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2:企业之责与企业之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论文,之责论文,专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个企业,最不愿意在社会责任上被人评头论足,但又绕不开这个话题,有点无奈。承受社会责任压力的不仅是国企,外资、民营也一概难免,相比垄断、高价、高薪、高消费之类的“丑闻”,社会责任似乎是企业最不愿意被砸中的板子,由此产生的一个值得玩味的现象是:一方面社会公众指责某某企业没尽好自己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企业或高声回应、或假装沉默、或痛苦扭捏,一旦有机会就叫苦申冤,总之谁都不愿意被扣上这样一顶大帽,背不起这个责任。
其实,人们对社会责任的认知依然处于一个模糊阶段,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对公众作出更多的承诺,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为了把事情说得更清楚,企业的社会责任其实可以区分为“责”和“任”两个部分。所谓“责”,就是企业须完成的应尽之责,可谓第一责任;所谓“任”,是企业在完成应尽之责后的更高责任,可谓第二责任。
任何企业,首当其冲要完成的当然是自身如何生存与发展的问题,否则根本谈不上任何责任,但如果活了下来甚至活得还不错,还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而忽视了自己能为消费者、为社会做出什么样的承诺和贡献的时候,这个企业恐怕很难长大,即便长大了也会轰然倒塌。从这个意义上讲,越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未来发展的空间和速度也就越大。
当然,就像人与人、国与国之间也存在着“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一样,社会责任也不能搞“一刀切”。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等要求也不尽相同。一个社会,无论央企也好,外资和民企也好,能够承担“第二责任”的企业越来越多,社会就会越和谐有序,企业就会越持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