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财务会计教材改革探讨——基于会计人才培养规划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才培养论文,财务会计论文,视角论文,教材论文,高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为全面提升会计人才工作水平,财政部制定了《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指出会计人才培养的指导方针是: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健全制度,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为实现这一目标,明确提出在“合作、开放、群策群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中,高校始终是会计人才培养的基础和主阵地,所有高等院校会计教学的最终目标就是为社会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高级财务会计作为会计知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课程内容也应向着实践型、应用型的目标努力。
一、高级财务会计理论基础与实践
(一)高级财务会计理论基础 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与组织形式的变化,贸易的国际化、交易方式的不断创新,都对传统财务会计提出新的课题。会计实践的发展对指导实务工作规范的会计理论体系提出新的研究领域,高级财务会计研究的内容就应运而生。新的环境下产生的新的业务应在何种理论框架下去描述、解释和规范,由此产生了对高级财务会计理论基础的探讨。(1)财务报告目标理论。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就对财务报告目标理论给予了高度关注,认为这是财务会计报告概念框架研究的逻辑起点。研究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流派,与此相对有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两种收益观。受托责任观主张会计假设是研究财务会计理论和规范会计实务的基础,会计原则就是在会计假设指导下规范会计实务的信条,这时的会计理论体系是相对稳定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各种超越会计基本假定的经济业务大量涌现,导致会计产生新理论和新方法,决策有用观主张以会计目标为核心,以特殊会计事项对会计假设的背离为起点,构造高级财务会计的理论体系无疑是一种正确的选择。因此,世界各国大多采用决策有用观,最典型的就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完善,国有企业还占据主导地位,委托者是国家,国家的意志是由人民来表达的,相当于全国人民都是委托者,这样绝对分散的表决权是不可能形成绝对有效的表决决议的。所以,实质上委托者是模糊和缺位的,受托责任观不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同样,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虽快,但规模较小,还不能成为企业筹资的主要场所,所以,决策有用观也不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但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基本准则中,明确提出了我国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不仅要反映受托责任的情况,还要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这无疑是突出了对公众利益的满足,强调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价值,体现了我国会计理论目标定位的转变。因此,阎达五教授等人认为从理论上讲授会计假设限定范围制约所形成的会计理论体系只能适用于一般财务会计业务,而以会计目标为内核的会计理论体系可以容纳高级会计业务,而且从实际上看是对会计假设理论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并认为“可以从两种理论体系之间的相互结合、相互转化的角度来探讨高级会计学的理论基础……成为进行高级会计学理论研究的基本线索”。(2)教材中关于定义的处理差异。当前出版的高级财务会计教材中,对高级财务会计的定义以及对其内容的界定,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国家级规划教材——阎达五等教授主编的中国人民大学第四版《高级会计学》一书的绪论中,就当前学术界对高级会计学的定义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深刻的剖析。该教材通过列举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首都经贸大学、中南财经大学等高校会计学系列教材对高级会计的定义,认为我国学者对高级会计的认识尚未达成共识,不仅表现在高级会计的范围上,即高级会计应否包括管理会计、非盈利组织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等内容,还表现在对“特殊经济业务会计”的认识方面,即高级会计与一般财务会计是否就在于“一般”与“特殊”的差异。阎达五等教授认为会计假设的松动是高级会计产生的基础,所以该教材将高级财务会计的研究内容定义是“特殊业务会计”。另外,杨有红编著的此教材也对其定义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与此观点基本一致。事实上从2006年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出版的高级财务会计教材,几乎都避重就轻,绕开此棘手的有争议的理论探讨,认为这应当在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中去探讨,或应是专业论文中去分析,所以,无一例外开门见山介绍实务性的知识板块,包括上述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第五版)。极少有对该教材选择内容的理论依据或选择的现实理由做一个说明。但是对比各版本教材,“特殊”二字却常常会出现在具体内容的篇章题目中,这表明学界是普遍认同高级财务会计就是“特殊业务会计”的观点。高级财务会计的“特殊性”意味着其学习内容的不具有普遍性,会计专业学生将来也少有参与实践和运用的机会,那么其实践性、应用性就稍差,这似乎与当下应用性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背道而驰。高级财务会计研究内容的特殊性不是指偶然的、意外发生地、无关财务报告者紧要的业务,从西方高级财务会计产生的历程看,其内容都具有研究的必然性,对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是具有“重要性”的会计信息。所以,高级财务会计的特殊性恰恰是应用的需要而产生的,只是由于原有的、已经认同的普通的会计知识体系无法容纳且不具有普遍性,才有了“特殊性”的界定。
(二)高级财务会计内容实践 从西方高级财务会计产生与发展的历程看,以下内容都是其产生的现实环境,并在财务会计目标理论的指导下,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对实务工作的指导规范,应当构成高级财务会计的主体内容。(1)企业合并与清算破产会计。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与组织形式的变化,各国企业为了增强竞争实力,积极寻求战略联盟,公司间相互渗透形成了庞大的企业集团,母子公司成为一种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复杂持股、资产交易等,都突破了传统会计的内容。所以为了能全面综合反映集团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何在会计期末编制合并报表,还涉及企业的清算和破产。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针对企业兼并浪潮,于1959年发表了会计研究公告第51号《合并财务报表》,并对合并报表的编制提出了若干指导意见。至此,对企业合并的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成为高级财务会计的主体内容之一。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企业合并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及相应的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1、2、3号解释公告等共同构建了指导我国企业合并实务工作的框架体系。(2)物价变动会计。自从西方国家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通货膨胀以来,通货膨胀就已成为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难题之一。通货膨胀的存在与发展,严重冲击传统财务会计的币值稳定假设,如果不对物价变动的影响进行剔除,必然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美国著名会计学家斯威尼在1936年就出版了《稳定币值会计》一书,自此开创了对物价变动会计的研究。随后,英国、加拿大、欧共体、澳大利亚、巴西等各国,也先后发表或有关的会计准则,要求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揭示物价变动对会计信息造成的影响。目前,已经形成了一般物价水平会计、现行成本会计、变现价值会计等物价变动会计模式。我国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以前,虽然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环节上有物价变动会计的运用,但更多的是强调的是历史成本的应用。在2006年新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减值金额的计量,以及7号、12号准则等都或多或少涉及物价变动的处理,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物价变动会计规范。(3)外币会计和期货会计。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跨国家、跨区域、跨行业的经济组织日益增多。在进行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及劳务输出过程中,必然发生外币兑换、外币交易与折算,以及外币远期合同。为反映公司的外币业务、跨国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了外币会计和外币报表折算。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73年颁发了第1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外币业务的揭示》,1975年颁布了第8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外币交易和外币财务报表换算的会计处理》,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外币业务会计。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对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中对规避外币风险的套期确认和计量进行了规范。(4)金融工具和融资租赁。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衍生金融工具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国际资金流量增多,期货交易、融资租赁等行业蓬勃发展。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4年颁布了第80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期货合同的会计处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会计处理方法,形成了期货会计。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1953年发表了《会计研究公告第43号》,提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的若干意见。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融资租赁的确认、承租方和出租方的会计确认和计量进行了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的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中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和计量进行了规范。(5)所得税会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第四次企业兼并浪潮。国际间相互投资、母子公司间的相互持股、利用各国的税法和相关法律逃避税收、进行内部价格转移和财产转移等新的特点,对原有的所得税会计、外币业务以及合并报表的编制都形成了较大的冲击,为此会计理论界也积极寻求对策,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7年颁布了第96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所得税会计》,1988年发布了第100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所得税法》,1981年颁布了第52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外币税收》。《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规范了应用会计准则的大中型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对合并中的所得税处理给出了补充规定。
二、高级会计教材内容及其差异分析
(一)现行教材的主体内容从西方高级财务会计产生的历程看,企业合并及合并报表、物价变动会计、融资租赁会计、所得税会计、外币业务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都有其产生的必然性。这些“特殊”业务的处理方法都已基本形成,并得到了职业界广泛认可与接受。经济全球化也促使我国会计准则在2005年实现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上述西方高级会计的内容也普遍走进了我国普通高校高级财务会计的教材。笔者对新准则颁布后的18部高财精品教材进行调查,其中包括5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如阎达五、耿建新、梁莱歆、杨有红、李学峰等主编的)、4部21世纪会计学(或经济管理类)精品教材(如杜兴强、陈文军、余国杰、王善平等主编的),以及上海市、北京市等不同地区、中科院、上海财大、厦门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重点规划或立项的教材。按14块内容分别统计在18部教材中出现的频率,结果见下表(1)。
说明:(1)各板块名称在教材中可能有些差异,以实质内容为划分标准;章节有交叉的按其主要内容归到相应调查单位,所以会有调查误差的存在;各分组不考虑内容的难易、字数的多少,作为独立的调查单位。(2)表中“其他”包括两种情况:出现2次:每股收益、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变更与差错更正、资产减值、借款费用;出现1次:油气开采会计、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会计、人力资源会计。(3)被调查的18部教材名称有差异,有高级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学、高等财务会计教程与案例,但实质内容一致,本文不作分析;作者包括(按第一主编姓氏笔画排列):邓小洋、石本仁、王竹朱、王善平、刘永泽、陈文军、杜兴强、余国杰、吴国萍、李学峰、陈信元、余恕莲、杨有红、杨金观、赵雪媛、耿建新、阎达五、梁莱歆。前述西方高级财务会计内容,包括企业合并及合并报表、外币业务会计、租赁会计、金融工具会计、分期与分部报告、公司清算与改组、所得税会计、物价变动会计共八个方面的内容,从表1中可看出,它们在教材中出现的概率均在50%以上。这说明目前高财教材的主体内容是符合国际会计发展方向的,是符合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
(二)现行教材内容差异分析 现行教材内容的差异分析可分两个步骤进行:(1)差异的初步分析。在《解读九》中明确指出,“用”是以用人单位为主体。普通高校会计专业的用人单位包括各行各业可以是内外资、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单位。而不同单位适用的会计政策是不同的。大中型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用《小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有《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公会会计制度》、《民间及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而且这个体系还在不断的补充、调整与完善。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提供的《2010年度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中显示,用人单位中,企业用人需求占主体地位,占比重达96.5%,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所占比重仅占0.8%,其他单位用人需求比重为2.7%。所以,当前各个版本中级财务会计的内容基本都是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的知识,按会计要素中相应会计准则编排,这符合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从表1中看出,高财教学的主体内容也是以企业为中心的,适用于企业的有98.04%(=100-1.96%),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在每部教材中出现的概率为16.66%,借用会计“或有负债”的判断标准,是“极小可能”会出现,这也是符合市场对会计人才知识结构需求的。所以,粗略分析其差异比例,现行的教材内容是符合“以用为本”要求的。(2)差异的进一步分析。由于对“特殊业务会计”观点的认同,相比中级财务会计教材,各个版本的高级财务会计为体现特殊性,其内容都也就有了不小的差异。若按每部教材每块内容作为被调查单位,共有153个单元,平均每部教材约有表1中9个组的内容。同时,153个单元被分成14个组。由于第八组以上单独出现的概率均超过55.55%。在此,借用“或有事项”的判断标准,是“很可能”出现的事件,所以假设1—8组的内容全部出现在一部教材中,第9~12组中也会有1板块的内容在教材中出现,约占到整部教材的28.11%(=100%-71.89%)左右。借用会计实务中对“关联关系”的判断标准,已构成“教材的使用者”选择教材的“重大影响”因素。按会计信息质量“重要性”原则,需单独披露与研究。各版本之所以有如此差异,大致有这么几种情况:第一,为拓宽就业面、满足特殊行业会计准备的内容。有的学校为了方便学生就业笔试时不局限于企业会计,把独资与合伙企业会计制度、分支机构、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保险会计、油气开采等,约占到差异的53.49%以上,见表(2)。第二,为巩固和夯实中级财务会计的内容:如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变更与差错更正、资产减值、借款费用。这块内容约占到差异部分的39.53%左右。第三,介绍学科理论研究的前沿,如物价变动、人力资源会计等;或为会计理论课程“兜底”:如每股收益。如此分析,有50%以上教材是为马上面临的就业而做的准备,还有约40%又是出于为夯实中级财务内容考虑,只有约10%左右是出于介绍学科前沿的知识而考虑。所以,现行教材差异部分从根本上讲仍是符合以用为本指导方针的。
三、高级财务会计教学内容规范及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关系
(一)高级财务会计教学内容的规范 虽然现行教材内容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但随着国际化与经济转型的加快,会计领域也不断出现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为使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标准始终与时代发展的要求保持一致,《解释九》中明确指出,高校应“改革课程结构,优化课程设置,充实教学内容,更新知识体系,不断革新教学方式。”而高级财务会计作为会计理论教学中的重要课程,其教学内容、知识体系的正确定位影响着课程结构整体的优化配置。所以,必须规范高财的教学内容,避免重复和遗漏教学内容,才能提高理论教学的效果。《解释九》指出,“以用为本”是以用人单位为主体。所以,培养应用型人才实质就是培养能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的专业人才,高财的内容仍是研究如何为使用者提供有“用”的财务会计报告,这是一个发展变化的知识体系,还需在以下几方面不断充实与完善。(1)财务报告使用者的思考。首先,不应包括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事业单位会计。提供财务报告的主体包括事业单位,报告的使用者包括所有纳税人,即把纳税人看作是国家的债权人。但这种关联性太弱,纳税人即使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有不同意见,也不能改变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无法改变其“投资决策”。而非盈利性组织其资金来源的渠道还在探索,资金的使用也往往有相应的规定,报告使用者又往往是缺位的,其相应的权利、义务也还有待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所以,笔者认为,高级财务会计的内容不应包括事业单位以及非盈利性组织会计。其次,应包括全部经济利益相关者。企业小股东的利益往往会受到损害,其信息“无用”论违背了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所以,高级财务会计的内容应是包括能为所有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才有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损益”、“少数股东权益”等内容的出现。至于这是否真正体现其相应的权益份额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这也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还有教材把独资与合伙会计、分支机构会计等包括在内,也是出于能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完善财务报告体系的考虑。(2)财务报告内容的充实。从西方高级财务会计发展的进程看,现有会计核算的内容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才出现了合并报表、物价变动会计、外币业务会计、所得税会计、衍生金融工具等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与复杂化,高财将继续充实其内容来满足报告使用者的需求。(3)财务报告提供方式的完善。会计信息的载体—以会计报表为核心的财务报告的格式、提供的界面关系到信息使用的效能,这也应是高级财务会计研究的范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这极大提高了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利用效能。XBRL推广和应用实现了会计与计算机技术的高度融合,实质上也是报告提供界面上的一种创新。所以,高级财务会计教材的内容就是研究那些特殊的、会影响使用者作出不同选择的业务,应以何种方式、如何提供、提供什么给报告使用者,以提高信息的使用效能。这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开放的体系。这需要在课堂上传授学生,以保证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二)高级财务会计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关系 高级财务会计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关系主要反映在如下方面:(1)中级财务会计是高级财务会计的基础,高级财务会计是中级财务会计的补充。如前面的差异分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资产减值,与中财存货、固定资产等内容有交叉;或有负债、借款费用与负债内容有交叉。结合中财讲解内容来合理安排高财的课程结构,做到既不浪费课时重复学习,又不要遗漏知识。(2)与其他会计制度、专题的互补关系。由于企业的性质、规模、适用的会计政策有差异,由于高财内容的局限型没能讲授,可能会导致会计知识结构的欠缺。在学校师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借鉴厦门大学多开设选修课,如国际会计、金融企业会计、行业会计比较、中国会计准则专题、中国会计实务案例、会计科研方法论、小企业会计制度等,还可开设如前所述不同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如师生课时紧时,可以是做专题的形式补充。(3)与税法、财务会计、经济法等学科的关系。在所得税会计的学习中,应协调好与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系的关系,以配合高财的学习。如在合并中的所得税问题时,应补充讲解财税2009(59号)文,因为教材有的知识不完整或来不及更新;在租赁会计、债务重组等内容的学习中,都用到“插值法”计算实际利率,每股收益等都要结合财务管理的内容讲解;在合并、清算与破产、重组、独资与合伙等则需经常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注意高财与经济法相关内容衔接。
高级会计教学在会计教学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只有对高财的教学内容进行科学的规范,处理好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才能培养出具有扎实的理论素养、知识结构与时俱进的会计人才,以用为本的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能够得以实现。在实践中仍需不断探索理论基础教育的新方式、新途径,更好地发挥高校在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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