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性别研究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_社会性别论文

吸收性别研究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_社会性别论文

吸纳社会性别研究,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妇女论文,性别论文,理论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07)05-0025-06

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对于妇女问题有诸多散见在众多文本中的论述,他们在《共产党宣言》、《神圣家族》、《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有一些对妇女问题的论述,把这些散见的论述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如下观点:探讨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妇女受压迫的基础,指出了妇女解放的条件和途径,提出了妇女组织以及妇女运动与马克思主义运动的关系等问题,为妇女解放问题提供了唯物主义的科学分析基础。尽管如此,在笔者看来,这仍然不能说存在逻辑完整的、有着理论体系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我们现在通常提到的所谓“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主要是指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者们根据中国的理论研究现实及社会生活实际,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社会实际状况相结合、由主流政治话语界定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

而要构建逻辑完整的、有着理论体系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不得不面对现时代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对其提出的挑战。更为重要的是,还要面对社会实践反映在人们头脑中的各种社会思潮。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现时代存在于众多社会思潮之中,后现代主义、后殖民理论、女性主义和社会性别理论都呈风起云涌的态势,如何很好地吸收各思想流派的精华,更好地发展自身,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要解决的又一重要问题。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吸纳社会性别研究有利于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

女性主义与社会性别研究

何谓“女性主义”和社会性别研究?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的行文中笔者使用“女性主义”一词,而非“女权主义”(注:有时或使用“女权主义”,是尊重所引用的原作者或译者的用法),实际上,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的英文词源都是“Feminism”。正如王政博士在《社会性别研究选译》一书的序中对“Feminism”的翻译问题所作的特别说明所说:“它于19世纪末出现于法国,被用作妇女解放的同义词。然后传入英国及其他欧洲国家和部分拉美国家,1910年以后在美国流传开,非英语国家包括中国也在20世纪初期开始流传Feminism。这是一个具有一个多世纪历史的老词,有它自己的历史延续性,只是这一个多世纪以来、尤其是近三十年以来全世界女权主义者的不懈努力和无畏开拓,使这个词的内涵急剧扩大……”① 在笔者看来,词汇翻译上的变化,主要是基于学术研究与社会现实相结合的一种“历史延续性”。也就是说,20世纪初中国刚刚引进Feminism时,正是欧美妇女轰轰烈烈地争取妇女选举权运动以及早期的妇女权利运动蓬勃之时,因此,我们在翻译上侧重于“权”字;而随着妇女运动在实践中的巨大发展以及对妇女运动理论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强调的是一种“女性”的认识社会现实问题的宽泛视角,因此,在翻译上侧重于“性”。实际上,无论是“女权主义”还是“女性主义”的翻译,都无所谓褒贬之分,只是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各自的侧重点不同而已:“女权主义”更侧重于社会政治斗争的理论与实践,而“女性主义”更体现出一种现代文明下的文化意味以及应付日益复杂的社会现实问题的灵活性做法。借用瓦勒里·布赖森(Valerie Bryson)在《女权主义政治引论》一书的序言中对“女权主义”的说明,认为现今的使用通常都用其“最为宽泛一般的意义,即用它来指称所有那些理论或理论家,他们认为性别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是一方压制另一方,一方服从另一方的;他们认为这是一个政治权力问题,而不是一种自然的事实;并且认为这一问题对于政治理论及实践是至关重要的”②。

但是,女性主义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不同的文化背景中也有着不同的流派和表现形式,对其涵义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吴小英博士在其《科学、文化与性别》一书中援引了一些对于女性主义所作的解释。③ 概括地说,现在对女性主义的认识主要在于:它是一种理论、运动或是分析的方法。

“社会性别”始终是女性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女性主义者安·奥克利(Ann Oakley)于1972年在其著作《性别、社会性别与社会》中,首先对“性别”与“社会性别”作了区分。认为性别是生物性的,而社会性别是文化性的,因此主张应该特别关注与社会性别差异相关的各种社会文化因素。这正如波伏娃在《第二性》第二卷开首所强调的“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④。也就是说,性别不是与生俱来的、自然的东西,而是后天的社会环境、文化背景塑造出来的。因此,我们谈“性别”不应该仅指其自然性,更重要的、更有意义的在于其社会性,是一种“社会性别”,在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之间作出区分很有必要,这样就可以突出妇女社会地位的低下更多是社会因素、而非自然因素所造成。

周颜玲女士在《有关妇女、性和社会性别的话语》一文中分析了几种对于“社会性别”的理论观点或是研究方法⑤,这里且不赘述。总之,能够达成的共识是:“社会性别一词用来指由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⑥。

有“社会性别”,就有“社会性别研究”(gender studies)和社会性别分析。“社会性别研究”和社会性别分析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女性主义”或是“妇女研究”,可以说它是在妇女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是完全的以妇女为研究主体和研究目标,它是两性共同参与的,既包括对女性也包括对男性的研究,目的在于强调对于“社会性别”关系分析的研究,是“任何把社会性别当作分析的关键范畴的理论框架或科研方法”⑦。甚至可以说,“以性别研究作为一个角度、一种方法,去分析和解构一个民族、一个传统、一段历史,是妇女研究正在走向成熟的标志”⑧。或者说,社会性别研究是女性主义发展的当代形态。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迄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经典表述就是公认的江泽民同志在1990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0周年纪念大会上所做讲话中的界定:“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对妇女社会地位的演变、妇女的社会作用、妇女的社会权利和妇女争取解放的途径等基本问题作出科学分析和概括。”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妇女受压迫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现象,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妇女受压迫、男女不平等的根源;第二,妇女受压迫是阶级压迫的特殊形式,妇女解放伴随着的必然是全体被压迫阶级的解放,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第三,人们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归根结底是由其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决定的,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是妇女解放的重要的先决条件;第四,妇女解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妇女解放的历史过程,不仅始终受生产关系、生产力水平的制约,而且受精神文明程度影响;第五,妇女在推动人类文明、社会发展中有伟大作用,在人类自身生产中,妇女更具有特殊价值,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⑨

江泽民同志对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概括可以说应该是我们构建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认识基础。对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发展,更重要的还在于挖掘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对妇女问题的阐述,领悟其精神实质,而非断章取义、机械解释。在理论界,对于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探讨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问题上:

第一,妇女受压迫的根源、男女不平等的实质。尽管有研究者认为现实中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现象,其根源不是社会制度的问题,而是轻视、歧视妇女的性别文化造成的。性别文化是人们在特定社会中对性别规范认识的一种积淀,是一种精神力量,它可以内化为个人性格、态度、行为的一部分。性别文化既影响女性地位的自我认知,也影响社会对女性角色的认知和期待,因此它是影响妇女地位的最根本的原因。⑩ 但是,总体说来,普遍的看法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对这个问题的阐述,笔者也同意这个观点,即认为男女不平等的根源在于私有制,是由男女在物质资料生产中的不同地位决定的,性别压迫的实质是阶级压迫。“我们从过去的社会关系中继承下来的两性的法律上的不平等,并不是妇女在经济上受压迫的原因,而是它的结果。在包括许多夫妇和他们的子女的古代共产制家户经济中,委托妇女料理的家务,正如由男子获得食物一样,都是一种公共的、为社会所必需的事业。随着家长制家庭,尤其随着专偶制个体家庭的产生,情况改变了。家务的料理失去了它的公共的性质。它与社会不相干了。它变成了一种私人的服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11) 倍倍尔同意恩格斯的观点,也认为父权的出现意味着私有制占统治地位,意味着妇女从此遭受压迫,“私有制注定了妇女遭受男子压迫。此后随之而来的是轻视,甚至蔑视妇女的时代”(12)。

第二,妇女解放的标志。对于这个问题,理论界提出众多的看法,比如男女平等标志论、性别公正标志论、协调发展标志论,等等。(13)

笔者认为,其中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标志论”和“阶段标志论”最为可取。因为这两种观点主要源自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点以及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分析得出的结论。所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标志论”认为,妇女解放的标志应该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个目标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自身的解放和全面发展相一致。在这里,研究者们围绕着这个认识,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思想,即一些现象不能作为妇女解放的标志。首先,妇女走向社会、从事社会生产劳动不等于妇女解放。因为妇女走向社会、从事社会生产劳动也许是强迫的、不自主的。同时,研究者还指出,阶级解放也不等于妇女解放。在这一点上,西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在理论上已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在此不赘述。所谓“阶段标志论”认为,由于人类社会发展有一定的阶段性,因此,妇女解放也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妇女解放有不同的任务和标志。妇女解放分为阶级解放、社会解放和彻底解放三个历史阶段。每个阶段妇女解放的任务不同,解放的标志也不同。在阶级解放阶段,以推翻阶级压迫,获得法律上的平等权利为妇女初步解放的标志;在社会解放阶段,以事实上实现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为妇女获得进一步解放的标志;在彻底解放阶段,以妇女获得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才智为其获得高层次解放的标志。这一观点使得妇女解放的标志更加细化,符合马克思主义对事物发展规律、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

第三,妇女解放的条件和途径。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出了著名的关于妇女解放的条件,即妇女参与社会生产、家务劳动与儿童养育的社会化。虽然理论界对于妇女解放的条件和途径的认识各有侧重,或是强调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或是强调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或是强调整个社会思想观念的解放等,但总体说来,在提出了多种主张的同时也基本达成了共识:就妇女解放的社会条件而言,首要的基础在于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这是妇女追求人格独立和生活自主的经济条件。只有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创造出先进的物质文明,才能为实现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创造条件,妇女才能安心参与社会生产劳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否则,在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条件下,妇女从事生产劳动甚至反而会加重妇女的负担,成为双重的负荷。恩格斯所提出的妇女参与社会生产以及家务劳动与儿童养育的社会化,正是以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为基础,才能得以真正实现妇女解放的。其次,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是妇女解放得以实现的主观条件。妇女解放不仅首先要有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社会条件,同时还需要妇女的自我解放,即从精神、心理到情感摆脱对他人的依附,做真正独立自主的人。最后,妇女的彻底解放还需要多种社会因素的共同作用。这些因素涵盖整个社会思想观念的解放,包括社会政治、法律、教育等制度的完善,从而为妇女的解放提供必要的条件。就整个社会的思想观念而言,如果仍然固守着男尊女卑、女不如男、男主外女主内等陈旧的思想,女性的自主和自立将为社会主流所排斥,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将被葬送,妇女的解放也将无从谈起。而社会政治、法律、教育等制度的完善,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将得到尊重,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有了必要的途径,这些将为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有力的保证。总之,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妇女解放的重要基础,妇女走向社会生活、参与社会生产劳动是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妇女主体意识的觉醒是妇女解放的重要主观条件,而整个社会思想观念的解放,政治、法律、教育等社会制度的完善则是妇女解放的有力保障。

现时代理论与实践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提出了新课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当代妇女问题同其他社会问题一样,不仅在实践中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理论上也遇到了众多社会新思潮的冲击。现时代理论与实践给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提出了新的挑战。

就社会实践而言,现实生活出现了这样一些新的内容和特点,需要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去思考、总结。首先,妇女问题已不单局限于某个地区、国家或地域,而成为一个全球性的、世界性的问题。正如江泽民同志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所指出的:“妇女问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妇女事业是人类的一项崇高事业。”(14) 这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妇女问题呈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全球化时代,伴随着经济、政治以至于文化的全球化,妇女问题也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如家庭暴力问题、在工作机会和待遇上的反歧视问题等。共同的问题、共同的命运使世界妇女加强了交流与合作,以几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召开和世界约束性的公约和纲领性文件的制定最为代表。其次,与妇女问题的日益国际化相应的是妇女问题的地域特色也日渐突出。各具特色的妇女问题需要理论工作者、政策制定者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所谓中国特色的妇女理论就是依据这些特点而提出的。比如,中国社会现阶段的城市下岗女工问题、农村女童失学问题、拐卖妇女及娼妓问题等,需要在传统的理论框架内作出合理的解释,或是提出新的界说。最后,妇女个体在现时代发生了诸多重大变化,如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等,对传统的社会结构、既成的理论界说提出了挑战。需要指出的是,妇女问题从来不是,现在更加明显地表现为不再是单纯的妇女问题,而是与诸多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诸如婚姻、家庭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婚姻家庭观念、结构的改变,浓缩了社会的变化,也挑战着整个社会的结构。

就社会思潮的冲击而言,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现时代存在于众多社会思潮的包围中,后现代主义、后殖民理论、女性主义和社会性别理论都呈风起云涌的态势,如何很好地吸收和借鉴各思想流派的精华,更好地发展自身,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要解决的又一重要问题。

后现代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最重要挑战是解构男女平等的奋斗目标。站在后现代主义的立场上看,一方面,男女平等应该是有时间、地点、内容和意义的规定性的,并且随着这些变量发生相应的变化。由此,当人们在指认某一事件表现了性别平等还是性别歧视时,是要加入多种变量的限定的;而对于这种状况,即性别平等抑或是不平等必然需要不断地重新指认,这样,所谓性别平等抑或是不平等也需要再界定,从而处于不确定之中。人们是不应该把一个处于不确定之中的指认作为奋斗目标的。另一方面,在后现代主义看来,把男女平等作为奋斗目标蕴涵着的逻辑前提是:男性是一个整体,有着共同的话语。然而,实际上,男性身份与女性身份一样,并不是一个抽象的身份概念,而是要隶属于某个阶级、民族、种族等,其话语要受其所属的阶级、民族、种族、文化以及职业、家庭、地域等的影响。因此,男性话语是各自独立的若干男性话语的累积,而非一个统一的、完整的男性话语。这样,所谓“男女平等”面临的问题是:与哪个或是哪种男性平等?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看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面临着后现代主义的挑战,需要积极应对。事实上,后现代主义也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它对于研究对象的过于肢解,使得社会生活分崩离析,找不到解决问题之道。后现代主义解构的重要意义在于促使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研究者去深入思考相关问题,以求得更深层次的认识。

吸纳社会性别研究,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

虽然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社会性别研究都主要探讨妇女的压迫和解放问题,但是各自的切入点、具体研究方法以及关注的内容等都是有差异的。借用著名的女性主义者盖尔·卢宾的话:“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不平等的分析,也许是现存分析中最为灵活有力的概念体系,但是企图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对一切社会不平等的惟一解释体系,却是一个失败的做法。”“由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强有力的,它确实发现了性别压迫的一些重要有趣的方面。它在那些与阶级问题和劳动组织问题最接近的性别问题上表现最佳。但是,在性别的社会结构这类更为特殊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却没有什么影响。”(15) 因此,吸纳社会性别研究的成果,有益于推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当代的发展。这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借鉴社会性别分析方法;二是整合社会性别研究的关注点。

就社会性别分析方法的借鉴而言,社会性别分析方法主要表现为对妇女问题的分析,不单纯针对妇女自身,而是从两性权利/权力结构入手。这一方法典型地反映在联合国1997年把性别观点纳入主流决策的战略中,即社会性别主流化,也就是将妇女和男子的关注事项和经验作为一个整体,纳入社会政治、经济等所有领域的政策、方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中,最终实现两性平等。这样的一种分析方法可以规范为一整套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从而把妇女压迫置于社会组织机构及其规范化、制度化的运作中,使男女平等的奋斗目标具有了可操作性,由此可以补充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生产力分析、阶级分析的抽象性和宏观性。

而整合社会性别研究的关注点,主要指社会性别研究有着与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不同的关注点和研究的侧重点。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部分,以整个人类的解放、全体妇女的解放为己任,把妇女压迫问题纳入到阶级压迫问题中,以阶级分析涵盖了具体的妇女问题;而社会性别研究更强调对人的多重身份的分析,注重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多重角色、多重身份,注重妇女、少数族裔群体、同性恋群体等边缘和弱势群体的话语。这种不同关注点的整合可以丰富并具体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阶级分析思想,更深入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关系界定,使性别关系和阶级关系相辅相成、相互联系和制约,在理论上都得以深化和进一步发展。

具体说来,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发展可以从如下方面吸纳社会性别研究的成果:

第一,社会性别研究的一些特有概念对于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女性主义及其当代形态——社会性别研究有两个概念对于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发展最有参考价值:社会性别和父权制。

社会性别研究赋予性别以学术的内涵,使其从区分男女生理差异的自然性别到成为反映男女社会生活差异的学术概念——社会性别,并使其成为同阶级、种族相并列的研究人类社会问题的基本分析范畴,这样的概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成为一种重要的分析方法。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应该予以参考吸收。

男权制(patriarchy,又译父权制、家长制)则是女性主义研究者在探讨资本主义制度对妇女压迫问题时强调的一个概念。

激进女性主义者的男权制指的是以男人支配妇女为特征的社会制度,其中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t)的定义最经典:“我们的社会是……男权制社会。只要我们稍稍回顾一番下述事实,事情马上变得十分明朗:我们的军队、工业、技术、高等教育、科学、政治机构、财政,一句话,这个社会所有通向权力(包括警察这一强制性的权力)的途径,全都掌握在男人手里。”(16) 在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看来,男权制是等级制,是不同阶级、种族和民族的男人在男权制中占据不同的位置;男权制更是男人之间基于物质基础的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使他们支配女人。也正是在研究男权制的过程中,人们知道了为什么是妇女被统治以及妇女怎样被统治。虽然不能把男权制作为一种普遍的、不变的现象,但可以确信的是大多数已知的社会一直是男权制的,只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改变了形式和程度而已。当代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更是提出资本主义男权制,或是男权制资本主义的看法。认为需要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和女性主义把男权制作为社会和历史结构的分析结合在一起来理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和妇女在其中的境遇。

西方女性主义的这些认识试图突破传统上认为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决定论、生产力决定学说,以此描述资本主义社会妇女的受压迫处境,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这对于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发展无疑开启了一个新的视角。

第二,社会性别研究对于马克思主义原有概念内涵的补充,可以丰富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内容。

这主要表现为异化和实践的概念。一方面,马克思的异化思想得到了社会性别研究的关注。一些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思想家如艾利森·贾格尔则用“异化”概念来说明妇女受压迫的问题。只是贾格尔不同于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异化思想,即认为只有参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人才被认为是真正异化的,她强调异化是居于性别之间的体验。(17)

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实践概念的内涵在女性主义和社会性别研究者这里得到扩大。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是指人类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活动,实践具有客观性、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性理论、人的价值和人的解放思想的重要立足点。在女性主义和社会性别研究者看来,妇女的提高觉悟小组以及建立一些社会问题处理机构的活动等,都属于实践活动。比如,今天西方社会存在的强奸危机中心和遭虐待妻子中心等。这些作为反抗压迫的妇女文化,可以看作是一种非暴力的革命活动,一种抵抗方法,一种实践形式,它们为女性主义者反对男权制意识形态奠定了基础。

总之,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于资本主义劳动“异化”以及社会“实践”问题的集中探讨,社会性别研究扩大了马克思主义这些概念的内涵,这对于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发展将起到丰富其内容的重要作用。

第三,社会性别研究对于马克思主义已有理论内容的扩展和补充,将促进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发展。

对于一些与妇女问题有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已有涉及的内容,社会性别研究又作了进一步的有益补充和扩展,这方面的吸纳将使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内容更加丰富。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关于妇女受压迫的根源问题,二是妇女解放的途径和条件问题。

关于妇女受压迫的根源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妇女受压迫是整个工人阶级受压迫和受剥削的一部分,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制度。因此,妇女要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处境,前提条件在于整个工人阶级要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处境,即推翻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基础之上,补充了男权制以及文化意识形态等也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的思想。认为妇女要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处境,不仅要反对资本主义,还有反对男权制,还有一些文化观念、心理层面的摆脱等。

关于妇女解放的途径和条件问题,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认为,虽然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出了消灭私有制、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家务劳动和儿童养育的社会化等重要思想,但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解放方案不能完全涵盖妇女的解放问题。妇女要获得真正的解放,还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途径才能实现。家务劳动计酬、提高觉悟的实践、建立非传统的社会组织等是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提出的妇女解放的具体道路和途径。

总之,吸纳社会性别研究,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一方面要借鉴其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另一方面需要整合社会性别理论的关注点。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发展到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应对现时代理论与实践的挑战作出发展回应的需要,也是一种理论自身发展的必然。

注释:

①⑤王政、杜芳琴主编《社会性别研究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1页,第384—389页。

②瓦勒里·布赖森《女权主义政治引论(代序)》,参见李银河主编《妇女:最漫长的革命》北京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2页。

③吴小英《科学、文化与性别》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页。

④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09页。

⑥⑦谭兢常、信春鹰主编《英汉妇女与法律词汇释义》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145页,第149页。

⑧李小江、朱虹、董秀玉主编《性别与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页。

⑨江泽民《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载于1990年3月8日《人民日报》。

⑩金一虹《两性分工与男女平等》,参见《改革中的妇女问题》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71—72页。

(12)倍倍尔《妇女与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13)《改革开放以来妇女解放基本理论观点综述》,载于《妇女研究论丛》2002年第9期。

(14)杜正春《非政府论坛》人事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

(15)盖尔·卢宾《对性的思考:性政治的激进理论笔记》,参见李银河编译《酷儿理论》时事出版社2000年版第67—68页。

(16)[美]凯特·米利特《性的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8—39页。

(17)Alison M.,Jaggar,Feminist Polities and Human Nature,Totowa N.J.Rowan and Allanheld,1983,pp.35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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