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国企混改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论文_潘丽钧

新常态下国企混改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论文_潘丽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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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是国企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随着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尤其是国家“双百行动”计划的出台,标志着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从原来“摸着石头过河”,向“不再试点、不限层级,应改尽改、能混尽混”的时代全面铺开。混改的重点已经从以“政策研究+方案制定”为主转变到以化解落地过程中的实际痛点为主,从剖析“为什么混、和谁混、怎么混”转变为落实治理结构、战略协同以及激励机制等深层次问题。如何抓住现阶段国企混改的关键矛盾,通过实践和创新,实现以“混”达“改”,以“混”促“改”,已成为混改新常态下的关键着力点。

关键词:国企混改;面临问题;应对策略

一、深化国企混改的意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对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有利于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有利于形成更健康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有利于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提高资产质量和效益;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助力经济发展。

二、国企混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1、思想顾虑多。国资国企都有复杂的形成原因和特定的历史背景,用今天的规章规定解决历史上的问题,难度非常大。

2、历史遗留问题多。国有企业大多从“行政局”转企而来,历经多轮改革改制,发生了多次合并分立重组和股权变更,造成权证不齐、账册不清、数据不实等历史遗留问题。

3、经济、司法纠纷多。限于目前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政策,成为混改中潜在隐患,不同程度地增加了混改的难度。

4、产业集中度较低。国企集团由于历史原因,在历次整合重组、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中,涉及产业领域过多过杂,产业之间缺乏关联性,企业资产良莠不齐。

5、混改成本较高。在混改过程中,涉及土地作价出资、补办手续、资产调整、股权变更、挂牌交易等混改环节,会形成多项税负,给企业混改造成很大压力。

三、国企混改的着力点

1、混改重心。从微观层面上来看,改革重心在于机制盘活、资源引入和活力激发三个方面。机制盘活,主要指在混改后如何设计新的董监高议事规则、职责清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充分授权、运作高效的治理机制;资源引入,不仅是引入资本、技术、管理机制等,更是要站在战略高度引入能与企业长期契合、共同成长的战略合作方;活力激发,通过联结“员工-企业”、“企业-战投”两条利益纽带,加快三项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从内部释放企业活力。

2、治理结构。混改新时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必须从“要素管理”向“积极股东”转变,通过组建并向企业派驻专职外部董事,充分落实党委会、董事会在企业重大事项上的决策权,助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建设的完善,使国有企业真正建立起规范、高效的党委会、董事会、经营层决策和议事规则。

3、战略关系。国有企业在引入外部投资者时,不仅要关注外部投资者的“硬实力”,更要关注外部投资者与混改企业之间的“软认同”——战略认同、文化认同、价值认同。以构建利益共同体为目的,重点分析外部投资者与混改企业在战略、文化和价值观念之间的契合程度,以形成协同性高、稳定性强的战略联盟,凝心聚力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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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常态下国企混改的应对策略

1、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监管。一要构建“大监管”体系、树立“大监管”观念。从企业外部而言,监管部门包括国资委或地方政府党委、纪检监察、审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企业内部而言,监管部门包括监事会、董事会中的审计委员会、工会、职代会及其他部门。构建“大监管”体系就是要整合各种监管资源,明确各监管部门在“大监管”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按照监管独立性原则,明确规定各监管部门的权责范围和边界,突出发挥各监管主体的专业优势与特点,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监管”观念,一方面意指监管的系统观,各监管部门是企业监管系统内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彼此之间应形成协同观,不能彼此相互割裂;另一方面意指监管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视监管的需要,可以进一步把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纳入监管系统。二要建立监管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管理学原理表明,任何工作缺乏考核奖惩都难有效率。因此,欲使监管工作富有成效,就必须对监管工作加以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加以奖惩,这就是对监管的监管。监管考核奖惩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二是明确考核对象的职责、要求和任务等权利、义务及目标事项,三是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四是明确奖惩措施。

2、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目前,我国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虽然大多数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了公司治理机制,但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没有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党建工作较为薄弱,没有较好地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二是没有较好地体现人力资本的价值;三是国有股“一股独大”现象较为普遍,股权相互制衡的机制还没有完全构建起来。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应当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二要顺应人力资本价值不断提高的历史趋势,赋予人力资本应有的权益,使其拥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三要充分吸收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较为成熟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精华,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对企业的党员干部和群众要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保证企业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的先进性。二要通过把党委和纪委融入监事会的方式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由监事会中的党组织成员通过党的组织行为履行监事职责,从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3、国有企业要以“混”促“改”。党中央作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决定,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绩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助于通过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的混合,促进国有企业从体制到机制的全面改革,实现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没有固定的模式,需要发挥全社会的智慧,特别地,要鼓励各级国有企业积极探索,改革要以“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作为检验的标准。从本质上说,不同性质的资本相混合是一种产权制度的变革。现代企业理论的研究表明,影响企业绩效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产权只是众多影响因素中的一个,产权是影响企业绩效的必要条件。不同性质资本的混合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认识到这一点,就能够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国有企业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不同性质资本的混合只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契机,旨在通过这个契机,促进国有企业全面改革,通过改革提高经济效益,这就是国有企业以“混”促“改”的深刻含义。因此,要坚决防止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为混而混、以混代改、一混则灵”的倾向。

结束语

总而言之,混改是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通过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混合,优化了企业股权结构,完善了企业治理结构,推进内外部并购重组,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势互补,不仅拓宽了产业链条,还实现了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赵凯.新常态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浅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9(22):177-179.

[2]刘旭明.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了国有企业创新吗?[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8(36):84-86.

[3]张文斌.浅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J].机电产品开发与创新.2018(14):100-102.

论文作者:潘丽钧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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