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结构的奇偶组合的语义#183;句子的法律依据_单音节论文

形动构造奇偶组配的语义#183;句法理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奇偶论文,语义论文,法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引言

张国宪(1996)通过对形动构造(包含“动+形”和“形+动”两种序列)音节匹配状况的考察,曾给出一个形动构造的音节组配表,韵律组配表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两个重要信息:第一,组配没能实现理论匹配的最大值。按逻辑推算,无论是“动+形”序列还是“形+动”序列,当参数“形”或“动”含单音和双音两个值时,它们都有四种韵律匹配的可能。以“动+形”为例,理论上可以有四种组合。不过,现代汉语形动构造的现状却是:a)在“动+形”主谓组合中,单音节动词不与任何节律形式的形容词组配;b)在“动+形”述补和述宾组合中,单音节形容词对双音节动词表现出较强的抵抗力;c)在“形+动”状中组合音节组配的对称方面,动词表现出要求与相同韵律构造的形容词组配的倾向。第二,偶数匹配比奇数匹配自由。本文拟以张国宪(1996)的选择性考察为基础,试图描述形动构造的组配图式,探寻其奇偶组配的语义·句法动因。

二 “动+形”组合的组配图式及其理据

2.1 组配缺位

按照原型理论推导,主谓关系的“动+形”组合是一个标记性很强的构造,其匹配合法性的实现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就韵律组配而言,表现为单音节动词不与任何节律形式的形容词匹配。由此,形容词与动词的音节组配呈现出一种缺位现象,这种组配缺位可以从矩阵图中得到清楚的显现:

组配缺位可以直观地图示为:

组配缺位图示表明,现代汉语主谓关系的“动+形”组合通常只能实现两种音组匹配模式:

就这两种匹配模式而言,a)比b)的标记性更高。这种标记性的主要表现是构成成员的封闭性。由于作为范畴典型成员的单音节形容词与属性这一语义类别存在着原型性关联,所以语义限制了多数单音节形容词进入表主谓关系的“动+形”句法槽的权力,难以表述对动作行为的刻划。语言材料显现,只有“快、慢、早、晚、稳、准”等有限的几个可述谓形容词能够与动词搭配,以构成主谓关系的组合。其实就是在已实现了匹配的“动+形”组合中,动词与形容词之间的组配实际上是一种语义上的假同现关系。以“办事慢”为例,这儿的“慢”表述的对象并不是动作本身,而是指动作过程进行或完结的“速度”。由此,我们可以说,典型的性质形容词并不适宜于陈述动作本身,从本质上讲它仍是对事物或行为属性的描述。双音节形容词是形容词范畴中的非典型成员,它们不仅可以描摹事物的状态(如:山花烂熳、群山巍峨),而且也可以对动作的状态加以刻划(如:翻译准确、制造精细)。不过无论是a)还是b),它们都拒绝将格式中的双音节动词变换成单音节形式,所以现代汉语中难以实现:

我们认为这种单音节动词不具有与形容词组配以构成主谓结构的现象不是韵律诱发的结果,而是句法控制的表现。据我们以往(张国宪,1989)的考察,只有双音节动词可以充当主语,而单音节动词在无标记句式中不具有此项功能。这是因为双音节动词有向名词一端漂移的强烈倾向(陈宁萍,1987)。细究漂移的动因,只能归结为是双音化的外在形式的变化导致了语义和功能上变异的结果。纵观双音节动词的演变历程,动词在由单音节转变为双音节的过程中,不但增加了音节,同时也伴随着句法功能和交际功能的增殖。如单音节动词一般不能充当定语,不受名词修饰,不与集合名词和抽象名词搭配等,而双音化后,增加了这些功能;又如,单音节动词只适宜于陈述,双音化后不仅可以陈述,而且可以指称。应该强调的是,双音化并不能赋予所有的动词等量的功能,它还与动词的语义、内部构成方式以及使用频度等相关。(注:有关双音节动词功能增殖的动因,请参看拙文《单双音节动作动词的功能差异》(载胡裕树、范晓主编《动词研究综述》,河南大学出版社,1995)。)因此就某个动词而言,有的名词化程度高些,有的则名词化程度偏低,名词化程度仍呈现出一个连续统。由于“动+形”的构造形式与主谓句法关系的关联并不是原型性关联,所以随机性的语料检索显示,式的主谓组合的出现率并不很高,并对其构成成分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为:

Ⅰ.主语的动词有明显的过程性特征,如“印刷、出版、翻译、设计、检验、投递”等。这种动词的动作由一系列的复合动作构成,如“印刷”一词,《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是“把文字、图画等做成版,涂上油墨,印在纸张上。”从认知上讲,我们主观上可以对这种过程次第扫描以看成一个个连续的阶段,也可以将其过程整体投影以使之事物化。当然事物化的最佳语义环境是动作的结果能在物体上滞留,如“印刷”的物化是“印刷品”、“出版”的物化有“出版物”等。德国心理学家冯特从心理联想的角度来阐释“动性概念”与“物性概念”转化的心理诱因,是十分有说服力的。如,说到“印刷”这个动词会联想到动作的结果,说到“导游”这个动作会联想到动作的施事等。因此,这些词就极易形成两个不同的“意象”。

Ⅱ.谓语则由表明难易和评判优劣的形容词充当。这种状态形容词特别适宜于表述行为的过程状态,所以有些组合难以变换成定中的偏正组合:

进展缓慢

*缓慢的进展

维修困难

*困难的维修

雕刻精细

*精细的雕刻

制造精细

*精细的制造

使用方便

*方便的使用

誊写清晰

*清晰的誊写

这种形容词的主语也可以由趋于词汇化的动宾短语充任,如“乘车方便”、“办事拖拉”、“做事麻利”。有趣的是,这类主语假使是由名词充当的话,也多是表示行为的名词,如“动作迟缓”、“工作认真”、“行动困难”等等。由此,我们可以说主谓组合的结构语义是“对行为过程状态的描述”。

单、双音节动词在主语功能上的对立是二者典型性差异的折射,因为形式上的原型性与语义和功能上的原型性是密切相关的。单音节动词属于动词的典型范畴,表述的是一种行为,它与谓语有一种自然的关联。而双音节动词不属于动词的典型范畴,表述的是一种动作,这种动作往往是有界的,有一个从动作开始到动作结束的完整过程,因此,极易作为一个完整的“动性概念”而被整体扫描,所以它与谓语的关联并不是原型性关联。单、双音节动词的这种概念范畴的语义底蕴差异造成了二者在句法功能上的不等值,单音节动词不具备充当主语的能力是其直接的语法后果,是导致组配缺位的真正动因。

2.2 组配扭曲

现代汉语中“动+形”组合可以构成两种语法关系:a)述补关系;b)述宾关系。由于动词的典型的句法功能是充当述语,而形容词作补语或宾语都不是其主要功能,所以形容词在“动+形”组合中的实现受到限制,韵律的组配呈现出一种不对称现象,表现为扭曲态势:

这种扭曲关系的矩阵可以直观地图示为:

2.2.1 述补关系的“动+形”组合

这种关系的组合可以实现下列三种音组模式的匹配:

不过,语料检索显示,“好、坏、透”等极少数几个单音节形容词例外,对韵律的选择自由,也可以与双音节动词/形容词搭配,(注:“坏、透”等可与双音节形容词构成述补结构。由于这种用法的形容词不具有普遍性,所以在这里一并讨论。)例如:

摆好(了)

摆放好(了)

气坏(了)

高兴坏(了)

烦透(了)

腻烦透(了)

这种反例尽管会因单音节形容词的个体不同而出现频度和结合面的差异,但都是可以穷尽描写和有效说明的。在我们看来,这儿充当补语的单音节形容词的词汇意义已经相当语法化了,句法功能上更贴近于动态助词和程度词。以结合面最宽、用法最为自由的“好”为例,可以构成“计算好”、“捆绑好”、“整理好”、“研制好”、“商量好”等多个组合,细究起来,显然这儿的“好”表述的不是“优点多的;使人满意的(跟‘坏’相对)”(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502页)的词汇意义,而是表达了一种完成语态。薛红(1987)已注意到了这种现象,她认为“好”类成分“所表示的语法意义依赖前项成分而成立。它不以独立的词的身分与前项平行组合,互相对待,而是粘附于前项。”这种粘附现象并不仅仅存于组合之中,其实,在组合中表现得更为显豁,有明显的词汇化倾向。

b)和c)组配模式的实现表明,双音节形容词对动词音节的要求有较大的宽容度。不过,尽管音节组配自由,但能充当补语的双音节形容词却不像单音节形容词那样具有广泛性,表现出在作补语上双音节形容词比单音节更为有标记。双音节形容词的标记性大致表现为:其一,语义上倾向于褒义,如可以说“洗干净”、“摆整齐”,但不说“洗肮脏”、“摆零乱”(比较:洗脏了、摆乱了);其二,韵律上第二个音节多为轻声,这种倾向在的三音组合中表现更为明显,以造成在韵律结构上贴近二音述补构造的假像;其三,句法上述补组合带宾语比更受限制:(注:严格地讲,“动+形”述补结构通常只能带反身宾语或工具宾语,如“熬红了眼睛”、“这个文章写秃了三支毛笔”等。有人认为“张三绑紧了行李”是合法的句子,但说汉语的人总觉得作为自足句有点儿别扭,更能让人接受的组织形式是采用“把”字句或受事话题化,如“张三把行李绑紧了”、“行李,张三绑紧了”。)

(1)a.?张三绑紧了行李。

(2)a.?张三关严了窗户。

b.*张三绑结实了行李。

b.*张三关严实了窗户。

c.*张三绑扎结实了行李。

c.*张三关闭严实了窗户。

(3)a.?张三摆齐了书架上的书。

b.*张三摆整齐了书架上的书。

c.*张三摆放整齐了书架上的书。

董秀芳(1998)注意到,出现在这种句子里的粘合式述补结构一般都是两音节的,而三音节的和四音节的情况十分少见。这种现象与张国宪(1996)观察到的“动+形”述补组合的不同音组模式的数量分布相吻合。其实,董文所观察到的述补结构在带宾句里的韵律组配不对称现象只是“例”,而静态的短语韵律组配的不对称才是“类”,正因为有了短语平面上的静态的“类”才会出现入句后动态的“例”,可以推论,即使是在无宾句里也会呈现三音节、四音节少见的“例”现象。可见,句子界面的两音节述补结构的分布优势是短语界面述补短语的韵律组配不对称现象的映射。对于b句和c句不合法的诱因,董秀芳运用韵律句法学理论将其归结为是韵律作用的结果:根据汉语的普通重音指派规则,述补带宾句式中述补结构必须是一个韵律词,而两音节的述补结构最符合成词要求,由此,两音节述补结构能自由地出现于述补带宾句式之中。(注:按重音指派规则,在动宾构造中,应该是韵律优势组合,但我们的考察结果却不是这样,它比更有标记性,这种标记性程度序列与述补结构相同,所以用重音指派规则并不能对这两种相关的现象作出统一的解释。)我们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韵律问题,韵律也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形式是由语义、功能促动的结果,不同音组模式的述补组合带宾语的能力是标记性高下的一个表现。那么是什么动因导致了不同音组模式的述补组合的标记性程度呢?认知语言学的研究报告显示,名词和动词的典型性程度不仅与它们是否表具体可见的实体和动作这样的语义属性相关,而且更与在实际的上下文里多大程度上指向具体的事物和动作这样的话语功能相关。细究起来,粘合式述补结构中的动词在话语中并不具备独立的可操纵性特征,也就是说并不表具体的动作,而是泛指一种无界的行为。泛指性的行为与具有相同信息价值的性质存在着“最大的线索有效性”,是一种“理想化的认知模式”,所以粘合式述补结构往往容易被整体扫描,功能上近似于一个变化动词。句法上的证明是体标记“了”只能位于述补结构之后,而不能插入述补之间:

关严了 → *关了严

摆齐了 → *摆了齐

“了”的句法位置限制有助于说明,粘合式述补构造中的动词出现了某种程度的范畴解体(decategorialization),丧失了某些显现其动词词性的形式标记的能力。

双音节形容词程度不等的状态化使得它与行为动词并不构成原型性关联,由此,这类形容词难以进入的句法框架。即使进入该格式,双音节形容词补语也会表现出:

I.语义上的高规约性

陆俭明(1990)敏锐地察觉到动词加形容词再加上“了”所形成的述补结构能表示不只一种语法意义,可以概括如下:

但不同的形容词进入“VA了”结构后所呈现出的语法意义并不对称:有些形容词只表示结果的实现或结果的偏差,而有的形容词的语法意义则难以确认:

1)结果的实现:

写清楚了 洗干净了 绑结实了 听明白了

2)结果的偏差:

锯长了

挖浅了

绑松了

升低了

3)结果的实现/偏差: 锯短了

挖深了

绑紧了

升高了

陆先生从形容词的语义特征上来说明其语法意义的实现:[+感情色彩]的形容词进入述补结构只能表示结果的实现;[-感情色彩]的形容词进入述补结构则既可以表示结果的实现,也可以表示结果的偏差。这种形容词的语义特征与“VA了”结构语法意义的对应规则的揭示具有极强的概括力。其实,这种种语法意义的表述也有其韵律上的形式表征:组合的语法意义倾向于单纯;而组合则可以表述不只一种语法意义。这种现象透露出双音节形容词补语比单音节形容词补语具有更高的规约性。从认知上说,行为与规约性结果补语成分之间有一种稳定的、紧密的联系,表述的是一个按逻辑发展的理想化的事件,符合人的正常心理期待。在语义信息值上,规约性结果补语成分处于较低价值水平,是一种常见的、可预测的、已程式化的语义信息,难以形成信息焦点。比如清洗的理想化结果是干净,“摆放”的理想化结果是整齐,“捆绑”的理想化结果是结实。由此,汉语中有“洗干净”、“摆整齐”和“绑结实”,却没有相对的“洗肮脏”、“摆凌乱”和“绑松散”。由于双音节形容词先天的状态性,人们极易把它与具体动作纳入同一个命题认知模式,处理成鲜活的、具体的、高信息价值的语义成分,高规约性的实现正是为了有效地阻止人们将双音节形容词补语理解为具体的状态,是语言内部制衡的结果。而单音节形容词补语不同,可以是规约性的,也可以是偶发性的。偶发性多出自于非理想化的事件,由此,行为与偶发性结果补语成分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临时的、松散的,属于心理的“负向期待”。不过,二者因行为与性质的原型性关联仍可有效的系联。由此,汉语可以说“洗净(了)”、“摆齐(了)、“绑紧(了)”,也可以说“洗脏(了)”、“摆乱(了)、“绑松(了)”。高规约性认知价值在于从语义信息值上牵制和削弱双音节形容词的状态性,从而将之纳入“行为—性质”这一命题认知模式来进行整体扫描。

Ⅱ.对动词语义的拉动

这种拉动主要表现为双音节形容词作补语时人们对动词行为的理解会程度不同地有界化,它带来的直接语义后果是结构的语法意义呈现出多元性。这种有界化首先表现在对四音节述补构造可以有不止一种理解,既可以看成述补,也可以视为主谓,如“说明清楚”、“绑扎结实”等。这种主谓语法意义的认定显然是将“说明”等无界行为有界化后与“清楚”分析成两个认知板块的结果。这种有界化的认知倾向也表现在对三音节述补构造的理解上,尽管它表现得相当隐蔽。我们可以用“得”扩展来揭示这种细微的语义差别:

洗净→洗得净 洗干净→洗得干净

摆齐→摆得齐 摆整齐→摆得整齐

关严→关得严 关严实→关得严实

绑紧→绑得紧 绑结实→绑得结实

不难发现,变换成后语法意义也随之发生变化,由结果义变成可能义;而变换成后语法意义却不必一定变化,它固然可以表示可能义,但也仍旧可以表述结果义。有意思的是语法意义的不同,对“得”的语音处理会有所区别,表示可能义时“得”重读,将动词处理为一个可独立操作的动作(有界化);而表示结果义时,“得”轻读,将动词处理为一个似可独立操作的动作(准有界化)。这种准有界化现象说明双音节形容词补语对动词的语义理解有一定的拉动作用。从本质上说,这种语义拉动仍源于双音节形容词的状态性,是“动作—状态”这一命题认知模式诱发的结果。

2.2.2 述宾关系的“动+形”组合

述宾组合与述补组合有着相同的矩阵表现,可以实现为下列三种音组模式的匹配:

这种组配现象可以概括为:双音节形容词对动词节律的宽容度较高,而单音节形容词对动词则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不过,这种韵律匹配的自由限制受到句法能力的制衡。韵律匹配与单、双音节形容词的宾语能力恰好形成镜像:

Ⅰ.单音节形容词尽管在韵律的组配上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但充当动词宾语的能力却很强。比如,几乎所有的表属性的形容词都可以跟动词“怕”构成动宾关系,如“怕弯、怕歪、怕斜、怕脏、怕潮、怕滑、怕乱、怕烫、怕凉、怕干、怕湿”等等;又如,不仅属性形容词、而且绝大多数的度量形容词都可以跟动词“嫌”组配,如“嫌矮、嫌薄、嫌扁、嫌长、嫌短、嫌粗、嫌大、嫌重、嫌轻、嫌高、嫌厚、嫌远、嫌近、嫌宽、嫌小”等等。这种种现象表现出单音节形容词的句法潜力。

Ⅱ.双音节形容词尽管在韵律组配上自由,但作宾语却受到限制。这点通过与单音节形容词宾语的比较可以看得很清楚:

(4)怕冷:*怕寒冷

嫌冷:*嫌寒冷

怕脏:*怕肮脏

嫌脏:*嫌肮脏

怕热:*怕炎热 

嫌热:*嫌炎热

怕潮:*怕潮湿

嫌潮:*嫌潮湿

是汉语的合法韵律匹配,但上述实例在言语中都不复存在,折射出单、双形容词作宾语能力的高下。

按重音指派规则,述宾关系的构造应该是韵律优势组合,但(4)的汉语事实却显现出它比更有标记性。显然,重音指派规则无法对述补和述宾关系的构造作出统一的解释。

那么,宾语音节限制的动因又是什么呢?我们知道性状具有依存性语义特征,它必须以事物为依托。也就是一个性状概念总是包含相关的事物概念在内,不可能想像一个性状而不同时联想到跟性状相关的事物。由此,可以说对性状的感受实际上是对某物的性状的感受,因为游离于事物之外的性状是不存在的。如“怕热”抑或指“怕水温高”抑或指“怕气温高”等等。这种性状的依存性特征就需要人们在性状与事物之间建立起一个心理导向性联系,不难理解恒久性性质在人脑中极易形成关于这类事物的显著印象,产生物体与性质之间最大的线索有效性;而状态则是临时的、易变的、千差万别的,与物体难以搭建关联桥梁。这是单音节的性质形容词作宾语较为自由而双音节形容词作宾语受到限制的认知理据。

同述补组合一样,述宾组合中的双音节形容词也同样受制于高规约性。形容词作宾语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转喻(metonymy),即通过“物体—性状”这一认知模式来建构用物体的性状指称事物的言语表述。用显著的东西转喻不显著的东西是一般规律。认知上恒久的性状显著度高,临时的性状显著度低。(沈家煊,1998)由此,单音节形容词在转喻上比双音节形容词优越。比较,“深”和“深远”、“短”和“短小”、“大”和“粗大”等,“深”可以与一维物体处于同一认知模式,“短”可以与二维物体处于同一认知模式,“大”可以与三维物体处于同一认知模式,也就是说它们可以分别转喻一维事物、二维事物和三维事物,而“深远、短小、粗大”则因无法建立固定的认知域而无从转喻。不过并不是双音节形容词都不能作宾语,只是它们要比单音节形容词具有更高的规约性,即从状态到事物有更为明显的函数关系,双音节形容词的转喻才有可能。如性状“罗嗦”与事物“言谈”、性状“安逸”与事物“生活”,性状“苗条”与事物“身材”,在“罗嗦的言谈”、“安逸的生活”、“苗条的身材”这一具体的认知模式中,事物实际上是一个默认值(default value),激活性状自然附带激活事物,所以可以有“讨厌罗嗦”、“贪图安逸”、“崇尚苗条”等言语表述形式。

稍加注意我们就会发现,“动+形”格式中的述语大都是由心理动词充当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心理动词具有极强的主观色彩,言者既可以对事物产生某种情感,也可以对行为产生某种情感,还可以对性状产生某种情感,从而在句法上减弱宾语的词性要求,这也是心理动词既能带体词性宾语又能带谓词性宾语的心理机制;另一方面心理动词是无界动词,无界的行为与无界的性质(性质形容词)处于同一个认知域,容易建立起心理联系,所以单音节形容词极易占据宾语的位置;而双音节形容词都或多或少地具有状态性,或者说具有程度不等的有界性,从而限制了它作宾语的句法能力。我们也不难察觉,能够作宾语的双音节形容词大多是一些感受形容词。这点并不奇怪,语义从本质上说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更是主观和客观结合的产物,所以感受形容词所表示的属性极易从主观上被整体认知,从而将主观感受事物化。其实,从心理动词到感受形容词也只有一步之遥,比较“害怕”和“可怕”,我们既可以说“感到害怕”,也可以说“感到可怕”,所以感受形容词具有与心理动词相近的交际功能不足为奇。

三 “形+动”组合的组配对称及其理据

现代汉语中“形+动”组合可以构成状中关系。(注:变化形容词还可以与趋向动词“起来、下去、下来”等构成述补关系,如“热起来”“穷下去”等,相关内容请参看拙文《延续性形容词的续段结构及其体表现》(《中国语文》1999年第6期)。由于组配情况较为单纯,本文不另立项目,附记于此。)由于形容词典型的句法功能不是充当状语,所以表现在韵律组配上并不自由,呈现出一种对称态势:

组合较为凝固,一是有些组合已报难看出短语的痕迹,如“傻笑、清唱、浮夸、毒打、贱卖、暗算、强攻、巧干、稳坐、细想、硬拼、远望”之类;二是形容词和动词之间不允许插入状语标记“地”,“轻地放”、“慢地走”、“粗地读”等都不成话;三是结合面十分狭窄,难以自由地替换(朱德熙,1956):

轻放:*轻搁

重打:*重揍

怪叫:*怪喊

粗看:*粗瞧

高喊:*高嚷

紧握:*紧拿

静坐:*静躺  慢走:*慢爬

我们注意到,组合中的动词大都是典型的动作动词,有较高的及物性。不过这种高及物动词一旦接受了单音节形容词修饰,及物性则明显地弱化,具体表现为:

1)有些组合可以受数量词语修饰,有事物化倾向。比较:

一声怪叫:*一声叫

一段清唱:*一段唱

一阵冷笑:*一阵笑

一通臭骂:?一通骂

2)有些组合带宾语功能弱化。比如我们可以说“唱京剧”却不能说“清唱京剧”,而只能说成“京剧清唱”;又如,能说“坐沙发”却不能说“稳坐沙发”,即使带宾语也只能是虚拟义宾语,如“稳坐第一把交椅”、“稳坐钓鱼台”之类。有的组合好像仍可以带宾语,如“拌黄瓜”和“凉拌黄瓜”,但值得注意的是受话者将后者理解为定中的偏正关系的倾向性更大,是一个典型的多义短语。

由此,我们认为单音节形容词充当状语的语义功能更像是为动作进行分类,经分类后的动作都有明显的词汇化倾向,组配面的狭窄和及物性的弱化就是句法和语义上的证明。

“形+动”匹配图式显示,现代汉语的“形+动”构造难以实现为奇数音组模式:

有些单音节形容词好像既可以修饰单音节动词又可以修饰双音节动词,例如:

干等

干着急

穷吹

穷倒腾

直哭

直发抖

白跑

白费心

老吵

老吵架

准来

准相信

朱德熙(1956)认为这种组配自由的词早已丧失了形容词的身分,变成了副词,因为它们与定语或谓语位置上的形容词在意义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朱先生的分析是很有道理的。不过,音节组配自由的形容词并非意义都有显著的变化,如我们检索到的“精加工、难解决、勤商量”之类,应该承认它们还是形容词,但这种组合毕竟非常少见,并不影响我们有关单音节形容词倾向于与单音节动词搭配而不与双音节动词组合的结论。

双音节形容词不与单音节动词组配成状中结构似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韵律的原因,因为即使加上“地”变成四音节结构后仍然不能说。

朱德熙(1956)认为能够直接作状语的双音节形容词并不多,只有“完全、容易、干脆、仔细、勉强、一定、细心、大胆、切实、经常、特别、一般、一致、普遍、突然、偶然、积极、分开、直接、间接、正式”等。朱先生的观察似与今天普通话的实际情况不符,根据张国宪(1993)对《形容词用法词典》的标注统计,在该词典收录的868个双音节形容词中,共有365个可以作状语,而能够直接作状语的有97个,分别占双音节形容词的11%(97:868)和可作状语双音节形容词的27%(97:365)。山田留里子(1995)曾按义项对双音节形容词作状语的情况进行过考察,她的考察结果是在918个双音节形容词中,能作状语的有468个,可不带和绝不带“地”直接作状语的有148个,分别占双音节形容词的16.1%(148:918)和可作状语双音节形容词的31.6%(148:468)。这两组统计数据都证明了双音节形容词直接作状语有上升的态势,不过这种态势并不像刘月华(1983:312)所说的那样显赫:“多数双音节形容词一般情况下不用‘地’,强调描写作用时用‘地’”。今天双音节形容词作状语的大幅度增加符合汉语的发展走向,因为朱先生当时就指出,“在书面语里,近几十年来出现了一种新格式:双音形容词加上‘地’(或写作‘的’)之后可以自由作状语”,“实际上这种新兴格式的势力正在扩展,目前已经渗入到口语里来了”,并提醒人们注意,能够直接做状语的“大部分是历史比较短的新词”。可见,今天越来越多的双音节形容词具有了充当状语的句法功能正是新兴格式势力扩展的必然结果。

过去的研究认为,状中结构是脱落“地”造成的,因为所有的此类结构都有其相应的格式。其实,这种认识并不全面,二者仍有区别。有“地”格式中的状语是描写性的,而无“地”格式的状语则有限制性的一面,凝固性的强弱是这种语义差异的形式表征。句法的证明是状中结构不能被其他语言单位隔开,而状中结构则不受此限制(贺阳,1996):

(5)a.*残酷把他杀害了

a’.残酷地把他杀害了

b.*明确在文件中规定

b’.明确地在文件中规定

c.*平稳在空中落下

c’.平稳地在空中落下

d.*顽强在球场上拼搏

c’.顽强地在球场上拼搏

a、b、c、d的不合法性说明形容词状语是一种黏着状语,(注:依据贺阳(1996)的考察,有28个形容词可以修饰状中短语,但我们认为有些用法似更贴近于副词,如“早跟他分手就好了”、“分明已经走了”、“绝对不相信”、“偶然从书中翻出一张字条”、“确实不知道”、“突然不说话了”中的“早”、“分明”、“绝对”、“偶然”、“确实”、“突然”等(参看《现代汉语八百词》(修订本))。)这点可以与双音节形容词定语相比较。此外,状语语义上描写性和限制性的差异还导致了句法功能的变异:

(6)a.已经平安地抵达北京,→*已经平安地抵达。

b.已经平安抵达北京。 

→ 已经平安抵达。

(6a)句的状中结构属于组合式构造,动词的动性并不因为状语的修饰而发生功能变异,所以仍要求带宾语;(6b)句的状中结构则为粘合式构造,限制性状语的粘合导致了凝固性谓词结构的及物性弱化,从而对宾语的隐现表现出较大的宽容度。

尽管形容词作状语自由度比以往有了改观,但形容词作状语仍是一种有标记的功能(参看沈家煊,1999),语义结合面的狭窄和韵律组配的限制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们认为音节的匹配限制不仅是标记性的一个标志,更是对标记性的一种整合行为。因为无论是在语义域上还是在认知域上,同韵律模式单位匹配的距离要明显近于异韵律模式的匹配,形容词状语句法功能的先天不足通过韵律的补偿而得以实现,所以导致了单音节与单音节匹配、双音节与双音节匹配的对称现象。其实,相同韵律语言单位的匹配是一种对举行为,对举具有辅助句法功能实现的效能。(注:参看张国宪《论对举格式的句法、语义和语用功能》,《淮北煤师院学报》1993年第1期,又《三个平面:汉语语法研究的多维视野》,语文出版社,1998。)

性质形容词从语义上可以分属两个小类:一类是表示事物的品质,如“新、旧、大、小”之类;一类是表示动作行为的性状,如“稳、勤、快、慢”之类。从历时的角度审视,表示事物的品质词要早于表示动作行为的性状词,有些性状词明显是从品质词引申而来,如“轻放、高喊”中的“轻、高”等。单音节形容词和单音节动词在语义域上处于同一层次,分别表示性质和行为,都是泛指性的,所以容易组配且较为凝固。那么,又如何看待组合呢?我们说过基于形式与意义的一致性,音节的展敛不可能不带来功能上的变化。由此,表示动作行为的双音节性状形容词会或多或少地带有状态性,而双音节动词也会或多或少地拥有动作性,语义距离的相近一方面导致了偶数组合的成立,另一方面又排斥了奇数组合的产生。不过要强调的是,尽管组合中的双音节形容词不处于性质形容词和状态形容词的语义链的两极,但也不处于中部而是贴近性质形容词一端,因为在检索到的97个直接作状语的双音节形容词里,没有发现“笔直”类典型的状态形容词,而是一些表时间、数量、范围、情状或方式的形容词,如“安全(驾驶)、公平(竞争)、广泛(征求)、合理(使用)、积极(参加)、精心(施工)、平均(分配)、统一(指挥)、全面(调查)、消极(防范)、友好(相处)、正常(运转)、庄严(宣告)、自由(贸易)”等等。这些形容词都只是一种客观的叙述,而不具有描写性,多少有点儿给行为定“性”的意味,所以状中组合中间不宜插入其他成分,有的甚至不能加“地”。比如可以说“安全驾驶”却不说“安全地驾驶”,可以说“野蛮装卸”却不说“野蛮地装卸”,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凝固化倾向。这种现象与形名的定中组合有着惊人的相似,比如可以说“安全电压”却不说“安全的电压”,可以说“规范语法”却不说“规范的语法”。语法学界普遍地接受光杆定语是为事物分类的说法,那么是否可以说光杆状语就是为行为分类。假如这一观点成立的话,我们就能从语义上对定中和状中的语法意义作出统一的解释。

四 韵律匹配的逻辑推导式

张国宪(2004)认为,从韵律组构的角度审视,同质(这里的质指“节律”)语音单位的组合比异质语音单位的组合更具备无标记性。为此,同质组合的偶数构造(1+1或2+2)是无标记项,而异质组合的奇数构造(1+2或2+1)是一种有标记项。依据“蕴涵共性”(implicational universals),如果语言中存在着有标记的奇数组合,那么也就存在着无标记的偶数组合。汉语的韵律组合可以用下列公式衍推:

现代汉语形动构造韵律组配的实现正是这一逻辑蕴涵关系言语实践的结果。张国宪(1996)的考察表明,在句法结构关系不同的四种形动构造中,除主谓关系的形动构造没能实现“1+1”偶数匹配之外(句法功能制约的后果),其他的构造都实现了偶数组配,但是,任何构造都未能完成理论匹配的最大值,即表现出或多或少的奇数组合的空缺。

众所周知,语音形式只是语言的外在表征,所以奇偶匹配的自由限制并不仅仅是单纯的韵律问题,它透析出深刻的内在动因,是语义掣肘的结果。跨语言的研究表明,相对简单的概念普遍由相对简单的形式表达,而相对复杂的概念则普遍由相对复杂的语言结构表述,表现出语言结构与它所代表的外部世界和概念世界的结构的平行性。词通常表述的是一个单一的个体概念,概念范畴化的结果往往是一个层级系统。不过人类日常概念的范畴化不完全等同于科学的生物分类学,前者更喜欢将分类的焦点集中在某一个层级上,在这一层级上进行大部分的思维活动。鉴于这个层次的范畴在人类认知中的基本地位,所以被称作基本层次范畴。在概念世界里,不仅事物概念的范畴成员有基本层次范畴与非基本层次范畴之分,动作行为概念的范畴成员也有层级,如“炒、烧、焖、烤、煮、烙、煎、烩、炖、炸”等属于基本层次概念,表述的是一种“行为”,而“烹饪”是其上位层次范畴,“油焖、挂烤、爆炒……”则是其下位层次范畴,下位层次的概念大都表述的是一种较为具体的“动作”。表示基本层次范畴“行为”概念的动词是动词中的典型成员,是作为一个“完形”被感知的。人们对于这种处于基本层次范畴的日常行为总是取一个既不十分具体又不十分抽象的名称,以便形成一个单一的心理“意象”。比较:

杀: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现代汉语词典》第1093页)

暗杀:乘人不备,进行杀害。(《现代汉语词典》第11页)

枪杀:用枪打死。(《现代汉语词典》第1016页)

自杀:自己杀死自己。(《现代汉语词典》第1669页)

“杀”表述的是基本层次概念,“暗杀、枪杀、自杀”是下位层次概念,显然后者比前者要具体。这是因为基本层次的行为概念通常总是与特定的物体类相联系,换言之,属于同一类别的成员可以引起人们在行为上大致相同的反应,二者存在着最大的线索有效性。如“飞”我们自然会联想到“鸟”,说到“鸟”也会引发相关的行为反应那就是“会飞”;行为概念的“游”与事物概念的“鱼”也是如此。人类在给某一具体事物归类时,凭什么说麻雀和天鹅是相类的,鲤鱼和鲸鱼是相类的,典型特征之一就是它们都具有大致相同的动作特征。也可以说,人们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凭借这些朴素的共通性的动作给事物归类,甚至为事物起名称的。毫无疑问,形容词所表述的性状概念也有层次分野。如“红、大、香”等属于基本层次概念,表述的是一种“性质”,而“通红、巨大、喷香”等则是其下位层次范畴,表述的是一种较为具体的“状态”。(参看张国宪,2004)从心理投入上说,处于基本层次范畴的概念是相对简单的概念,而处于非基本层次的概念则是相对复杂的概念。因此儿童的语言习得首先是从基本层次范畴开始的,然后再发展到较低和较高层次。与语言的复杂性象似相关,基本层次范畴的概念往往用简单的词语形式表述,而非基本层次的概念则多用复杂的词语形式表达。落实到现代汉语就是,单音节的词大都表述的是基本层次的概念,多音节的词大都表述非基本层次的概念。由此,相同韵律形式的词语大都对应相同层级的概念:{单音节:行为/性质};{双音节:动作/状态}。鉴于同层级范畴的概念具有最大的心理线索有效性,所以同质语音单位易于组配的内在动因正是同一层次概念匹配要求的言语反映,是受人类认知基本规则支配的结果。

附言

承蒙《世界汉语教学》的厚爱,拙文《三价形容词的配价分析与方法思考》有幸在2002年第1期刊出。由于当时本人在日本东京大学进行合作研究,一时联络不畅,作者简介为编辑部据有关资料所辑。简介中多有溢美之辞,倍有发背沾衣之惶恐,战战兢兢,不一而足。借此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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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结构的奇偶组合的语义#183;句子的法律依据_单音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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