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国际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保障制度论文,趋势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世界上已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或类似税种,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税在不少国家已成为仅次于个人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种(税系),在一些国家甚至超过个人所得税而跃居第一位。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不少国家尤其是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时间较长的发达国家,针对本国社会保障制度出现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原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缺陷
第一,一些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给政府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1995年,欧盟各成员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平均为28%,政府的财政负担日益增加,导致政府的债务负担日益沉重。
第二,高福利的背后就是高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的迅速增长,带来了税赋加重和通货膨胀,也导致了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和国际竞争力的下降,影响了经济的增长和复苏。例如,以高福利国家著称的瑞典,其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包括社会保险税在内)在20世纪80年代高达90%。
第三,削弱了市场对劳动力的调节作用,影响到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由于高税收和高福利并存,有的国家在职人员的税后收入与失业者领取的保险金差距不大,所以助长了一些人依赖社会保险、不愿去工作的不良风气。某些西方国家的高福利政策已经成为养懒人的政策。
第四,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许多国家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现收现付模式面临着入不敷出的挑战。现收现付实为隔代支付,即用在职人员缴纳的社保税(费)支付退休者的医疗、养老费用。由于许多实行单一层次政府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都采用现收现付模式,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社会赡养率提高,在职人员要赡养更多的退休者,社会整体负担加重。
改革的措施和趋势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措施和趋势主要有:
第一,将国家保障逐步转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程来看,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改革前都是以国家保障为主,特别是北欧的福利国家和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几乎全部是依赖于国家保障机制。由于社会老龄化给传统的国家保障带来沉重负担,各国不得已而采取其他措施降低国家保障份额,鼓励甚至强制实行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强化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保障责任。使单一的国家保障制度逐步演变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单一层次的政府保障逐步转变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尤其是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方面,许多国家在降低现收现付模式的政府养老金比重同时,建立了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同时积极发展商业人寿保险业务,与现收现付的政府养老保障一起构成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如智利在1981年建立了完全积累的、由私营机构经营的强制储蓄养老保险机制,同时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引起了不少国家的关注和效仿。在医疗保障方面,许多国家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如新加坡就建立了医疗储蓄、健保双全(即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国际上已经对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达成共识。
第二,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逐步转变为部分积累或完全积累筹资模式。为了解决传统的现收现付模式与社会老龄化之间的矛盾,许多国家实行了部分积累甚至是完全积累模式,即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就按国家统一规定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税(费),记入个人账户,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增值的基金,其所有权归个人。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总额(本金加利息),以养老年金的方式发放给个人。许多西欧国家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在降低原有现收现付制部分待遇水平的同时,将原来自愿性的补充保险转变为强制性的保险项目,实行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相结合的方式;以智利为代表的拉美国家则尽量缩小传统现收现付制的规模,建立强制性的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体系;以东欧国家为代表的体制转轨国家则力图在推翻原有的国家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控制社会保障开支。近年来在社会保障开支不断扩大的压力下,不少原来实行高福利政策的西方发达国家不得不削减社会保障开支。其采取的主要措施有:控制失业救济金的发放范围和降低标准;制止医疗费用的大幅度上涨;实行延迟退休年龄、限制提前退休等办法,减少养老金开支;严格控制残疾补助金;控制社会救济支出;减少补贴项目和降低补助标准等。
第四,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方式由单纯购买国债逐步转变为多元化投资。在各国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之前,大多数国家实行现收现付制,基本上没有资金积累,即使有一定积累的美国和新加坡,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都比较谨慎,只用来购买国债。但是,随着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积累的节余越来越多,因此,许多国家的专家建议采取多元化投资方式,提高资金收益率。
第五,单纯救济救助逐步转变成主动促进就业。近年来,许多国家意识到与其被动地提供社会保障,不如主动地向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的自我保障。许多国家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量,通过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以增加其就业机会;或者有选择地减少雇主所分担的社会保障税(费)率,同时向一些雇主提供补贴,用于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还有些国家通过税收政策积极促进有部分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就业,以提高自我保障比例,减少社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