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儿童,就是尊重人类本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类论文,儿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提得较多的是热爱儿童,教育儿童,保护儿童,而事实上,尊重儿童是更高层次的热爱、教育和保护。蒙台梭利曾经非常深刻地指出:“我们只有在儿童身上才能领悟到大自然的雄伟。”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尊重儿童。
首先,我们要尊重儿童人格的独立性。儿童的发展,无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都是一个追求和体现独立的过程。从脱离母体、呱呱坠地到身心成熟进入成人社会,开始承担社会责任,儿童越来越多地具有独立活动的能力。每一个成人都不能无视这种独立能力。当前社会上流行的对独生子女的溺爱倾向,正是无视儿童人格独立性的一种表现。有同志问我:“你是一个研究儿童社会化的学者,为什么反而大谈独立性?”这些同志显然模糊了两个不同的概念。马克思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人“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据此,我在界定儿童社会化的概念时,总是强调“儿童的社会化,是一个积极的、主动的过程”,“如果某一儿童在各种社会因素面前都是无条件地顺化,那么,他实际上处在自我与社会混沌不化的状态之中,不能正确地将两者加以区分”,“处于自我中心顺化状态下的个体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立认识和独立准则,也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人格”。这样的儿童是不会被社会接纳的。尊重儿童人格的独立性,就是说既要确实承认儿童现有的发展水平和能力,又要看到儿童发展的总趋势,不要有意无意地贬低或抹煞儿童的能力。
其次,我们要尊重儿童发展的阶段性。儿童不同于成人。蒙台梭利指出:“儿童使我们认识到一种与成年人完全不同的心理生活内容。”人类认识这一点,竟花费了数千年的功夫。儿童期是人生的一个必然阶段,它既是向成人过渡的阶段,又是一个独立的、充实的、不可省略的阶段。因此,儿童应该充分享受到他们应有的权利,成人不应该剥夺他们的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要真正贯彻这一点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当前,普遍的问题是过高地估计儿童的发展,表现为对儿童过高的企望、过多的压力、过分的教育和过重的负担。强制性的灌输和无休止的教育,以牺牲儿童期的乐趣来换取成人的奢望,难道还不令人担忧吗?
第三,我们要尊重儿童的可教育性。儿童的智力是从对周围环境的认识开始的,儿童具有惊人的学习能力。人们往往一长大,就似乎忘记自己小时候探索的勇气和兴趣,全然不理解儿童提问的迫切和快乐,实在是一件憾事。一位哲学家讲过:“成人和儿童讲话最好是多用提问式,同时准备接受挑战,而我们成人却常常回避挑战,用发怒对待。”其结果是使儿童与成人的关系变得很疏远,儿童独立的智力探索精神受到打击。尊重儿童的可教育性,就是要我们以积极的姿态,面对儿童的提问;以诚实的态度,与儿童一起提问,随时随地向儿童学习并竭诚地为他们服务。
第四,我们要尊重儿童的文化传递作用。人类文明之所以薪火相继是得益于儿童的可教育性。因此,儿童是人类文明的传递者。我们要树立新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形成新的文化倾向、民族特性,就必须把注意力集中在儿童身上。还是蒙台梭利说得对:“如果我们真的渴望在大众中更为广泛地传播文明之光,那么,要想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求助于儿童。”
我曾在《儿童社会化与教育》一书中写道:“每一个特定社会中儿童的地位,是反映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尽管它不是社会进步的原因,但作为社会发展的一个结果在表现着社会的进步程度。”人们通常认为,儿童是由成人造就的。但是,当我们换一个角度,就不难体会到,正是儿童创造了成人。不经历童年,不经历儿童的创造,就不存在成人。哪一个成人的身上没有铭刻儿童期形成的认知、情感、社会化的特点呢?哪一个成人的个性中找不到他的童年经验和影响呢?“儿童是在塑造人类本身”,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因此,尊重儿童,就是尊重人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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