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审计工作的回顾(1998年~2008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审计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8年3月,我接替郭振乾同志,担任第四任审计长,直到2008年3月,整整十年。这十年是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改革和发展最快的十年,是各项工作取得伟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和提高的十年。也可以说,是审计工作环境最好的十年。尤其是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明确写进党章。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确定为大会的主题,完全符合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大会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和新世纪的奋斗目标,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同时还明确提出我们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不高,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部分国有企业活力不强;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状况人民群众还不满意,贪污腐化、奢侈浪费等现象仍在蔓延滋长,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问题较为突出。”针对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大会明确提出到201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尤其在“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方面,旗帜鲜明地提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
后来的五年内,中共中央又先后就农业和农村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党的作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定。有些决定明确提出:“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注意防范财政风险,严格财政监督管理。”“推行和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强化金融监督,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资产质量。”“要把强化管理和反腐倡廉结合起来,加强对(国有)企业经济活动的审计和监督,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做假账,违反财经纪律、营私舞弊、挥霍浪费等行为。”
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今后十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以及后来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定等,不仅是全国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也为后来十年的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我们的任务和工作重点。我们党组的同志们始终不渝地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团结广大审计干部,认真执行宪法的相关规定,全面执行审计法及其他相关法规,齐心协力,把中国的审计事业推向前进。全国八万审计干部为那十年审计事业的发展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回顾那十年的审计工作,内容十分丰富多彩。最主要的工作可以概括成以下三个方面。
在总结前十五年审计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
我担任审计长之后,和署党组的同志及办公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宪法对审计工作的原则要求和审计法的具体规定,总结前十五年的经验,尤其是在“三讲”过程中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大家的想法集中到一点,就是审计工作必须切实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必须认真巩固“三讲”的成果,必须对十五年的经验加以继承和发展,最终形成了“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简称“二十字方针”)。
“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的第一原则、最高原则,也是审计工作区别于其他部门的显著特征。审计的地位、职能和实际工作程序都是建立在宪法、审计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基础上的,审计工作要取得成效,必须依法办事,不允许有半点的主观随意性。这些法律规定,既保证了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自己的职权,又保证了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从根本上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发展经济、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全党和全国的工作大局。审计工作自始至终要服务于这个大局,服务于这个大局就是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会提出阶段性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这是全党、全国的工作中心,也是审计工作必须围绕的工作中心,所以“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是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地区的共性指导方针,审计当然不能例外。
审计机关成立之后,面临的任务非常繁重,据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步统计,全国的审计对象有百万之多,仅有八万人的审计队伍,面对百万的审计对象,唯一的办法只有抓重点,抓主要矛盾。而且,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中心工作,中心就是重点。正如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的“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因此,“突出重点”是我们的一贯方针。
把“求真务实”作为我们工作方针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我们党一贯强调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强调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二是审计工作自身的要求,必须“求真务实”。审计的最高标准是什么,是“客观公正”。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规为准绳,客观反映现实,公正作出判断和处理。要达到“客观公正”这一标准,审计机关、审计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我曾经比较简单而概括地提出审计人员要做到求真务实,必须在每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回答好四个问题:是什么(指把事实真相搞清楚,不能有丝毫的虚假和水分)?为什么(要了解被审计单位为什么违反规定,其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什么)?怎么样(指被审计单位这样做的结果如何,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什么危害)?怎么办(指综合上述三个问题,确定如何定性,如何处理)?只要把这四个问题认真回答好,“求真务实”就基本上做到了。
依据这二十字方针,我们在不同时期,对各项审计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适时作了调整。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的永恒主题。十年间,财政审计从原来的对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审计并重逐步转向以审计财政支出为主。
这十年,财政审计把重点放在拥有管理、分配、使用大量财政资金的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性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在继承前十多年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继续集中力量推动了三项主要工作。
首先,在当时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比较普遍的情况下,我们提出,财政审计首先以揭露问题为主。通过着力揭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审计署通过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揭示了财政部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预算不完整、不细化以及随意调整等违规问题,涉及金额4000多亿元。揭示了税务、海关等部门有税不征、管理不严、违规减免税,甚至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涉及金额800多亿元。揭示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挤占挪用、滞留、乱收费、隐瞒收入转移资金等,涉及金额近1900亿元。揭示了重大投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预留比例过大、执行中大量调整、投资计划安排程序不规范等,涉及金额500多亿元。揭示了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预算编报不完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交叉重复、分配制度不完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乃至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涉及资金1200多亿元。这些问题如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披露后,引起很大震动,从而促进中央各部门认真整改,并切实采取措施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每年年底,审计署要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各部门整改情况,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
其次,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针对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法规的建议,推动预算制度改革。除了常规审计外,我们还就一些广大干部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内容涉及教育、卫生、公路建设和收费、财税优惠政策、支农、扶贫、水利、环保、社会保障、土地出让等方面。通过对财政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的审计,中央各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调查,从微观审计入手,从宏观管理和调控着眼,先后向国务院报送审计要情、重要信息560多篇,提出重要建议45条,而且起到了实质性的效果。如自1996年起连续提出规范和细化预算的建议,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开始实行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改革,从细化部门预算到逐步公开部门预算,建立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机制,使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第三,探索财政绩效审计之路,推进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绩效审计是现代审计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审计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责。虽然我们在当时还缺乏全面开展财政绩效审计的条件和经验,但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为,把重点放在揭露随意决策、放松管理,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大量损失浪费的案件上,各级审计机关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是注重投资效益,加大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二是关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力度;三是选择特定项目,开展专门的绩效评估。据有关资料,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5省(市)2005年1至11月审核减少工程款达52亿元,约占投资总额的6%。深圳市从1998年至2005年的七年间,审计政府投资860多亿元,核减工程款77亿元。通过审计和调查,促进减少损失浪费,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中也发现了一批在损失浪费掩盖下的腐败案件线索。
这里还必须提到的一点就是为了适应财政审计工作形势发展的要求,署党组研究决定把分散的财政审计力量整合成一体化的审计格局。审计署机关有六七个业务部门,他们从事的审计工作都是财政审计的一部分,但开始的若干年内,各部门都比较独立,自订计划,按分管系统组织实施,加上四十多个驻部门派出局,审计力量有些分散,在重大的项目上形不成合力。后来,署党组提出财政审计要做到注重整体性、效益性、宏观性和建设性。坚持“以审计计划为载体统一审计目标,以审计方案为载体整合审计内容,以审计报告为载体整合审计成果”。实行一体化的财政审计,把财政、行政事业、社会保障、投资、农业环保和部门派出局等专业审计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力量抓大项目,从而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成果,确保审计质量,实践证明,这种组织方法的改变在提高财政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方面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从大的方面划分,除了财政审计之外,还有金融审计和企业审计。这两种审计和财政审计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共性在于审计的内容都是十二个字,即“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财政审计应该是全覆盖的审计,正像温家宝总理讲的:财政资金走到哪里,审计就要跟进到那里。虽然我们目前的力量还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但财政审计是政府审计第一位的责任,是全覆盖的责任。
随着金融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审计内容、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20世纪90年代,金融审计只是检查金融机构自身的财务收支,主要检查金融机构自身费用有没有超过财政部核定的限额,利润分配是否存在不合规的问题,实际上是财政审计的延伸。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按照国务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我们及时将如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审计的主要目标。由于政府审计不可能,也不需要对金融机构实行全覆盖的审计,因此我们提出了金融审计的关注点是“风险、效益、管理”三个方面。首先,通过审计把握金融企业的资产总量及其不良状况,尤其要弄清资产及其不良率的真实性,这样可以较直接地把握其风险程度。进而分析其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漏洞。这样可以找到形成风险的主要原因。最后从如何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效益的角度提出防范风险的建议。金融审计中,我们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发挥好“眼睛”的作用,把眼睛盯在重大问题,尤其是大案要案的线索上,通过揭露并查处大要案,深入揭示金融企业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的漏洞,提出一些需要引起注意的共性问题,起到高度的警示作用。据统计,2007年前的十年间,审计署在金融审计中,发现并移交有关机构查处的大要案线索有470多起,涉案金额670多亿元,涉案人员920多名。这在当时的金融领域和社会上引起了巨大震动,也为金融企业防范金融风险敲响了警钟。可以说,这一期间,审计机关对金融风险的防范起到了“巡逻兵”的作用。
对于审计署来说,企业审计开展得最早。1983年审计署成立之后的第一个审计项目就是企业审计。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企业审计重点是查处国有企业违反财经法规,尤其是虚列成本、隐瞒和转移利润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到九十年代,审计机关主要围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开展审计工作。明确企业审计的重点是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查处和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健康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改革、改组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亏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20世纪末使大多数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当时,围绕国企三年脱困目标,审计机关针对企业资产质量低、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明确提出在财务领域“打假治乱”,制订了“以真实性为基础,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的企业审计思路,通过审计和调查,发现了一批大要案线索并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进而推动了大中型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逐步完善。本世纪开始,由于国有企业实行了稽查特派员、监事会等监督制度,审计机关就从对国有企业的一般性财务收支审计领域退了出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企业经营活动审计监督,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此,政府审计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中心就完全转移到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上了。十年左右,审计署共承担了中央大型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57项,审计发现了在会计信息、资产管理、重大决策、主辅经济关系、海外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许多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提到的是,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有机结合,是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典范。据统计,2004年至2006年审计署向40户中央国有企业提出建议294条,均被采纳,有关企业据此完善企业管理制度400多项。在这方面有不少案例至今仍被传为佳话。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一些地方就开始试行国有企业厂长离任审计。1995年以后,山东菏泽地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并纳入干部监督管理轨道。1999年中央有关部门在总结菏泽的经验的基础上,由中办、国办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至此,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此间,面临一个新的问题: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普遍开展,各地审计力量严重不足,于是有的地方提出,经济责任审计是区别于财政、金融、企业审计的一项新制度,希望另起炉灶,建立新机构,组建新队伍。署党组研究认为,它虽然和财政、金融、企业审计有所区别,但审计的内容、程序等具有更多共性,可以分别由原来的财政、金融、企业审计队伍经过培训之后去完成这项任务,力量不足的可适当补充人员。这就形成了“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3+1”审计格局。实践证明这样做既可以节省审计资源、减少机构重叠,又可以确保审计质量。
狠抓“人、法、技”建设,继续夯实审计机关的基础
党的十五大召开之后,我和署党组的同志深感审计工作将面临着繁重的任务。如何适应形势的发展,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的期望?署党组的同志们进行了认真思考和研究,大家通过总结经验,听取各方面意见,一致感到我们的最大差距在于审计工作的影响力还不够大,审计工作的权威性还不够强。分析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审计队伍的素质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问题在队伍,根子在党组。党组一班人经过“三讲”,对这一点认识更明确,更一致。大家经过反复讨论,决定要在基础建设上下大力气。基础建设一定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人的素质,通过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和业务水平,进而提高审计工作水平,提高审计工作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当时,我们提出狠抓“人、法、器”建设,即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加强审计机关法制建设,加强审计方法和手段的建设。1998年底,审计署党组向朱镕基总理汇报工作时,提出要进一步夯实基础,狠抓“人、法、器”建设。总理说,这个思路很好,但建议你们改一个字,就是把“器”改为“技”。因为“器”主要是讲工具,讲物质,而“技”不仅讲工具,还包括人的技能,人的创造力。根据总理指示精神,我们十年如一日,狠抓“人、法、技”建设不松劲。每年都制订“人、法、技”建设的计划和措施,每年都进行总结和讲评,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演示会等方法奋力推进,终于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在“人”的建设方面,署党组突出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主要是:科学调配领导班子,优化结构;加强理论学习,提高领导水平;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增强凝聚力和创造力;实行干部定期交流制度,增长阅历和才干;转变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在这些方面,署党组一班人身体力行,力求为全系统做出表率。二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凡进必考”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处级以上干部的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任用制度;以任前公示、任免谈话、实行试用期、目标责任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监督机制;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岗位交流制度;终身职业教育机制等。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纪律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的“两手抓”“两结合”。在廉政建设方面,署党组始终强调“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尤其是在总理的直接关心下,实行了“八不准”的纪律,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好评。四是抓好党的建设,用抓党的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把工作重点放在党支部建设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定期培训;每年都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活动。党的建设抓好了,精神文明建设就水到渠成地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象“春雨润物”一样提升了审计干部的精神境界。“人”的建设为审计机关内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这十年,职工队伍十分稳定,加上审计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力逐年提升,广大职工有一种责任感、荣誉感,这样也为审计工作、审计队伍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加强审计法制建设,是坚持依法审计的前提,也是提高审计质量的保障。我们反复强调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如何保证审计质量?唯一的办法是不断完善审计法规并认真加以执行。我们在加强法制建设方面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审计的自觉性;二是建立内部的严格审计复核制度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这样,我们就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主体,以审计准则为基础的比较完善的审计法规体系,加上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审计质量也就逐年得到了提高。
关于“技”的建设,是这十年工作中的一个难点,也是一个亮点。进入21世纪,世界进入了一个信息化的时代。审计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我和署党组同志警醒地认识到:“审计人员不掌握计算机技术将失去审计资格”,“领导干部不了解信息化技术将失去指挥审计的资格”。后来,这两句话成了几乎每个审计人员的口头禅,成了八万审计干部的共识。在“技”的建设方面,我们是以大力推进审计系统的信息化作为突破口和推动力的。首先是“摇旗呐喊”,通过宣传教育、树立典型、批评后进等多种方式,提高广大审计人员的紧迫感;其次是大力培训计算机审计骨干;第三是白手起家,自力更生开发适合审计工作需要的软件,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升级;第四是开启并建成了“金审工程”一期工程,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后来,有些从事计算机管理的同志告诉我,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由于审计客体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带来的“失去审计资格”的职业危机已基本消除。当然,在“技”的建设方面,我们还积极推广运用审计抽样、内控测评、风险评估等现代审计方法,加强和改进审计计划的制订和管理,积极改进审计组织方式等,这些工作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确保审计工作质量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回过头来看,可以肯定地说,没有那十年锲而不舍的“人、法、技”建设,我国的审计工作达不到目前这样的水平,我们也没有竞选联合国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勇气,更不可能很快接手并顺利完成联合国的相关审计任务。
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公告制度,增强政府审计的公开透明度
我担任审计长之后,常常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中国的政府审计到底如何定位?审计的本质到底是什么?政府审计在国家治理中最重要的作用是什么?我初步研究了欧美一些国家的审计历史和现状,研究了我国民国时期和中央苏区的审计情况,得出一个结论:所有的国家审计都离不开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依法,二是公开。依法就是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审计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公开就是依靠公众和舆论来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于是,我当时提出一个看法,即在一定的意义上说,现代国家审计制度既是民主和法制的产物,又是维护国家民主和法制的工具。我为什么这样想呢?第一,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这充分说明国家审计机关属于监督机构。第二,就监督而言,有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党内监督等等,审计监督无疑是属于法律监督的范围,是强化法治的一支重要力量。第三,审计监督和其他监督一样,其根本任务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而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因此,审计监督必须和其他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党内监督等密切配合,从而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所以说,政府审计是维护民主和法制的工具。从这个观点出发,审计机关要严格依法审计,充分揭露并处理政府部门权力运行中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就如当年朱镕基总理提出的,审计机关要“严格执法,加大力度”,要始终“突出重点,查好大案”。不仅如此,还要把这些问题如实向全国人大报告,公之于众。在朱镕基总理的极力推动下,本世纪初我们就逐步建立起了审计公告制度。当年为什么社会舆论一度把审计工作称为“审计风暴”?原因就是两条,一是我们加大了审计力度,揭露了大量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并得到有效处理,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支持。二是将审计结果如实公之于众,充分依靠了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促使审计揭露的问题得到纠正和处理,从而也推动了审计工作快速向前发展。
因此,我认为这十年中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审计公告制度,增强了审计工作、审计结果的公开透明度,进而推进了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
这十年审计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一些成绩,审计事业所以能快速发展,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对审计工作无比关心和支持;二是我们这两届署党组的同志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三是广大审计干部艰苦奋斗,克服了重重困难,发扬了无私奉献的精神;四是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从审计署1983年成立至1998年的十五年间,几届署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认真执行宪法、审计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开创性地推进中国审计事业的发展,为以后的审计工作稳步前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比如,早在1984年,于明涛同志向国务院汇报工作时就提出:1983年重点抓组建,边组建,边工作;1984年完成组建任务,打好工作基础,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当时,署党组已提出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实施细则,而且着手开展培训工作,提出到1985年底要把全部人员轮训一遍。到1989年,吕培俭同志在向国务院汇报工作时说:“审计署成立五年多来……认真执行‘边组建,边工作’和‘抓重点,打基础’的工作方针,在困难的条件下,艰苦创业,开拓前进,取得了显著成绩。”并指出:“经过五年多的反复实践,审计工作已取得了不少经验……主要有:审计机关应当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为改革和建设服务,不能把审计监督同为改革服务对立起来,离开自己的职能去搞服务;依法审计是审计的根本原则,在改革的情况下仍必须坚持;审计工作要把抓重点同逐步推行经常化、制度化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特别是1992年11月,吕培俭同志代表署党组向国务院汇报工作时讲到:“审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有所区别,属于高层次的综合性财政经济监督,应当在宏观调控中充分发挥作用。”要“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为宏观经济管理服务。”“扩大财政审计内容,促进加强管理。……应当审计国家预算收支,财政部门管理的预算外专项资金和周转金,财政信用资金,国库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加强金融审计,把工作重点逐步转到审计信贷资金上来……今后重点审计信贷资金,促进金融机构按照国家计划控制信贷规模,根据产业政策发放贷款,减少逾期贷款和呆账损失”,“健全审计报告制度,对内对外发布审计结果”,“据了解,外国的审计机关都建立有向议会或政府报告审计工作制度,许多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布。这个做法值得我们借鉴”。这次向国务院汇报中所涉及的内容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对此后的审计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1995年底,郭振乾同志在向国务院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将‘九五’时期审计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确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审计监督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的审计监督制度,基本实现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紧紧围绕转变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这一中心,搞好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其他各项审计工作,为宏观调控服务;大胆改革创新,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形成一套比较科学、系统、能够较好地指导审计实践的社会主义审计理论;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建立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作风好、业务精的审计干部队伍。”以上这些足以说明我国政府审计在探索中不断前行的过程,前人总是为后人打基础,铺好路,后人总是踩着前人的足迹不断探索,不断前进。我前边所说到的十年中的三项主要工作也不是“横空出世”的,只不过是在继承前十五年经验的基础上,在一些方面有所发展而已,而且这种发展也是由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形势向审计机关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在审计署担任领导工作二十三年,对我国审计事业有着深厚的感情。通过几代审计人的艰苦努力,才赢得了现在的良好局面。回顾二十几年的审计历程,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第一,政府审计一定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方针。就是说任何时候都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局,只有如此,才能使审计工作取得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也能得到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帮助,从而使政府审计沿着一条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
第二,政府审计一定要坚持“依法审计”这一最高原则,始终不断地加强和完善自身的法规建设。法律,尤其是宪法,是审计正能量的源泉,是从事审计工作的根本依据,是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唯一标准。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审计程序和审计准则,切实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因为审计质量永远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如果一旦质量出现问题,影响的将是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和审计人员的信心。
第三,政府审计一定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全面审计”是指审计机关要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审计职责,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无旁骛地做好本职工作。“突出重点”是指各级审计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抓住重点,量力而行,讲求实效。要防止分散精力,防止走过场,防止做表面文章。
第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依照法律规定保持独立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一般是对审计客体而言的。当然也包括宪法规定的“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的独立性还包括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政府领导下,从本地实际出发,自主地安排好本地区的审计工作。这里也包括审计人员的独立思考、独立判断,敢于讲真话,敢于坚持原则。当然,坚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还要有外部条件作保证,比如审计条件,审计环境的相对独立,严格的审计纪律和对审计工作的监督等等。
第五,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提高审计机关的基础性建设,特别是审计队伍的建设。可以说,审计机关的基础建设水平有多高,审计业务水平就有多高,审计的公信力就有多高。这里还特别要强调的是审计机关要培育和发扬良好的机关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不论在内部和外部都要营造一种良好的环境。
第六,审计机关一定要坚定不移地通过有效的审计监督,推进国家民主和法制建设。要把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结合起来,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的报告中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我国的审计事业经过三十年的努力奋斗,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初步的经验,但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体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还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的体制、制度等,都还要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我们既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妄自尊大。任何工作都要不断地有所创新,有所前进,但又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只要我们坚定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顽强奋斗,不懈努力,中国审计事业的前景一定是更加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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