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兴特许学校的现状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现状论文,学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特许学校的性质
特许学校也是一种公立学校,它是为家长和学生提供的另一种选择。创办这类学校的“特许”政策其实就是与州级机构或地方教育委员会签定的一种办学合同,具体涉及到学校的使命、计划、目标、面对的学生、评价的方法,以及衡量成功的途径。给予特许政策的时限一般各不相同,但大多数学校都是3~5年。到最后期限时,给予特许政策的机构还可以延续和该校的合同。特许学校要向它的倡导者(通常都是州或地区教育委员会)保证能取得令家长和社会满意的教育成就,并且遵守特许合同。创办特许学校的一个基本动机就是以诸如此类的保证以换得更大的学校自治权。
二、特许学校的宗旨
特许学校以超越传统的普通公立学校为其宗旨与使命;增加学习机会和让所有学生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在公立教育体制范围内为父母和学生创造选择的机会;在公立教育中为办学效果提供一种责任承担体制;鼓励创新教育实践;为教师创造新的就业机会;鼓励社区和家长参与公立学校教育;广泛影响公立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特许学校的建校动机
创办特许学校出于各种原因:实现一种教育理念;获得自治;为一专门人群服务。
家长和教师选择特许学校主要是出于教育方面的原因:学业的高标准;班级的小规模;创新性的方法;自己的教育哲学。也有些因看重小规模和因此带来的安全感而选择特许学校,因为特许学校平均容纳250名学生。教育者、家长和社区成员创立特许学校的首要动机一般都是寻求在传统的公立学校不可能实现的一种新鲜的组织氛围。约64%的新办特许学校都是想设法实现另一种教育思想。还有26%是为了面向一个专门的目标学生群;而35%以上由公立学校转制成的特许学校则是为了从学区以及本州的条条框框中获得自治,11%是想为一个特定目标群服务;大约16%的由私立学校转制成的特许学校则是为了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19%是想吸引学生接受它们的教育方式,21%是想为一个特定目标群服务。
四、特许学校法的要素特征
特许学校法包含着7个基本的政策和法律领域:(1)特许授权:谁提出特许政策,如何给予特许政策,可以允许的特许学校的数目,以及相关的问题。能赋予特许权力的机构和类型因州而异;(2)学校地位:学校性质如何合法界定,以及相关的管理、操作和资金问题;(3)财政方面:提供资金的水平和类型,以及财政独立与自治的量度;(4)学生方面:学校如何考虑学生入学、无歧视、种族平衡、纪律,以及特殊教育等问题;(5)员工关系:学校是否可以像雇主一样操作,以及员工的权利与特权;(6)教学方面:特许学校对其教学目标和实践的控制程度;(7)责任承担:特许学校是否按照以绩效为准的合同工作,如何选择评价方法,特许政策的取消和延续。
五、特许学校的历史与规模
“特许”一词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前会长(AFT)阿尔伯特·山珂(Albert Shanker)后来推广了这一思想,表示各地方教育委员会可以经协会和教师同意给一整所学校办学的特许权。到了80年代后期,费城开办了一些“学校中的学校”(schools-within-schools),并称之为“特许物”(charters)。它们中的一些就是供选择的学校。后来这一思想在明尼苏达州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并使之建立在三种基本的价值观念之上:机会、选择和结果认责(responsibility for results)。
1991年明尼苏达州通过了第一部特许学校法,1992年加利弗尼亚特许学校法也获得通过。到1999年,已有36个州和波多黎各、哥伦比亚两个地区相继签署法律允许创立特许学校,1994年以来,联邦教育部一直在对各州的特许学校建设予以资助,从1995年的600万美元增至1999年的1亿美元。
美国教育部估计,1999-2000年度约有1735至1790所特许学校创立。教育改革中心(the Center for Education Reform)估计1999年秋约有350000名学生就读这些学校,其1998-1999年全国特许学校目录显示,全国有1205所特许学校提供从学前到成人教育的一条龙服务。在这些学校中,58%是小学,20%是中学,22%包括中小学两级。亚利桑那州的特许学校居全国之首,目前已有250所,其次是加利弗尼亚州(234所)。
六、特许学校的现状
(一)学校规模
大多数特许学校规模较小,每年的平均入学人数在137人左右。在1998-1999学年,65%的特许学校招生数低于200人,而其他普通公立学校只占17%;35%的特许学校招生数低于100人,而其他公立学校只占9%;只有8%的新建特许学校招生数超过600人,而公立学校这一比例为35%;由公立学校转制而成的特许学校和所有的公立学校招生超过1000人的各占10%。据最新调查,新建特许学校的平均规模已增至128人。
(二)年级构成
在1998-1999学年,52%的特许学校是按照传统的小学、初中或高中编班,而这一比例在普通公立学校占78%;接近一半的特许学校其年级结构不同于传统按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划分,将近48%的特许学校开设从幼儿园到8年级(k-8),将近32%的特许学校开设从幼儿园到12年级(k-12)或至更高,而这种情况在普通公立学校不到1/10。
(三)学生与教师人数比
在1998-1999学年,有27个州的特许学校的平均生师比为16.0:1,略低于普通公立学校的17.2:1。在不分年级的(ungraded schools)特许学校的生师比为18.8:1,其他公立学校为8.8:1。
(四)学生与计算机数量比
在1996-1997学年,特许学校平均的生机比(学生数与计算机数之比)为8.9:1,略低于公立学校的10.0:1。2/3的特许学校生机比低于10.0:1,1/3的特许学校学机比低于5:1。在有计算机的特许学校中,平均的生机比为6.2:1。在用计算机教学的特许学校中,约有66%的学校其75%的教室都配置了计算机,其中3/4的计算机能用于多媒体教学。96%的特许学校的教室都配上了计算机,只有13%的特许学校虽有计算机但尚无专门的计算机教室。
(五)学生种族成分的比例
在通过了特许学校法的各州的特许学校比当地其他普通公立学校招收了更高比例的有色人种的学生。大约17%的特许学校比其临近的公立学校培养着更高比例的有色人种学生。在1998-1999学年,按平均计算,特许学校招收的白人学生的比例(48%)比公立学校(59%)低11%;特许学校招收的黑人学生比例为27%,公立学校为17%;特许学校招收的拉美学生的比例为21%,公立学校为18%。
(六)适合免费或减价午餐的学生比例
特许学校有着比公立学校比例更高的学生适合享用免费或减价的午餐,在1998-1999年度,特许学校为39%,公立学校为37%。而在康涅狄克、伊利诺斯、路易期安那等11个州,这类学生在特许学校的比例至少比公立学校高出10%。
(七)残疾学生的比例
特许学校也要向残疾学生提供入学机会和教育服务。在大多数州,特许学校和所有普通公立学校的残疾学生的比例都在5%以内。俄亥俄州是唯一一个特许学校的残疾学生比例高出其他普通公立学校至少5个百分点的州。在27个州里,残疾学生的比例在州与州之间特许学校比普通公立学校变化更大,从得勒威尔和路易斯安那的5%到弗罗里达的18%,而普通公立学校则从亚利桑那的9%到马萨诸塞的16%。
(八)英语水平欠佳的学生比例
在特许学校英语水平欠佳的学生大约是10%,与27个州的其他普通公立学校的情况差不多。不过,这种比例对特许学校来说州际差异较大。英语水平欠佳的学生比例很高或很低的特许学校所在的州大致也是这类学生总体数量很小或很大的州。特许学校录取的这类学生的比例从1996-1997学年的13%降至1998-1999学年的10%。
七、各州特许立法的要素特征
特许学校的每一项立法都出自一个州特定的背景,由此每一个州的特许学校在类型和数量上,在赋予特许学校的自由度上,以及在要求特许学校所承担的责任量上都形态各异。
1.谁授予特许权:赋予特许权力的机构和类型因州各异。在14个州,只有地方委员会可以授予这种特许权力。在7个州,只有州一级机构(通常是州教育委员会)是唯一的特许权授予机构。在其他16个州,有一个以上的机构可以授予特许权,通常是地方教育委员会和州级机构,在其中的5个州里,大学也有权授予特许权。
2.哪类学校可以申请:特许学校可以是新成立的,也可以是原来的学区公立学校或私立学校。在有特许立法的37个州都允许原来的公立学校转制为特许学校。除了密西西比州以外,各州都允许新办学校成为特许学校。在10个州的立法中允许私立学校直接转制为特许学校,另外有3个州允许私立学校在特定条件下转为特许学校。
3.多少学校可以申请:在所有的37个州中,有13个州不限制允许创办特许学校的数量。得克萨斯和内华达两州对特许学校的数量作一些限制,但对招收危险学生(at-risk students)的特许学校不限制数量。在剩下的22个州里,或限制州内特许学校的总数,或限制学区许可的数量,或限制每年允许的数量。
4.特许合同的期限有多长:在31个州里,特许学校的期限一般都是3~5年。亚利桑那和哥伦比亚特区的特许合同期限最长(15年),不过两州都要求每5年检查一次。
八、特许学校的自治权与责任
特许学校有很大的自治权,同时也有义务向多方提供财务和学业业绩方面的报告。大多数特许学校都对悠关学校管理运作的关键方面有主要的控制权,如财政预算(73%)、采购物资和设备(88%)、招聘教职员(88%)。大多数特许学校还对教育计划的运作有控制权,如每周和每年的课程表(95%)、课程(83%)、纪律(87%)、校历(77%),以及学生评估政策(72%)。另有59%的特许学校对其学生入学政策有主要的控制权。
90%以上的特许学校在学校财务、学生学业成就、教学实践方面以及对合同的遵守方面都承担着责任。各特许学校履行义务的方式不尽相同,有的遵循集权化的州级机关的要求,有的采取市场驱动,其他的则在学区内以州级检测为框架进行。70%的特许学校在1997-1998年度向一个以上的机构作了责任报告,包括特许授予机构、学校管理委员会、州教育部门、学生家长、社区以及私人资助者。90%以上的特许学校采用学生学业成就考试,并辅之以其他考察学校业绩的方式,如家长评价、社区评价、企业认定等。大多数特许学校都提供一种或以上的非教学服务,如健康服务、社交服务以及学前学后照顾。
九、特许学校办学亟待解决的问题
大多数特许学校在办学和执行其计划的过程中都面临着许多挑战。在1998-1999学年,研究人员让每所特许学校的一位有识之士在所列举的需要克服执行学校计划会遇到的诸多障碍中说出一种存在的困难,结果显示,财政困难始终排在最前位置,其中,认为缺乏启动和运作资金的分别占49%和37%,认为设施不完善的占32%。不过,持这种看法的特许学校已由1996年的59%降至1999年的39%。目前,许多接受调查的特许学校较之以前更多地反映聘用师资困难,这反映出全国师资的短缺。
新建的特许学校和由私立学校转制而来的特许学校比由公立学校转制而来的特许学校更容易遭遇启动资金、健康和安全条件、教师短缺方面的困难。大约20%的由公立学校转成的特许学校表示与教师联合会关系难处,同时集体的意志难统一。
十、特许学校对所在学区的影响以及学区的态度
(一)特许学校对当地学区的影响
1.特许学校对学区财政预算的影响
将近一半的学区领导说社区里特许学校的存在对财政预算没有造成多少影响。因为只有一小部分学生离开社区公立学校去新办的特许学校就读;45%的学区领导说特许学校对学区财政预算产生了消极影响,他们认为与学生从公立学校转向特许学校而造成的任何资金减少都会产生消极的影响;8%的学区的领导说特许学校给财政预算带来了积极的影响,特许学校缓和了本社区要斥资新建校舍以容纳数量不断扩大的学生而造成的资金私短缺的矛盾。
2.特许学校对学区机构运作的影响
(1)办学责任感(accountability)和学校自治(autonomy)。特许学校常常和各州提高办学责任感的各种政策一起发生作用,在办学责任感(accountability)和学校自治(autonomy)方面对78%的学区产生了影响。90%的学区领导表示他们针对特许学校在社区机构运作的许多方面做了变革,约有12%的学区因受特许学校自治和决策模式的影响大大提高了及时决策的能力。
(2)学校设施(facilities)。61%的学区报告说特许学校对他们的学校设施产生了影响。35%的学区认为特许学校缓解了因学生增多而造成的人满为患的矛盾或斥资新建设施的压力。25%的学区报告说,自从特许学校在其学区开办以来,他们普遍感到力不从心(under capacity)或被迫关闭学校。有4个学区因财政预算消减而不得不减少教师职位,同时又扩大了班级规模(class size)。另有6%的学区因受特许学校的影响也缩小了班级规模。27%的学区新添了校车线路并提高了服务质量,其中有一个学区在一所转制特许学校跟一位提供优质设备的私人供应商签合同,也着手改善区内所有学校的图书室和电脑室的服务水平。
(3)学校员工(school-lever staff)。特许学校对学校员工的影响表现在精减学校人员,重新认定员工范围。16%的学区领导认为特许学校的存在促使他们改变了学校员工配置模式。例如,有些学区就实行集体教学(team teaching)或给教师分配一些管理方面的事务。6%的学区领导说他们的聘用制度中已加入了风险抵押一项。94%的学区表示特许学校的存在对中心办公室(central office)的运作产生了影响;65%的学区反映由于与特许学校相关的活动增加而使其中心办公室工作负担增多;另有10%的学区缩小了中心办公室的规模,精减了员工,缩小了班级规模,关闭了未达标学校(failing schools),暂缓了教学设施的更新以应付因特许学校的存在而带来的财政收入的减少。
(4)公共关系和家长参与(public relations and parentinvolvement)。61%的学区报告说特许学校对其区内各校的公共关系和家长参与活动产生了影响。45%的学区增强了对顾客(学生家长,下同)的服务意识,越来越关注顾客的要求与建立。41%的学区增强了市场意识,并设立了专门的编制来负责公共关系事务。这种市场和公关行为表现为举行广告宣传活动或印制小册子告知家长学校当前的计划与活动。所有这些顾客服务、沟通和市场推销活动都旨在引导学生和家长留在、加入或重返学区学校中来。
3.特许学校对学区教育的影响
(1)新的计划。49%的学区报告说因受特许学校的影响至少在区内各校实行一种新的教育计划。有条件的学区重新办起音乐和艺术一类的特长班,开展特别学生和危险学生(at-risk)教育计划,以及一些课外活动计划。有些学区还增设品德教育等校本课程。61%的学区报告说因特许学校的出现,他们对其教育服务质量进行了改善,成立了新的特长学校(speciality schools),制定了新的教育计划,改变了区内学校现存的管理结构。
(2)新的学校。20%的学区报告说成立的特长学校完全是对特许学校的影响作出的必要反应。例如,有几个学区就创办了重建基础学校(backto basics schools),而有些学区则为学生提供从高到低不同难度的学业课程选择。有的学区为智力超常学生开办了天才学校,有的专为辍学学生建立学校。另有4个学区并非出于对学区内特许学校的反应而是充分利用本州特许法律所提供的机会来新办享有相当自治权的专门学校。例如,有一个学区为了帮助区内所有学校开发创新教育策略而创办了一所实验学校。
(3)新的模式。18%的学区领导报告说,他们因区内特许学校的出现而在引入新的教育计划的同时,改变了学校原来的教学模式。一些学区组建了跨年龄班(multi-aged classrooms)以探究发展教育的新方法,有些学区实行分段时间制(block scheduling)以便在核心学科(coresubjects)上延长时间。有几个学区打算把它们的学校建成学生乐园。有一个学区原来实行周年制(year-round calendar),在家长们说他们特别喜欢特许学校实行的传统学年制(school year calendar)并且打算把孩子也转到那里去后,该校迅速更改成了众望所归的时间制。
(二)学区对特许学校的态度
1.特许学校的出现是一种挑战(challenge)
将近一半的学区认为特许学校的出现是一种挑战,这些学区的学生入学率一般呈下降或稳定态势,学区内有其他团体创办的特许学校,学区领导也大都认为特许学校在该学区引起了竞争。有的学区认为这种竞争是主动的,而另一些则认为这是一种危险。特许学校在这些学区的出现加剧了该区学校学生入学率的下降趋势,消极地影响了学校的财政预算,极大地冲击了学区机构运作和教育贡献力(educational offerings),摆出了竞争的挑战态势。
2.特许学校的出现是一次机遇(opportunity)
一半以上的学区认为特许学校的出现对学区来说是一次机遇,它为那些想要更多地参与学校工作的家长和欲寻求不同教育选择的学生创造了更多的选择面(school choice options)。一些学区的领导认为特许学校的出现分解了学区内学生数增长的压力,另外一些认为特许学校的出现起到了一种工具作用,藉此学区可以深化教育改革。在被调查的49个学区中,有5个学区认为特许学校的出现本身就是学校改革的一部分,与那些认为特许学校是另一种选择学区相比,这些学区更倾向于实行新计划,创办新学校,提高顾客服务水平和办学质量,追求结构优化和工作效率。它们把特许学校当成是改革创新的实验室(laboratory),并把特许学校和特许的理念完全融入到了系统化的学校改革方案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