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促进校企合作在职业学校推进德国双元制实行的思考论文_骆张航之

基于促进校企合作在职业学校推进德国双元制实行的思考论文_骆张航之

骆张航之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金华 321017

摘要: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呈现数量短缺、结构失衡的特征,难以满足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以德国为代表的全球制造业强国得益于长期坚持“双元制”职业教育,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以企业作为主体,分别在大学阶段和高等初中阶段都有双元制形式的职业教育。为打造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中国职业学校推进德国双元制的实行是促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的一条途径。

关键词:校企合作;职业学校;双元制实

近年来,德国的职业教育的经典模式的“双元制”教育模式,正逐步走进中国的职业教育。笔者认为,双元制职业教育是符合以上文件精神的教育模式,但由于中德两国的制度、文化等诸多差异,在引进过程中有诸多应理清的问题。为此,笔者通过自己的学习研究和留学经历,试图对德国职业教育学制进行解读,并结合最近文件精神,为打造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出自己的思考。

1.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形成

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保障中等资格的专业人才的主渠道,德国成年人中具有职业教育经历的占57%。据统计,新晋双元制职业教育学习人员在2017年约有49万人。[1]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是一种学校教育与企业实践紧密结合、有机衔接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在学生中学毕业后,进人人才市场,通过双向选择,与企业签订双元制培训合同,凭合同进入双元制职业学校,而后部分时间在校学习,部分时间在企业实践工作。学期一般为3年或3年半。在职业教育过程中,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技术过硬、业务过关的专业技能人才。他的突出特点是职业教育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重视学生实践、技能训练。

2.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点

多位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在中国复制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很难实现的。其原因在于中德两国国家体制、经济体制以及教育体制的不同。但“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优点正符合中国新时代思想,能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双元制的主体是企业。

主导德国双元制教育是企业,学校是受委托方,企业将学生招收到委托学校对其进行教育,而在中国恰恰相反,学校是主体,委托企业进行培训,因此学生的学习侧重点就不同。在德国双元制教育中的经费一般都是由企业和政府负责,因此企业对学生也比较关注,在我国教育的经费一般都由学生自己和学校负责,企业不会投资来培养学生,因此企业对学生的重视度并不高。

2.2 德国职业教育体系完善。

针对那些因教育程度不够高而无法进入正式职业教育或普通高中教育、尚无明确职业定位的青年,通常有为期一年左右的职业教育前的入门课程,开设双元制职业教育的预备课程,即所谓的“过渡体系”(Übergangsbereich)。通过传授和补习相关基础知识,使学员获得相应的能力,从而顺利过渡到正式的职业教育或普通教育,从而继续接受正规教育。

2.3社会及青少年对双元制职业教育的重视

根据《2018年职业教育年报》显示,具有高等教育资格青少年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比例进一步提高。2016年具有接受高等教育资格的新学习者共14.46万人,占全部新学习者28.7%,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从双元制职业教育新学习者普通教育背景来看,具有高等教育入学资格者从2015年起,成为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第二大群体,而主体中学毕业者这一传统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学习者的主要群体退居第三位。[5]

3.双元制职业教育在中国的实施

为了进一步推进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在中国的实行,在分析德国在职业教育方面的优越性之后,结合中国职业教育的现状,笔者分别从学校、企业、政府三个方面给出各自发展方向。

3.1明确学校职责

中国的职业院校缺乏统一的人才评价方案,人才培养的规格是极为模糊的,导致学校培养的人才的质量层次不齐。从而造成职业学校为了节约成本而将培养人才的任务转嫁给企业。而当企业接受的学徒职业技能和素养规格不够时,为了节约自己的培养成本,只能将这类学徒作为廉价劳动力来使用,培养和教育的速度跟不上使用价值。

因此,只有职业学校的职业义务教育做好了,校企才有“合作”的可能,双元制才有实施的可能。

3.2 巩固企业地位

企业作为学生职业能力的学习场所,应以职业资格为培养目标,并增设考核体系。在落实基本教学要求的同时,选择并按照相关附加职业资格的要求安排教育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徒职业能力和企业应用实力的建设。企业也应以此为基础明确一套考核体系,增强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作为职业教育毕业考试的一部分。比如结合相关工程案例进行专业面试的形式对学徒相应职业资格能力的实际应用进行考核。这一考核体系不仅能对企业尽职尽责做好培育人才工作进行监督,也能对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进行管理。

3.3加强政府作用

首先提高社会对于接受职业教育的认同度,从而提高青少年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兴趣。

在中国职业教育不受重视,大多数父母都希望子女接受普通高等教育而非职业教育。部分用人单位也只看重学历而不是职业技能。因此,要想现代学徒制成功实施,必须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可以从立法完善“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起步,一方面可以加快构建产教融合的高水平职业教育体系,另一方面可以增强社会以及家长对职业教育的认可,消除偏见。比如,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明确了企业、职业教育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权利义务,企业不得接收未经过培训的员工。并且对设置岗位的企业予以政策优惠。

4.总结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建立校企合作新体制是必然趋势。结合德国双元制“高校与企业共同培养人才的”办学特色,促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就需要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学校、企业、政府三者之间的协调工作。

参考文献:

[1]BMBF,07.11.2018. Bildungsbericht 2018 in Berlin vorgestellt[N],Pressemitteilung 056/2018,https://www.bmbf.de/de/bildungsbericht-2018-in-berlin-vorgestellt-5738.html,

[2]BMBF,2007. Duale Berufsausbildung sichtbar gemacht[M].

[3]Christiane Konegen-Grenier,Mathias Winde,2015. Bildungsinvestitionen der Wirtschaft 2015[M]. Stifterverband

[4]姜大源.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再解读[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3(33):5-14. [5]BMBF,2018. Berufbildungsbericht 2018[M].

论文作者:骆张航之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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