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研究_工作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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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目前我国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现状的不足之处和对我国档案事业的不利影响、应采取的对策,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我国档案工作现行管理体制的不足之处。

1.从档案部门系统的“条条”看,中央与省、省与市、市与县之间只有业务关系,但没有隶属关系。下级档案部门的人员、财政均由当地政府管理。使人、财、物不易综合平衡用于档案事业的发展。

2.从档案管理的“块块”上看,尽管《档案法》规定地方上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室监督和指导,但由于《档案法》可操作性不够,使得“块块”中的这种监督、指导关系,没有象“条条”中的那种监督、指导有约束力。

3.“条块”分割。按专业、按系统对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的实施,使许多“条条”都制定了规章,而有些规章与国家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章相左,造成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责任界限不明,令人莫衷一是。

4.档案馆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室分别属于不同的系统,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也就是说馆与馆、馆与室、室与室都有各自的上级主管机关或单位,它们都是相对独立的单元。以上这些不足之处,对档案工作改革的深化,有着一定的影响,不利于档案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对深化我国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设想。

改革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中的不足之处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档案事业的需要。改革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显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又要因地制宜,谨慎实施。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笔者根据我国的档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对策,供档案同仁参考。

1.建立“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它主要针对机关档案工作。它是在局馆合一的前提下,从中央到地方对档案实行统一管理,主要包括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的档案。可根据我国的国情,分三步或三种模式实行。

(1)第一步,建立文件中心。 建立文件中心是实行统一管理的初级步骤,宜先从基层实行,尤其是市(地)、县机关相对集中办公的地方更适宜。甘肃省永靖县档案局在建立文件中心的实践中已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和令人满意的效果。[1]这种文件中心,是市(地)、 县级档案局(馆)直接领导下的下属机构,它是介于各机关与档案馆之间管理若干机关非现行文件、档案,服务于机关工作的事业管理实体。它的特点是:“克服了传统管理体制的弊病,发挥了对人、财、物、时间、信息的组织与调节管理职能作用”,获得了对“机关文件、档案进行统一管理的自主权,提高了工作效率与案卷质量,减少了重复劳动和物力浪费,”“符合‘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2]

(2)第二步,建立“分级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即分别在中央、省、市(地)、县建立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馆、室的体系。具体说,就是中央与省、省与市(地)、市(地)与县,仍按现在的业务领导、监督关系不变,而后分级统一管理档案。即在中央一级,第一历史档案馆、第二历史档案馆、国家级各专业档案馆、中央机关各部委档案馆,都是中央档案馆的分馆,中央各部委档案处(室)都是它的派出机构(也可叫文件中心,根据文件、档案的多少和机关驻地远近、适当设立),均隶属于中央档案馆。省、市(地)、县级类推。这样就将在一个层次内对档案及档案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可发挥出综合群体效益。

(3)第三步,建立全国“统一领导、 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就是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为一体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即中央档案馆为国家档案馆总馆(局),各省的档案馆为其分馆(局),市(地)、县档案馆为其支馆(局),各档案室或文件中心为各级档案馆(局)的派出机构或下属机构,可用下图表示:

有人可能认为这样会统的过死。其实像金融、邮电等系统都是自成一网络体系。这种体制的特点是无论从宏观和微观对档案事业都有促进作用,使全国档案工作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机网络,在这个网络中的各个档案部门都有着有机的联系,它有利于各级档案馆、室在人、财、物上实行统一调配和使用。对于稳定档案人员队伍,提高档案人员素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统一档案质量标准,综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将起积极的作用。

2.完善档案法规体系,依法治档。就是运用法律手段改变现有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软弱无力局面。这主要针对企业档案工作而言,当然也适用于机关档案工作。

(1)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加强宏观管理。要使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建立符合档案事业发展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档案法规体系,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沈阳市档案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和《河南省档案管理规定》的出台,就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它们对那些不建立档案工作、对档案不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单位规定了经济处罚,体现了“宏观管住,微观放开”的原则。它为加强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改变现行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软弱局面,提供了法律保障。

(2)依法监督。 随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施行,“政企分开”,企业成为独立经营的主体,使得企业档案工作靠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已不适应,这就要在原有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改行政手段管理为主为以法制手段管理为主,依法加强监督,监察督促其建立档案机构、配备人员、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

3.加强行政管理,建立广泛的协作交流联系,弥补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不足。

(1)加强协调。 就是运用行政管理手段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关系。要协调理顺档案部门与其他各个部门的关系,促进档案工作的发展。要避免内耗,形成合力。“如调动各主管机关的档案工作积极性问题,当他们对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时,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督促其做好档案工作,“当他们的积极性过高,超越自己的权限时,又要对它们作适当的抑制”。[3]抑制也是一种协调。通过这种协调来弥补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不足。

(2)强化档案干部的行政管理。 对于机关档案人员的配置可由“档案部门与劳动人事部门协商,制定一个各级机关档案室编制标准表,明确规定档案机构是机关的正式序列成员”。[4]档案人员的配备,既要符合档案工作的要求,又要保持相对稳定,并强化对其管理,像河南省濮阳市档案局采取的措施,就是建立机关档案人员档案,定期对其考核,凡单位调配档案干部,应先填写《档案干部调配审批表》,报档案局审查同意后再按干部调配权限报送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属单位内部调整的也应填报《审批表》,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5]

(3)加快档案信息目录中心的建设。档案信息目录中心的建立,打破了馆与馆、馆与室、室与室的界限,改变档案信息保存分散不便利用的局面。在建立明清、民国和革命历史档案3 个全国性的档案目录中心的基础上,要尽快在各省、市(地)、县分别建立本区域内的档案信息目录中心,各“条条”也应发挥“条条”的优势,建立专业档案信息目录中心。

(4)建立以档案学会为纽带的馆、室际之间的协作关系。 档案学会是一个群众团体,它紧密地联系着广大档案工作者,它有密集的档案人才优势,它不受地域、单位的限制。因此,建立以档案学会为纽带的馆、室之间的协作关系,以开展档案信息的交流,协作攻关,共同开发,这将对弥补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不足,综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有着重要作用。其一是建立正常的档案信息交流制度,这种档案信息交流关系建立的区域,可以是一个档案学会分会所辖的区域,也可以是经济联系比较密切的区域,当然也可以是全国性的,但宜从小区域开始,逐步向外扩展,特别是那些历史上的行政建制在一起,如今被一分为几的,更应该首先建立这种交流关系。各协作交流单位应该定期或不定期轮流作东召开档案信息交流会,以交流档案信息,探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新途径、新方法。其二,联合组织攻关,共同开发编研项目,提高综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能力。其三,联合行动,举办地区性、经济联合区域性、专题性的档案信息展览或档案信息发布会。

注释:

[1][2]罗斌:《谈档案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建立文件中心的实践》,《档案学通讯》1992年第5期。

[3]刘国能:《发展趋势与改革思考》,《档案学研究》1992 年第3期。

[4]汪德运:《关于机关档案工作改革的几点认识》, 《档案学理论新探索》,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310页。

[5]张满飙、郭兰霞:《档案干部管理在濮阳》, 《中国档案》1994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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