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材中“土地”的划分与组合_语文论文

语文教材中“土地”的划分与组合_语文论文

语文教材中“的”“地”的分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合论文,语文教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结构助词“的”一般用在定语的后面,“地”用在状语的后面,这样分写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因此,大部分现代汉语语法著作也都面对语言事实介绍分写的用法。

书面语中“的”“地”分写在某些情况下确实有不易掌握之处。朱德熙先生曾指出:“‘的’的用法范围广,‘地’的用法范围窄。只有在偏正结构里,这两个字才可能发生混淆。”“这类格式里的修饰语都是双音节形容词,中心语都是双音节动词。这种格式有的时候用‘的’,有的时候用‘地’;到底用哪一个,决定于整个格式在句子里占据的位置。”①针对这一情况,有些语言学家建议“的”“地”合写为“的”。②1984年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印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正面接触了“的”“地”分合的问题。《提要》从解决使用上疑难问题的角度出发,提倡“的”“地”合写为“的”,指出“这里不区分‘的’‘地’,都用‘的’。过去曾经不分,并未引起混乱,而通行的分写办法在教学上不无困难,事实上也确有疑难情况,所以根据许多教师的建议,提倡不分。但是目前报刊文章和许多著作中大都是分写的(虽然分得不妥当的屡见不鲜),因此不作硬性规定,愿意分写的尽管分写,只要分得对就行(定语用‘的’,状语用‘地’)”。③

在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初中语文课本中,编者主观上打算体现《提要》提倡“的”“地”合写的意图,但客观上却造成了“的”“地”用法混乱的现象,给师生们总的印象是有分有合,时分时合。特别是由于编者对“的”“地”分合使用的处理原则没有在课本中作出明确的说明交代,因而课本使用者很难一下子从总体上把握分合全貌,做到胸中有数。我们反复翻检初中语文课本,体会到编者的处理意图大概是这样的:其一,课文正文一律保持原貌,一般是“的”“地”分写;其二,编者的文字一律合写用“的”。

课本编者的上述意图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下列一些问题。

第一,同一篇课文,前边的“学习重点”“自读提示”中“的”“地”合写为“的”,课文正文中则“的”“地”分写,正文下边的脚注中又合写为“的”。例如:

(1)作者……详尽的描绘了澜沧江边蝴蝶会的盛况和奇景,满怀深情的赞美了我们伟大祖国多娇的江山。(初中《语文》第六册《澜沧江边蝴蝶会·自读提示》,35页)

(2)……成百的彩色缤纷的蝴蝶正在翩翩飞舞,衬着水中的倒影,确实是非常地美。(初中《语文》第六册《澜沦江边蝴蝶会》,37页)

(3)〔余目睹其呈奇不爽者盖两载〕我亲眼看见一点也不差的出现这种奇特的景象有两年了。(初中《语文》第六册《澜沦江边蝴蝶会》,37页注释⑥)

第二,在知识短文中,编者的行文“的”“地”合写为“的”,例句中则时分时合。例如:

(4)……对这两种短语的结构要熟练的掌握。(初中《语文》第二册《动词短语》,297页)

(5)〔笑咪咪〕的说〔轻轻〕的飘(初中《语文》第二册《动词短语》,277页例句)

(6)〔轻轻〕地飘〈在空中〉(初中《语文》第二册《动词短语》,279页例句)

第三,课文后面的“练习”中,题目的说明文字“的”“地”合写为“的”,题中的句子则时分时合。例如;

(7)为了准确的说明事物的特征,运用词语必须严密。(初中《语文》第四册,128页,第四题的说明文字)

(8)有史以来,人类就同沙漠不断地斗争。(初中《语文》第四册,128页,第四题第1小题)

(9)默默地站在她的身边 迷迷糊糊地往外走(初中《语文》第二册,281页,第一题)

(10)同沙漠不断的斗争(初中《语文》第二册,282页,第三题第1小题)

1992年版九年义务教育初中语文课本中,对于“的”“地”写法分合问题仍然采用上述处理方式。

我们认为,初中语文课本中“的”与“地”的这种处理方式是不合适的。

结构助词“的”“地”目前大都是分写,《提要》提倡合写。在此情况下,具体使用时必须特别强调一个原则,就是在一段整体文字中,要分都分,要合都合,绝不能时分时合,分合不定。一篇课文包括提示和练习在内,是一个整体,在同一整体之中时分时合显然是不恰当的,不科学的。

语文课本在教学中具有规范性的作用,课本的内容和要求必须是明确的,这样才能利于掌握,利于教学,便于考查。初中语文课本“的”“地”写法时分时合的处理方式使教师无所遵循,不符合对课本的规范要求,会给教学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既然课本的写法分合不定,那么是否允许教师在教学中自行决定,各行其是呢?如果那样做了,就有可能出现不同学校之间,同一学校的不同年级之间,甚至同一年级不同教师教的班之间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初中语文课本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成千上万的初中学生。他们的个人语言习惯尚未完全形成,正迫切需要加强正确引导。而初中语文课本“的”“地”写法时分时合将会给语言习惯可塑性极强的学生带来不良影响。学生平时读书看报接触到的大量语言事实是分写的,初中其他学科课本的行文也是分写的,唯独语文课本时分时合,这样会使学生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使学生对“的”“地”用法的认识更加模糊,甚至会在潜移默化之中形成一种错误印象,认为想分就分,想合就合,分合不定,随心所欲。这样势必造成“的”“地”使用上新的混乱。而且这种新的混乱在初中学生中一旦出现,影响面很大,澄清纠正都将十分费力。这种担忧不是毫无根据的。不少中学语文教师反映,目前在中学生中已然出现了这方面的问题。这应该引起我们的充分注意。

另外,目前高中语文课本中“的”“地”仍然一律分写。同一门课程,同一个问题,不同学段的课本处理不一致,显然是不恰当的。

稳定性和规范性是教学语法的突出特点。教学语法的内容和普通教育阶段其他学科的教学内容一样,应该是社会上公认的定论,而不应是有争议的观点。教学语法的内容应该多求稳妥而少求新异;要注意正面说明什么样的用法是合乎规范的,什么样的用法是不合规范的。初中语文课本对“的”“地”写法的处理显然不尽符合上述要求。

“的”“地”写法的分合虽然是语法中的一个具体问题,但由于“的”“地”使用频率甚高,所以涉及面很广。它不仅涉及语法研究,而且密切联系着语用实践,同时也是书面语言规范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中学语文教学中对于这一问题应取格外审慎的态度。对于提倡“的”“地”合写为“的”的建议,有人赞同,也有人提出异议,目前尚未取得大体一致的意见,而在实际使用中绝大多数人都仍然是分写。因此,对“的”“地”写法分合问题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探讨和考察:分写到底会造成哪些易混淆的问题,原因何在;合写固然可以解决“的”“地”不易区分的矛盾,但由此是否会带来某些消极作用,有什么更好的办法,等等。另外,几十年来“的”“地”分写已成为一种占绝对优势的习惯用法,即使上面的一些问题探讨得比较清楚了,在实际使用上提倡合写也还需要一个逐步引导的过程。在此之前,初中语文课本中大面积地推行“的”“地”合写,时机和条件似乎都还不够成熟。

注释:

①朱德熙《语法·修辞·作文》,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年,30、32页。

②吕叔湘:《评讲一份通报——附论“的、地、得”和“作、做”》,载《语文学习讲座丛书(四)》,商务印书馆,1980年;《关于“的、地、得”和“做、作”》,载《语文学习》,1981年第3期;《“的”和“地”的分合问题》,载《北京晚报》,1982年3月20日;《关于“的”“地”、“得”的分别》,载《语文杂记》,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年。

③《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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