得共享服务的真正目标能够落到实处。从现实案例来看,财务共享中心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技术至少包括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网络报销、银企互联系统、影像管理系统等。 传统的财务管理手段落后、数据搜集成本高、分析计算难度大、速度慢、误差率较高,难以指导决策和进行有效的财务预测。与之相比,财务共享中心在强大的信息化平台支撑下,将分散的财务数据统一到一个集中处理的平台,利用更为复杂的分析、对比,为企业后续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增强财务预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而不仅仅是会计报表数据的物理性转移。此外,财务共享中心利用信息技术跨越不同国家、地区、分子公司之间的物理、组织障碍,融合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使得各业务流程事前、事中、事后均得到有效控制,降低潜在的风险。 (五)复合型人才是财务共享未来发展的核心动力 财务共享中心在初期运营过程中,能够凸显其成本降低和加强集团管控的优势,但“少量管理人员,大量基础作业人员”的金字塔式人员结构很快使得其面临人力资源管理的困境。如果不能摆脱财务共享中心“会计加工厂”的印象,不能够给共享中心的管理者明确指出其未来的职业发展通道,不能打通财务共享中心与集团财务人员、地方业务财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晋升障碍,财务共享中心将面临人才流失和无法发挥其数据共享与决策服务支持功能,最终导致各行其是,难以发挥财务管理人员的合力。 事实上,财务共享中心建成后,随着自身的发展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对财务共享中心从业管理者素质的需求越来越高,这也是财务共享未来发展的核心动力。从优秀财务共享中心的案例来看,大多数集团财务、地方业务财务人员来自于共享服务中心。他们除了需要熟悉企业和共享中心业务的操作与需求,系统掌握财务管理知识、会计核算知识、会计信息系统知识之外,还具备了良好的逻辑分析能力、文字处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心理承受力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整合、调动中心内部资源,推动、运营、优化项目的规划与立项。财务共享中心未来的发展依靠具有知识复合、能力复合、思维复合等能在多方面、多领域发挥效能的复合型人才。 (六)财务共享中心并非完美无缺 财务共享中心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完美,从已经调研的案例分析来看,其在建设与运营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缺陷。例如: 1.成本不降反升 建设财务共享中心的优势之一是节约人力资源成本,但事实上,我国大多数企业集团的总部均设在上海、广州、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共享服务中心又大多依托于总部设置在这些城市,人工成本很高。从已经建设财务共享的企业来看,大多数企业害怕变革带来管理和人员的不稳定,影响业务增长的水平,尤其是国有企业,出于平稳过渡和社会责任的原因,一般不会进行大幅度的裁员或者转型,而会采用多种方式组建财务共享中心的人员队伍。总的来看,要么从分子公司借调上来,要么重新招聘,其结果是人力资源成本不降反升,甚至比原来还多出很多人。 此外,财务共享中心的建设对于ERP系统高度依赖,这决定了财务共享中心的建设必须在ERP解决方案实施后才能进行下一步,而企业ERP变革方案的解决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成本,还要指派专人来负责设计财务共享中心的信息管理模式、系统更新替代方案的选择,又给企业带来严重成本负担。 2.带来较大税务风险 财务共享集中了基础会计作业人员后,地方不再设置基础会计人员,但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会计核算人员不再直接与子公司、分支机构地方税务机关打交道,会对税务政策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反应迟钝,沟通不足。这可能使得原本享受的税收优惠申请难度增加,加大企业机会成本。 3.财务共享中心带来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从目前的案例来看,财务共享中心一般会设置在集团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成为下属机构,组织级别设置很低。加之,人们往往认为财务共享服务就是低成本、低素质的象征,很快会沦为弱势群体。一旦职业发展通道没有打通,流程化的作业会让许多员工感觉没有任何职业发展,降低工作积极性,最终造成财务共享中心离职率增加。此外,财务共享中心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和不适当的作业导向激励措施很容易导致员工不思进取,使共享服务本身的优势由于人员素质不高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增值服务功能的拓展受限。 4.造成集团总部机关作风严重 很多企业集团的财务共享中心依托集团总部进行设置,当大量财务人员集中在脱离业务平台的管理上时,部分共享服务的企业表现出了“共享”而不服务的突出问题。其表现就是机关作风严重,效率低下,违背了财务服务于业务的初衷。 三、中国企业集团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完善的政策建议 (一)明确财政部在推动财务共享服务建设中的作用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也就是说,今后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仍然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定位问题,政府部门应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不越位、不缺位。 基于该认识,笔者认为,尽管建设财务共享中心是一种趋势或者潮流,但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本身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而不是每个企业都必须实施的一种变革。选择是否建设财务共享中心更多的是企业自身需要思考的一种财务管理变革。需要企业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行业特征、业务规模、控制环境、企业所处生命周期等多种因素评估实施的可行性。 财政部作为全国主管会计的政府监管部门,应更多地从政府与市场职责划分的角度出发,发挥正确引导、服务、沟通协调的作用,采取鼓励但不要强制或者一刀切的态度。财政部应该针对财务共享服务认真组织相关课题研究或者调研,探讨中国特色财税体制下财务共享服务建设与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从未来中国企业走出去、做强、做优的视角,从法律法规、政策层面正确引导和帮助已经建立或未来准备建设财务共享中心的企业扫除一些制度性的障碍,支持财务共享中心的建设与有效运营。例如,电子发票问题、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档案管理问题、财务共享中心绩效评价的标准化衡量指标等。 (二)需要与国家税务总局协调相关发票问题 第一,作为原始凭证的税务发票归属地问题。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原始发票必须在当地的业务机构保留和归档,同时由当地防伪税控系统来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不能由财务共享中心所在地统一开具。传统来看,母公司与分公司的单据采用纸质的形式进行快递传递,共享之后,由于单据扫描影像系统的上线,单据的传递逐渐采用了电子化方式进行传递。即单据传递到各分公司的扫描点,然后通过电子扫描传递到母公司,原始凭证则保留在各个扫描点,并由分公司建立一个仓库集中保管。虽然,这样的处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节省票据传递成本,但还是直接带来了票据不合规风险,加大了管理难度。与此同时,成员单位财务人员还需要对原始单据进行详细预审,如果各地执行标准不一致则需要制定复杂的单据匹配规则,对系统的要求相对较高,会进一步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给税务稽查带来隐患。 第二,电子发票问题。信息系统是财务共享实施的重要前提和技术保障,其中影像系统是财务共享中心远程为集团各机构提供财务会计服务的基础。通过影像系统,财务共享中心解决了业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原始凭证流转、查阅、审核等问题,实现了影像采集、传输、审核、查阅、业务单据跟踪等功能。电子发票的出现能够明显减轻原始单据流转采集的工作量,企业可以凭借自身电子信息优势,实现实时报销,从而大大提高入账时效,还能有效防止发票造假及丢失问题。但是,对于电子发票这种新型票据,无论是发票提供方还是报销使用者,对两者的会计信息系统要求都相应有所提高,国家应出台相关管理的系统制度要求,来确保电子发票从出具到实际报销的全过程顺利完成。同时,对于发票来源渠道不统一、管控难度大、监控范围有限等问题,财政部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出台相关使用规范。财务共享中心应结合有关规范加强对电子发票的协调管理,建立统一的发票管理流程,对内与影像系统互联,对外接入各种发票开具渠道,实现对发票的实时监控管理。 此外,银行电子回单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财务共享的集中管理特征引发资金的集中收付,集团化运营更会带来大量的资金收付,从而产生大量银行回单。传统的银行回单管理模式是将纸质回单一一匹配到凭证中,企业财务人员工作量极大,而目前银行的电子回单已经十分成熟,企业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使用,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能够推动银行电子回单的使用与存档,将会大大减轻企业的会计核算成本负担。 第三,发票验真问题。发票验真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审核工作,目前采用的方法是:登录税务局网站,逐项核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单位、开票日期、税务登记号码、开票金额等发票信息。发票验真也一直是企业财务部门非常重视的一项合规审核工作,比较此前的分散审核,财务共享作业是高度集中的作业模式,如果把这项审核工作纳入财务共享中心的作业范围,工作量的巨大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大多数财务共享中心并没有承担这项工作,这无形中增加了财务共享中心的风险。按理讲,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但目前各行业、各地区发票不统一,部分地市的垄断性行业票据甚至存在与税务要求有差异的情况,如交通行业、通讯行业、水电费等票据,存在不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金额不明确(实缴金额与应交金额、预缴金额等同时显示)、未严格执行机打号码与发票号码一致性的要求等突出问题。为此,财政部应积极与国家税务总局沟通,研究开发全国统一的发票验证终端系统,统一同一行业的发票模板及票样、发票信息项目等,实现在发票取得时即可通过条形码等方式进行验真操作。如此,企业可以避免更换发票的麻烦及经济损失,或者开发全国统一的发票验证系统,允许企业财务共享系统与该系统进行对接,减少财务人员的手工操作,提高财务共享中心的运营效率,同时还能够降低税务风险,便于监管机构的日常检查和监管,也便于企业进行财务审核。 (三)针对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的会计档案管理出台相应制度 我国目前应用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于1998年8月发布,1999年1月起执行的一套专门针对会计档案管理的制度体系。从内容上来看,其并未考虑财务共享中心这种特殊财务管理变革模式下的会计档案管理问题。虽然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考虑到了信息化对会计档案管理的影响,但是究竟能否对财务共享服务提供支持很难确定。 1.财务共享中心带来的会计档案管理各方面的改变 (1)财务共享的建立导致财务管理体制重心从依赖经营实体的属地化财务管理体系转变为依赖共享中心构筑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由此带来传统属地化会计档案管理体系变化。 (2)共享中心采用影像系统,形成影像资料后的纸质会计档案的管理受重视程度降低,使会计档案归档的完整性与合规性受到考验。 (3)会计档案管理流程复杂,会计档案的形成从单纯在经营单位所在地一直延伸至共享服务中心,过程长、环节多、链条长,中间介入岗位明显增多且职责存在交叉,这会造成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甚至出现缺失,从而加大风险控制难度。 (4)共享模式下共享中心成为会计档案质量控制最终主体,对会计档案质量承担责任。这使会计档案质量控制的主体发生了变化。 (5)共享模式下会计档案的形成、保管、调阅等环节出现了大量电子媒介会计档案,由此造成会计档案影像化管理、电子文档存储合规性、新内控防范点设置等问题。 (6)在集中核算的前提下,部分企业将原始单据进行集中扫描,故纸质档案也会集中在财务共享中心所在地,会计档案的异地存储面临监管压力。 2.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不断探索共享模式下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标准体系 (1)建立会计档案管理新体系。财务共享模式下共享中心作为会计档案质量控制的最终主体,应建立会计档案形成过程的新责任体系,作为责任划分和集团管控的基础。 (2)规模化、电子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在财务共享模式下,企业应整合会计档案各环节的基础性工作,建设统一的会计档案数字化处理、标准化平台,通过规模效应降低会计档案管理成本,增加会计档案基础服务工作,发挥集中化、信息化管理优势,延伸和革新会计档案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国家及行业标准。 (3)加强会计档案流程管理,利用条形码、RFID等信息技术加强对会计档案各环节和步骤的实时跟踪和定位,并据此进行加工处理,实现会计档案标准化流程管理。 (4)注重会计档案质量管理。通过标准化、专业化手段监控会计档案质量,降低因自身处理质量问题带来的风险。财务共享模式下纸质和电子会计档案并存,应确保两种形式档案资料一致,并得到政府监管部门认可。 (5)加强会计档案风险控制,确保纸质会计档案的真实性与相关影像资料的一致性,注重会计档案形成过程的风险控制,防范会计档案形成和流转过程中的外部风险。同时,应注意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安全风险控制,确保存储介质物理性能不变,定期复制会计档案的介质,加强会计网络的安全性,定期检测信息系统运行情况,防止电子档案毁损和丢失。 (6)理顺在集中核算、会计档案集中管理模式下,会计档案的保存方法。应研究建立针对会计档案异地管理模式下财政、税务等监管方对会计档案的审查机制,在保证监管方有效了解企业真实情况的同时,减少企业会计档案流转存在的相关风险。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文件)规定:“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会计资料,可以不输出纸质资料。”该规范从政策制度层面认可了电子会计资料的有效性,免除了企业对一定范围内会计资料的打印责任,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社会整体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现实要求。但该文件下发至今,对于这项规定,大多数企业还持观望态度。笔者认为,目前企业的困惑或是顾虑主要还是来自监管部门的检查。因为目前大多数监管机构的检查还都需要查看企业的纸质会计档案。为此,财政部应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之机,考虑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的新要求、新变化,梳理相关制度内容,为财务共享服务顺利实施、开展提供制度依据。 (四)明确在移动终端设备中运用“软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章)的合法性 2013年的《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获得的需要外部单位或者个人证明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不输出纸面资料:(1)会计资料附有外部单位或者个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可靠的电子签名;(2)电子签名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第三方认证;(3)满足第四十条第(1)、(3)、(5)、(6)项规定的条件。 根据上述规范的要求,企业在电子签名过程中,普遍使用UK(Usb Key)来保存数字证书,但在移动应用日益普及的情况下,UK不太适合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的即插即用。建议财政部联合工信部及其他相关部委,明确在移动终端设备应用“软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具体技术标准,以推动企业使用移动终端设备亦能实现电子档案和凭证无纸化。 (五)开发建立通用的、可比的服务水平量化指标体系 财务共享中心不是简单的流程操作与标准化管理,它需要不断检查和更新业绩指标,通过服务水平协议的量化指标,以最低成本提供高效率、高质量、高满意度的服务。这些指标必须能够清晰地描述财务共享服务与客户双方最低可接受的服务水平。例如,一个财务共享中心承接一个客户的报销审核业务,那么协议中就应约定报销时限、差错率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帮助财务共享中心清晰地认识顾客的需求,更好地满足顾客的希望。但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高水平的服务,其标准是什么?目前从被调研的典型案例企业来看,仍缺乏统一的指标类型、指标范围、指标定义,以致财务共享中心无论对内还是对外签订服务水平协议都在使用自己的一套标准。以日均处理单量为例,有的共享服务中心为3 500单,有的为100 993单,有的为2 100单,由于各自的指标定义不同,无法衡量财务共享中心效率的高低。因此,应该由专业的权威行业协会或者研究机构发布具有指导意义的服务水平协议通用指标体系,并定期发布标杆企业各指标数据,以此来衡量财务共享中心的绩效,督促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六)推动上市公司财务共享服务外包的放开 财务共享中心一般是集团财务内部业务分层、岗位分层、人员分层的产物,而集团在控股多家国内、海外上市公司、军工或其他重点保密单位时,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四、二十六条之规定,财务共享中心在承接上市公司、军工企业或其他重点保密单位的财务共享业务时,遇到了现有监管要求的限制,无法进一步拓宽财务共享业务范围。建议财政部与证监会、国家安全部门等部委沟通后,考虑财务共享中心在签订《保密协议》和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承接上市公司、军工企业等集团内外部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上市公司的核算成本,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 (七)探索和总结全球财务共享中心的实践经验 目前,随着我国政府经济预期的调整,经济放缓将呈现“新常态”。面对国内的产能过剩,强调境外投资、鼓励中国企业投资其他市场将成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战略的一部分,其目的旨在使中国经济摆脱对国内生产和出口的传统性依赖,我国的一些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开始考虑将经营活动和投资转移至海外。与此同时,需要我国的企业不断规范和提升海外经营活动的经营管理。财务共享服务的理念本身就来自于20世纪末跨国公司的管理创新,并迅速得到财务界的认同和推广,但财务共享服务在国内企业中的推广和应用不过10年左右,其在我国国内跨区域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尚处于探索阶段,更何况全球运营管理的经验普遍不足。值得肯定的是,财务共享中心作为跨地域、跨职能、整合企业不同领域能力和商业知识的最佳实践,无疑是中国企业加速实现价值链转型、完成国际化拓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为此,建议财政部对全球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工作加强扶持力度,支持“走出去”的企业更好地应对复杂的税收环境、信息系统技术环境、法律监管环境,在确保账务准确的基础上,放宽海外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相关基础工作的限制。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经验交流,相互参观、相互学习好的经验和工作方法,鼓励我国已经和即将走出去的企业积极探索全球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经验和教训,为企业的全球化战略提供重要的决策支持和管控手段,为推动全球化发展进程服务。标签:会计论文; 财务共享中心论文; 会计档案论文; 财务管理模式论文; 会计成本论文; 发票号码论文; 财务系统论文; 流程优化论文; 发票代码论文; 业务管理论文; 流程管理论文; 会计职业论文; 财务管理职能论文; 财务流程论文; 相关成本论文; 财务管理目标论文; 工作管理论文; 财会论文; 统一企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