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土地农户选择流转对象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综合视角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农户论文,视角论文,转出论文,对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据农业部(2008)统计,2007年底,中国农户平均拥有农地面积5.36亩。农地流转大多未形成规模经营,农地流转主要在亲戚朋友、村内熟人之间进行,土地细碎化的基本状况没有改变,农户仍然从事着分散的小规模生产。众多研究也证实了这一判断。例如,焦玉良(2005)以山东省潍坊市为背景的研究表明,农民在农地流转方式的选择上倾向于保留农地承包权,只愿流转经营权,采取的方式主要是转包和代耕。陈和午、聂斌(2006)指出,土地租赁主要发生在村组内部亲戚、邻居之间,租赁期限较短,协议不规范。史清华、徐翠萍(2007)研究发现,从不同耕地规模的农户分布看,长三角地区15个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农户拥有农地规模普遍偏小,经营规模在3亩及以下的农户占64.23%,经营规模超过3亩的农户占35.77%,其中,超过15亩的仅占1.83%。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业产业化实践中的土地权益变动问题研究”课题组(2008)研究指出,农地流转合同多数可以随时终止,农地流转过程中大多没有集体统一调整地块,因而无法实现连片耕作,虽然从转入户的角度看,耕种面积有所增加,但这些流转基本上与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劳动生产率无关。
关于农地流转,中国学术界主要从宏观和微观视角展开研究,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农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及其影响大小;近年来,学者开始运用计量方法对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农地流转绩效、农户农地流转决策机制进行实证研究。但是,现有研究存在以下两点局限:第一,主要分析影响农地流转的因素,而没有分析现阶段转出产选择不同流转对象的原因。第二,分析农地流转双方的立场,而没有分析双方风险分担、收益分享对农地流转的影响。农地流转体现着委托—代理理论中委托人的理性。现阶段农地流转具有由自发流转向有组织流转、小规模分散流转向连片规模流转、亲戚邻里之间流转向社会层面流转转换的趋势,但这些流转过程的转换并不顺利。农户是市场经济中农地流转的主体,直接参与农地资源的配置,任何形式的流转都凝聚着转出土地农户对流转后收益与风险的理性思考。
不同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影响农户选择流转对象的因素、转出土地农户流转农地的目标等问题,都值得深入研究。只有对上述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才能认识现阶段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缓慢的原因,从影响农户选择流转对象的因素上寻找突破,才能通过机制创新找到引导农地流转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途径。本文以中国中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为例来论述上述问题。本文内容安排如下:首先,从中国农村社区的特点出发,建立基本分析框架;其次,通过对农户流转农地不同决策方式的比较,建立农户选择流转对象的决策模型;第三,简述研究数据与农户农地流转的基本事实,利用样本数据检验研究假说并加以讨论;最后,总结全文。
二、分析视角——从单一到综合
(一)研究视角的理论基础
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利用价格机制的付费,包括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谈判和履行经常性协议的费用;斯蒂格勒认为,交易费用是完成市场交易的费用;威廉姆森将交易费用划分为事前费用 (搜寻信息、订立协议的费用)和事后费用(监督、执行与变更协议的费用)。在制度经济学视角下,信任可以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弥补正式制度的不足,信任可以减少信息的非对称性,维持高效的市场运行(金俐,2002)。张维迎、何荣住(2002)认为,信任是市场经济得以健康运转的基石。胡必亮(2004)曾以标会为例,分析了村庄成员的相互信任对于标会运行的作用。洪名勇(2007)指出,“信任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转的基石,信任程度的差异不仅影响当期租赁协议的选择,同时信任还与租赁价格有关。”长期以来,经济学家对合约给予了关注。以农地流转为例,Johnson(1950)以美国中西部地区农场为研究对象,运用信号理论解释了合约的选择①;随后,农地流转理论发展至道德风险、激励之间的权衡,例如Cheung(1969)和Stiglitz(1974)的研究。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当代理人按自己的利益行动,而委托人缺乏足够的信息了解代理人的行动时,合约双方就会有利益冲突。Ip and Stahl(1978)认为,佃农和地主之间的双向互动能够在合约的选择上体现出来,一个系统的合约可以起到降低执行与监督成本的双重作用。Siddhartha et al.(1995)认为,不同的合约是相互联系的,在一个很小的农村社区内,农村社会的特点,比如名声、期望维持长期关系、缺乏流动性等,导致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并非单纯的经济合约关系。
(二)一个综合的分析视角——经济行为与社会行为的交融
中国人的社会关系凭借血缘、宗族纽带形成和维续,同时还以地缘关系为基础(李伟民、梁玉成,2002)。村庄内部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之间非常熟悉;从信任关系上讲,可以认为农户朝夕相处,相互之间知根知底。对于农地流转,转出农地农户可以利用熟人社会甄别出值得信任的流转对象;而且在多数情况下是不需要签订书面协议的,土地流转的口头协议能够得到很好的实施。
因此,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是经济行为与社会行为的交融,这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农户农地流转行为体现着市场交换原则;同时,传统的人情关系、风俗习惯仍然起着协调作用;协议精神在熟人社会中并不流行,但在非熟人社会中已广泛存在,面对信任程度低的人时,流转双方倾向于签订书面协议,以减少协议实施的风险。二是农户农地流转行为是理性选择,对于农地转出产来说,农地流转利益必不可少,多数农地转出产不仅是为了从农地流转中获得经济收益,还希望通过农地使用权的暂时出让,保证农地不被撂荒,从而保留其农地承包经营权;此外,由于农村社会的特殊性,农户在农地流转时可能也会考虑亲戚朋友的耕种需要。
(三)综合分析框架构建
依据以上分析视角,本文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结论:①考虑到土地的特殊性,转出户将不同等级②的农地区别流转。转出户把等级较好的农地留给自己耕种或流转给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耕种;转出户担心由于耕作不当,其转出农地的质量下降,或收回时产生纠纷,一般不将较好等级的农地流转给不熟悉的人;关系较密切的人例如亲戚朋友相互之间信任程度较高,转出户会将等级较好的农地转给他们;而亲戚朋友出于社会关系层面的考虑,对这类转入农地会类比为自己承包经营的农地来经营。②转出产出于风险的考虑,一般不愿舍弃等级较好的农地,即使流转也只是进行较短期限的流转。③如果农地流转发生在同一村庄内部或不同村庄有亲缘、友缘关系的人之间,那么,短期合约和非短期合约的交易费用相等(因为经常来往,合约在很多情况下可以方便地达成并履行);如果农地流转发生在不熟悉的人之间,那么,农地流转的短期合约与长期合约的交易费用不相等,由于短期合约协商频繁,短期合约交易费用大于非短期合约交易费用。④现阶段口头协议作为传统习俗仍然是农村熟人社会的一种制度安排。农地流转口头协议存在于熟人社会,而农地流转书面协议由无地缘、无亲缘关系的合约双方订立。⑤对于存在亲缘、地缘关系的农户,转入户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农地使用权;对于不存在亲缘、地缘关系的农户,转入户需要付出市场交易价格才能获得农地使用权。
基于以上五点,本文建立了不同等级农地与流转对象匹配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该分析框架进一步分解,可以得到图2和图3所展示的情况。
上述因素共同决定了转出农地农户对流转对象的选择。本文关心的主要问题是:在众多影响因素中,究竟哪些因素发挥作用,它们作用的形式及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四、实证分析
(一)数据描述
2009年5~7月,笔者选取安徽省合肥市的7个县(区)作为调查区域,其中,根据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各选取4个乡镇,在其余4个区各选取1~2个乡镇,在每个乡镇选择3个村,在每个村选取5户转出农地农户作为研究样本。本次调查发放问卷245份,收回230份,有效问卷207份。在此次调查中,笔者调查了区域特征、户主基本特征、家庭基本情况、农户土地流转情况、农户非农工作及收入情况。
从农地流转的具体对象看,不同等级农地的流转出现了分化,高等级的农地多流向与转出产有亲缘或友缘关系的农户,具体见表1。
从农地流转对象的区域分布看,不同等级农地的流转也出现了明显的分化,高等级的农地多流转到与转出户有地缘关系的农户,具体见表2。
考虑到转出产的心理,他们一般不愿意承认自己转出的农地质量差,即使是质量较差等级的农地,也被归为中等级。同时,考虑到低等级农地样本数很少。因此,在模型运算中,农地等级被设为两类,即高等级和非高等级,选择一个变量U=1或U=0。当农地为高等级农地时,U=1;当农地为其他类型农地时,U=0。结合研究假说与样本数据的特性,本文将表3中所描述的相关变量引入回归模型。
(二)模型与结果分析
本文转出农地农户是否将农地流转给与其有亲缘或有地缘关系的人Y(如果流转给与其有亲缘或有地缘关系的人,Y=1;否则,Y=0)定义为因变量。由于本文因变量为虚拟变量(二分变量),自变量也为虚拟变量和非连续变量,故采用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模型形式如下:
回归结果显示,转出农地等级(U)与流转双方有亲缘或有地缘关系的概率正相关,这表明,对于等级较高的农地,转出产倾向于流转给与自己有地缘或有亲缘关系的人。这是因为,转出农地的等级越高,对农户的价值越大,其保障功能和获取收入的功能越强,农户在流转后也会对其保留很强的控制权。农户流转农地所追求的目标,除了收入最大化外,还有将农地作为其生存资源的需要。出于保障的需求,转出产将较好等级的农地流转给自己放心的农户来管理。因此,农地等级与流转双方存在地缘或亲缘关系的概率正相关。这样看来,转出产出让质量较高农地使用权的首要目的,不完全是从农地流转中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而是通过农地使用权的暂时出让,保证农地不被撂荒,以继续保留其农地承包权。低价值农地的保障功能相应较低,这类农地大多流向转出产陌生的大户或企业,转出户以获取经济收益为主要目的。户主的受教育年限(education)、户主是否具有从事非农工作的特殊职业技能(abilities)、户主的年龄(age)、不同流转对象租金比()与农地流转双方有地缘或有亲缘关系的概率负相关。这表明,户主受教育年限越少、户主越缺乏从事非农工作的特殊职业技能及户主的年龄越小的农户,越倾向于将农地流转给与自己有地缘或有亲缘关系的农户耕作。这是因为,户主受教育年限越少、越缺乏从事非农工作的特殊职业技能、年龄越小,其外出经商或务工的能力相对越差,对农业的依赖程度也就越高;户主年龄越小,其社会阅历和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也越少,农地的保障作用就越发重要。土地流转市场上的土地租金高于传统熟人社会中土地流转租金越多,转出户将越可能选择非熟人作为流转对象,农地流转也就越趋向于在社会层面进行。从回归结果看,10%水平上不显著的变量有对不同流转对象信任程度差异指标(
),该变量不显著的原因可能在于,转出产对不同流转对象签订不同形式的协议,陌生人之间的书面协议与熟人之间的口头协议使得信任程度得以区分,而模型中并未剔除不同协议形式对信任程度指标的影响,因而该变量表现得不显著。
五、主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现阶段中国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不仅是经济行为,更是社会行为。首先,农户农地使用权的出让大多是有偿的,流转双方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其次,农户农地流转行为并不完全以市场交换为准则,在农村熟人社会,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不完全是一种经济收益最大化的选择。本文通过对转出农地农户选择流转对象的影响因素的分析,进一步探究影响转出农地农户选择流转对象的深层次原因,得到如下结论:①转出农地农户的禀赋与其对流转对象的选择密切相关。户主受教育年限越少、户主越缺乏从事非农工作的特殊职业技能及户主年龄越小的农户,越倾向于将农地流转给与自己有亲缘或有地缘关系的农户耕作。②农地流转租金的差异与转出农地农户对流转对象的选择密切相关。农地流转市场的土地租金比熟人社会中流转租金高得越多,农地越倾于在社会层面流转。③不同类型农地的流向出现了分化,高价值的农地多流向熟人,流转收益更多地体现为保障收益;低价值的农地则多在社会层面流转,流转收益主要体现为经济收益。
本文研究结论有以下政策含义:第一,对一部分转出农地的农户来说,土地的生产功能虽已淡化,但其保障功能仍然存在。因而政策上要从完善农户的社会保障制度着手,解决转出农地农户的后顾之忧,才可能提升土地的生产要素性质。第二,土地流转市场上的土地租金对引导转出农地农户选择流转对象十分重要。因而政策上要提高土地流转市场上的土地租金,依靠市场“利益驱动”,才有可能将农地流转引向规模经营。第三,不同等级的农地对转出农户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因而在引导农地流转向规模经营发展时,要尽可能为转出农地农户保留保障价值较高的农地。第四,农户户主的个人禀赋直接影响着其获取非农工作机会的能力,进而决定着其家庭对农地的依赖程度。因而政策上要加强教育与特殊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户家庭成员从事非农工作的能力,才可能使其家庭不再仅仅依靠农地作为生存的资源。
注释:
①转引自Cole,John David:An Economic Risk Analysis of Agricultural Land Leasing with an Emphasis on the Interface of Leasing and Conservation Practices in Nebraska and South Dakota,a PhD.dissertation,the Faculty of the Graduate College,University of Nebraska,2000.
②农地类型可以按区位条件、排灌条件、交通条件、土壤肥力等综合划分,条件越好的农地,对转出户而言也就越有价值,越需要交给自己放心的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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