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书治要》与“贞观之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贞观之治论文,群书治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群书治要》(以下简称《治要》)是唐初著名谏官魏徵及虞世南、褚遂良等受命于唐太宗李世民(599年~649年,626年~649年在位),以辑录前人著述作谏书,为唐太宗“偃武修文”“治国安邦”,创建“贞观之治”提供警示的匡政巨著。
《治要》取材于六经、四史、诸子百家,“上始五帝,下迄晋年”,以“务乎政术,存乎劝戒”为宗旨,从一万四千多部、八万九千多卷古籍中“采摭群书,剪截淫放”,呕心沥血数年,于贞观五年(631年)编辑成书,计六十五部约五十余万言。作为唐以后中国古代社会历代帝王施政楷模的“贞观之治”,其成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贞观君臣特别是唐太宗,以《治要》为鉴,以“圣贤”为训,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用于为君、择人、施政、治国,其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故而《治要》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唐太宗之后,历代君王乃至官宦重臣修身治国平天下的教科书。
“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会弃而不用”这一具有一定人民性的思想,贯穿于《治要》的始终。唐太宗读《治要》后,在《答魏徵上〈群书治要〉手诏》中感慨道:“朕少尚威武,不精学业,先王之道,茫若涉海。观所撰书,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使朕致治稽古,临事不惑。其为劳也不亦大哉!”
鉴于对《治要》在治国安邦方面的作用有了深刻体会,唐太宗特令缮写十余部,分赐太子及诸侯王以作从政龟鉴。贞观九年,唐太宗再次总结阅读《治要》的感受说:“手不释卷,知风化之本,见政理之源”(《贞观政要》)。由此,可见唐太宗及其群臣将《治要》作为创建“贞观盛世”依据的道理了。从《治要》编辑成书以后的千余年间,在历代治国实践里的作用证明,它实质上是历代君王乃至官宦重臣修身治国平天下的教科书。
“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是《治要》给唐太宗思想上最重要的警示之一,亦是贞观执政集团以史为鉴,在治理国家实践中奉行的一条基本原则。唐太宗以“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刻民以奉君,犹刈(yì,割)肉以充腹;腹饱而身毙,君富而国亡”(《资治通鉴》)告诫群臣,并以《治要》中“君舟民水”即“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训自逸自警。他还对群臣说:“可爱非君,可畏非民。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会弃而不用,诚可畏非”(《贞观政要》)。为安抚百姓,唐太宗登基后即表示要“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资治通鉴》),竭力创造一个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此举确实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生产的发展,百姓因此而得到了休养生息的机会,这应是贞观君臣得以平天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唐太宗从《治要》取得的另一个思想收获是“纳谏则国治”,“杜撰则政乱”。唐太宗认为人的才智是有限的,即使帝王也不例外;他说:“人欲自照,必须明镜;主欲知过,必藉忠臣;主若自贤,臣不匡正;欲不危败,岂可得哉!”他又说:“人君,须得匡谏之臣举其愆过。一日万机,一人听断,虽复忧劳,安能尽善哉?”为了更好地施政,唐太宗提倡集思广益,将“好自矜夸,护短拒谏”视为亡国之道,因而多次向群臣警示道:“看古之帝王,有兴有衰,犹朝之有暮,皆为其蔽之耳目,不知时政之得失;忠正不言,邪谄者日进,既不见过,所以至于灭亡”(《贞观政要》)。“君有过失,臣须极言。朕闻卿等规谏,纵不能当时即从,再三审思,必择善而用之”;通过复杂的治国实践,他深知“国之安危,资于辅弼”(见《魏征公谏录》)对促进执政的意义。贞观十一年,唐太宗在手谕里进一步要求“夫为人臣,当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所以共治也”(《贞观政要》)。唐太宗常对群臣说:“人欲自见其形,必资明镜;君欲自知其过,必待忠臣”,“如虞世基等谄事炀帝以保富贵,炀帝既弑,世基等亦诛。公辈宜用此为戒,事有得失,毋惜进言”(《资治通鉴》)。能够善于纳谏,而又能择其善者用之,并明白“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真谛,从而少犯错误,这对一个君王而言,实属难能可贵。唐太宗之积极求谏纳谏影响了群臣敢于讲真话,于是,朝中形成了君臣“共相切磋”以集思广益的氛围,“共相匡辅”的大治局面:这当是“贞观之治”留给其后历代执政者的宝贵启迪。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资治通鉴》),即知人善用,是唐太宗在施政治国的实践中,从《治要》抽象出来的择人善用以平天下的一条重要原则。唐太宗认为,“王者,须为官择人,不可造次即用”,“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竟进”(《贞观政要》)。鉴于此,唐太宗登基后,即要求尚书右仆射(宰相)封德彝为朝廷举荐贤才能人,并严词驳斥封德彝“非不尽心,但于今未有奇才耳”的消极论调:“君子用人如器,各取所长。古之致治者,岂借才于异代乎?正患己不能知,安可诬一世之人!”(《资治通鉴》)他相信每朝每代均有干才,问题是能否知人善用。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帝王当中,应该说唐太宗确是一位知人善用的皇帝,而关于他的不拘一格择人知人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段佳话。例如,魏徵、王珪、薛万彻以及冯翌兄弟等,都是太子建成阴谋推翻唐太宗这一谋反集团中“罪不容诛”的策划者或主要参与者,尤其是魏徵,参加过李密起义,归唐后官至“太子洗马”,并向太子建成建议只有及早除掉唐太宗才能夺取帝位。唐太宗在“玄武门之变”之后即问魏徵“离间”其兄弟之罪;魏徵不但供认不讳,而且感叹太子不听自己的建议,如果按自己的建议行事,“必无今日之祸”。然而,唐太宗不仅不杀完全有理由可杀的这个事前属于主谋、事后又不认错的魏徵,反而认为魏徵是一个“尽心所事”的“忠臣”而“厚加礼遇”,并将他拜为谏议大夫,还“数引之卧内,访以政术”。魏徵则深感终于“逢知己之主”而为唐太宗“竭其用力”。对于魏徵的政绩,唐太宗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贞观之初,上书者皆云‘宜振耀威武,征讨四夷’,唯徵劝朕偃武修文。中国安,四夷来服……徵之力也”;又褒奖魏徵“不许我为非”,“前后所谏二百余事,皆称朕意”。这位“贞观之治”的杰出人物魏徵,后官至秘书监、侍中、太子太师,封郑国公。再如,对原先追随唐高祖李渊,“玄武门之变”之后躲匿于终南山的薛万彻,唐太宗也不杀他,并夸赞他是一个“忠于其主”的“义士”,屡次遣使谕其出山:薛万彻出山后,被唐太宗委以重任,官至行军大总管,在多次征战中为李唐立下卓著战功。此外,尚有诸如出身庶族的马周、刘洎,原本萧铣属下的岑文本、来自王世充集团的戴胄、曾经事于窦建德的张玄素以及追随过杜危伏的李百药等人,唐太宗或以深谙吏治、干才过人,或以学识渊博、文翰清丽,均对他们分别委以公卿、大臣;以上人等对唐太宗则深怀“知遇之恩”而更加尽忠竞业,竭尽所长,效命于唐太宗及其“盛世”的创建。还有和魏徵一样出身于农民起义军的李勋,以及隋朝官员萧铣、裴寂,少数民族将领阿史那社尔、契苾何力等等,均受到唐太宗的重用。如此能够不分贵贱,不计旧怨,只要有利于自己的“功业”并能为自己所用的干才,便以诚相见,大胆启用,这与唐太宗阅读《治要》手不释卷,从中吸取治国成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是分不开的。
唐太宗自己也承认,其成功的原因之一,即在于发现干才即知人、用人和爱护人才;他说:“朕所以能及此者,止有五事耳:自古帝王多疾胜己者,朕见人之善,若己有之;人之行能不能兼备,朕常弃其所短,取其所长;人主往往进贤则欲置诸怀,退不肖则欲推诸壑,朕见贤则敬,不肖者则怜之,贤不肖各得其所;人主多恶正直,阴诛显戮,无代无之,朕践祚以来,正直之士比肩于朝,未黜责一人;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此五者,朕所以成今日之功也”(《资治通鉴》)。唐太宗的这段话,用今天的术语来讲,即干部政策和民族政策。
“君贪必丧其国,臣贪必亡其身”,是唐太宗从《治要》所提供的历史教训中总结的无论是君王还是臣子都必须遵循的廉洁奉公的基本准则。唐太宗形象而生动地用“珍珠射鸟”的寓言比喻人的生命、前程与身外之物的关系说,有人用珍珠弹射鸟雀,这不是很可惜吗?生命和前程比珍珠更贵重,可是,有人见到金钱便不畏惧法网而收受贿赂,这种不珍惜生命和前程,贪取身外之物的违法行为,岂不是比用珍珠弹射鸟雀更加可惜吗?接着,唐太宗告诫群臣,只要忠诚廉洁,全力报效国家,官职爵位就能得到,反之,贪赃枉法必将受到惩罚乃至身败名裂。唐太宗还以隋炀帝杨广骄奢淫逸而自以为能,最终丧命于匹夫的教训为例,说明帝王也一样,任性放纵、恣意挥霍,信任奸佞、疏远忠良,只要沾染上其中一件,就会亡国。唐太宗进而在列举了历史上或君王或臣子,由于贪财迷金、奢靡无度而亡国丧命的事例,正告群臣记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后总结说,国君贪婪必定丧失国家,臣子贪婪必定丧失前程甚至生命(《贞观政要》)。
“远佞人”,是唐太宗阅读《治要》的又一收获。“佞人”做了官就是“谀臣”。西汉刘向有感于宦官专权祸国而撰《说苑》,对“六邪”之一的“谀臣”作了深刻剖析,这种人“主所言皆曰善,主所为皆曰可,隐而求主之所好而进之,以快主之耳目,偷合苟容,与主为乐,不计其后害”。由此可见“佞人”即“谀臣”的危害之大。应该说,唐太宗对佞人谀臣危害朝政的严重性的认识和警觉,还是比较清醒也比较明智的,他说“谗佞之徒,皆国之蟊贼也”,如果“人主所行不当,而臣下又无匡谏,苟在阿顺,事皆称美”,则“君为暗主,臣为谀臣;君暗臣谀,危亡立至”(《贞观政要》),因而反对臣子“阿旨顺情,唯唯苟过”的谄谀作风。例如,隋大业十二年(616年),赵元楷以隋炀帝游江都(今扬州)“献异味”而被擢升为江都郡丞,初尝“媚主”甜头。赵归顺唐朝后任蒲州刺史;贞观七年,唐太宗巡视至蒲州时,赵故伎重演,满以为如此会得唐太宗封赏,不料反被唐太宗“召而责之”为“亡隋敞俗”而令其“改旧态”(《贞观政要》)。又,宇文士及原本事隋,归唐后任殿中监;某日,唐太宗小憩于大树下,赞美大树长得好;士及趁机大事奉承迎合;唐太宗听了十分反感,对士及说,魏徵常劝我远佞人,“意疑是汝,今果不谬”;士及连忙叩头谢罪(《资治通鉴》)。唐太宗的“赏直斥谀”有效地端正了“贞观”朝廷风气,不仅鼓励了正直的臣子敢讲真话,而且迫使部分惯于奉承阿谀之徒不得不有所收敛。
《治要》为唐太宗总结了一条用人之道:赏罚分明。唐太宗说:“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贞观政要》)。君主与臣子之间,是否赏罚分明在于是否善于用人,而是否善于用人又在于是否赏罚分明;二者既有因果关系,也有互动效应。功过同赏,忠奸不分,赏不当其功,则受赏者无示范之效,苟且者势必日益比比;对过失者倘若罚不当其罪,轻罚则纵恶,重罚则伤善,都不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唐太宗之对臣子的赏功罚过,相对来说,在我国古代帝王中还是比较分明的。他说自己“赏不避仇雠,罚不阿亲戚”,虽然未免溢美,但他也确实重赏了几个为他建立了功勋的“仇人”,如前文提及的魏徵、薛万彻等是;也惩办了一些犯法的亲戚。例如,汉王元昌是唐太宗的弟弟,洋州刺史赵节是太宗姐姐长广公主的儿子,驸马都尉杜苛是太宗的女婿,贞观十七年,太子承乾被废,元昌、赵节、杜苛均牵连在案。唐太宗尊重群臣意见,“赐元昌自尽于家”,斩赵节、杜苛(《资治通鉴》)。由于唐太宗对功过的赏罚比较分明,因而,贞观年间,群臣大都能够兢兢业业,忠于职守;这对“贞观之治”的创立,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到,《治要》在贞观君臣治国创业中所起的作用,尤其可以看到作为一个最高执政者的唐太宗,确有值得其后历代帝王学习和借鉴的长处。唐太宗十分明白,是农民起义推翻了隋王朝,对此他既有深刻体会又从中吸取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在他执政的二十三年期间,政治比较清明,社会相对稳定,经济逐渐繁荣,国力亦随之强盛并为过渡到其后的“开元盛世”作了准备。
《治要》是我国古典文献精粹的集大成的巨著,是中华文化宝库的瑰宝。通过贞观及其后历代施政治国的实践,证明了《治要》确是古代执政者“致治稽古,临事不惑”“知风化之本,见政理之源”的一面“千秋金镜”;鉴于此,除帝王手不释卷之外,一方面是臣子将《治要》作为修身约束的准绳,另一方面作为平常人也可从中吸取为人处世的营养。这大概就是《治要》的文化生命力之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