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火电厂的废水监测工作是检验其废水是否达标排放的重要根据,能够为其废水的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化学指标,从而为实现废水“零”排放的目标提供可靠的研究依据。本文首先介绍了火电厂废水验收监测点位的设置,之后分析了火电厂废水监测验收的部分难点情况。
关键词:火电厂;废水监测点;难点
1火电厂废水验收监测点位设置
基于火电厂的实际废水处理和排放情况,对火电厂废水进行验收的监测点位主要应该集中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处理单元、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排放口、雨排放口以及循环冷却海水几个地方。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处理单元、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测时,要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及设计指标设监测因子,计算去除效率。脱硫设施进、出口应测PH、悬浮物、As、Hg、氟化物等(燃油电厂要增加多环芳烃和苯系物);在总排放口,要监测其流量、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硫化物、氨氮、挥发酚等(含脱硫废水要增加As、Hg、氟化物);雨排放口要监测其流量、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氟化物等;循环冷却海水要检测其流量和温升情况。
2电厂废水“零排放”措施
2.1废水来源
生活用水、灰场废水以及工业用水是火电厂的废水来源,其中尤以工业用水是火电厂废水的主要来源。按照其持续性可以继续分类,即非持续性废水与持续性废水。持续性废水:持续性废水在火力发电厂每日的运转中均有应用,顾名思义,这种废水的排放是持续性的,只要发电厂在运转,其排放便不会停止。诸如锅炉排污水、实验室排水以及产生自预处理装置的废水,等等,全是持续性废水。
2.2治理方法
火力发电厂所产生的废水既可以进行分散处理,也可以进行集中处理,实际的治理方法需要按照当地显示状况进行选择。目前,大部分大型火力发电厂都选择分散处理作为废水治理方式,但是这种方法只能为种类单一的废水进行处理,且处理效果不甚理想,实际上这种废水治理方法更适用于规模较小的火力发电厂。经过多年生产实践可以发现,规模较大的火力发电厂更适用于集中处理的废水治理方式,虽然在实用性上分散处理更强,但是集中处理更符合规模较大的火力发电厂的未来治理趋势。就废水的集中处理而言,主要是指针对火力发电厂所产生的各种不同种类的废水,采用各具针对性的工艺,将废水集中处理完毕,确保其可以达到处理标准。事实上,废水集中处理共涉及了过滤工艺、污泥浓缩脱水工艺、酸碱中和工艺、凝聚成清工艺以及氧化分解工艺等若干项基本工艺。工艺的选择需要根据实际需求来选择。
2.3脱硫废水
硫元素大量存在于火电厂排出的综合废水之中,随着环保脱硫技术的兴趣,火电厂的废水来源又增加了一种,即脱硫废水,这种废水实质上是一种持续性废水。脱硫废水最初产生于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这种工艺所产生的废水即为脱硫废水。相较于综合废水,脱硫废水具有更多的无机盐与张金属,悬浮物、重金属以及无机盐的浓度都很高,其给环境造成的污染比综合性废水严重得多,治理难度也更大。
对于脱硫废水来说,火力发电厂通常将其导入脱硫岛中自行处理,待脱硫废水处理达标之后进行循环利用。一般而言,脱硫废水的先行进行碱化中和、沉降以及絮凝等若干处理流程,在经过澄清器的浓缩和出水箱的PH值调整后将污泥浓缩,使用脱水机进行脱水处理。
2.4系统水量平衡分析
电厂包含8个用水子系统,不同水点对水质的要求以及用水量也不一样。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合理的水量平衡是完成电厂废水“零排放”的关键,一定要将全厂用水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对全厂的取排水水量、水质进行统一规划,各用水系统用水分配进行良好协调,做好水量平衡。对各用水系统的关系进行优化,以其水质、水量要求为基础,为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发现合适的子系统,降低系统水量补充,从而实现节水、“零排放”的目标。
2.5废水再利用
系统产生废水处理后的再次利用,一方面能够解决由于排放废水所造成污染的问题,另一方面因为废水再生后的资源化,能够节约新鲜水资源,实现节约用水降低水资源缺乏的目标。比如:把多余的循环冷却排污水处理后再次利用,经膜处理后自身循环利用或者回收利用做锅炉补给水。
3火电厂废水监测验收的部分难点分析
3.1脱硫问题上存在的难点
一些采取湿法脱硫的电厂处于脱硫效率效率提高的考虑,将二氧化硫浓度以及排放总量降至到最小值,在进行监测验收时将加强碱加到石灰石乳液当中,造成脱硫污水处理设施进口的pH超过8,还有的已经超过了11,这主要是因为某些电厂未能依照常规脱硫的程序而进行虚假操作,这样长时间就会使得脱硫的运行成本大大增多。如果脱硫石灰石乳液的pH处于7.2到7.6范围时,在其将酸性的二氧化硫吸收以后,脱硫污水进口的pH就会低于6.5。
比如,大部分的电厂其脱硫污水处理设施进口的pH值处于5.4-6.4之间都属于十分正常的范畴,然而个别的发电厂脱硫污水处理设施进口pH却处于9.0-9.2,在进行处理之后依然处于9.1-9.2之间,这就呈现出明显的非正常状态,甚至部分监测还发现某电厂的脱硫污水设施进口pH居然超过了12。主要因素除了有的电厂虚假将坚强碱加到了石灰石的乳液中外,还可能是由于煤尘混进,或是在其进行处理时加进的碱液混入,这是可以可通过对SS进行观察来对其进行判断。
此外,或许是由于采样点位没有合适,导致在采样时采到了加进碱溶液的污水。而根据规定我们要测定的不是加进碱液之后经过处理的水,而是对脱硫污水进口进行测定,所以,我们在对其进行采样时一定要对此问题给予充分的考虑。
2.2脱硫污水监测中存在的问题
脱硫污水设施的进、出口要对pH、SS、As、Hg以及氟化物等项目进行监测。在进行监测时,很可能COD会很高或超标。此外,在对有的电厂脱硫污水中的氟化物进行监测时发现,其进、出口可能分别达到了58-61、25-27mg/L。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评价指标,其已经超过了20mg/L的三级标准值。所以我们应该对脱硫污水、污泥和灰渣场地下水中的氟化物进行认真的监测。
2.3脱硫污水中As、Hg监测中应注意的问题当前,我国并未对燃煤中As、Hg的确切含量予以明确,而在建设项目的环评以及环评批复里同样未涉及As、Hg的排放问题,在对其的监测也未有相关要求。作为一种生物质燃料,煤中无法避免的会存在As、Hg、铅、铬、镉以及氟化物等重金属,而其中的铅、铬、镉等很难挥发,因此待煤燃尽后就会进到渣中;而As、Hg以及氟化物则容易挥发,多数会随烟尘、烟气排出,个别的石灰石乳液脱硫时会被淋到脱硫污水中。因此,在对其进行验收时一定要监测脱硫污水设备的进、出口As、Hg的浓度,同时还应该对As与Hg的化学性质进行考虑。
结语:基于火电厂废水监测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对其进行监测的过程中,应该要求火电厂自身详细的记录其污水处理的情况。而作为监测人员,应该在对验收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导则进行制定的过程中,要与时俱进,结合工作中的实际存在的问题,不断的更新与完善规范和导则,对污染从环评与验收两方面着手进而起到防患未然的作用,从而可以对环境真正的起到保护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晓红.废水中污染物质的排放监测[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08).
[2]施斐.浅论废水中污染物质的排放监测[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4).
论文作者:廖云海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21
标签:废水论文; 火电厂论文; 污水论文; 氟化物论文; 火力发电厂论文; 电厂论文; 持续性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3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