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方法与社会科学创新--以“中国本土”为视角_乡土中国论文

命名方法论与社会科学创新:从《乡土中国》谈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乡土论文,中国论文,社会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比较社会学并不是社会学的一个特别分支,只要它不再是专注于描述,而注重研究事实,它就是普通社会学了(迪尔凯姆,2002:150)。

      毫无疑问,如果谈及费孝通在社会学上的贡献,“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必然要被提及。“差序格局”概括了中国社会的本质特点,让海内外的社会学家和中国研究学者有了一个重要的对话对象和进一步研究的起点。从费孝通第一次在1947年出版的《乡土中国》中提出和系统阐释这一概念,已经六十多年过去了。时至今日,这一概念依然具有魅力,仍然有许多研究在借用这一概念做更进一步的阐释和解释(比如,阎云翔,2006;马戎,2007;冯仕政,2007;翟学伟,2009;熊万胜,2011;周飞舟,2015;等等)①。更重要的是,授人以渔优于授人以鱼,细读《乡土中国》,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为什么“差序格局”以及著作中提出的其它概念能够超越时代,启发一代代中国社会学者。能否给出一个具有高度学术水准的命名,不仅仅需要对于社会事实的系统客观观察,也需要严格的方法论意识。《乡土中国》在这两方面都具有超越时空的深刻意义,值得后来者不断阅读和体会。

      在完成了《江村经济》(Peasant Life in China)、《禄村农田》等关于中国的经验研究之后,费孝通对自己关于中国社会的思考进行了理论化,《生育制度》、《乡土中国》都属于这样的作品。费孝通在他37周岁时出版的《乡土中国》体现了敏锐的观察能力和精湛的思考能力。这本书实质上是他在大学课堂上的教学讲稿,经过教学的打磨之后,修订成篇,各章节首先在《世纪评论》杂志发表,后结集成书出版。

      除了这本书是理论概括著作之外,《乡土中国》还有两个显著的特点:(1)体系研究。正如重刊序言所言:“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费孝通,1998:4)在这本书中,费实际上给出了关于中国社会的整体性特征,以及在这个整体性特征之下的各方面具体的社会生活特点。在这方面,看似分散独立的篇章实际上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乡土中国理论体系,这在社会学界是第一次,因此涉及很多学术意义上的新观察,最终形成了由“差序格局”这一核心命名统领下的命名体系。(2)比较研究。费在后记中介绍了现代社会学的一个趋势就是社区研究,或者叫社区分析。“社区分析的初步工作是在一定时空坐落中去描画出一地方人民所赖以生活的社会结构。”(费孝通,1998:92)“社区分析的第二步是比较研究,在比较不同社区的社会结构时,常会发现每个社会结构都有它配合的原则,原则不同,表现出来结构的形式也不一样。”(费孝通,1998:92)费界定他的《生育制度》的研究属于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乡土中国》则体现了社区分析第二步的研究(费孝通,1998:94)。

      由于《乡土中国》的上述特点,这本书使用了大量的概念,很多就是费对中国乡土社会具体现象的命名。用首次的命名和相关的已有概念,费构建了关于乡土中国的理论体系。这个体系之所以广为接受,与建立在比较研究基础之上的体系研究密切相关。体系研究和比较研究相辅相成,聚焦中国的乡土社会,但并非就事论事就中国论中国,所有的命名都是从与社会学已有概念比较得出。《乡土中国》中的命名绝非仅仅是区域性研究成果,它们具有高度的理论意义和普遍性价值,促进了对社会学学理的理解。体系研究和比较研究这两方面决定了《乡土中国》中命名的原创性和学理性,易于读者定位辨别,易于展开深入讨论。

      命名是科学研究的第一步。无论是定性研究还是定量研究,都必须从概念入手,概念是对已知的知识的概括,而对于新出现的社会事实和新知识,则需要命名。命名本身就是对新知识的认定,也是进一步研究的起点。命名如此重要,但由于社会科学本来固有的复杂性和方法论挑战,让命名变得异常复杂和困难,又由于社会科学中关于好的命名并没有清晰的标准,让与社会科学中与命名相关的讨论非常稀少(赵鼎新,2015)。本文将会结合《乡土中国》中费孝通所做的命名的经验,来讨论命名的具体方法论问题,进一步论述什么样的命名才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创新行为。

      一、《乡土中国》中的命名与体系研究

      《乡土中国》的用意是从社会学意义上对中国进行一个全面的理论分析。正如费在重刊序言中所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费孝通,1998:4)与此同时,“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费孝通,1998:4)《乡土中国》是一个有理论概念构成的关于乡土中国的体系。书中的十四章总体上概括了乡土中国的社会基础和乡土中国的政治特征。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对费构建的乡土中国的概念体系进行简要回顾。

      (一)乡土中国的社会基础

      在介绍乡土中国表现出来的“土”和“愚”的前三章中,费引入了两组概念,即滕尼斯的社区和社会、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以此来为中国的乡土社会定位。前者是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后者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费孝通,1998:9)。在这样的社会里,“土”和“愚”有其深刻的合理的社会基础。土地是农民的命根,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一个地方,从事农业,一切都是不变的,是熟悉的,其它的事情无法也无需进入到他们的生活中,他们自然表现得“土气”,尤其是当他们离开熟悉环境来到现代的陌生的社会环境中。

      之后费进一步指出乡下人最大的毛病是“私”。私的核心是如何处理群己关系。在进一步讨论乡下人的私之前,费总结了西洋社会的群己关系模式,即“他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在团体里的人是一伙,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事先规定的”。(费孝通,1998:25)这就是西洋社会的群己关系模式:团体格局,就像是一捆捆的柴。作为对比,中国的差序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一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属于不同的圈子,他都是位于圈子的中心,根据自己和别人的远近关系决定自己的言行,即差序格局。在这一部分,作者还讨论了家庭在西洋社会和中国社会的不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一个界限分明的团体,提到家庭,大家都很明确成员有谁,就是夫妻和未成年的子女。但是在中国,“阖第光临”却往往说不清“第”究竟包括哪些人。费还进一步解释了我们在这种格局下会强调克己是最重要的德行,我们不会有“克群”——要求群体不侵犯个人的权利;而西洋社会发展出来有革命、宪法、法律、国会等,让国家不能成为每个分子谋利益的机会。

      沿着“私”的讨论,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有着不同的道德模式。“在团体格局里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架子,每个人结上这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公民’的观念不能不先有个‘国家’。”(费孝通,1998:31)在团体格局下,离不开宗教观念,宗教中的神也是团体的象征,并派生出来两种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的平等,二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而在差序格局中,最主要的道德是“克己复礼”,墨家的“爱无差等”是乱天下。

      由于家庭本身就是一种团体性质的社会设置,如何解释在差序格局下家庭的团体的一面?费进一步比较了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之下的家庭。在这一部分,他把中国的家庭命名为“小家族”。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这个社群经营的事务很少,主要是生儿育女。而中国的家庭即“小家族”是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了。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担负,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为了要经营这许多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费孝通,1998:40)。

      不同格局之下的家庭结构和功能,导致了男女关系和感情生活的不同类型。在差序格局下的小家族模式,男女感情内敛,有所保留,而团体格局下的西洋人,感情外露。可以说乡土社会的感情是阿波罗式的,即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人要安于其位;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即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孝通,1998:44)。

      在差距格局下,维持秩序的力量不同于团体格局。通常认为,中国的秩序靠的是人治,西洋是法治的社会。费认为实际上中国更多的是礼治,礼治和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同时,由于礼治是依赖于传统,所以礼治存在于稳定的乡土社会中,变迁社会失去了传统,无法维持礼治。在这种情况下,乡土社会的纠纷不是通过法律来解决,而是通过礼和道德教化来解决,无讼是乡土社会的常态。

      (二)乡土中国的政治特征

      在讨论完两种格局下的社会、道德、家庭、秩序上的不同之后,费转向讨论乡土社会的权力和政治问题。权力在乡土社会下有着无为的表现。费区分了两种权力类型: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乡土社会中,皇权名义上是横暴权力,是专制独裁的,但在经济能力约束下,在天高皇帝远的距离下,把乡土社会中人民切身的公事让给了同意权力去活动了,同意权力也有一定的经济条件的束缚。所以,乡土社会中表现出一种无为政治的状态。

      既然横暴权利和同意权力在乡土社会中有着明显的约束条件,费讨论了第三种权力,该权力更深入地影响了乡土社会,即教化权力。教化权力依托的是文化,通过社会继替,长者将文化传递给社会的新分子,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一种长老政治。稳定的文化传统是教化权力的基础,在变迁社会里,教化权力就没有了空间。在变迁社会里,小孩可以直呼父亲的小名,显示亲热,而在乡土社会里,这绝无可能。费还进一步讨论了稳定的乡土社会是血缘社会的基础,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变化得大的社会,也就不易成为血缘社会,更重视地缘关系。血缘和地缘分别也是身份社会和契约社会的基础(费孝通,1998:74)。

      

      乡土社会非常稳定,但也并非一成不变,在这种乡土社会下的变迁中产生的“文化英雄”,具有能力想出新的办法,可以支配跟从他的群众,从而形成第四种权力,即“时势权力”。在一个落后的国家试图要追赶现代化的时期,这一权力就会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常规下的长老权力和同意权力下,如何表达反对意见,或者如何化解冲突,费认为容忍甚至奖励反对是获得同意的必要步骤,而在长老统治下,反对都成为了正统之下的“注释”,带来名实的分离。

      时势权力和长老权力的差异还继而体现在两种权力和社会的内在动力基础不同,乡土社会靠欲望去行事,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于是产生“需要”,因之有了“计划”。

      二、《乡土中国》中的命名与比较研究

      从上述关于《乡土中国》的命名和概念体系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命名和概念有着谱系,绝大多数在著作中出现的命名和概念都不是孤立和绝对的。一个概念之下的几种不同的亚概念体现出来的正是《乡土中国》的比较研究的特点。实际上,比较的方法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本质。社会科学研究有两个主要任务:第一个是发现差异(variation),第二个是解释差异。比较方法是完成这两个任务的必须条件。差异的发现依赖于比较,差异也只能通过比较去解释。正如达尔文发现“进化论”一样。达尔文首先通过各大洲的航海旅行发现物种之间的差异,不断发现和命名新的物种,进行“类型学”的研究,进而才能提出“进化论”来解释这些差异。《乡土中国》中的比较主要体现在两个维度上:中国社会和西洋社会比较的维度,变迁社会和稳定社会比较的维度。在著作中还有另外的比较维度,但基本上可以归结到这两个维度之下,或者比较零碎,不是系统的维度。

      (一)中国社会与西洋社会

      在讨论社会基础方面,《乡土中国》主要是通过中国社会与西洋社会的比较来展开的。这一比较维度是本书的核心比较维度。兼具中国和西方生活经验、历经中国和西方学术教育,让费有这样的方法论意识,也具有这样的现实感受。同时,中国社会和西洋社会的比较又常与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比较糅合在一起,中国社会是乡土的,西洋社会是现代的。在这样的比较维度下,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乡土中国》中相对应的概念。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乡土中国》实际就是由这些关键概念组成的。在中国社会和西洋社会的二元对比框架中,呈现出来的命名和概念体系也是二元相对的。从一开始,《乡土中国》并不想就中国谈中国,做一个区域性的描述。从引入社区和社会、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的概念开始,费就在对中国的社会进行定位。在这样的维度下,费才能够有能力从西方的团体格局中对应出中国的差序格局。从此引发以这两个命名之下的各个维度上中国社会与西洋社会的不同概念。这些二元对立的概念就形塑了两个不同的社会类型。

      (二)稳定社会与变迁社会

      在讨论到权力和秩序的时候,《乡土中国》界定了两种社会类型,变迁社会和稳定社会,或变迁社会和乡土社会。在费的讨论中,变迁社会与西洋社会或现代社会有一定的交叉性,但也并不完全一致。比如费讨论到教化权力的时候,认为西洋社会中子女直呼父母的名是一种讨人喜爱的行为,他把这也同时定位为是变迁社会的特点。变迁社会也并不完全等同于稳定社会,比如时势权力就发生在乡土社会中的变迁时期,并且在西洋社会和中国的乡土社会都会面临处理变迁的挑战问题。在中国的乡土社会,这些变迁的挑战性成了“注释”,带来名实的分离,而在西洋社会中,这些挑战带来了值得尊重的结果,比如英国不流血而实行的种种富于基本性的改革。

      在系统阐释长老政治的概念和内涵的部分,费并没有指出与长老政治相对应的变迁社会的政治概念。不过费描述了与长老政治相对的状况:“尊卑不在年龄上,长幼成为没有意义的比较,见面也不再问贵庚了。——这种社会离乡土性也远了。”(费孝通,1998:68)。实际上,我们看到费把乡土社会也等同了稳定社会。

      

      在著作中,费还有其它的一些比较维度,比如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的比较,城市和乡村的比较等。比如在前三章引入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时,就是关于城市和乡村的比较。乡下人的土与愚,都是相对于城市人的行为和文明而言的。但整体上而言,乡村和城市可以等同于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关于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的讨论,费更多地是拿中国来对照这两种权力类型,定位中国的政治特征,从中引出教化权力和时势权力的讨论。

      比较研究需要借助抽象的维度,这提升了命名的学术层次,使之超越了具体特殊的经验,显示出一般性的普遍意义。在《乡土中国》中,我们看到最多的比较来自于中西对比。费孝通在几十年之后反思到,中国社会学的研究不能仅仅对比西方和西学,还要回到中国传统,去研究天人关系、“心”等中国的传统对象(费孝通,2003;刘亚秋,2015)。实际上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也引述了中国的经典著作,介绍古人对于中国社会和人伦的理解,但这些方面并不存在古今之比,更多是从古至今延续下来不变的乡土中国脉络。在费的《乡土中国》中,讨论更多的仍然是中国与西洋社会可以比较的方面。

      总之,《江村经济》、《乡土中国》体现了费早期的学术研究方法论的训练,在1979年恢复重建社会学之后,费对研究方法有了更多的反思和思考,正如赵旭东所言:

      如果我们将费孝通一生的著作用中国绘画的三个词汇来加以形容,那么,早期的《江村经济》、《禄村农田》代表的是用笔考究、一丝不苟的工笔画法;中期的《乡土中国》、《乡土重建》已经有写意的趣味了;在晚年以《学术自述与反思:费孝通学术文集》(1996)、《师承·补课·治学》(2001)、《论人类学与文化自觉》(2004)等著作为代表的一系列在“补课”观念引导下的反思性作品,已经体现出浓郁的文化与反思性关怀,可以说是对一种大写意的泼墨手法的娴熟应用,这种手法的巅峰状态,最为明显地体现在他2003年所写的发表在《北京大学学报》上的《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在这篇长文中,我们可以深切地体会到作者不受任何既有框框束缚而做自由思考的那种随意与智慧(赵旭东,2010:141)。

      虽然费在早期已经在强调“为研究而研究”的不合时宜,学术要为“救中国”(参见,刘亚秋,2014),但《江村经济》作为博士论文,遵守了经验研究的方法,《乡土中国》通过体系和比较研究,命名和概念的学理意义,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所以,那一时期的著作仍具有严格的方法论基础,鲜明的色彩是注重研究实践。在后期的研究生涯中,费进一步走向了“志在富民”的实用性研究主题和本土反思,这引发了学术界的讨论(苏国勋,2005;李友梅,2010;刘亚秋,2014,2015)。而针对差序格局为核心概念的《乡土中国》研究,今日学术界仍在广泛使用这一概念进行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就表明了学界对之的认可。对于开弦弓的持续研究,也表明了《江村经济》研究的生命力。

      三、命名:从变异(variation)中寻找真种(true species)

      费在《乡土中国》中谈到过方法论的问题,不过篇幅很小。正如前文所言,费把研究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描述一个地方的社会结构,第二种类型是进行比较研究,发现“格式”。费进一步说,在比较研究中,先得确立若干可以比较的类型,也就是依不同结构的原则分别确定它所形成的格式(费孝通,1998:94)。我们回过头来看《江村经济》,作为对江南开弦弓村的调查研究,该书代表了费的最经典的社会学经验研究,向英文世界介绍了中国农村的代表性案例,以及从案例中透视出来的中国农民的生活。《江村经济》和《乡土中国》截然不同,在《江村经济》中,并没有给出关于中国农民生活的命名。考虑到该书是向英文读者介绍中国的一般性情况,没有命名和概念总是让人觉得缺少了理论的高度,过于偏重于基本情况的描述和介绍。正恰恰是这一点,赋予了《江村经济》学术地位。

      费对开弦弓村的介绍,实际上是英文学术界中关于中国这个历史文明古国进行现代意义上的人类学研究的开篇之作,将这样一个文明之下的农民的社会经济生活描述出来,已经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参照价值。可以说,开弦弓村所反映出来的中国农民的社会经济生活,正是当时英国及西方人类学研究发现的另一个典型的新物种。而第一步的工作,就是把它清晰地描述出来。

      《乡土中国》则充满了命名和概念,是当时时政刊物的连载性作品,与《江村经济》的立意及读者对象完全不同。可以说《江村经济》是费最早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研究,从一个村庄着手看到的个案情况,在这样的一个层面,费的主要工作是描述和介绍。《乡土中国》则通过比较分析提出更具学理意义上的命名,相对于其它,界定中国的特征,或者说,从与西方社会、现代社会等等的比较中,定义中国乡土社会这一学术界新物种的特征。

      命名作为对新物种的定义,有着系统的方法论基础。从自然科学延伸到社会科学,都要求一个科学可信的命名依赖于两个方面的落实:归纳和演绎。在费的研究中,对于中国社会的特征的归纳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他前期的个案调查,另一方面来自他作为中国人的生活经验、观察、对于文献的阅读。前期的《江村经济》、《禄村农田》等都是这方面的研究。在此基础之上,《乡土中国》的工作正是在归纳之上的演绎。通过对不同社会谱系下的诸多维度的比较,建立了乡土中国的概念谱系,确立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相对位置。以差序格局为代表的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命名,在学术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它相当于在在学术文献上定义了一个“新物种”。在这方面,我们回到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生物学起源,就可以看得更清楚。

      在生物学早期发展阶段,生物学家实际上当时的主要称谓是博物学家和地质学家。在达尔文的名著《物种起源》中,他在正文之前致谢的学术前辈,所用的称谓都是属于这两者。博物学家和地质学家的重要价值在于进行类型学的研究,可以确定新的物种。而这正是当时生物学研究的最核心方面。达尔文在回忆录中追忆他8岁上学时候的想法和志向,“我想要成为一个研究分类的自然科学家、古玩收藏家或者守财奴,这种欲望已经十分强烈,而且确实是天生的”。(达尔文,2015:2)

      在《物种起源》中,变异(variation)是最核心的概念,也是投入最多的研究。达尔文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讨论如何界定变异。可以说自然选择就是关于如何定义变异、如何解释变异的理论。该书的前两章分别讨论了家养状况下的变异和自然状况下的变异。在第一章中,达尔文详细介绍了自己对于鸽子的研究。达尔文和当时有名的养鸽家交往,并被允许加入两个伦敦的养鸽俱乐部。除了自己收集英国和欧洲的鸽子,还请印度、波斯等世界各地的朋友惠赠鸽皮,他发现,家鸽的品种多得令人惊奇,至少有二十种。但这些不同品种的家鸽是不是二十个物种?达尔文认同博物学家的观点,它们都是从岩鸽传下来的,仍是一个物种。虽然这二十个类型的鸽子差异可以非常大,在颜色、尾羽的数量、喙部特征、体型、嗉囊、叫声等等方面都有不同。但达尔文发现这些鸽子品种间的杂种都是完全能育的,并且各种品种鸽子后代会出现岩鸽那样的颜色和斑纹,有返租现象,在不同的家鸽品种间可以看到变化的谱系。这些品种的多元和差异完全是家养岩鸽的人工选择的结果(达尔文,1995:第一章)。

      达尔文也研究了自然状况下的变异,在自然状态如何确定同一物种下不同的品种的变异和差异到足够大而形成的新的物种。达尔文专门引述华莱士的研究成果。华莱士研究大马来群岛的动物,指出该地区的动物可以分为四类:变异类型、地方类型、地理族即地理亚种和真正的、具有代表性的物种。变异类型和地方类型都是变种,地理亚种是否是新的物种存在争议,只有第四种才是真种,也就是新的物种(达尔文,1995:61)。

      确定了变异、变种、物种,之后就是分析这些变异、变种、物种是如何发生的。正是由于生存斗争,带来了自然选择(家养则是人工选择)的适者生存机制,自然选择的力量带来了变异、变种和新的物种,造就了丰富多彩的生物界。这就是物种起源的内在逻辑。

      从生物学到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论上是一致的。早期社会学的研究和方法,都是直接从生物学模仿而来(加上物理学)。从博物学家到生物学家的道路,也是适合社会科学研究的路径。达尔文的生物学研究方法,归根到底,就是归纳和演绎方法的统一,严格界定物种。

      在社会科学领域,命名如何对应新物种?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赵鼎新,2015)。自然科学中,比如物理学,可以追求完美的归纳和演绎的统一,在生物学中,归纳和演绎至少具有实验室意义上的统一,而社会科学中,归纳和演绎可能与经验背离。从而在自然科学中,概念具有本体意义,社会科学中,概念往往没有本体意义,更多是只有特定问题意识下的意义(赵鼎新,2015)。但尽管如此,社会科学的意义仍然在于寻找社会领域的差异性和解释这种差异,那么命名就有非常重要的本体性意义,否则的话,学术交流就会产生障碍而非融合,在这一点上,达尔文及其同时代的博物学家的视野和方法仍对社会科学具有意义。

      在下表中,我们可以根据归纳和演绎的具体情况,对社会科学的方法做一个简单的分类,在这样的分类基础之上,我们来看不同命名方式的优缺点。

      

      类型一:归纳和演绎统一的研究方法。

      这一方法从自然科学延续而来,在社会科学中具体体现为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奠基人迪尔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对实证主义研究方法进行系统论述,我们可以从中找到非常明显的“达尔文”印记。在该书出版之初,引发广泛争议的是目前已经成为社会科学研究共识的结论,即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是客观的物。而在当时哲学思维方法论主导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情况下,不少人对这一点持有异议,认为同等看待社会世界的现实与外部世界的现实是荒谬的(迪尔凯姆,1999:7)。对今天的讨论更有意义的是如何观察和研究社会事实。除了要摒弃先入为主的预断之外,就是要对研究的社会事实进行明确的界定,即“只应取一组预先根据一些共同的外在特征而定义的现象作为研究的对象,并把符合这个定义的全部现象收在同一研究之中”。(迪尔凯姆,1999:55)界定了要研究的社会事实的边界,实际上就是界定了研究的总体,在此之后,要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这样可以有助于增进社会学的现实意义。区分正常和反常,只能把社会事实放到一定的社会种下来考察,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应该有一个分支来研究社会种的构成及其划分(迪尔凯姆,1999:93)。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清晰的生物学的影响,社会学的研究首先是进行类型学的研究,对社会事实进行类型划分,正如生物学对于变异、变种、物种的细致研究。在这方面,两个学科的方法是完全相通的。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下,对于新的社会事实类型的命名,有着新物种的意义。

      类型二:有归纳而演绎缺失的研究方法。

      这一研究方法在很多的区域研究中比较普遍,也包括扎根研究方法,注重对特定区域范围内的现象进行深入描述,详尽介绍该区域的情况。费孝通的《江村经济》可以说是这一类研究的代表,正如费的导师马林诺夫斯基在序中说:“未来的人类学不仅对塔斯马尼亚人、澳洲土著居民、美拉尼西亚的特罗布里恩德群岛人和霹雳的俾格米人有兴趣,而且对印度人、中国农民、西印度群岛黑人、脱离部落的哈勒姆非洲人同样关注。”(费孝通,2001:15)对于这些人类社会的研究,人类学的方法注重对不同部落和社会进行民族志的描述和总结。马林诺夫斯基引述了罗斯爵士对《江村经济》的评价:“我认为这篇论文是相当特殊的。据我所知,没有其它作品能够如此深入地理解并以第一手材料描述了中国乡村社区的全部生活。我们曾经有过统计报告、经济研究和地方色彩浓厚的小说——但我未曾发现有一本书能够回答好奇的陌生人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费孝通,2001:17)马林诺夫斯基所倡导的研究方法与迪尔凯姆有很大的差异。迪尔凯姆也研究过澳洲的未开化文明和群体,但他首先和侧重做的工作是在这些原始部落中进行分类研究(涂尔干、莫斯,2000)。在《江村经济》中,并没有关于“社会种”的讨论和类型学的研究,也没有对以开弦弓村为代表的中国所属的特殊类型进行命名,费仅仅是对一个村庄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全面的描述和介绍,这造就了该研究在英文学术界的地位,以及以后在中文学术界的地位。这一方法下,也会有着根据区域经验进行总结而得出的命名,比如斯科特就根据在马来西亚的一个村庄的观察,提炼出弱者的武器和日常生活中的反抗这两个新的命名(斯科特,2007)。正如扎根研究所特别强调的那样,通过对于特定对象特定区域进行的完全无理论预判的研究,有可能得出特别有启发性的学术洞见。但这一方式在有可能获得巨大的理论原创的同时,亦有可能带来概念的混乱,从地区描述获得的经验总结,在没有经过充分演绎的情况下,有可能只是地理变种或者细微的变异而已,构不成新的物种。

      类型三:有演绎而归纳缺失的研究方法。

      这样类别的研究方法最为悠久,当代社会科学仍然有着广泛的应用。在这一类别中,有传统的哲学逻辑思辨,也有纯粹的社会科学公式推演,从理论和定理出发,推导出理论结果。

      韦伯的重要研究方法,理想类型的方法尤其重视逻辑演绎的作用。“这种思想图像将历史活动的某些关系和事件联结到一个自身无矛盾的世界之上面,这个世界是由设想出来的各种联系组成的。这种构想在内容上包含着乌托邦的特征,这种乌托邦是通过在思想中强化实在中的某些因素而获得的。”(韦伯,1998:39)理想类型是根据现实中的一些因素,通过设想而形成具有乌托邦色彩的理想的分类。“如我们一再重复的那样,我们意义上的‘理想类型’是与评价判断毫无干系的,它只与逻辑的‘完善性’相关。”(韦伯,1998:48)理想类型的意义在于有助于认识现实世界,有助于通过理想类型来比较和衡量实在。因为现实实在可以说是一个混沌的世界,包含着无限多的联系,人们如果试图获得清楚认识,要找到着眼点。理想类型就提供了一个这样的工具,确定抽象的维度和关系,提供了选择材料、寻求实在自身的因果或其它联系的图式(韦伯,1998:18,45,47)。在理想类型下的具体经验研究,往往会出现理想类型与实在的偏离,那么韦伯认为,“如果达到了这个结果,它就完成了它的逻辑目标,这恰是因为它证明了自身的非实在性”。(韦伯,1998:18-19,51)格尔兹也认为韦伯的理想类型是零外延的(Goertz,2006)。在这方面,我们可以看出,韦伯的理想类型和迪尔凯姆关于正常的社会现象概念的相通性。迪尔凯姆要通过界定正常的社会现象去区别病态现象,所以要对社会事实进行分类。韦伯的理想类型是为了和社会事实相对照来界定社会事实在理想类型中的位置和变异。两者的差异是,迪尔凯姆强调对社会事实进行界定和分类,而韦伯强调抽象出来的标准和关系来设想并不依赖于现实的理想类型。在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中,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也可以属于这样的类别。根据经济学和人们经济行为的基本原理,通过数学公式推导,逐步演绎得出理论结论。

      这样的研究方法得出来的命名不依赖于现实,而是依赖于基本的命题和逻辑。这样一方面可以指导经验研究,另一方面也存在与现实脱节的风险。这一点对于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尤其需要注意,我们在研究传统上,往往习惯于从大的原则和概念出发,进行规范研究,往往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一方面无法促进知识的积累,另一方面也无助于理解现实。

      类型四:演绎和归纳都缺失的方法。

      这一类别在本质上不能称之为研究方法,更多地是依赖直觉、价值观和个人经验的判断,作出的是主观色彩强烈的评价。这方面更常见是在价值观、信仰、直觉的基础上,对社会现象进行的判断和评价。这一方法极其悠久并持续广泛存在,但这在当代学术领域并不多见。基于价值观、信仰、直觉的命名,更多是主观立场的判断。对于学术研究来说,意义不大。

      四、扩展讨论:作为研究起点的命名

      研究的目的在于创新,有着创新意义的命名才是学术研究。关于什么样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才具有创新成分,美国研究人员针对71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代表性学者的意见进行分析,得出关于学术创新的一般性看法(Guetzkow,Lamont,Mallard,2004)。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虽然各门人文社会科学都强调创新,但创新各有侧重。在社会科学领域,尤其重视原创性方法的创新意义,这一点是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及历史学的最大区别。社会科学,尤其是社会学,正是在跟传统哲学研究方法进行区分的意义上成长起来的,经典的社会学的奠基人,孔德、迪尔凯姆、斯宾塞、韦伯等,都在社会学方法上与哲学及其它研究方法进行了深入了讨论和论战。他们对社会学定义的核心是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做出来了。也正如有学者而言:“科学的研究领域是没有限制的;资料是无穷无尽的;自然现象的每一个类别,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时期,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研究的内容。但各门科学唯一的粘合剂是方法,而非内容。”(Karl Pearson,1892:16,转引自King,Keohane,Verba,1994:9)社会科学各种议题的研究,首先都必须要考虑方法论的问题,才能让概念和讨论更有价值(赵鼎新,2006)。在人文和历史学科中,更强调原创性视角的创新意义,同样一个文学作品,同样一个历史事件,文献中普遍用既定的几个视角,如果新的研究能够用另一个角度去讨论,就是创新。这一点在社会科学中排到第四位。原创性的资料实际上在人文学科更加重要,排在第二的位置,而在社会科学中,则相对不太重要,排在第六位。可见社会科学认为新资料并不构成最主要的创新来源,更重要的仍是方法、理论、议题视角等。在原创性的类别中,还有一类是较少研究的区域,在这一块进行的研究,也具有重要的原创性意义。这些方面赋予了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的意义,也同样对创新提出了要求。

      对于命名而言,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讨论相关的创新可能性。这三个问题是:不命名的描述性研究是否具有创新性意义(因果机制研究无需通过命名获得创新的意义),正当的命名的创新意义和学术意义何在,不正当的命名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一)纯描述的创新价值

      描述性研究是任何学术研究的起点。在达尔文时代的博物学家和地质学家,他们从事的研究就是对收集和观察到的各个动植物和矿石进行全面的描述。不进行描述性研究,后面的分类和解释就无从谈起。随着学术的积累,有价值的描述性研究越来越难做,因为我们很难再发现未经充分认识的新事物新现象。在达尔文时代,一次航海发现的新动植物和岩石,可以让学者瞠目结舌,目不暇接。而今天,生物学家再能够找到新的动植物,已经是非常重要的学术新闻了。社会科学经历近现代的发展,已经不能够再像马林诺夫斯基时代那样,去研究未曾被文明世界了解的未开化民族。学术界存在新现象新事物缺乏症,这一点是每一个在学术界耕耘的学者和博士生们感受最深的压力。但正是如此,如果确实能够在早期阶段捕捉到在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对之进行全面的描述,将会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意义。在创新的类别上,我们可以看到两类与这一方面的研究相关,一个是较少研究的区域,一个是原创性资料。

      费孝通的《江村经济》就是属于这样的类别。既是原创性资料,又相对于英文学术界而言,中国是一个相对研究较少的区域。通读全书,每一个类别都进行全面细致的介绍,构成了一幅完整的江南水乡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的全景图。缺乏概念和命名的描述性研究的价值体现在哪儿?正如前文我们所述,该研究填补了英文学术界关于中国社会了解的不足,另一方面,长期来看,作为重要的原创性资料,为后续的研究奠定了难得的基础。开弦弓村的后续跟踪研究让读者更深刻地理解到中国乡村历史变迁,也为费之后进行更抽象意义的研究奠定了经验基础,是理论研究的前提。

      (二)命名的创新价值

      在各种类型的创新性研究中,都可以有命名。命名是学术研究的最基础性研究。以赛亚·伯林论述道:

      思考的目的是为了普遍化,要实现普遍化就要通过比较。去思考一种或者一类现象,就必须去比较它与其它的相似相异性。这已经是老生常谈。这一点意味着如果没有一个领域的思想和行为与其它领域的参照和类比,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我们经验的整体性就无从谈起。在本质上,所有的语言和思想都必须是“类比的”(Berlin,1981,158,转引自Leary,1995,268)。

      这一点在科学的日常经验中是确凿无疑的。理解任何现象,科学家需要去比较它和已有的参照点或标准的差异性。在更早的时点,这些参照和标准也是通过与其它事物的联系而建立起来的。如此类推,没有止境(Leary,1995,268)。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得对新现象新事物的命名,形成概念。概念不仅仅是理论体系,也是收集资料和数据的工具(Sartori,1970)。

      具体而言,命名的创新价值至少有两点:其一确立真种,通过比较,确定发现的新事物和新现象,填补现有概念体系的空白,并能够通过新物种引申出新议题,这都是重要的创新;其二命名是解释的起点,通过新的物种与现有谱系的异同比较,解释差异的原因,发展出原创性的理论和结果。

      (三)社会科学中的不当命名

      社会科学的不当命名与之前的类型学分析相关。本部分重点讨论在归纳和演绎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可能存在的命名误区。这些命名的不当之处主要在于命名者试图突破演绎或者归纳的限制和约束,随意化处理命名问题。

      1.命名的抽象层级错乱问题

      由于研究对象和范围的不同层次,相应的概念也有不同的层次,不同层次的资料和比较的范围,决定了命名的抽象层次和解释力。萨托利曾专门分析了这一问题,下表来自于他的代表性论文(Sartori,1970)。

      

      虽然萨托利的讨论主要针对比较政治学领域,但正如迪尔凯姆所说,比较社会学并不是社会学的一个特别分支,只要它不再是专注于描述,而注重研究事实,它就是普通社会学了(迪尔凯姆,2002:150),比较政治学实质意义也就是政治科学,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具有一般的社会科学的意义。萨托利建议研究要从中层次的概念入手,具有一定的抽象性,也能够关照现实的内涵,抽象层次高意味着解释力强,但容易过于简化具体现实,抽象层次越低意味着现实的内涵特别丰富,但容易缺乏学科的解释力(Sartori,1970,1053)。

      现实中的命名容易出现资料和命名抽象层次不相融的问题。比如是对一个个案的研究,可以得出一些关于这一个案的特殊性的概念,发展窄域理论,这一概念和理论实际上还需要更高抽象层次的标准的检验,才能够在学科理论中站住脚,但往往有学者会捍卫特殊性概念的普世性或者一般性价值,把这些概念作为更高级别的理论概念使用,把更有意义的学科研究降低为个案性质或区域研究性质的经验总结。这就会导致学术研究抽象层次的沉沦。情景化定义需要做更多的比较研究,才能奠定其抽象意义。否则,它的意义只能限定在较低层次上和特定的经验范围内。

      更有甚者,在学术研究中,有学者直接使用经验世界的习惯用语和生活语言中的概念,将之提升为学术概念,在大多数情况下,这进一步降低了学术概念的抽象层级,使学术研究在过分注重展示复杂现实经验的同时,失去了对社会事实的解释力,学术研究退化为纪实文学或新闻调查报道。

      相反的情况也会存在,将高度抽象的普世性概念套用到低层类别的经验材料上。这往往会导致经验研究缺乏有意义的理论问题,理论和经验之间缺乏中间环节和操作化处理,导致研究既无法促进理论的发展,也无法关照事实。这一问题与命名关系不大,这里不做过多阐述。

      在最大化内涵和最小化外延的经验特性下,这一类别的研究的突出之处在于深入描述,命名是基于特殊经验之上的区域经验总结,是否具有一般性和普世性价值,需要在更抽象维度的标准上进行更多的比较研究。

      2.命名的多元化问题

      新社会事实缺乏症刺激了命名的多元化倾向,概念包装术盛行。无论何种标准,社会科学研究都需要创新,争相提出新的命名,成为标榜学术创新的惯用做法。在社会科学领域,常常能够看到概念的繁荣和多元化。

      在生物学中,确定真种有着难度,新物种都是由变异而来,变异到多大程度才能被称为是新的物种存在争议。尽管区分变种和真种有着难度,但达尔文批评了当时的一些博物学家,这些学者主张动物绝没有变种,他们把极轻微的差异也看作具有物种的价值,如果在两个地区里或两个地层中偶然发现了两个相同的类型,他们也相信这是两个不同的物种藏在同一外衣下面。达尔文认为如果是这样的话,物种就成为一个无用的抽象名词(达尔文,1995:63)。推论到社会科学,如果命名倾向于过度多元化,命名就失去了意义,成为无用的抽象名词。

      从正面意义来看,在社会科学中命名的繁荣实际上也显示出对真种的变异进行界定的努力。命名真种是有意义的,变异的研究也是有意义的。然而,何种意义的变异才是有理论意义的?完全在经验层次上去确定差异性是不够的,因为这其中有很多虚假和无谓的方面。对变异的界定需要通过具有学术意义的维度去进行。这样才能鉴别出来真物种意义上的命名。

      在另一方面,还存在对同一现象进行不同命名的问题。同一个研究对象,学者从不同的理论维度去看待,从不同的维度给出研究对象的命名。这有利于从不同理论角度去看待同一事物,但也会增加更多的理论之间的隔阂。

      命名多元化问题主要的原因在于过度的演绎。从不同的理论和抽象的维度出发,对经验事实进行过度切割,对同一个社会事实的特定抽象维度进行夸大,上升到对社会事实本质属性的界定,从而对于同一社会事实出现多重维度的命名和对细微经验差异进行理论命名。

      3.命名的绝对化问题

      前面讨论的命名和不当命名都是在比较意义上进行的,有合理的,也有不当的。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命名的类别,即不做任何比较和类型学意义上的分析,就给予命名。这一做法虽然简单生硬,不符合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论,但在现实学术中,并不少见。这种命名完全脱离文献理论,也并无经验比较,在谈论现状和问题时,突然冒出自拟的概念,并不交待其背景。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概念没有价值,或者没有创新,而是读者无法对概念进行定位,无从了解概念的理论背景和现实依据。

      命名绝对化是由于既缺乏归纳又缺乏演绎,在这一命名类别下,背后实质性的逻辑类似于价值立场及主观经验的思维方式。通过这些方式进行的命名,很难进行学术意义上的评价,因为它既没有学术理论抽象的脉络,也缺乏经验层次上的归纳,无从判定其理论价值,也很难判断其是否是新的物种或变异。虽然在学理上很容易看出其缺陷,但由于学界对于概念创新的推崇,这一做法在学术界仍可见到。

      五、让命名流传下来

      差序格局这一概念从提出到今天,跨越了时代,仍是鲜活的。社会学、管理学、人类学、心理学、政治学等众多人文社会科学仍然有学者使用这一概念来理解当代的现象。时间可以汰假存真,符合方法论标准的命名存真的可能性就更大一些。时至今日,中国的时代变迁巨大,这给社会科学者提供了丰富的新物种的土壤。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并未能够提出像差序格局这样划时代的概念。这既需要社会科学家敏锐的观察力,也需要严格训练的方法论基础,费正是占有了这两者。

      命名的核心是比较。即使我们强调描述性研究的创新性意义,我们也无法做一个没有任何比较的描述性研究。描述性研究也需要通过起码的比较,来确定这一案例进行深入描述的价值,来定位它是新的。而对于类型学和解释性的研究,比较是必由之路。类型学的研究是命名的基础,也是命名的基本方法论。类型学研究对学者的要求是要做一个博物学家。社会科学的博物学家需要对一个领域经验和理论的长期耕耘积累,才能识别变异及其大小,从而判断是否有命名新物种的必要。社会科学的入门者需要先做博物学家。

      比较需要经验的归纳和抽象的演绎,这正是理论导向的经验研究的基本方法论,也是命名的活力和价值所依。社会科学由于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带来了与自然科学不同的方法论挑战和困境。即使如此,命名对于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具有显著的意义,是整个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归纳和演绎在社会科学中存在并不完全统一的可能性。在两者的不同组合中,所产生出来的命名具有不同的合理性。缺乏归纳和缺乏演绎都会带来命名的不足。这些正体现在不同类型的不当命名中:抽象层次错误、多元化、绝对化等。

      ①截至2015年11月11日,通过中国知网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可以查到主题含有“差序格局”的论文共有1584篇。

标签:;  ;  ;  ;  ;  ;  ;  ;  ;  ;  

命名方法与社会科学创新--以“中国本土”为视角_乡土中国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