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南京大屠杀的准备、实施和延伸,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南京大屠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举世瞩目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有其特定的时空范畴。离开了特定的时间、空间,便不成其为“南京大屠杀”。但是,若要认真界定南京大屠杀的时间与空间,尤其是界定其时空范围的边界,也并不容易。同时,南京大屠杀暴行自身也有其准备、实施和延伸的发展过程。这一完整的发展过程的时空范围,必然要大大超越南京大屠杀本身的时空范围。这就涉及到了南京大屠杀暴行本身与南京周边地区暴行这样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不同概念。把南京大屠杀暴行与南京周边暴行联系起来加以研究,对于完整地认识南京大屠杀的本质及其相关的时空联系,均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进军南京:大屠杀的准备阶段
夺取中国首都南京,是日军既定的战略目标。早在淞沪会战爆发之初,松井石根被任命为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时,他就狂妄地宣称:“别无他途,只有拿下南京,打垮蒋介石政权,这就是我必须完成的使命。”(注:〔美〕戴维·贝尔加米尼:《日本天皇的阴谋》上册,商务印书馆 1984年版,第54页。)自1937年11月5日日军第10军由杭州湾登陆,尤其是自11月12日上海失陷之后,日军的作战进程事实上已经进入了进军南京的阶段。深谙日军统帅部作战意图的第10军司令官柳川平助,在攻陷上海后3天便擅自作出决定,“以10 军的主力独自果断地向南京追击”,并判断“有二十天的时间可以占领南京”(注:〔日〕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1卷第2分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07页。)。这一阶段,至12 月上旬日军进抵南京外围为止,历时1个多月。在地域上,则包含了从杭州湾起, 直至南京城郊之间所有日军为进击南京所经过的广阔地带。
在日军进军南京的阶段中,有两点与暴行有直接关系的因素,特别值得关注。一是日军在经历淞沪艰苦作战之后的畸型心态与报复心理开始形成。日本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供认:“自登陆上海以来,因苦战恶斗,付出巨大牺牲,激起我官兵强烈之敌忾心。”(注:〔日〕田中正明:《“南京大屠杀”之虚构》,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180页。 )另一名后来担任南京地区西部警备司令官的天谷少将也认为,“由于长期以来的紧张战斗和遇到中国军队出乎意料的顽强抵抗”,“所以发生掠夺和暴行”。(注:〔日〕洞富雄:《南京大屠杀》,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38页。 )曾参加攻击南京作战的日军第16师团第20联队士兵增田六助回忆说:“在攻击南京过程中,中队不断地出现伤亡。这些人都是熟悉的年轻同乡,也有些是亲戚、堂兄弟或是同胞兄弟。我的弟弟在中国战场战死了。所以我一见到中国人,就想到这是弟弟的敌人……”(注:〔日〕下里正树:《被隐蔽的联队史——二十联队下级士兵目睹的南京事件真相》,青木书店1987年版,第40~41页。),这种畸型的报复心态,加之原本就具备的军国主义素质,使日军的暴行愈演愈烈。二是,采取随意处死俘虏的政策逐步形成。12 月7日,松井石根在亲自起草的《攻占南京城要领》中明确规定:“在敌之残兵仍据城进行抵抗的情况下……各师团以步兵一个联队为基干的部队进入城内进行扫荡。”(注:〔日〕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1卷第2分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2页。)继松井石根之后担任上海派遣军司令官的皇叔朝香宫鸠彦王于12月上旬,在抵达南京外围阵地后,亲自签署盖章,发出了一连串标有“机密,阅后销毁”字样的命令,内容便是“杀掉全部俘虏”。(注:〔美〕戴维·贝尔加米尼:《日本天皇的阴谋》上册,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70页。)日本陆军特约摄影记者河野公辉证明,在由上海向南京进击的途中,部队曾经下达过“逢人便杀”的命令。他说:“我的确看到过这个文件,内容是这样的:‘不能饶恕共产主义的暴虐,为了粉碎共匪蠢动,不仅农夫,即使妇女儿童,也得格杀勿论’”(注:《切齿刻骨的南京大屠杀》,台湾《近代中国》第30期。)。在这里,日本军国主义者故意把屠杀令同对付共产党、共产主义联系起来,其真实目的,不过是为了替大量屠杀中国军民制造口实。十分明显,这种逐步形成的随意处死俘虏的政策,成为日军滥杀中国军民的根据。
11月5日,日军第10军之第6、第114 师团及国崎支队在杭州湾登陆成功后,一路烧杀淫掠,仅金山卫山阳一带,就有351 名无辜农民被杀害,被烧房屋达4177间,被烧水稻及棉花达5300多亩;据对金山县19个乡镇的统计,共有2933人被杀、26418间房屋被毁。 (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13~20页。)宝山县,在整个淞沪战役期间,更是遭日军蹂躏的重灾区。自日军第11师团从川沙登陆后的100 天内,仅罗泾乡一地即有2244人被杀害,占乡民总数的80%;月浦沿江一带被杀无辜百姓2782人,其中男性1622人,女性1160人;宝山全县在淞沪会战期间被日军残杀平民总数共达11233人, 其中含老人4706 人、 小孩2580人。(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34~35页。)
11月12日上海失陷后,日军即分路西进,兵锋直指南京。沿途暴行,令人发指。右路日军一部,于11月13日自白茆口、浒浦镇一带登陆,向常熟县进击。仅吴市一带即有居民571人被杀、374名妇女被奸、1090间房屋被烧毁;总计在进军常熟过程中,沿途各乡镇共有3000余名群众被杀、3万余间房屋被烧。日军攻入县城后,又杀害无辜群众1500人, 烧毁全城1/3的房屋。(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70~71页。)11月18日,古城苏州失陷。苏州城郊遭血腥屠杀,城内大火燃烧三天三夜,计有6774人被杀,其中城区为3738人;据吴县知事公署统计,该县13个乡镇共有7927间房屋被烧毁、破坏。(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57页。)11月27日,日军攻陷沪宁线上的重要工业城市无锡,大规模纵火焚烧城区,大火烧了七天七夜,同时大量屠杀无辜平民。据统计,日军在占领无锡最初的两三天,从闾口桥到吴桥,被杀的平民尸体即达2000余具(注: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编著:《日本侵略军在中国的暴行》,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第63页。),加上沿途屠杀,后来经无锡县伪自治会组织的卫生队收埋尸体,达万具以上(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66页。)。日军第16师团由无锡攻向常州,一路烧杀,于29日攻占常州。仅常州、戚墅堰等地,即毁房9000余间、被杀4000余人。城东北河口等乡镇,有一半的街道化为灰烬(注: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印:《腥风血雨——侵华日军江苏暴行录》,第7页。)。该师团由常州继续向丹阳进击,于12月2日陷丹阳,在丹阳城郊的皇塘、折柳、井巷、横塘等地共杀害无辜农民120 余人(注: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印:《腥风血雨——侵华日军江苏暴行录》,第291~295页。)。日军第9师团由常州出发, 经武溧公路,于12月5日入侵金坛,烧毁城内房屋千余间,枪杀农民200余人(注: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印:《腥风血雨——侵华日军江苏暴行录》,第276页。)。12月9日,日军占领镇江。该地数千未能离境的难民均遭屠杀,许多妇女被奸杀,后经慈善团体收埋尸体共达3000余具(注: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印:《腥风血雨——侵华日军江苏暴行录》,第 8页。)。
进攻南京的中路、左路日军,均取道浙江北部的嘉兴、湖州、长兴等地,沿太湖南岸运动。中路分经江苏宜兴和安徽广德、郎溪;直指南京南郊;左路则一直西进至芜湖;并分兵越过长江,自江北迂回南京北面。11月初从杭州湾登陆的日军第10军,铁蹄所至,到处杀人放火。其第6师团一部,从松江攻击吴江县平望镇,11月14日占领平望。 镇中居民来不及逃避者,咸被枪杀;街道尸体成堆,河流浮尸充斥,全镇共有400余人被杀,镇中大火燃烧三昼夜。(注: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印:《腥风血雨——侵华日军江苏暴行录》,第205页。 )另一部日军于11月18日攻陷平湖,仅在白沙湾全公亭一带,即屠杀平民500余人, 强奸、轮奸妇女200余人;24日陷吴兴(今湖州市),将大片民房烧毁, 沿公路尸积盈野,仅县城内被杀平民尸体就达300余具,其南浔镇有400余名平民被杀、4993间民房被毁;25日复陷长兴,杀害平民200余人。 (注:《铁证——侵华日军在浙江的暴行》,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3~275页。)11月28日,由长兴转向北进的日军占领宜兴,逢人就杀,致街头尸体遍地,嗣经雇工以芦席裹埋,计收尸体700 余具(注: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印:《腥风血雨——侵华日军江苏暴行录》,第22S页。)。沿太湖南岸西进日军,于12月3日入侵安徽郎溪,烧毁沿途村庄民房2400多间,屠杀民众无数,经善后掩埋尸体达600余具。 (注:李秉新等主编:《侵华日军暴行总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6页。)
按上述列举的主要暴行,日军在进军南京的过程中,早已大开杀戒,仅百人以上较为集中的屠杀,即杀害中国平民与放下武器的军人达4.54万余人。说明,日军在军事上准备占领南京的同时,在思想上、心态上、政策上已在酝酿和准备着一场罕见的大屠杀。
城陷前后:大屠杀的实施阶段
12月10日,日军因劝降不成,恼羞成怒,于午后1时, 开始对南京城发起总攻击。中国军队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抵抗之后,于12日晚起,奉命撤退。南京城于13日陷落。日军在南京城陷前后,对南京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最疯狂、最野蛮的屠杀,并施以其它种种暴行,使30万以上的和平居民及放下武器的士兵惨遭屠杀,发生强奸事件2万起以上, 全城1/3的建筑和街道被毁。从12月中旬起,至1938年1月底, 是南京大屠杀的实施及高峰阶段。其地域则是以南京城为中心,包括四周县郊地区。
在南京城陷前后阶段,也有若干因素直接影响着日军的暴行。其一、是日本军方关于发扬日军武威、震慑中国军民的思想得到了完全的贯彻。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在南京郊外发出命令:“南京是中国的首都,占领南京是一个国际上的事件,所以必须作周详的研究以便发扬日本的武威而使中国畏服。”(注:张效林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五十年代出版社1953年中文版。)事实上,许多日军士兵狂热地对中国民众施以各种残酷暴行,都是受到了“发扬日本的武威”和“使中国畏服”这一指令的煽动和鼓励。美国驻南京副领事埃斯皮后来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报告说:“日本军几乎不管他们过去是否当过兵,是否确实在中国军队里干过事,只要是稍有一点军人嫌疑的人都一律带走枪杀了。 ”(注:〔日〕洞富雄:《南京大屠杀》,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16页。)其二,是日军的畸型心态与报复心理, 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日本航空兵中士井手纯二曾目睹一名“40岁上下长胡子的应征兵”,一边吼叫着“为××战友报仇!尝尝我的厉害!”一边挥动大刀砍杀中国俘虏(注:李秀石编译《日本国内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新争论》,《世界史研究动态》1985年第5期。)。 一位留在南京的外籍教授报告说:日本侵略军“早把国际公法搁到脑后,他们公开承认是为了复仇,是为了要给现在占领南京的军队中已告阵亡的同伴们复仇”(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 年版, 第193页。)。其三,是日军“处死全部俘虏”的决策, 逐级均得到了执行。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在其12月13日的日记中写道:“因采取大体不留俘虏之方针,故决定全部处理之。”“事后得知,仅佐佐木部队就处理掉约:15000人,守备太平门的一名中队长处理了约13000人。在仙鹤门附近集结的约有七八千人。”(注:朱成山主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外籍人士证言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27 页。)第114师团之第66联队第1大队的“战斗详报”中记载:“根据旅团部命令,俘虏全部杀掉。其方法,可以十几名为一组,分批枪杀。”(注:孙宅巍主编:《南京大屠杀》,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97页。)可见日军的部分屠杀暴行,确系执行命令的结果。
在这一阶段,南京城郊有案可查、千人以上的集体屠杀即有:12月15日在汉中门、汉西门外屠杀军警、难民2000余人;同日,在海军鱼雷营将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军人9000人用机枪射杀;16日,在中山码头杀害难民5000余人;同日,将大方巷难民区内青年4000余人押往下关用机枪扫毙;17日,在煤炭港残杀军民3000余人;18日,在草鞋峡射杀难民和被俘军人5.7万余人,12月间,在上新河地区将2.8万余名逃难人民杀死,在南门外凤台乡、花神庙一带屠杀难民5000余名、士兵2000余名,在燕子矶江滩杀毙解除武装的青年5万余人,在宝塔桥、 鱼雷营一带谋杀无辜青年3万人以上。上述10起千人以上的屠杀,死难者已达19.5万人, 另外可以统计出的分散屠杀遇难人数至少有7.7万人。 这两笔数字相加,即已达到27.2万人(注:孙宅巍主编:《南京大屠杀》,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437~438页。)。
另据档案资料记载,在南京大屠杀中,慈善机构共收埋尸体18.5万余具,市民私人自动组织掩埋同胞尸体3.6万余具, 伪政权出面雇工收尸7400余具,日军动用部队掩埋和处理尸体15万具。将上述数字相加,再扣除若干万具在收埋统计中可能交叉的数字,以及1 万名左右在战场阵亡的军人数;认定有30万人以上遇难应当是没有疑问的(注:孙宅巍主编:《南京大屠杀》,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438~440页。)。
除了上述在南京城郊地区构成南京大屠杀主体内容的30万以上遇难者而外,在南京周边的各县中,也同时发生了大规模的杀烧淫掠暴行。据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金陵大学教授史密斯及其助手的调查,在1937年12月至1938年2月间,江宁县被杀害9160人,毁坏房屋15.5 万间;句容县被杀害8530人,毁坏房屋3.13万间;溧水县被杀害2100人,毁坏房屋7.76万间;江浦县被杀害4990人,毁坏房屋3.14万间;六合县(只调查1/2)被杀害2090人,毁坏房屋1.28万间。(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江苏古藉出版社1985年版,第358~359页。)从左翼进击、包围南京的日军第18师团于12月10日攻占芜湖后,将在沿江一带抓捕的2000多名难民,全部驱赶到江边用机枪杀害。据估计在日军占领芜湖的最初一段时间内,在城内共屠杀了1 万余名手无寸铁的市民。(注: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编著:《日本侵略军在中国的暴行》,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第64~65页。)该第18师团复于12月20日攻陷浙皖边境的安吉县,在这里屠杀平民998人,奸污妇女270人,烧毁房屋22850间。(注:李秉新等主编:《侵华日军暴行总录》, 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67页。)沿沪宁线西进的日军, 其天谷支队自镇江渡江后,于12月14日迅占扬州及其东部仙女庙一带,并发生大量烧杀奸淫暴行。据统计,日军在进入扬州城的头3天,即杀害市民500余人,一周内奸污妇女600余人;在东部万福村杀害百姓100余人,并在万福桥上将400 余名民夫用机枪杀害。(注: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编著:《日本侵略军在中国的暴行》,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第66~67页。)日军第13师团,分由江阴和镇江渡江,于12月16日攻占仪征,据不完全统计,仅在侵占仪征初期即杀害城乡居民400余人,奸污妇女200余人,烧毁房屋近2000间(注: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印:《腥风血雨——侵华日军江苏暴行录》,第335页。);于12月 28日陷靖江,在陷城前后,共烧死、杀死居民300余人(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132页。)。在此期间, 日军在苏南已占领地区又进行“扫荡”,残杀无辜,无恶不作。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昆山马援庄惨案。1937年12月25日,日军在半天时间里,用刺刀戳、 马刀砍, 共砍刺死马援庄108 名村民(注: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印:《腥风血雨——侵华日军江苏暴行录》,第206页。)。
进入1938年1月以后,南京城内的血腥屠杀仍在继续, 沿津浦线向北拓展的日军,在苏皖边界地区又犯下累累暴行。1938年1 月上中旬,攻陷盱眙城的日军,为报复该城民众的抵抗,对平民百姓用机枪恣意扫射,共杀害2000多人(注: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印:《腥风血雨——侵华日军江苏暴行录》,第467页。)。与发生盱眙暴行的同时, 日军在早已结束战争的淞沪地区,又不断骚扰广大农村,屠杀无辜农民。仅在1938年1月上中旬,即残杀奉贤县各村农民150余人(注:章伯锋等主编:《血证——侵华日军暴行纪实日志》,成都出版社1995 年版, 第224~225页。)。
综上所述,1个半月左右的南京大屠杀高峰期内, 日军除在南京城屠杀了30万名以上的和平居民和放下武器的军人外,还在南京周边各县残杀了无辜居民4.08万余人。由此可见,南京大屠杀暴行的发生,决不是孤立的,也决不仅仅发生在南京城内。
扩大占领:大屠杀的延伸阶段
1938年一二月间,日本华中方面军所属之国崎支队、第16师团、第114师团先后划归华北方面军建制;2月18日,日本参谋本部撤销华中方面军、上海派遣军、第10军之建制,原华中方面军所属部队编成华中派遣军。上述各支部队,为了巩固对南京的占领和开辟以徐州为中心的新的战场,不断向四周地区扩大占领,北至陇海线,南达杭州湾,西至津浦路,东临大运河。这一阶段的时间界限,自1938年2月起,至5月底止。到1938年5月底,由于徐州会战结束,整个华东战场的战事趋于平静, 军事作战的重点西移,作为南京大屠杀的尾声阶段亦告完结。
在扩大占领阶段,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与日军的暴行有重要联系。一是本阶段中,日军拓展的占领地区,与南京有着密切的地缘关系。这些地区,环绕南京这个中心,分布于四周,对于巩固日军对南京的占领起着拱卫作用;而且均系由攻打南京的原华中方面军所属部队占领和防守。从地域来说,这一地区应是南京大屠杀暴行的外围地区。二是这些参加攻占南京的部队,在南京大屠杀中已经形成的畸型心态与野蛮手段,短期内欲罢不能。因此,如同一个运动物体的惯性一样,南京大屠杀中的暴行,在本阶段中仍不可抑制地继续发生。
在杭州湾地区,日军出于巩固对上海、杭州的占领,对其周围县城居民滥施暴行。1938年2月2日和5月13日, 日军两次在青浦县金泽镇肆意烧杀,被杀居民达240人, 全镇房屋被烧毁一半(注:章伯锋等主编:《血证——侵华日军暴行纪实日志》,成都出版社1995年版, 第225页。)。2月18、19日两天中,日军即在余杭县乔司镇残杀平民1300 人, 烧毁房屋7000余间,致使该镇出现“千人坑”(注:李秉新等主编:《侵华日军暴行总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2~773页。)。3月,驻浙西日军对德清县进行“扫荡”,一路烧杀, 共杀死村民1300余人,烧毁房屋7000余间(注:李秉新等主编:《侵华日军暴行总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68页。)。
在皖南,日军为确保对南京、杭州两端的占领,不断袭占皖南县镇,并大肆烧杀。1938年3月,从十字铺方向侵犯郎溪的日军, 在占领郎溪后,残杀无辜,仅一天时间,即尸体充斥巷里, 经清理, 共抬出尸体470多具(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393页。)。
在津浦线沿线地区,日军为配合和参加徐州会战,并巩固对南京北方地区的控制,逐次将津浦沿线及两侧县城占领,所过之处,无不进行血腥屠杀。1938年2月10日,侵占临淮关的日军, 为了报复该地红枪会的反抗,见人就杀,枪击刀刺,共残杀1000余人(注:李秉新等主编:《侵华日军暴行总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9页。)。2月11日,日军向五河县黄坂、后坂等地袭扰,烧杀无算, 共杀死居民260余人,烧毁房屋5100余间,其中有1389户家庭被烧光(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348~349页。)。2月21日, 占领蚌埠的日军,疯狂屠杀居民,仅在小蚌埠镇一地即用机枪和刺刀杀死100 余名村民,后又在该地设立“慰安所”,强迫120 名妇女供日军蹂躏(注:章伯锋等主编:《血证——侵华日军暴行纪实日志》,成都出版社1995年版,第278页。)。2月28日,占领淮南上窑的日军,将黄伯郢村团团包围,对村民进行残杀,共140 余人遇难(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342页。)。2~4月间,日军又在凤阳县城乡, 犯下累累暴行。日军于2月1日侵占凤阳县城后,诱骗逃难百姓回城,然后加以残杀,据统计仅入城后的5天中,即杀害无辜百姓 5000 人, 烧毁房屋4000余间。此后,又在该县山马家、考城、沙沟沿、曹店等地,共屠杀村民900余人,其中考城的30多名村民,被用铁丝穿透手心, 以柴草活活烧死(注:李秉新等主编:《侵华日军暴行总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0~714页。)。是年春,日军在嘉山县广大农村实行“扫荡”,烧毁房屋千余间,将农家的家禽、粮食一抢而光,共杀害民众370 余人(注:李秉新等主编:《侵华日军暴行总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6页。)。1938年5月间,日军对徐州地区各县实行“三光”作战,烧杀成性,在萧县蒋丁楼、牛眠杀害村民2200人,在砀山周寨砍杀村民360余人(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356~357页。),在铜山阎窝、吕梁、汉王等地屠杀村民870 余人(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145~147页。),在宿县残杀村民200余人(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 366页。)。
在苏北地区,日军继1937年12月于靖江、扬州、仪征等地大施暴行以后,又于1938年三四月间,由南通经海安、东台等地向北扩展,以进一步扩大战果。仅4月上中旬,便在东台安丰、丁溪等地杀害平民100余人(注: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印:《腥风血雨——侵华日军江苏暴行录》,第433页。)。
在苏南地区,日军不断对该地区进行“扫荡”,烧杀抢掠,无恶不作。1938年3月中旬,日军一部乘大小舰艇40余艘,包围无锡马山, 杀死马山居民及溃散军人1500余人,烧毁房屋3000余间(注: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印:《腥风血雨——侵华日军江苏暴行录》,第218~219页。)。4月下旬,从句容天王寺出发的日军,在朱巷、白杨村、 马场等地杀害群众400多人,烧毁房屋1100 余间(注:《近代史资料》编辑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日军侵华暴行实录》(三),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115~117页。)。
总计日军在扩大占领南京周边地区过程中,又残杀无辜1.65万余人。这充分说明,在南京大屠杀暂告一段落后,其杀戮暴行并没有立即停止,而是在南京及其周边地区,仍旧延续了一段时间。
台湾陈在俊先生曾将南京大屠杀扩大到长江三角洲的范围来加以研究,这是十分有道理的。因为南京大屠杀的暴行,并非从天而降,亦非孤立地发生在南京城墙内外一个极其狭小的地区。仅如上文所列,日军在南京大屠杀发生前后六七个月的时间中,在南京周边苏浙皖地区的39个县市里,便又屠杀了10万名以上的平民。本文所列南京周边地区,在地缘上均与南京有着密切的联系,或为攻击南京的必经之地,或为巩固南京、扩大占领的必夺之地;在这些地区施暴的时间,与南京大屠杀发生的时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或与南京大屠杀的起始相衔接,或与南京大屠杀时间相同,或与南京大屠杀的末期相连接;在这些地区施暴的部队,又与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部队有着密切的联系,或为攻击南京及对南京居民施加暴行的日军部队本身,或为华中方面军及其后编成的华中派遣军所属部队,或为由南京地区调防别处的部队。鉴于侵华日军在这些地区的暴行与南京大屠杀暴行之间,存在着地缘关系密切、时间前后衔接、施暴部队相同的因素,因而对于日军在该地区的暴行,既不能简单等同于南京大屠杀本身,也不能同南京大屠杀完全割裂开来。如果将日军在南京周边地区屠杀平民的数字与南京大屠杀死难人数联系起来考虑,其屠杀的规模就达到了40万人以上。这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笔者以为,我们在研究南京大屠杀的后果与影响时,在揭露日军的野蛮暴行时,在总结中国人民的历史经验、教训时,应当把南京周边地区的暴行与南京大屠杀暴行合并起来考虑和加以研究。只有这样,我们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的认识,才会更加完整、更加深刻。希望本文对南京大屠杀暴行的酝酿、实施和惯性延伸的研究,能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南京大屠杀的全过程及其本质和影响,有助于“以史为鉴,开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