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下县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现状分析——以甘肃省A、B两县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甘肃省论文,为例论文,县级论文,农村义务教育论文,新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机制”已于2006年春季在西部地区率先实施。我们特以已实施“新机制”的甘肃某市的A、B两县为例,对“新机制”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所引数据来自两县的统计公报和《2006年甘肃年鉴》。
一、“新机制”下甘肃省A县、B县义务教育投入情况
1.“新机制”下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标准和范围
A、B两县在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新机制”。“新机制”的核心是对学杂费、教科书费、寄宿生生活费和公用经费投入进行改革,所以,我们对这4方面内容给予重点关注。
(1)免除学杂费情况
两县都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生的学杂费。A县共计79066名学生,B县共计34258名学生。
免除标准是:A县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00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230元;A县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50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180元。B县初中每生每年200元,小学每生每年150元。B县没有对生源进行农村和县镇的划分。
由于特殊教育的学生并未按照小学、初中进行统计,这里取较低的小学标准即每生每年150元进行统计。
表1:两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单位:人)
小学生数初中生数 特教生数 住宿生数
合计 县镇 农村 合计 县镇 农村 合计 小学 初中
A县 57129 2489 4640 1758 1537 20221179 6501
187 6314
B县 22563 1695 7910 1187 6723
(2)免费提供教科书情况
A县45100名学生享受了免费教科书,约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7.04%。
B县20950名学生享受了免费教科书,约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61.15%。
(3)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情况
两县所有的寄宿生都享受了此项补助。补助标准都是每生每年239元(每天1元)。
(4)补助公用经费情况
两县学校均按在校生人数获得公用经费补助。初中每生每年32元,小学每生每年24元,特教生每生每年24元。
2.县一级政府义务教育负担状况
《通知》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按8:2的比例分担西部地区免学杂费资金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甘肃省全额承担了地方的责任。《通知》还规定,中西部地区为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因此,目前县一级政府的义务教育负担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县级统发的教师工资,二是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这里按小学教师800元/月、中学教师900元/月(甘肃省公办教师的平均工资高于这个标准,但考虑到两个县均有大量的代课教师,所以采用了一个较低的计算标准)的工资标准,以B县为例作估算。B县教师工资=(800×1773+900×813)×12=2580.12万元, B县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是189.05万元,两项合计为2769.17万元,占该县一般预算收入的75.45%,占财政支出的8.23%。
以上仅仅估算了教师工资,事实上,一个县支付的人员性经费远远大于这个数值。由此可以看出,即使实施“新机制”,在甘肃这样的西部贫困省,县一级义务教育投入占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比例依然很大。由表2可以看出,两个县的财政自给率分别为7.89%、10.90%。这意味着A、B两县的财政收入可能只够发放“人头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能力是十分有限的。
当然,“新机制”实施的效果还是明显的,通过这项改革,县一级的义务教育投入负担至少减少了20%。
表2:两县财政自给率
一般预算收入(万元)财政支出(万元)财政自给率(%)
A县
2282 28939
7.89
B县
3670 33658 10.90
3.“新机制”实施后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
按照上述各项经费补助标准和范围,我们可以计算出“新机制”下两县义务教育需要投入的资金总额,即一个预算值,将此值与该县实际获得的资金进行比较,就可以推算出实施“新机制”后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
在实际运作中,政府拨发的免学杂费资金和公用经费补助是以公用性经费的形式拨付给学校的,因此,表3把免学杂费资金和公用经费资金合并为公用性经费。因中西部地区为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已由中央全额承担,所以此处不再列出。
从表3我们可以看出,各项资金的预算额均小于落实额,到位率达到了100%以上。这些指标表现出一种积极的义务教育投入趋势。(此处的调查结果与本期 11页《西部农村校长眼中的“新机制”》一文的统计结果有较大差别)
表3:资金到位情况(单位:万元)
公用性经费资金 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预算额落实额预算额落实额
A县
1511.34
1515.60155.37155.40
B县663.92688.00189.05189.00
二、“新机制”下义务教育投入需解决的问题
1.建立科学的公用经费拨付模式
调查表明,政府在拨付免学杂费资金和公用经费补助时都是以生均值为标准的,也就是说,学校接受的上级经费拨款是以学生数为依据的。从图1中我们可以形象地发现这种经费拨付原则给不同规模的学校带来的影响。
图1中,“公用经费供给曲线”,表示实际公用经费供给(=学生数×生均标准)。“公用经费需求曲线”,表示维持一个学校正常运行的最低成本(学校运行成本会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逐渐增大,由于规模效应的存在,所以学校每增加一名学生的边际成本是递减的,但为了直观起见,我们以直线代替曲线)。
由图1可见,A校由于规模较小,其公用经费供给额小于实际需求额,出现了经费缺口。B校由于规模大于均衡水平对应的学生数,公用经费供给大于实际需求额,所以经费有盈余。
由此可以看出,这种经费拨付模式对于规模较小的学校是不公平的。这种规模小的学校往往地处偏远地区,有很多是教学点和民族学校。由于受经费拨付模式的影响,这些学校获得的公用经费有限,运转十分困难。
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各地区根据本地教育发展状况核算学校的运行成本,形成合理的计算公式,在此基础上,统筹一部分公用经费,向偏远的、薄弱的学校倾斜。
图1:学校公用经费供给与需求图
2.教育经费投入未充分关照薄弱区县
生均经费指数是指生均经费与人均GDP之比(用 Ce表示)。生均经费指数=(人员性经费+公用性经费)/学生总数/人均GDP。其所依据的原理是,教育的投入主要是教师工资,教师的工资水平一般又与所在国家、地区的国民收入水平(通常以人均GDP表示)相关。B县小学Ce为0.18,初中Ce为0.19。甘肃省小学Ce为0.17,初中Ce为0.19。全国小学Ce为0.12,初中Ce为0.14。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省域内义务教育投入并没有优先考虑省内财政薄弱的区县,仅仅依靠全省统一的标准进行投入,这种“一刀切”的经费投入方式需要改进。
3.人员性经费投入依然不足
在实际调查中我们了解到,A、B两县都存在教师缺编的情况,存在大量的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教师专业结构不够合理,优秀的英、音、体、美教师相对缺乏;在少数民族学校还缺乏能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的双语教师。这表明,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强对现有教师队伍工资的保障,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大人员性经费的增长幅度,给各个地区提供更多的人员性经费以引进优秀教师,改善教师队伍的结构。
4.县级义务教育负债无处化解
“新机制”建立以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运转困难的状况明显缓解,但各地在“普九”攻坚和税费改革后的排危扩建中形成的巨额教育负债却至今无法化解。A县义务教育欠款6000多万,B县欠款1300多万,分别占各县一年内一般预算收入的 262.92%、35.42%。对此债务,县级政府和学校的偿还能力都十分有限。解决这一问题,还有赖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和有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