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实施1年:参保人数超12亿基本药物价降30%——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超过12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参保论文,人数论文,城乡居民论文,医改论文,药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据《2009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简报》显示,2009年我国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继续下降。这得益于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2009年,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超过12亿。其中,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4.01亿;新农合参保人数达8.33亿。一条?通向全民医保的轨道已经铺就。
如今,90%以上的中国农民看病可以报销。从今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提高筹资标准,各级政府的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同时,提高补偿比例,力争使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
2009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全国所有城市开展。1462万大学生、2286万灵活就业人员、4335万农民工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628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一年间,医保“保大病”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大部分统筹地区已经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常见病、多发病等门诊医疗费用逐步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30%以上的地区实现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
目前,全国50%以上的地区实现了就医费用及时结算,北京、福建、天津等地大力推行看病就医“一卡通”,简化报销手续,方便群众就医。江苏、浙江、上海、安徽4省(市)在泛长三角区域内实行异地就医合作。
基本药物价格降幅达30%
2009年8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出台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共包括307种常用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用药零差率销售,让利于民,群众看病得到明显实惠,药品费用负担得以减轻。
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已在3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包括1030个县(市、区)的19664个乡镇卫生院、8527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别占全国机构总数的33.1%和45.72%。此外,15个省(区、市)将部分村卫生室也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12个省(区、市)增补了基本药物品种,增补的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
目前,30个省(区、市)已经完成了基本药物的第一次招标,28个省(区、市)已经开始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从已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看,基本药物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平均在30%左右,?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得到减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数明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