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微与创新: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模式解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主招生论文,模式论文,高职院校论文,探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059(2013)01-0063-05
1998年大扩招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的进程中。2012年,全国平均录取率已达75%,比之上世纪80年代初,增长10倍以上,部分省市的录取率甚至接近或超过90%。高等教育的“全入时代”并非遥不可及,而是指日可待。激烈的生源竞争,给高校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与发展危机,高职院校首当其冲。2012年,部分高职院校的录取线一降再降,低至200分以下,仍出现数次投档无一人报考的尴尬局面。[1]高职招生制度作为生源入口关,是一个关乎高职院校生存以及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不少高职院校进行了自主招生的改革探索,主要采取了两种模式:一种是教育部于2007年试点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一种是各省、市、自治区积极探索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创新模式。尽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探索实践开展得轰轰烈烈,但相应的研究“门可罗雀”,理论研究严重滞后。缺乏理论先导的改革实践,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难免步履维艰、迂回曲折。本文试图以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模式之解析来“抛砖引玉”。
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选拔模式
2007年,教育部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为突破点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2011年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也被纳入试点范围。截至2012年5月,全国已有26省区的169所高职院校全面开展高职自主招生改革,计划招生93356名。剖析各试点院校发布的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发现,大部分高职院校均采取“文化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的选拔招生模式,部分省区的试点院校也试行“校长推荐+综合素质测试”以及“免试入学”模式。
(一)“文化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模式
根据各省区试点院校文化基础测试组织形式及主体的不同,此模式又可分为五种类型。
第一种,“文化基础测试自主命题+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这种类型为全国大部分省区的试点院校所采用。文化基础测试多以笔试形式进行,但考试内容则不尽相同;综合素质评价更是不以省区为单位,而由各校依据本校专业特色与办学实际,调整评价内容,创新评价形式。至2012年5月,有广东、江苏、湖南等19省区的116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实行此选拔模式。
第二种,“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这种类型为江苏、广西、海南、陕西等省区所采用。其中,江苏省自2011年起实行文化基础联合测试①,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考试组织及阅卷等工作;测试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其成绩达到各院校自行制定的标准后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广西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四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本着“统一报名、统一测试、统一评卷、成绩互认、分别录取、费用分摊”的原则实行联合测试,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以计算机改卷,内容主要为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综合素质,考生需到南宁、柳州等指定考点参加相关测试。海南省试点高职院校则采取“联合组织笔试、分校进行技能测试”模式,文化基础测试由省考试局组织联考,内容为考生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所学《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综合素质测试主要以面试的形式,根据专业特点确定考查考生所报专业基本技能的操作能力,或以提问的形式考核考生所报考专业的职业素养。陕西省6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实行的文化基础联合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素质评价方式由各试点院校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第三种,“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会考+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这种类型为湖南、安徽、山东、甘肃、青海、内蒙古等省区的部分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所采用。这些院校取消了文化基础测试,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代之,但所选科目、各科权重及计分方法则因校而异;中职考生则主要参考职中期间的文化课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职业资格证书折算成绩等,所占权重及计算方法因校而异。
第四种,“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文化基础测试十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这种类型为浙江、湖南、江苏等省部分院校所采用。这一模式是在第三种模式的基础上,部分省份个别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文化基础测试,并将成绩纳入录取标准。其中,浙江省11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均面向普通高中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文化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技能测试”模式,而对中职生则不作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方面的要求。试点院校依据各自专业要求及办学特色设定不同的学业水平测试考查科目、分数折算原则及所占录取权重;文化测试由各校自主命题及组织实施,一般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权重系数多为1∶1∶1,个别院校会依专业要求作出相应调整;而综合素质评价部分,除部分院校仅设面试环节外,其他各校均采取笔试、面试及特长考察、技能测试等多种形式,笔试内容、面试形式、特长评鉴标准以及各部分所占录取权重因校而异。
第五种,“文化基础免考+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这种类型又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试点院校不设文化基础测试,直接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或技能测试成绩决定录取的优先顺序;另一种则是将文化课免考作为一种优惠政策以吸引优秀及特长生源,其免考对象及相应条件因校各异。值得注意的是,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规定,在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获奖的考生,凭相应获奖证书,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免试,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也有类似规定。
(二)“校长推荐+综合素质测试”模式
江苏省的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的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的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均对考生实行“校长推荐+综合素质测试”模式。不同的是,江苏省两所院校面向的是“综合素质强,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1个B,3个C,1个合格,在校学业成绩位居(评估)全年级中等以上且特长突出,无纪律处分”的普通高中生,且有推荐名额限制;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职生,校长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名额不限;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仅面向省级及以上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校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江苏省及安徽省校长推荐的学生只需参加相关院校组织的面试,而浙江省的考生除面试之外,还需参加文化测试,除成绩折算系数不同之外,其测试科目、内容、方式与普通高中生完全一致。另外,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收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企业在职职工,选拔测试方式为企业推荐、学院和企业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和测试。
(三)“免试入学”模式
江苏、湖南、河北、广西、安徽、山东、四川、宁夏、内蒙古、海南、陕西、湖北等省区的一些学院对于表现优异的高中生和中职生均制定了相应的优录办法。例如,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对于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复转军人和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对于见义勇为获得县(区)级以上的表彰者,广西对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具有普通高中或中职学历的退役士兵,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对于国家二级运动员,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对于获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都实行“免试入学”模式。四川省的四川建筑职业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十所院校对“9+3”考生②的录取实行政策倾斜,采取“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模式,其测试形式与内容与高职自主招生基本一致。
二、各省(市、自治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创新模式
除教育部在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试点自主招生外,部分省市级示范性优质高职院校以及办学行为规范、培养质量和社会认可度较高的普通公办及民办高职院校也被纳入试点范围,其招生措施大多延续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的招考模式,不过,部分省市的高职院校也在积极探索自主招生的创新模式。
(一)“分组联考”模式
“分组联考”为上海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创新模式。2012年,试点自主招生的3l所高职院校依旧被分为A、B、C、D四组,各组测试各有侧重,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组院校,同组最多可填报3所学校志愿,但不能跨组选择其他学校,每所学校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根据《201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上海市有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不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两种考试录取办法。
(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模式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浙江省除“校考单录”模式外试行的另一种自主招生模式,旨在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2012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3所高职院校被批准试点此招生模式。各试点院校首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而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获得“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围资格的考生,同时须参加2012年浙江省高考第三类科目组的报名与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以供试点院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注册入学”模式
为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模式,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江苏、福建两省于2011年试行“注册入学”模式。其中,江苏省试点院校可根据自身的专业培养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高中考生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对于中职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其中未参加对口单招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的中职考生,其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提出的相应要求。福建省则由省招生委员会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注册入学成为变相的“降分录取”。山东省从2012年起也对部分高职院校实行注册入学。
江苏省2011年的注册入学只是一个过渡方案,最终会过渡到考生不需要参加高考,直接注册入学,但这样的操作还有待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进一步完善[2]。福建省也有意将注册入学模式与普通高考脱钩,只对中职学校和中职学生实行,作为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有机衔接的一种办学机制,每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一批实行“注册入学”的高职院校和专业,从招生的总计划中单列出这部分的招生计划使用,从而与普通高中学生的“高考升学”区别开来。[3]
(四)“推荐入学”模式
重庆市于2008年首次推荐中职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据重庆市《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高职学院自主招收优秀应届中职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市级及以上重点中职学校三年制201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经市教委批准的试行学分制的中职学校已修满毕业学分的学生,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且符合综合表现优秀、理论学习成绩优异(所考科目成绩为优秀者占总科目的90%以上)、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技能(实训成绩均为优秀)等3个必要条件,同时符合“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市教委牵头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受教育部表彰的全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千分之四比例选拔的受重庆市教委表彰的中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经市教委测试合格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体育尖子”,“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个人项目一等奖获得者”等6个条件之一的,均可获得免试资格。符合推荐条件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需参加试点高职院校组织的相关测试及面试,合格者可直接入学,不再参加高考。推荐入学并非重庆市独创,福建、海南、贵州等省区均有类似规定。
(五)“技能高考”模式
技能高考是湖北省于2011年在全国首创并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包括全省统一组织的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其中,文化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与每年普通高考同步;技能操作考试则由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内容原则上为国家相关行业初级或中级技术等级标准,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次,E等为不合格,考试时间为文化考试上一年的7月份。此外,省招办统一划定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的最低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与普通高考同步进行,其中,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70%、文化考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试不合格(E等)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按照积极稳妥、逐步完善的原则,湖北省2011年在机械类专业进行了技能高考试点,2012年技能高考的专业(类别)扩大为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2013年再扩大为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和会计、护理专业。至201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全部实行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再组织现行的“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统考)”。
(六)“高会统招”模式
“高会统招”即依据“高考成绩+会考成绩”进行录取的招生模式。自2010年起,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的考试科目由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和历史、地理、政治、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会考备选科目组成,高职院校需提前向社会公布该校录取时参考的两门至三门会考备选科目并提出等级要求,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可填报志愿,高职院校按照语、数、外三科总分成绩进行录取。志愿填报时以“专业+学校”为志愿单位,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20个志愿。
(七)“考后自主招生”模式
这一模式主要在河北省试行。由于河北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时间一般为8月7日至15日,所以笔者暂时称其为“考后自主招生”模式。其中,实施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的院校,对于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和考试的考生,如具有普通高中会考成绩③,单招院校可参照考生高考成绩(文化课成绩)或限定毕业生会考成绩达到一定等第要求,不再组织文化课考试,自行组织专业基本素质考试,根据文化课成绩和专业基本素质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没有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但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或同等学力的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单独组织一次补报名,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可以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和专业基本素质测试,根据文化课考试和专业基本素质测试成绩自主择优录取。此外,具有招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自主招生院校学校可以试点联合组织专业基本素质考试进行择优录取。
(八)“多次录取”模式
不同于全国其他省、市、区的改革措施,天津市允许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参加高考,但一般只能参加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的录取,实行“多次录取”自主招生模式。2012年,天津市14所高职院校共计招生2649人,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综合能力考试由14所试点院校联合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专业素质考试则由各试点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方式一般为面试或操作考查。
三、评析与建议
我国高职院校的人才选拔模式虽然仍以高考为主,但多元化考试评价制度已悄然形成,不仅对普通高中生增加技能课统一考试,更面向中职院校学生实行对口单招,以及创新推行“中高职三二分段”模式。此外,春季高考也逐渐改革成为高职招生的重要渠道。2007年试行的自主招生更是将高职院校探索多元化招生改革推向高潮。不同于普通高校的自主招生仅仅是为考生录取加分或作为“双保险”的手段,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是独立的招生录取模式而非高考的环节之一,改革更为彻底。不过,受经济发展水平与高等教育资源等因素影响,各省、市、自治区高职自主招生改革的热情与进度并不一致。当然,高职自主招生并非招生计划越多、改革步伐越快就越有成效,关键是要探索符合各省区职业教育特色与实际情况的招生考试制度。
从各省区高职院校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来看,注重人才评价的过程性和综合性,不断完善、创新招生模式是改革的主流方向。但是,细究之后发现,除江苏、浙江、北京、上海等招生改革经验丰富省市的部分院校依据本院专业特色与办学实际,积极调整评价内容,创新评价形式外,其余大部分省区的试点院校均采取“文化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技能测试”的模式,其中,文化基础测试多以笔试形式进行,内容多为数学、语文、英语等学科基础知识,只有极个别院校会加入专业知识及综合文化知识的考察;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尤其是普通高中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多以个人陈述、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面试形式进行,问题也基本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时的面试题目类似,且时间多限定在10分钟以内。这种以直觉及外观印象为主要依据的综合素质评价,到底会有多大的科学效力令人质疑。另外,自主招生试题应该是严格的教育测量的产物,而在此次改革中,高职院校成为当然责任主体,将试题的命制、测试的组织、录取标准的确定全权交由并非专门从事考试研究的学校负责,其科学性自然有待商榷。
科学的选拔评价机制不仅关系到自主招生的初衷能否顺利实现,更直接关系着社会对高职自主招生改革的认可与否。鉴于此,笔者建议:已完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省区可直接参考此成绩,将其作为考生申请高职自主招生的笔试成绩,以降低招生成本、增强评价机制的科学性及减轻试点院校的招生压力;各试点院校还可考虑将考生中学平时成绩以及中职考生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纳入评测范围,并作为考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环节的依据。尚未完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省区可考虑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实施命题、评卷等工作,也可鼓励学科或招生专业相近的高职院校联合命题,甚至允许试点院校依据专业要求自行组织招生考试的命题工作,但应突出高职院校的专业特色,而不仅仅是考察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
综合素质评价可在原有形式的基础上,拓展评价的时间与空间,将考生整个中学学习阶段或中职学习阶段纳入考查范围。需要强调的是,高中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应尽量排除学生因所处经济与社会地位阶层不同而造成的才艺表现上的差异因素[4]。对于某些硬性指标可以评定分数或等级,对于一些涉及主观价值判断的指标,则只需如实、具体地反映学生的表现,由高校依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专业要求进行评判与选择,并转化成可供测评的参数,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5]
此外,建议试点院校分专业组织相关测试。对于数控、机械制造等操作性较强的工科专业,可扩大其对中职考生的招生计划,加大技能测试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权重;对于文秘、商贸等文科专业可适当扩大对高中考生的招生计划,同时注重对基础知识、沟通表达、人际关系处理、分析与解决问题等能力的考察。试点院校还可尝试引入相关行业、企业的部门领导人员共同参与自主招生试点改革,探索更加多元的录取方式供考生选择,扩大免试入学的招生比例以吸引优质生源。
受传统观念、发展基础以及招生方式等多种因素影响,高职教育相较于普通高等教育,在我国仍处于弱势地位。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扭转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理性的人才观以及加大对高职教育的扶持力度外,高职招生方式的改革至关重要。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有了这一权威政策导向,高职院校招生改革无疑热情会更高、力度会更大。笔者认为,无论从近代以来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历程看,抑或基于高职教育岌岌可危、不少高职院校濒临倒闭的当下现况,自主招生改革都是一条适合高职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新路,也是“挽狂澜于既倒”的最有力手段。
自主招生探索对高职教育的意义,远不止于解决生源危机,更重要的在于突破传统人才观念,遵循科学办学规律。高职院校长期所依附的统一高考这一选材渠道,显然无法科学有效地选拔出高职院校所需生源。唯有依据“多元智能理论”,以多元的标准、多样的方式,才能选拔出适合的生源,培养出适性的人才。目前高职院校进行的自主招生改革模式的探索,正是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自主招生改革无疑为高职院校选拔多样化人才,创树特色,促进良性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
注释:
①另外,江苏省允许试点院校自行组织文化测试,但须于测试工作开始前,制定严格规范的测试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实行,并建议安排在联合测试后一周进行。
②即在9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藏区孩子提供3年免费中职教育,这是四川探索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创举,于2009年开始实施。到内地中职学校就读的藏区学生,整体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③2012年后则需具有普通高中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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