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浅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股利论文,上市公司论文,分配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股利分配作为上市公司的核心财务政策之一,由于其既关系到股东利益和福利水平,又关系到公司的未来发展,因而一直受到利益各方的充分关注。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已经证明,由于债务融资的节税效应,合理的股利政策、适度规模的债务融资可以降低企业的平均资金成本,从而优化其资本结构,提高资本效率,提高公司价值。因此,合理的股利政策是提高公司资本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重要因素。于是,如何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是摆在公司管理层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总结近几年来国内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我们发现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债务契约等方面的约束
《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相应法规都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做了明确规定。当公司以长期借款协议、债券契约、优先股协议等形式向外部筹资时,债权人为防止公司以发放股利为名和自己减少股票资本的数额,增大债权人风险,通常也要对企业的股利发放加以一定限制。
2.公司内部经营的限制
(1)公司的发展和投资机会的影响。如果公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众多的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使用保留盈余投资具有资本成本低、隐蔽性好等优点,因此公司将倾向于减少股利支付;反之将适当增加股利发放。
(2)公司的流动性的影响。资金的灵活周转是企业生产经营得以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公司现金股利的分配自然也应以不危及企业经营上的流动性为前提。如果一个公司的资产有较强的变现能力,现金的来源较充裕,则它的股利支付能力也会较强。
(3)公司筹资能力的影响。企业外部筹资渠道越多,则一般较倾向于多支付现存股利,较少地留存盈利。而对新设立的或正在快速发展的企业,由于前期对外筹资渠道不畅,则它们往往把限制股利支付、多留存盈利作为现实选择。
3.企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的影响
一个企业一般要经过初创期、高速成长期、稳定增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五个阶段。在各个阶段当期盈利、投资需求、资金的可获得性、资金成本及风险水平是不同的,因而各阶段股利政策受这些因素的综合影响也是不一样的。
4.有关利润分配税收方面的政策、法规
对于投资者来说,个人所得税是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目前我国股票转让所得(即资本利得)免税,现金股利需缴纳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股票股利(即红股)免税。因此从税负政策角度看,现阶段我国股票股利免税是否成为造成投资者偏好股票股利的原因之一,值得深入研究。
5.边际税赋及股东偏好等方面的影响
(1)税赋方面的考虑。由于股利收入的边际税率要高于资本利得的边际税率,假如一个公司拥有较大比例的因达到个人所得税的某种界限而按高税率课税的富有股东,则股利政策将倾向于多留盈利少派股利;反之反然。
(2)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方面的影响。如果靠新增发行股票筹资,则原股东对企业控制能力将被削弱;如果增加公司债务,则财务风险加大,因而公司股东倾向于利用保留盈余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对小公司来讲,这一点尤为突出。
二、当前股利政策的市场表现及存在的问题
1.关于送红股
从市场表现看,只送红股的上市公司股票其市场表现明显强于派现金类型。除前述税收因素的影响外,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股票股利不影响资产负债或股东权益总额,而只影响公司股东权益的内部构成。股票股利要求留存收益资本化,对于送出的红股,就会产生留存收益予以资本化的数额问题。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分派股票股利是按面值予以资本化,因而以送股后总股本计算如每股净资产仍超过每股面值,则对股东来说相当于以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获得了股票,这对股东来说是极合算的事情。由于这个重要原因也使送股成为一种受市场欢迎的方案。
从更深层次考虑这个问题,我国现行有关法规规定新发股票、配股等行为的发行价、配股价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而送股以面值核算则有悖于此规定。对二级市场的参与者来说,如果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对送红股的会计处理不改变的话,投资者可以通过市场套现获得超过派送现金股利的收益,从这个意义上可以预见市场偏好送股的现象将继续存在下去。
2.关于一些上市公司派现又配股的股利政策
既然投资缺钱,为何还要分配派现?作者认为,管理层实施股利分配与金融市场融资并举,其中原因除了上述的显示公司发展前景信息与降低代理成本,或许更重要的是其特殊背景,体现在:
(1)来自二级市场的压力。由于目前市场上有一部分投资者希望自己所投资的股票每年都有回报,因而不能接受公司将利润全用于再投资的决策。所以,如果公司不分配的话,可能会造成二级市场股票抛售的压力。
(2)控股公司套现。中国上市公司的控股东大都是国有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的持有者,对于公司所实施的配股方案,控股股东可以通过实物资产折价入股的形式认购,其实质是以公司的现金购买控股公司的资产。对于没有实物资产可参加配股的控股公司来说,由于其所持股份不能够上市流通,不参加配股,其资产仍可实现保值增值。另外,社会公众股股东之所经会参加配股,是因为配股价一般总低于二级市场价,如果不参加配股,除非是之前就抛出股票,否则配股除权后就会遭受损失。
(3)迫于配股资格的压力不得已而为之。中国证监会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相继出台要求,对配股资格做了严格限制。如果公司离配股的要求差一点,公司就会采取各种弥补措施,其中派现就是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的有效措施之一。现金红利支付得越多(资产负债表中列入流动负债中未付股利一栏),未分配利润越少,净资产值也就越低,根据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显然,在公司净利润既定前提下,就可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3.关于当前现金分红的规定
2000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指出,中国证监会正在研究把现金分红派息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可见,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甚至还有战略上的考虑:“将现金分红派息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可以被视为我国证券市场逐渐趋于成熟、理性的重要标志。”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上市公司决定现金分红,合理的原因只应有一个:股东们相信这部分利润放在各股东的手中较之记在公司的名下更能发挥作用。同样,上市公司决定送红股,合理的原因也只应有一个:股东们相信这部分利润放在公司的名下较之放在各股东的手中更划算。类似地,上市公司决定配股,合理的原因也只应有一个:股东们相信这部分钱拿出来交给公司从而给自己带来的收益较之留在各股东自己的手中所带来的收益更大。也等于说,股东们相信公司有了让大家满意的投资项目可供投资。
显然,多送红股、多配股成为问题,与上市公司不现金分红、少现金分红并无关系,它们同时出现十分合理,如果确保了项目的真实性、管好了大股东权利义务的匹配问题,相信多送红股、多配股将不成问题。从证券市场监管的层面讲,这才是问题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