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_市场经济论文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_市场经济论文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条件下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人民内部矛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我们党历来重视的重大课题。早在五十年代,毛泽东就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光辉论著,对我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的社会矛盾作了精辟分析,提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方法。现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人民内部矛盾已经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特点。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不仅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安定团结,而且深刻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程。本文试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就这个问题作一粗略探讨。

正确认识矛盾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前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我国现阶段的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许多合乎客观逻辑的新变化。如果从内容上进行抽象和概括,这种变化可以通过下列形式的矛盾发展得到全方位的表现:

经济利益差别的矛盾。应该承认,这一矛盾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就已经出现。但不能不看到,计划经济,统购统销,社会生产力和国民经济的低速运转,以及带有浓厚平均主义色彩的分配方式,使得人们的经济差别不可能拉开很大,从整体上说,社会经济利益的实现不能不具有均衡化的特点。所以,这一矛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还没有达到凝聚人们视界、引起人们重视的程序。与此迥然不同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的矛盾已经大量而充分地表现了出来。其基本原因在于:市场经济使商品交换关系成为了劳动者在市场活动中的基本关系,商品生产和价值实现过程中的各种矛盾,都会转化为创造商品的劳动者——人民群众之间经济利益的矛盾。在商品生产中,劳动者个人素质的差异,劳动者组织群体素质的差异,不仅会表现为所能提供的劳动差异,尤其会表现为通过市场获得的经济性认可的社会劳动量和社会价值量的差异。在这里,劳动的质和量的差异经过市场转换,变成了单纯的价值量的差异。显然,劳动者的劳动收益也必然出现差别。同样重要的因素是由分配形式上的多样性带来的社会经济利益实现上的差别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经济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与过去相对单一的所有制关系相区别,现阶段我国有全民、集体、私人及“三资”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所有关系。由于所有关系不同,人们在财产的享有关系和支配关系上也是不同的,而这些不同又最终反映在分配关系上。分配形式的多样性,必然带来社会利益实现过程中的差别性,形成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还要看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劳动者经济活动的效益与政府发展经济的政策和调控经济的手段更直接地联系起来。经济政策关系市场经济活动的范围、重点和方向,经济政策的调整,客观上会引起市场效益的变化,影响人们经济利益的实现。这就是已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的给政策就是给钱的道理。也就是说,国家因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不同时期对不同地区、不同门类的经济发展,会随时作出一些政策上的调整,政府在财政、信贷、价格、税收等调控手段上,也会因时因地制宜发生变化。这种调整和变化,都会不同程度地引起利益重构,而利益重构必然产生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差别,引发出一些利益矛盾。还应该指出,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其优化配置的内在机制,使自然资源特别是稀有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增强。一方面,资源富有的地区,可以利用其优势获取巨大的资源收益,加快致富的步伐;另一方面,生产力水平高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由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较有利的地位,因而使资源尤其是稀有资源流向这些地区、部门和企业的速度呈递增趋势,而资源的满足和有效使用又保证了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增长。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因素也是不同地区、部门和企业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这种发展的不平衡,当然也会表现为劳动者富裕的快慢和经济利益实现程度的差别。此外,如果再考虑到一些人过分受价值魔杖的驱使,利用市场的缺陷和市场发育的不成熟性,在准入、竞争、交易等市场运作的各个环节上采取违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行为,则更会产生不应有的暴利现象。虽然这种现象并不是大量存在的,但它对于加大利益矛盾,却具有裂变性的催化作用。以上这些原因,都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差距相对拉开了,大量的经济利益矛盾也由此而产生和突出出来。

政治权利实现的矛盾。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性质,保证了宪法所赋予的人民群众所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在理论上的无差别性。然而事实上,由于受经济利益实现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享有政治权利和实现政治权利之间是不可能完全统一的。这些年来,虽然经过政治体制改革,缓解了人民群众政治权利实现过程中的一些矛盾,但距离合理满意的解决还相距甚远。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之间的经济差距相对拉开,不仅产生了政治权利实现过程中的一些新的矛盾,而且在某些环节上矛盾程度还有所加深。这里有一个基本的二律背反:一方面,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经济决策和经济管理实行平等基础上的民主化,与之相适应,社会政治生活中也要求平等参与和竞争,从而促使人们的民主意识和社会经济政治同步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富裕程度事实上的差异和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不同,使得人们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机会和程度各异,竞争地位有别。这种要求和事实上的相悖,是制约人民群众充分实现政治权利的主要原因,也是这一矛盾的根蒂。与这个问题密切相关,经济的差别还影响到人们受教育的程度。一般说,现代政治要求参与者和竞争者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以及与此相关的民主主体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受教育的程度。现阶段,虽然我国公民在初等教育和有条件地方的中等教育中享有基本相同的受教育的权利,可是随着面向市场的教育体制改革的进行,人们接受高层次教育的机会必然因受各自拥有的财力限制而不均等。这当然会造成人们之间文化素质、民主意识和能力的差别,也由此而造成人们政治权利享受程度上的差别。在这个问题上,还有一点需要单独提出,即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使政治体制从过去权力高度集中向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保证服务转变,这无疑要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对政治权利进行重新划分和调整,改变一部分人的发展前途。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权利实现中的一个新的、突出的矛盾。

思想观念冲撞的矛盾。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关系的相对单一性,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相对单一的。就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氛围而言,人们思想观念上的差异和矛盾,一般只限于是与非、先进与落后等几个范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情况变得复杂起来。首先是一系列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思想的出现,形成了一股现代观念向传统观念冲击的巨大浪潮。一方面,平等参与意识、人格自主意识、竞争效率意识和开拓进取意识等新的观念,正以蓬勃的生命力向社会渗透和幅射,在人们头脑中逐步形成和定位,另一方面,由于旧体制的残余影响和意识形态所具有的相对滞后性,“左”的思想还禁锢一部分人的头脑,小生产意识和封建传统观念还有相当的市场。这样,新旧观念之间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碰撞和矛盾。其次,现阶段我国社会中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依然存在,它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间也会发生冲突。还要特别指出的是,市场经济的思想价值观念是具有双重性的。它积极的方面如上所述,会产生一系列符合社会进步,可以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重要内容的新的思想观念;它消极的方面,会使极端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抬头。这同样表明,人们在走向市场的同时,思想价值观念要经历一个选择什么、摒弃什么的艰难历程,各种不同的思想价值观念之间会存在激烈的交锋和冲突。

生活方式差异的矛盾。市场经济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与过去明显相区别的是,现在人们的活动方式、交往方式和消费方式在内容上更为丰富,形式上更加多样,这无疑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然而问题的另一面是,由于不同社会成员的经济状况、文化素质、个人修养及价值观念的差异,客观上形成了由人们生活方式的多样性和层次性所决定的生活方式的差异和矛盾。首先是竞争中出现的矛盾。以市场竞争为基础,现在全部社会生活和人们的活动方式都具有竞争性的特点。有竞争就有矛盾,不同的竞争主体和竞争对象,所展开的竞争内容和表现的竞争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矛盾自然也是多种多样的。其次是交往方式的矛盾。从是否满足人的情感需要的角度看,交往可以分为感情型的和非感情型的。一般而言,交往动机决定交往对象、内容和手段,即交往动机决定交往方式。不同的交往方式本身就表明了差异,形成了人际交往关系中的各种矛盾。尤其应引起警惕的,是市场经济为增加非感情型中的庸俗交往内容提供了土壤,一些人为获得某种好处,在交往活动中搞不正之风,某些人甚至将手中的权力当作交往砝码,搞权力与利益的等价互惠,败坏了党风政风,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再次是消费方式的矛盾。这是指由于人们的富裕程度不同,引起人们消费需要、消费内容和消费形式的差别,从而造成不同消费主体之间的主要表现为情绪对抗和心理排斥的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上述表现形式在内容上的变化,同时衍生并显露出了若干新的特点,准确地把握这些新特点,同样是解决矛盾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我们认为,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有以下四个新特点。

一是矛盾的复杂性和矛盾成分具有多样性。矛盾成份的多样性是由作为矛盾主体的人民外延的扩大决定的。人民是个历史范畴,其具体内容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而变化。过去,人民是指大陆范围内赞成、拥护并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集团,现在,人民范畴不仅指大陆范围内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全体劳动者,而且也包括港澳及台湾地区以爱国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一切阶级、阶层和集团。也就是说,随着“一国两制”国策的确立和祖国统一的历史进程,把一切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的包括本来与工人阶级具有对抗性质的阶级及其政党也纳入到了人民的范畴。人民外延的扩大,使得人民内部的矛盾成分趋向多样化,矛盾内容更加丰富,从而也使矛盾较之过去更为错综复杂。

二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主次地位发生了显著变化。任何社会的矛盾都不是单一的。同样,我国社会的人民内部矛盾也表现为一个由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生活方式乃至民族、宗教等多种矛盾集合而成的矛盾群。不言而喻,牢牢把握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是我们正确有效地解决矛盾的工作重点。根据唯物史观,任何社会矛盾的根源在于经济矛盾,这是深刻认识社会矛盾的一条基本线索。但在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差别并不十分明显,利益矛盾虽然仍具有根本的性质,其外在表现却往往被其他矛盾所冲淡和掩盖,因此很难将其界定为当时历史条件下我国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主要矛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情况有了很大的不同。由于经济关系的变化、经济差距的相对拉开和人们价值观念、功利意识的普遍增强,使得经济利益矛盾合乎逻辑地上升为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主导方面,其他矛盾则退居到了次要地位。

三是矛盾逐渐呈现出地区化、集团化的特点。地区化、集团化的特点是建立在不同地区和企业经济发展水平的客观差距和对自身经济利益维护的基础之上的。改革开放前,各地区各企业之间的经济水平和生产力水平虽然也存在着一定差距,但从宏观上看,社会均衡发展的总格局没有被打破。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国家采取了放权让利的政策,承认差别,鼓励竞争,改变过去“一平二调”,抽肥补瘦的做法,实行先发展先得利、快发展快得利、多发展多得利的原则,保证了地方和企业获得与经济发展相应的利益,使经济发展快的地区和企业具备了再发展的后劲和动力。应当看到,这种举措是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的。但事物总有两重性。不可否认,各个地区和企业的不平衡发展,各地区、各企业之间基本维护自身利益的竞争,势必使得原已蕴含的地区矛盾、集团矛盾呈外露和扩大的趋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矛盾不仅会表现在经济利益上,而且会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和一定的政治色彩。如何调节、处理这类矛盾,已成为一个非常现实和重要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四是矛盾的易转化性。这里所说的转化,是指矛盾性质由非对抗性向对抗性转化。众所周知,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一般不具有对抗性。但在一定条件下,非对抗性矛盾亦可转化为对抗性矛盾。我们认为,市场经济客观上提供了这样的条件。确切地说,当前人民内部矛盾之所以具有易转化性,乃是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主要地和集中地表现为物质利益的矛盾。主观上,人们对利益关系最为敏感,容易形成心理冲动和对立情绪;客观上,利益矛盾本身具有一定的对抗性质。现阶段,不仅私有企业中雇员和老板之间的利益矛盾有相对立的一面,而且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对立性。这些都为矛盾性质的转化提供了可能。人们如果不能正确看待个人利益、他人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不能正确地面对现实,就会导致反差和对抗心理,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采取非常规手段处理问题,甚至做出危害他人和社会的事情。这样,就导致了矛盾性质事实上的转化。

邓小平不止一次地强调,我国的改革开放,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毫无疑问,处理好社会主义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是保持稳定和实现社会有序发展的前提和题中应有之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着一整套的途径和方法。在新形势下,主要应抓住以下几点:

一是大力发展生产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发展是硬道理。只有经济搞上去了,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增加了,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才有坚实的基础和宽广的回旋余地。经济上不去,用马克思的话说,即使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也只会导致普遍贫穷,导致人们对现有社会财富的重新争夺。可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不仅是解决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迫切要求,也是解决由此决定和影响的一系列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前提。

二是深化改革。改革是对旧体制的触动,在这个过程中无疑会伴随利益调整,因而会引起矛盾。新时期的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如分配不公、物价上涨和政治权利重新配置所引起的矛盾等,就是在改革旧体制的过程中出现并逐步形成的。然而这个因果关系仅仅只是问题的开端,它还有更深层次的内涵。沿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就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思考,应不难认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而且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政治优势。通过对人民群众进行必要的思想灌输,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思想影响和规范人们的言行,是调节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防止和避免矛盾激化的重要的思想政治保证,是被反复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现实表明,忽视和放松思想政治工作,是使人们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差别而由此加剧利益矛盾的重要原因。因此,处理好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

四是加强法制建设,在全社会逐步形成通过法制途径解决矛盾的健康风气。法制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任何社会都是不可须臾缺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各类矛盾明显增加,法制建设更显出其重要性。实践表明,只有有了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才有了基本依据;只有有了全体社会成员自觉的依法、守法和用法意识,矛盾的解决才能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如果缺少健全的法制或有法不依,遇到矛盾自行其是,社会必然纷争不息,稳定的政治局面势将难以维护。所以,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道路,应作为新形势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条重要原则加以坚持。在法制建设问题上,建立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具有特殊的意义。人民调解制度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新形式,对于化解矛盾、平息纷争、消除隔阂、沟通关系,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国际上享有“东方之花”的盛誉,应进一步加以完善和发展。

上述的原则、途径和方法,在作用的幅射空间上,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在作用过程的时间上,具有长久的历史性,是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最具一般指导意义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社会主义发展时期的不同阶段,都会有一些人们最为敏感、最为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情绪,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并影响和制约其他的矛盾,因此可以说是阶段性人民内部矛盾的焦点和集中表现,应当引起各级党和政府乃至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标签:;  ;  ;  ;  ;  ;  ;  ;  ;  ;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_市场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