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对策文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汉代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古代应用文体中,对策文是很重要的类型。它是指在朝廷的选士制度下,士子针对统治者的策问而创作的一类文章。由于和士子的仕途前程密切关联,古人对这类文章很关注。班固在撰写《汉书》时,把它作为影响士子政治生活的主要文章进行收录。范晔的《后汉书》在收录的同时,又把它作为东汉士子文集的主要文体类型。在《文心雕龙·议对》篇中,刘勰从文体学的角度探讨了它的概念、性质、代表作等。李昉等编纂的《文苑英华》按文体分类,其中,卷四七七至卷五○二为“对策”文。其后,对对策文进行搜集、整理的典籍以及为场屋应对而编纂的对策资料不断涌现,以至后世有“策学”之称。
一 对策选士与对策文的产生、繁盛
任何政权要长久地发展下去,都离不开人才选拔。但是,选拔何种人才应基于国家的政治、文化需求。自公元前206年,刘邦与项羽开始了长达五年的楚汉战争。其后,刘邦又与韩信、彭越等发生战争。吕后时,刘邦军功、宗室集团与诸吕集团又发生权力争斗。在这种斗争形势下,注重军功武士自然成为汉初选拔的主要特点。这也就是司马迁、班固所谓:“孝惠、吕后时,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①“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初定,公卿皆军吏。”②
汉政权的基本稳定是在文帝时期。文帝不兴战事,务在休养,以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要实现这种政治目的,必须采取怀柔文治的方式,且须实现社会治理群体——官僚阶层由军功武能到知识文化群体的转变。而文帝周围,“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③,行政职位基本上为汉初军功集团占据。如周勃,因诛灭诸吕、迎立文帝之功被封为右丞相。他“不好文学,每召诸生说士,东向坐责之:‘趣为我语。’其椎少文如此”④。在文帝逐渐熟悉了国事后,“朝而问右丞相勃曰:‘天下一岁决狱几何?’勃谢不知。问:‘天下钱谷一岁出入几何?’勃又谢不知。汗出洽背,愧不能对”。以至陈平有“君居其位,独不知其任”之讥⑤。周勃是当时军功集团的代表,虽在政权建立、稳定方面有贡献,但打天下与治天下毕竟是不同性质的政治行为。在时代发展由注重攻城略地转为谋求社会的和谐稳定后,军功群体已不能适应这种时代要求。在此情况下,选拔与如何选拔、考核知识文化群体自然成为文帝时的要务。
适应这种政治形势要求,文帝即位第二年(前178)即下诏选士:“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丐以启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⑥这次选拔的目的是为了“治育群生”,“匡朕之不逮”,选拔对象是贤良方正。既然被举荐者能够“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这说明他们是富有学识的。看来统治者已充分认识到知识群体对国家治理的重大作用。但遗憾的是,这道诏文在开创古代贤良特科选拔的同时,并没有言及考核问题。这说明在如何考核方面,统治者还没有一个明确方式。
十五年(前165),文帝再次在全国诏选贤才。“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⑦其《策贤良文学诏》云:“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宁,四者之阙,悉陈其志,毋有所隐。上以荐先帝之宗庙,下以兴愚民之休利。著之于篇,朕亲览焉。”⑧由诏文可见,统治者已找到良好的考核方式,即由天子亲自策问,士子要针对“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宁”等时政问题,“著之于篇”,形成对策文。这样,统治者可通过对策文来判断贤良有无学识见解与时政策略。据《汉书·爰盎晁错传》:“时贾谊已死,对策者百余人,唯(晁)错为高第。”可知,本次选拔至少产生了百余篇对策文。晁错的《贤良文学对策》就是其中的代表作。这次贤良选拔意义很大,在政治制度上标志着古代对策选士制度正式形成,开启了以文取人的先河;在文学方面,标志着对策文作为应用文体,更准确地讲作为一种应试文体的正式产生。
到武帝时,通过对策选拔贤良文学已成定制。武帝大兴功业,亟需大量贤才。“是时征伐四夷,开置边郡,军旅数发,内改制度,朝廷多事,屡举贤良文学之士。”⑨按徐应麟《西汉会要》卷四四《选举上》,武帝时至少有三次大规模的诏举贤良:“孝武建元元年,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元光元年五月,诏贤良曰:‘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元光)五年,复诏贤良文学。”在文帝、武帝影响下,其后的统治者多有征诏贤良之举。《文献通考·选举六》专列“贤良方正”科,较全面反映了文帝前二年至桓帝永康元年的诏选活动,如:“宣帝本始四年,郡国地震,诏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地节三年,诏令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可亲民者。”“世祖建武六年十月,诏曰:‘……其敕公卿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七年四月,诏曰:‘……公卿、司隶、州牧举贤良方正各一人,遣诣公车,朕将览试焉。’”汉代诸科以贤良为重,最受统治者重视。应当说通过对策,汉代确实选拔了很多贤才。
除贤良外,汉代还有孝廉、秀(茂)才、有道、至孝、敦朴等科。其中孝廉为岁举常科,有道、至孝等为特科。秀才在西汉时属特科,东汉时变成岁举常科。这些科目开始时以荐举为主。但到东汉时,选士制度较腐败,察举不实,被举者多无真才实学。王符《潜夫论·实贡》云:“贡士者,非复依其质干,准其材行也,直虚造空美,扫地洞说。择能者而书之,公卿刺史掾从事,茂才孝廉且二百员。历察其状,德侔颜回、卜、冉,最其才能,多不及中。”范晔《后汉书·左周黄列传》论曰:“汉初诏举贤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斯亦贡士之方也。中兴以后,复增敦朴、有道、贤能、直言、独行、高节、质直、清白、敦厚之属。荣路既广,觖望难裁,自是窃名伪服,浸以流竞。权门贵仕,请谒繁兴。”
在此情况下,鉴于贤良对策在察选被举者学识、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上述科目也渐次采取了对策方式。元帝初元二年诏令:“丞相、御史、中二千石举茂才异等直言极谏之士,朕将亲览焉。”⑩“朕将亲览”是说皇帝要亲自审阅士子对策,这是秀才科实行对策选拔的最早记载。成帝、平帝时,敦朴科已有对策之例。《后汉书·独行列传》载:“成帝永始二年,有日食之灾,乃诏举敦朴逊让有行义者各一人。州举(谯)玄,诣公车,对策高第,拜议郎。”到东汉时,对策选士在众科中广泛施行。据《后汉书》:“(宋)意少传父业,显宗时举孝廉,以召对合旨,擢拜阿阳侯相。”(11)“(孟)尝后策孝廉,举茂才,拜徐令。”(12)“桓帝初,诏公卿郡国举至孝独行之士,(崔)寔以郡举,征诣公车,病不对策,除为郎。”(13)“建宁二年,诏举有道之士,(谢)弼与东海陈敦、玄菟公孙度俱对策,皆除郎中。”(14)“阳嘉二年,诏举敦朴,城门校尉岑起举(马)融,征诣公车,对策,拜议郎。”(15)以上史料涉及孝廉、至孝、有道、敦朴等常、特科,说明对策选士已成为东汉诸科选拔人才的主要方式,实现了向众科的拓展、推行,取士各科皆可试策。又据谢承《后汉书》:“(赵)典性明达……桓帝公车征,对策为诸儒之表。”(16)“安帝诏公车征(郎宗)……对策陈灾异,而为诸儒之表。”(17)征辟是另外一种选拔方式,与察举共同构成了汉代选士的主要方面。被征辟者多是名士,一般无需考核即可获职,但东汉中后期为防止其妄得声誉而无实才,有时也实行对策选拔。这由上引赵典、郎宗之事即可看出。
由上述可见,对策选士制度具有普泛性,这导致了汉代对策文创作的繁盛。仅以贤良科为例。据《汉书》相关史料:“时贾谊已死,对策者百余人,唯(晁)错为高第。”(18)“武帝即位,举贤良文学之士前后百数,而仲舒以贤良对策焉。”(19)“时对者数十人,(谷)永与杜钦为上第焉。”(20)可知,每次对策选士集中在百余人左右,少则数十人。据《文献通考》、《西汉会要》、《东汉会要》等可知,西汉举贤良共十九科次,东汉十五科次。若以参加盐铁会议的贤良文学六十余人作为每次平均人数的话,贤良对策文数量应在两千篇以上。再加上其他科目及征辟之士的对策,可知汉代对策文数量是非常惊人的。据《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统计,目前所能见到的对策文有:
西汉:晁错《贤良文学对策》,董仲舒《元光元年举贤良对策》三篇,公孙弘《元光五年举贤良对策》,魏相《贤良对策》,杜钦《举贤良方正对策》、《白虎殿对策》,谷永《建始三年举方正对策》、《复对》,杜邺《元寿元年举方正直言对》,申屠刚《举贤良方正对策》(21)。
东汉:马融《阳嘉二年举敦朴对策》,鲁丕《举贤良方正对策》,李固《举敦朴士对策》、《对策后复对》,养奋《举贤良方正对策》,张衡《阳嘉二年京师地震对策》,皇甫规《建康元年举贤良方正对策》、《永康元年举贤良方正对诏问日食》,刘淑《延熹八年日蚀举贤良方正对策》,刘瑜《延熹八年举贤良方正上书陈事》,荀爽《延熹九年举至孝对策陈便宜》。
其中,西汉八人十二策,东汉九人十一策,共十七人二十三策。当然,严可均所录对策不是很全面,如敦煌汉简就有对策文残简:“为君子田章对曰,臣闻之天之高万万九千里,地之广亦与之等。……”(22)但无论如何,现在所能见到的对策文只是当时的极少部分。
二 对策文创作的双重目的:才学展示与政治探究
为有效地治理天下,强化官吏的文化水平成为社会的必然要求。这在汉初就初步表现出来。《汉书·艺文志》载:“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特别是武帝时,统治者采取包括对策在内的各种选举方式,基本实现了行政群体的知识化,“自此以来,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23)。对对策者而言,如何把才学知识充分展示出来,成为一大目的。在此,仅以谷永《建始三年举方正对策》为例进行分析。
首先,在汉时,竹简、木简是书籍的主要载体,抄写、阅读、携带很不方便。因此,对士子来说,牢固地记忆典籍是最根本的,具有很强的背诵能力是富有才学的标志之一。《汉书·贾谊传》载:“(贾谊)年十八,以能诵诗书属文称于郡中。河南守吴公闻其秀材,召置门下,甚幸爱。”《东方朔传》载,武帝即位后征举贤才,东方朔上书说自己“固已诵四十四万言”,结果,“上伟之,令待诏公车”。基于这种才学观念,在考试场合,背诵、引用经书自然成为对策的主要倾向。谷永之文就体现了这一点。它多处引用《尚书》各篇经传之语,如“皇极”、“皇之不极”、“亦惟先正克左右”等句分别出自于《洪范》、伏生《大传》、《文侯之命》等。《尚书》佶屈聱牙,伏生《大传》的注解又颇繁复,能准确忆诵确实是谷永才学过人之处。其次,为稳固统治,汉代“从秦汉交替的历史巨变中深刻地认识到了文化的意义。不同的文化选择,可以有着不同的历史命运”(24)。为此,在文化建设中很注重借鉴历史文化资源。统治者诏策贤良所提出的“明于国家之大体,通于人事之终始”(25),“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26)等,都是这种历史文化意识的反映。这导致了对策者很重视古代治道、史实的引述与分析。如谷文“窃闻明王即位”以下几句所言为“古今王事之体”,实出自《尚书·洪范》“敬用五事”、“念用庶征”等治国理念。而“古之王者废五事之中”、“昔龙筦纳言”等句后,则重在以史为鉴。通过这些引述与分析,对策者能较好地展现历史学识与史为今用的能力。第三,基于天人感应的哲学信仰,阴阳五行之学成为汉代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要学好它很有难度。因此,对于士子而言,通过对策释解灾异,展示这门学问,是很普遍的做法。据《汉书·谷永传》:“(谷永)于天官、《京氏易》最密,故善言灾异。”谷文中的“日食婺女之分,地震萧墙之内”等句就展现了这一点。可知其阴阳五行之学确实很突出。虽然,针对相关问题,他提出的应对办法被“委弃不纳”。但因对策较好地展示了才学,他颇受统治者重视。“对奏,天子异焉,特召见永。”(27)这说明具有丰富的知识才学是对策成功的一个方面。
相比后世,汉代对策选士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借此选才,另一方面有很强的政治咨询性,重在寻求治国之道,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立足于此,汉代对策文很重视统治方略的探究与时政弊端的分析,并对政治建设产生了很大影响,体现出鲜明的政治性。
文帝前十五年,晁错举贤良,撰有《贤良文学对策》。对于此文,后学多有批评。朱熹云:“晁、董、公孙之对,据道理看,只有董仲舒为得,如公孙已是不好,晁错是说个甚么。”(28)程敏政云:“考之于史,(对策)实始汉之晁错,错遇文帝恭谦好问之主,不能明目张胆以答所问,惜哉!”(29)应当说,这些评论对晁文的政治见识缺乏深察。针对策问,此文不仅提出了勿纵欲赋敛等具体主张。最主要的是认为:“五帝神圣,其臣莫能及,故自亲事……此谓配天地,治国大体之功也。”所谓“自亲事”,实指君主专制。这就涉及政治权力的分配问题。汉承秦制,实行丞相制度。丞相之权颇重。特别是在为政要害的人事方面,相权对皇权有很大牵制。《汉书·周亚夫传》载:窦太后授意景帝欲封皇后兄王信为列侯,“上曰:‘请得与丞相计之。’亚夫曰:‘高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上默然而沮”。《田蚡传》载:“当是时,丞相入奏事,语移日,所言皆听。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因此,汉朝建立后,皇、相权力冲突始终是无法回避的问题。文帝时,这种冲突表现得也很强烈。“(张)苍为丞相十余年,鲁人公孙臣上书,陈终始五德传,言汉土德时,其符黄龙见,当改正朔,易服色。事下苍,苍以为非是,罢之。其后黄龙见成纪,于是文帝召公孙臣以为博士,草立土德时历制度,更元年。苍由此自绌,谢病称老。”(30)关于“改正朔,易服色”,本是朝廷大事,张苍竟自行罢之,相权之大可见一斑。而文帝利用“黄龙见成纪”事,直接绕开张苍,表现出抵制相权的鲜明倾向。据《资治通鉴·文帝纪》,文帝此举在前165年春,而九月即诏策贤良,两者紧密相联。当时晁错已为太子家令,对权力冲突应有深察。为此,他敏锐地提出了“五帝神圣,其臣莫能及”,强调君主超越群臣的政治能力,倡导“躬亲本事”,认为为政之道即“治国大体”在于强化君权,实行专制。作为古代贤君,文帝对晁错的深意焉能不察。晁错被擢高第,基因于此。当然,文帝谦冲不兴事,务在维持政治稳定,周围多是军功旧臣,还不具备强化君权的政治条件。“上虽不尽听,然奇其材。”(31)加强君主专制只能付诸武帝时代去完成了。但这种理念毕竟是晁错较早提出的,为汉代皇权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汉代对策文中,董仲舒《举贤良对策》影响最大。它提出了“独尊儒术”的思想一统问题及教化为先、建立太学等执政措施。后世的研究也多集中于这两个方面。事实上,这篇对策的政治文化意义远不止此。建元六年,窦太后死。武帝彻底摆脱了政治羁绊。他雄才大略,希望在保证政权合法性的前提下全面革新政治。但这种革新是前所未有的,前人没有提供适应皇权专制与政治一统需要的经验以资垂鉴。同时,他又颇为年轻,仅二十二岁。对他而言,政治革新充满着太多的困惑与疑虑。他亟需系统全面的政治哲学为改革进行论证,解惑答疑。否则,没有理论指导的改革只能是盲目的政治变动。
元光元年,武帝诏举贤良。由于有建元元年首次参加贤良对策的经验(32);同时,经过六年的沉潜,董仲舒对武帝的政治意图有了进一步体察。因此,“褎然为举首”(33),对策颇合武帝之意,从而获得了专对机会。武帝连发三道策问,全面表达了自己的疑虑与困惑:一、效法三王之治有无可行性。武帝虽想打破黄老治术下的貌似平静实则暗潮涌动的社会状态,但应把国家引向何方,心里是没底的。“夫五百年之间,守文之君,当途之士,欲则先王之法,以戴翼其世者甚众。然犹不能反,日以仆灭,至后王则后止,岂其所持操或悖缪而失其统与?”王道社会虽然理想,但真的可效法吗?二、关于符命灾异问题。武帝策问云:“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灾异之变,何缘而起?”在当时,符命是政权合法性的象征,灾异则是社会出现严重问题的征兆。如何认识这个问题事关政权的存在与稳定。三、关于无为与有为而治的治国方式问题。武帝策问云:“盖闻虞舜之时,游于岩廊之上,垂拱无为,而天下太平。周文王至于日昃不暇食,而宇内亦治。夫帝王之道,岂不同条共贯与?何逸劳之殊也?”武帝欲图更张的目的无非是实现大治,而此前文帝等统治者采取无为策略,取得了很大成就。“无为”与“有为”均是为“治”,为何会出现“逸”、“劳”的差别?这个问题反映了武帝企图转换治国模式时的困惑。四、就社会形态而言,有的简朴无华,有的崇尚文章礼乐,如何理解这一差别。“盖俭者不造玄黄旌旗之饰,及至周室,设两观,乘大路,朱干玉戚,八佾陈于庭,而颂声兴。夫帝王之道,岂异指哉?”(34)在无为的治国方略下,以前的统治者崇简尚朴,不重文华。武帝志在兴作,希望通过繁荣文章礼乐展现治世气象。社会形态的改变事关一系列的文化建设,进行策问自在情理之中。
针对武帝的困惑与问题,董仲舒写下专对之作《举贤良对策》三篇,从政治哲学高度进行了系统回答。第一,以三王为榜样的王道社会可以实现。董文认为后世效法三王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所繇者非其道”。只要君主“勉强行道”,王道社会完全可以实现。第二,符命标志着政权的合法性,是君主“积善累德之效”的体现。而灾异则是君主“淫佚衰微,不能统理群生”造成的。第三,尧励精图治,才出现了“教化大行,天下和洽”的社会局面。舜“垂拱无为而天下治”是以尧治为前提的。而周文王“日昃而不暇食”,勤于其政,是因为“尊卑昏乱,百姓散亡”的局面亟待挽救。因此,有为与无为要视社会现实情况而定。要解决目前出现的问题,必须采取积极有为的政治路线。第四,“俭非圣人之中制”。“制度文采玄黄之饰,所以明尊卑,异贵贱,而劝有德也。故《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既然制度文章有如此大的社会作用,汉朝完全可以大兴其事。立足上述回答,董仲舒认为时代发展至此,出现了“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等系列问题,必须革新政治,务行更化。“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总之,在武帝希企大兴功业而又颇感困惑时,董仲舒通过深入的理性思考坚定了其信念,为他走向积极有为,大兴制度文章,实现政治更化提供了理论支持。汉代能在武帝时实现政治文化的转向,开创帝国盛大气象,董仲舒文功不可没。这是董仲舒对策更大的政治文化意义。
元光五年,公孙弘第二次参加贤良选拔,作有《举贤良对策》一文。针对策问,此文虽提出了社会治理要注重“仁”、“义”等,但仅是老生常谈。最重要的发明,莫过于强调以智术治国。“智者术之原也。……擅杀生之柄,通壅塞之途,权轻重之数,论得失之道,使远近情伪,必见于上,谓之术。……不得其术,则主蔽于上,官乱于下。此事之情,属统垂业之本也。”“术”本是刑名纵横家的主张。这在《鬼谷子》、《战国策》等中有充分体现。而作为儒学的重要范畴,“智”是指人在追求仁、义等道德人格境界和社会价值原则时,所具有的判断善恶是非的认知能力。它与“术”是根本不同的。而公孙弘则认为“智”是“术”的本原,巧妙地释“术”为“智”,把纵横之说融入儒学。《史记·儒林列传》载:“今上初即位,复以贤良征固(辕固生)……薛人公孙弘亦征,侧目而视固。固曰:‘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曲学以阿世”是基于学术立场的道德评判,舍却这种主观倾向,可以看出以公孙弘为代表的士子对原始儒学的改造。毕竟,学术要发挥社会作用,必须适应统治者的政治文化需求。释“术”为“智”就反映了这种倾向。在高调宣扬以儒治国的文化环境下,它为统治者以权术甚至阴谋进行统治、斗争提供了法理支持,深得武帝外重仁义而内重权术以专断独裁的本心,对汉朝“以霸王道杂之”的国策确立是有启发意义的。武帝把他由太常下第擢为第一,这是主要原因。
上述对策文有一个共同特征,即立足汉代政治需要,提出了治国为政的理论、主张。随着政治文化制度在武帝时的全面建成,统治者关心的重点转向了这种制度下所出现的各种具体的政治问题。在政治思想上,自董仲舒的儒学成为官方思想后,天人感应,灾异示政之说颇受崇奉。基于这种思想信仰,且不论宣帝、光武等贤君,纵使是成帝、桓帝等庸主“亦以灾异为忧”(35),多借灾异之机征举人才,解决政治问题。这是汉代选士制度较突出的特征。如,建始三年,成帝诏云:“朕涉道日寡,举错不中,乃戊申日蚀地震,朕甚惧焉。……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朕将览焉。”(36)建和元年,因京师地震,桓帝“诏大将军、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37)。在此情况下,对策文创作也随之发生变化,由武帝以前的政治理论建设走向了灾异诠释,利用灾异问题批评时政。特别是东汉中后期,有的作品变成了士子集团与外戚、宦官等势力进行斗争的工具。杜钦《举贤良方正对策》、申屠刚《举贤良方正对策》、李固《对策后复对》、皇甫规《建康元年举贤良方正对策》等都反映了这种创作倾向。在此,以李固、皇甫规之作为例进行分析。
自和帝时起,外戚、宦官专权问题日渐突出,顺帝时已颇为严重。因乳母宋娥、宦官孙程等对顺帝登上帝位有功,顺帝便对他们大加封赏。同时,重用外戚梁氏。据《后汉书·李杜列传》:“阳嘉二年,有地动、山崩、火灾之异,公卿举固对策,诏又特问当世之敝,为政所宜。”利用这次机会,李固在对策中少有费辞,直陈政治问题。认为重封宋娥“实乖旧典”;外戚梁氏“爵位尊显,专总权柄,天道恶盈,不知自损”,“宜令步兵校尉冀及诸侍中还居黄门之官,使权去外戚,政归国家”;宦官“秉威权、容请托”,干涉选举,应“罢退宦官,去其权重”(38)。这些主张都很尖锐,切中政弊。顺帝死后,梁太后临朝,梁冀完全控制了朝政。针对这种情况,皇甫规指出当前灾异问题“殆以奸臣权重之所致也”,矛头直指梁冀。“今大将军梁冀、河南尹不疑,处周、邵之任,为社稷之镇,加与王室世为姻族,今日立号虽尊可也。而天下区区,愿其霈然增修谦节,省去游娱不急之费,割减庐第无益之饰,近儒术,考论经书,辅佐日月,宜有至效。”否则“将沦波涛,归咎受愆”(39)。可见,两篇对策文的时政性很强,政治立场很鲜明,深刻反映了士大夫官僚集团与外戚、宦官的斗争。据《后汉书·李固传》:“顺帝览其对,多所纳用,即时出阿母还弟合,诸常侍悉叩头谢罪,朝廷肃然。以固为议郎。而阿母宦者疾固言直,因诈飞章以陷其罪,事从中下。大司农黄尚等请之于大将军梁商,又仆射黄琼救明固事,久乃得拜议郎。”《皇甫规传》:“梁冀忿其刺己,以规为下第,拜郎中。托疾免归,州郡承冀旨,几陷死者再三。”对策背后的政治斗争是很激烈的。
三 策问与对策文
一般而言,从创作角度,文学作品主要取决于创作主体。创作主体决定了文学作品写什么、如何写。但若把每类文体置于具体的政治文化环境中,这一论断就需要再思考、斟酌。这在古代应用文特别是对策文创作上体现得很鲜明。
对于对策文,古人多有明确界定。据《后汉书·顺帝纪》注引《前书音义》:“若录政化得失,显而问之,谓之对策也。”《文心雕龙·议对》:“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汉书·萧望之传》颜师古注:“对策者,显问以政事经义,令各对之,而观其文辞定高下也。”毫无疑问,作为应试文体,对策文是应对统治者策问的产物。统治者“问”什么,对策者才能“答”什么。看来,对策文写什么不仅取决于作者,还深受统治者策问的限制。这是对策文独具的文体特征。据上引颜师古注,虽然汉代的策问有的涉及“经义”,如成帝《白虎殿策方正直言》有六道策问题,其一是“六经之义何上”(40)。《后汉书·儒林列传》载:“(钟兴)少从少府丁恭受《严氏春秋》。恭荐兴学行高明,光武召见,问以经义,应对甚明。帝善之,拜郎中。”但这种情况毕竟较少。总体上多是就时政问题而发,重在考核对策者解决时政问题的能力。这导致了汉代对策文侧重于分析为政之道、时政弊端,具有很强的政治实用性、针对性。这在本文第二部分有充分体现。而后世的题目主要以考试文采学识为目的,多出自经史子集,有的甚至“务出于僻隐难知”(41),很容易导致对策文缺乏现实政治性、实用性。
策问不仅决定了对策文写什么,其质量的高低对对策文的创作水平也有很大影响。实际上,策问是很难的事情。它不是简单地提出问题,而是提问的问题应具有怎样的内涵与意义,可在多大程度上引发对策者的深入思考,反映出对策者的真才实学。应当说,没有好的策问,很难有好的对策,二者互为依存。这是对策文值得注意的特征。王通云:“广仁益智,莫善于问。乘事演道,莫善于对。非明君孰能广问,非达臣孰能专对乎?其因宜取类,无不经乎!洋洋乎,晁、董、公孙之对。”(42)徐师曾云:“对策存乎士子,而策问发于上人,尤必通达古今,善为疑难者,而后能之。”(43)这些认识都深刻道出了策问与对策的关系。如武帝《元光元年策贤良制》第一道云:“盖闻五帝三王之道,改制作乐而天下洽和,百王同之。当虞氏之乐莫盛于《韶》,于周莫盛于《勺》。圣王已没,钟鼓管弦之声未衰,而大道微缺,陵夷至乎桀、纣之行,王道大坏矣。夫五百年之间,守文之君,当涂之士,欲则先王之法以戴翼其世者甚众,然犹不能反,日以仆灭,至后王而后止,岂其所持操或悖缪而失其统与?固天降命不可复反,必推之于大衰而后息与?乌乎!凡所为屑屑,夙兴夜寐,务法上古者,又将无补与?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灾异之变,何缘而起?性命之情,或夭或寿,或仁或鄙,习闻其号,未烛厥理。伊欲风流而令行,刑轻而奸改,百姓和乐,政事宣昭,何修何饬而膏露降,百谷登,德润四海,泽臻草木。”五帝三王之治非常美好,让人向往,后世务法者很多,但为何不能实现?“符”作为政权存在的合法性证明,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性命的本真是什么?应采取何种政治措施才能使社会达到理想和谐的局面?可见,这些发问具有相当的历史与政治哲学深度。这就促使董仲舒集中精力去阐释这些问题,“乘事演道”,形成了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三篇。
对策文是对“策问”问题的对答与解释。这就涉及到“问题”的形态问题。相对而言,除武帝《元光元年策贤良制》、《元光五年策贤良制》,成帝《白虎殿策方正直言》等涉及的问题较具体外,大部分策问比较宏观,只是总体上指出目前所出现的问题,从而要求对策者进行回答。这种特点在文帝策问时已表现出来。文帝《策贤良文学诏》提出的问题主要是“明于国家大体”,“通人事之始终”等。实际上,这些题目涉及的内容很广泛,绝非某一具体的政治问题。阳嘉二年,顺帝诏云:“群公卿士将何以匡辅朕之不逮,奉答灾异?灾异不空设,必有所应。其各举敦朴士一人,直言厥咎,靡有所讳。”(44)用一句话概括,这道诏文所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当前会出现灾异。它没有集中在某一具体问题上,仅是针对自然灾害,要求“直言厥咎”即直言政治得失。由于问题具有概括性、包容性,这为士子根据自己对朝政的体察与认识,从不同方面进行回答提供了可能,从而导致了对策文各具识见,少有雷同。文帝策问时,仅有晁错的对策文保留下来,无法通过与其他士子的比较来了解此点。但阳嘉二年的对策活动却提供了充分证明。参加者有李固、张衡、马融等人,他们的对策文都见存于袁宏《后汉纪》。李固文认为社会出现灾异,主要是由于“今封阿母,恩赏太过;常侍近臣,威权太重”等引起的,现在亟需统一政令,限制宦官、外戚的权力,由尚书“出纳王命”。张衡文主要集中于人才选举弊端的分析。马融文则提出了“从政者变忽法度,以杀戮威刑为能”与“足农”等问题。三者的对策对政治问题、弊端的认识都较深入,但立论各不相同。而唐宋以后,策问题目愈来愈具体细致,可以条分缕析,按照问题性质分为不同的类别。宋沈作喆云:“盖策问之目,不过礼乐刑政、兵戎赋舆、岁时灾祥、吏治得失,可以备拟,可以蔓衍,故汗漫而难校,淟涊而少工。”(45)苏轼云:“近世士人纂类经史,缀缉时务,谓之策括,待问条目,搜抉略尽。”(46)问题愈细致、愈条目,意味着对对答内容的限制愈严重,使士子不能根据现实问题尽展识见;同时使士子很容易找到参考答案,抄袭成风,“有蹈习古作至二三百言者,有终篇雷同仅易数字者,涉猎未精,议论疏陋”(47),导致对策观点的老套与陈熟。
因对策文数量颇多,为便于把握对策者对问题的认识,在策问时,统治者往往要求“条对”,即“一一条录而对之”(48)。这种规定在皇帝诏问与士子对策中都有体现。阳嘉三年,顺帝专门策问周举:“顷年以来,旱灾屡应……审所贬黜,变复之征,厥效何由?分别具对,勿有所讳。”(49)谷永在参加完建始三年方正对策后,在《对策毕复言灾异》中说:“臣前幸得条对灾异之效,祸乱所极,言关于圣聪。”(50)这种条对要求使士子自然很注重对策文层次的安排,使其文体呈现出并列结构模式。所谓并列结构是指按照策问题目的顺序或对策所拟陈述的问题,文章主体部分主要采用并列关系的结构模式进行写作。晁错《贤良文学对策》、杜钦《白虎殿对策》、谷永《建始三年举方正对策》等均采取了这种方式。如晁作基本上是按照文帝的“明于国家大体”、“通人事之始终”等策问题目,逐条而对,表现出鲜明的并列结构特征。这种文体结构可使士子把某些认识紧密围绕在相关问题上进行深入阐释,又可避免因论述涉及范围过宽而跑题,致使主旨不明,非常利于统治者全面或仅针对某一具体问题的阅读。刘勰认为“王庭之美对”的标准之一就是“风恢恢而能远,流洋洋而不溢”(51),或许是针对此点而言的。
对于策问中的各种问题,科举时代多要求士子必须回答,不能有所选择、取舍,更不能脱离考题而另言别事。而汉代的策问则较为通融。当时,虽然有的统治者也提出了“各悉对,著于篇”(52)的要求,但士子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个别问题可以不涉及,不必逐条陈述;也可以对策问未曾涉及的问题进行阐释,提出自己的思想认识与治国方略。如,针对文帝的“朕之不德”问题,晁错《贤良文学对策》直接以“愚臣不足以当之”一笔带过。又如,武帝重视儒学,并在建元元年的选士活动中,接受丞相卫绾的建议,罢弃“或治申、商、韩非、张仪之言,乱国政”(53)的贤良,但还没有认识到思想一统对于政治一统的重大意义,因此在《元光元年策贤良制》中,他并没有把这个问题作为策问题目。而董仲舒在逐条回答完武帝“三王之教所祖不同,而皆有失,或谓久而不易者道也,意岂异哉”等问题后,以“然而臣窃有怪者”转笔,思考天下治道,提出了影响甚远的“《春秋》大一统”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等国家思想策略,阐释了要实现政治一统必须实现思想一统的问题。事实上,如果按照宋代以后“对所问不备者”、“首尾与题意不相类”(54)等考试违规条目,晁、董的对策是不会引起统治者重视的。
四 选士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与对策文
汉代对策文是基于当时的对策选士制度而产生。其创作必然也深受这种制度的影响。
汉代选士制度有其独特性,就选拔对象而言,民、吏均有被举荐的资格。据《汉书·武帝纪》:“(元光五年)八月,螟。征吏民有明当时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宣帝纪》:“(元康元年)秋八月,诏曰:‘……其博举吏民,厥身修正,通文学,明于先王之术,宣究其意者,各二人,中二千石各一人。’”但举主务必据实举荐,保证被举者有真才实学,否则要承担选举责任。《汉书·何武传》载:“(何武)徙京兆尹。二岁,坐举方正所举者召见槃辟雅拜,有司以为诡众虚伪。武坐左迁楚内史。”应劭《汉官仪》引世祖诏云:“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55)《后汉书·明帝纪》明帝中元二年诏云:“今选举不实,邪佞未去,权门请托……有司明奏罪名,并正举者。”由于与白衣相比,有职者已有一定的政治经验和技能,因此在这种规定下,为了免责,举主多乐意举荐有职之士。这是汉代选士制度的独特之处。如对策前,晁错已为太子家令,董仲舒曾为博士,公孙弘“少时为狱吏”(56),杜钦为武库令等。由于身处吏职,对时政必会有所体察,对策文自然能够立足实际,具有政治实用性。而科举时代,士子多为白衣,不了解现实政治,为应付考试多闭门揣摩,对策文自然容易成为一纸空言,很难产生政治影响。
为让应试者尽展识见,发现、解决政治问题,统治者多要求直言极谏,不因直言而进行打击,显示出相当宽容开明的政治气魄。为打消应试者的后顾之忧,当时对策选士已建立了较严格的保密制度。早在前165年,文帝就提出:“周之密之,重之闭之,兴自朕躬。大夫其正论,毋枉执事。”(57)其后,元光元年,武帝发布策贤良制云:“书之不泄,兴于朕躬,毋悼后害。”(58)这种直言极谏原则与保密制度使应试者往往直陈其事,无所忌讳,对策文自然敢于针砭时弊,富有现实针对性和批判精神。如,元寿元年诏举方正直言对策。当时,哀帝重用祖母傅氏、母丁氏外戚,其中“傅太后尤与政专权”(59)。有感于此,杜邺的对策首先借吕后专权之事批评傅太后,把日食之事归结为“明阳为阴所临”。其后,点名批评傅迁、郑业等外戚。最后把矛头指向哀帝。“昔诗人所刺,《春秋》所讥,指象如此,殆不在它。由后视前,忿邑非之,逮身所行,不自镜见,则以为可,计之过者。疏贱独偏见,疑内亦有此类。天变不空,保右世主,如此之至,奈何不应!”措辞尖锐,蕴含着强烈的批判精神。这种直接批判君主的对策,若没有长久形成的制度保障是不可想象的。而科举时代,且不论常科进士,纵使是直言极谏特科对策,“直言极谏”也仅是表面形式要求。北宋时,苏辙应贤良极谏科,批评仁宗,言无忌讳。考官不知予夺,请示仁宗。仁宗云:“以直言召人,而以直言弃之,天下其谓我何?”(60)这说明在科举时代,统治者是不愿看到真正的对策直言的。对此,清陆陇其云:“今日策学之弊,不惟患其剽窃也,患在有真实之见而不敢陈;不惟患其空疏也,患在有精详之识,而不敢献;不惟患其杂霸迂阔也,患在有正大切直之言,而不敢进。圣人在上而天下不得尽其所欲言,是岂独一策学之得失哉。”(61)道出了科举选士直言精神的缺失与对策文的关系。
武帝以后,选士制度确立了以儒为本的指导思想,而经学又是当时士子学习的教科书。在此情况下,以经义作为立论基础成为汉代选士制度的基本规定。为此,不少皇帝的制策都有明文要求。如建始四年,成帝《白虎殿策方正直言诏》云:“天地之道何贵?王者之法何如?……各以经对。”(62)元延元年,成帝《孛星见求直言诏》云:“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其各悉心,惟思变意,明以经对,无有所讳。与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63)按照这种考试规定,违背经义是不被允许的。平帝时,曱屠刚举贤良对策,认为平帝幼小,“即位以来,至亲分离”,应“亟遣使者征中山太后,置之别宫,令时朝见”。实际上,他是借此事反对王莽专权。“书奏,莽令元后下诏曰:‘刚所言僻经妄说,违背大义,其罢归田里。’”(64)王莽打击反对专权者固是事实。但当时,汉儒根据官学《公羊传》“为人后者,为之子也”(65),已引申出“为人后之礼,不得顾私亲”的经学大义。看来,申屠刚之论的确违背了对策规定。基于这种规定,为了博取高第,在对策文中征引经籍、依经立义自然成为一个突出特征。当然,这种特征很复杂,不可一概而论。有的直接征引经传原句,作为立论的出发点或基础,这是最常见的方式。如谷永《建始三年举方正对策》明引经传之语多达十处。有的作品则总括经义,如马融《阳嘉二年举敦朴对策》:“夫阴阳刚柔,天地所以立也。取仁于阳,资义于阴,柔以施德,刚以行刑,各顺时月,以厚群生。”虽然没有对经句的征引,但实际上却是对《易》义的概括。也有的通过征引、分析经书所载的自然、历史事实,以批评、规谏统治者,如杜钦《举贤良方正对策》:“《春秋》日蚀三十六,地震五,或夷狄侵中国,或政权在臣下,或妇乘夫,或臣子背君父,事虽不同,其类一也。”经书词句、史实、义理的运用,加强了对策文的说服力、公信力,也使对策文风典雅醇厚,渊茂平正,富有浓厚的经理气息。
就目前所见到的对策文而言,每篇都有其创作特点。像晁错的对策立足史实,体现出鲜明的借古喻今,婉巧开谕的特征。董仲舒的对策洋洋洒洒,“烦而不慁”,事理切明。公孙弘之策简明扼要,直指要害,“总要以约文,事切而情举”(66)。但在这些个性特征外,汉代对策文呈现出共同的文风。兹以晁错、鲁丕的对策数语为例。晁作云:“臣闻三王臣主俱贤,故合谋相辅,计安天下,莫不本于人情。人情莫不欲寿,三王生而不伤也;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而不困也;人情莫不欲安,三王扶而不危也;……是以天下乐其政,归其德,望之若父母,从之若流水;百姓和亲,国家安宁,名位不失,施及后世。此明于人情终始之功也。”鲁作云:“设难以观其谋,烦事以观其治,穷则观其所守,达则观其所施,此所以核之也。民多贫困者急,急则致寒,寒则万物不成。去本就末,奢所致也。制度明,则民用足,刑罚不中,则于名不正。正名之道,所以明上下之称,班爵号之制,定卿大夫之位也。”二者的行文均以散为主,略带对偶、排比,语言质实典正,少有浮华丽饰,呈现出文质彬彬的风貌。这种共同文风与选士制度规定有密切关系。作为上奏王庭之作,对策文应以何种文学面貌进呈朝廷,统治者是很关心的。如,建初元年,章帝诏云:“每寻前世举人贡士,或起圳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之。”(67)永初二年,安帝诏云:“间令公卿郡国举贤良方正,远求博选,开不讳之路,冀得至谋,以鉴不逮,而所对皆循尚浮言,无卓尔异闻。”(68)可见,反对浮华,崇尚文质彬彬,是选士制度的具体要求。正是基于这种要求,汉代优秀的对策文才能形成上述文风。
出于皇权建设需要,刘邦重用儒士叔孙通,进行了一次较全面的礼制建设,制定了朝廷的仪式典章制度。付之实践,取得极大成功。礼制具有的规范君臣尊卑秩序以体现皇权威严的作用充分体现出来。其后,汉代的礼仪制度虽屡有增饰,但强调君臣尊卑以维护皇权的精神是始终如一的。须指出的是,据《史记·太史公自序》:“叔孙通定礼仪,则文学彬彬稍进,《诗》、《书》往往间出矣。”又据《文心雕龙·章表》:“秦初定制,改书曰奏。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可知,叔孙通的礼仪建设是包含政用文在内的。至此,在各种政治场合,特别是臣下奏言活动必须坚持礼制,形成一套尊君卑臣的话语体系,以体现皇权至尊,成为君主专制的必然要求。
《文心雕龙·奏记》云:“奏者,进也。言敷于下,情进于上也。……自汉以来,奏事或称上疏。”由于对策文是上奏进言、力陈政事的,因此从文体上,它应属于“奏”、“疏”等。作为对陈王庭的奏言活动,对策须遵循汉代礼仪,肯定会作为汉代选士制度的一项规定。如晁错的对策开头云:“平阳侯臣窋、汝阴侯臣灶、颍阴侯臣何、廷尉臣宜昌、陇西太守臣昆邪,所选贤良太子家令臣错,昧死再拜言……”文中云:“今陛下人民之众,威武之重,德惠之厚,令行禁止之势,万万于五伯,而赐愚臣策曰‘匡朕之不逮’,愚臣何足以识陛下之高明而奉承之!”结尾云:“昧死上狂惑草茅之愚,臣言唯陛下财择。”董仲舒对策首篇开头云:“陛下发德音,下明昭,求天命与情性,皆非愚臣之所能及也。”中篇结尾云:“陛下加惠,宽臣之罪,令勿牵制于文,使得切磋究之,臣敢不尽愚!”“昧死”、“拜言”、“愚对”、“愚臣”等都是极尽逢迎的卑下之辞,严格君臣卑尊之分以展示皇权威严的色彩极其鲜明。这套话语体系在先秦文学中是很少见的。作为汉代官方文体的通用语,它们的出现都缘于选士制度对对策文作出的礼制要求,体现了强烈的皇权主义精神。
由于每次对策人数颇多,若无明确的格式规定,人各一面,容易杂乱无章。因此,对策文必须具备固定的文体格式肯定会成为选士制度一项要求。如上所述,对策文属于“奏”、“疏”等政用文体。而对于这些政用文的文体格式,蔡邕《独断》有较明确的说明:“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章者需头,称稽首,上书谢恩、陈事诣阙通者也。奏者亦需头,其京师官但言‘稽首’,下言‘稽首以闻’。其中者所请,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公卿校尉送谒者台也。表者不需头,上言‘臣某言’,下言‘臣某诚惶诚恐、稽首顿首、死罪死罪’。……”(69)可见,章、表等须具备符合礼制的开头(上言)与结尾(下言)。至于中间的正文部分则视所言政事的具体内容而定,不必详加说明,因此《独断》没有言及。这在对策文创作上有充分体现。目前所见到的对策文较完整的有晁错、杜钦、皇甫规、刘瑜等人之作。兹以杜钦、皇甫规之作为例。杜作云:“陛下畏天命,悼变异,延见公卿,举直言之士,将以求天心,迹得失也。臣钦愚戆,经术浅薄,不足以奉大对。臣闻日蚀地震,阳微阴盛也。臣者,君之阴也;子者,父之阴也;……臣钦愚戆,言不足采。”皇甫之作云:“陛下圣德钦明,闻灾责躬,咨嗟群僚,招延敢谏。臣得践天庭,承大问,此诚臣写愤毕命之期也。臣伏惟孝顺皇帝初勤王政,纲纪四方,天下欣然,几以获治。……臣诚知阿谀有福,深言近祸,岂敢隐心以避诛责乎!臣生长边远,希涉紫庭,怖慑失守,言不尽心。”两篇文章呈现出共同的文体格式,均由策头、策项、策尾三部分组成。策头即对策开头部分,也就是“上言”,主要言及朝廷为解决灾异等问题而诏举贤才,自己得以奉对承问等。策项是对策主体部分,紧承策头,多以“臣闻”、“臣伏惟”等起句,然后转入对策问的回答。策尾是对策的结尾,即“下言”,多谦卑惶恐、尽心纳忠之辞。这种格式与《独断》所言章、奏等文体格式基本一致,制式化倾向鲜明,是典型的制式文章(70)。当然与一般章、奏相比,由于政治场合不同,对策毕竟是一种较特殊的奏言陈事活动,因此这两篇文章还展示了对策言辞的独特性,具有鲜明的承问应答特点。
总之,汉代对策文的产生、繁盛及文学特质、风格、语言、格式等都与选士制度息息相关,体现出鲜明的制度精神。对于后世而言,汉代对策文是“前代之明范”(71),具有经典示范价值。但这种经典价值的确立,实源于汉代独特的选士制度。在制度要求、规定、精神等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后世对策者自然也难望其项背,写出可以媲美的作品。
注释:
①《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0册,第3117页。
②《汉书》卷四二《张周赵任申屠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7册,第2098页。
③《资治通鉴》卷一五《汉纪》七,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2册,第496页。
④《汉书》卷四○《张陈王周传》,第7册,第2054页。
⑤《汉书》卷四○《张陈王周传》,第7册,第2049页。
⑥《汉书》卷四《文帝纪》,第1册,第116页。
⑦《汉书》卷四《文帝纪》,第1册,第127页。
⑧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汉文》,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4页。
⑨《汉书》卷六四上《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2775页。
⑩《汉书》卷九《元帝纪》,第1册,第281—282页。
(11)《后汉书》卷四一《第五钟离宋寒列传》,第5册,第1414页。
(12)《后汉书》卷七六《循吏列传》,第9册,第2473页。
(13)《后汉书》卷五二《崔骃列传附崔寔传》,第6册,第1725页。
(14)《后汉书》卷五七《杜栾刘李刘谢列传》,第7册,第1858页。
(15)《后汉书》卷六○上《马融列传》,第7册,第1971页。
(16)汪文台辑、周天游校《七家后汉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页。
(17)汪文台辑、周天游校《七家后汉书》,第107页。
(18)《汉书》卷四九《爰盎晁错传》,第8册,第2299页。
(19)《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8册,第2495页。
(20)《汉书》卷八五《谷永杜邺传》,第11册,第3454页。
(21)申屠刚,东汉初期人,《后汉书》卷二九有传,但其对策时间为西汉平帝时期,应归入西汉文。
(22)陈直《居延汉简解要》四,《居延汉简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33页。
(23)《汉书》卷八八《儒林传》,第11册,第3596页。
(24)刘跃进《秦汉兴衰:文化选择的决定作用》,《百色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25)文帝《策贤良文学诏》,《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汉文》,第14页。
(26)武帝《诏贤良》,《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汉文》,第26页。
(27)《汉书》卷八五《谷永杜邺传》,第11册,第3450页。
(28)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一三七,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册,第3268页。
(29)程敏政编《明文衡》卷五六,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74册,第339页。
(30)《汉书》卷四二《张周赵任申屠传》,第7册,第2099页。
(31)《资治通鉴》卷一五《汉纪》七,第2册,第501页。
(32)此点可参见岳庆平《董仲舒对策年代辨》,《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
(33)《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8册,第2495页。
(34)武帝《元光元年策贤良制》,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汉文》,第24页。
(35)王树民校证《廿二史劄记校证》卷二“汉重日食”条,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1页。
(36)《汉书》卷一○《成帝纪》,第1册,第307页。
(37)《后汉书》卷七《孝桓帝纪》,第2册,第289页。
(38)李固《对策后复对》,《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上册,第483—484页。
(39)《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下册,第622页。
(40)《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汉文》,第78页。
(41)王存《上哲宗乞别详定制科考格》,赵汝愚编《宋名臣奏议》卷八二,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31册,第26页。
(42)郑春颖《文中子中说译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0页。
(43)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第130页。
(44)袁宏《后汉纪·孝顺皇帝纪》上卷,见张烈点校《两汉纪》,中华书局2002年版,下册,第354页。
(45)沈作喆《寓简》卷五,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4册,第132页。
(46)苏轼《议学校贡举状》,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册,第724页。
(47)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选举》六之二二,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5册,第4340页。
(48)《汉书》卷六七《杨胡朱梅云传》颜师古注,第9册,第2917页。
(49)顺帝《策问周举》,《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上册,第64页。
(50)《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汉文》,第462页。
(51)《文心雕龙·议对》,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中册,第913页。
(52)《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8册,第2507页。
(53)《汉书》卷六《武帝纪》,第1册,第156页。
(54)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二六,第5册,第4274—4275页。
(55)应劭撰《汉官仪》,孙星衍等辑《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25页。
(56)《汉书》卷五八《公孙弘卜式兒宽传》,第9册,第2613页。
(57)《汉书》卷四九《爱盎晁错传》,第8册,第2290页。
(58)《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汉文》,第24页。
(59)《汉书》卷八五《谷永杜邺传》,第11册,第3475页。
(60)《宋史》卷三三九《苏辙列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1册,第10822页。
(61)陆陇其《三鱼堂外集》卷四“策学”,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25册,第243—244页。
(62)《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汉文》,第79页。
(63)《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汉文》,第78页。
(64)《后汉书》卷二九《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第4册,第1014页。
(65)王维堤、唐书文《春秋公羊传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68页。
(66)《文心雕龙·章表》,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中册,第906页。
(67)《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第1册,第133页。
(68)《后汉书》卷五《孝安帝纪》,第1册,第210页。
(69)蔡邕《独断》卷上,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50册,第78—79页。
(70)徐公持《论秦汉制式之章的发展及其文学史意义》,《文学遗产》2012年第1期。
(71)《文心雕龙·议对》,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中册,第9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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