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文[1]2001年在《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保护的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该项课题是关于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保护的政策研究。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长期遭受严重的破坏,生态环境已十分脆弱并继续恶化,对本地区和中下游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巨大威胁,因而保护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意义十分重大。该项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应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外部性理论、制度失灵理论、社会林业理论、生态经济学理论等分析了天然林破坏的原因,并针对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影响及存在问题,把它放在大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大系统中思考;应用社会林业理论和方法,从工程实施者(林场、森工企业和农民)利益出发,依靠他们以及政府的共同参与和配合,从社会和经济可行性方面综合决策,提出天然林保护的政策目标,设计天然林保护的相关政策体系(天然林保护的利益补偿政策、投入保障机制及政策、劳动力转产分流政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及政策、退耕还林的途径与政策、群众参与机制及政策等),充分发挥政策的最大效用,完善天然林保护的制度安排,做到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按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作为政策研究的指导思想和方法论基础。通过农产调查、林业企业(林场、林产公司)调查、政府行为调查,运用农村参与式评估(PRA)等方法,深入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进行调研,从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保护的背景分析入手,剖析了天然林资源破坏的原因和天保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障碍,提出了天然林保护的政策目标和政策措施。研究结果如下: 一、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破坏情况及其原因 通过对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的变迁分析,天然林破坏是长期过量采伐(采伐量大于生长量)的结果,尤以1912—1949年、1956—1966、1966—1976年、八十年代初期对天然林破坏最为严重,天然林进入了灾变时期。天然林破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1)人口急剧增长,毁林开垦,过度放牧;(2)重取轻予、重采轻造的林业政策及林业政策不稳定;(3)林区传统的“木头财政”;(4)国有林管理体制与国有林业企业政企不分、企事不分,企业社会负担过重,却要求企业自负盈亏,企业只有靠超额采伐弥补亏损和承担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5)在广大农村,农民从林业上基本不能获得收益,因此,他们不愿参加林业活动,他们生产的木材被林产公司低价收购,木材价格没有考虑造林成本,因而更新造林很困难;(6)林木采伐限额、林地用途管制执法效果差;(7)林业生产上供、产、销脱节,责、权、利分离;(8)市场失灵,如保护天然林带来的生态环境效益缺乏市场价格产生的外部性,长期以来木材价格偏低,林业比较效益低,天然林采伐和销售的利润绝大部分流向比较效益高的其他产业,使森林资源简单再生产难以为继,人工林经营由于高额税费和经济效益低,难以吸引社会投资:*)林区经济贫困也加剧了天然林过度开发和破坏;侧森林资源利用结构不合理,烧柴占了绝大部分,而且,森林采伐、木材加工等环节资源浪费严重;OD森林火灾、病虫鼠害和环境污染也在蚕食天然林;QD历史原因,如历史上各朝政府大兴土木、战争和帝国主义的掠夺。从更高层面分析,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是天然林破坏的宏观原因。国家为了加速工业化进程,农民为了尽快脱贫致富,地方政府为了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不惜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天然林乱砍滥伐,过量采伐,毁林开垦,破坏了天然林的更新能力,超越了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导致资源危机、生态环境危机和林业企业经济危困,大批林业职工下岗,林区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形成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之间的恶性循环。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果断决策,从 1998年 9月1日开始实施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 二。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障碍 通过深入实际进行实地调研,发现长江上游地区天保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障碍有:D天然林保护工程目标定位不准确。把天保工程区所有森林作为天然林实施禁伐,片面强调保护,完全忽视合理利用,而在退耕还林(草)中,片面强调经济效益,没有坚持“生态优先”原则;(2)天保工程使当地“木头财政”崩溃,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新的替代产业和经济增长点培育缺乏资金、技术、政策支持;(3)森工企业转产分流面临众多困难。本来森工企业经营状况差,亏损严重,债务负担和社会负担沉重,天保工程的实施,木材产量的大幅度调减,使企业收入减少,大批职工需要转产分流,仅重庆、四)!【、云南、贵州四省(市)就需转产分流 18273!人。虽然天保工程有大量的营造林任务,国家也拨出巨额的财政资金支持,但是商品林建设和转产项目进展缓慢,面临既无资金,也无优惠政策,更缺乏人才、技术、机制优势。而且生态公益林营造任务完成以后,这部分栽树人又需要重新转产分流;N)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第二批进入天保工程的单位离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未纳入社会统筹,他们的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由于天然林禁伐,林业企事业单位收入减少,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严重,职工
刘志文[2]2002年在《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保护的政策目标》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策失误是天然林破坏的主要原因 ,要保护天然林 ,必须制定合理的政策 ,制定政策首先必须明确政策目标。本文在论述天然林保护工程实质涵义、指导思想、天然林保护要处理好的几大关系的基础上 ,提出了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保护政策的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 (生态目标、社会经济目标、体制目标、区域目标 )
曹文[3]2008年在《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财政政策研究》文中指出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社会财富加速积累,在物质文明进步的同时,我们痛苦地反思:我国的天然林资源遭到破坏,水土流失加剧,荒漠化扩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天然林在调节气候、防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土生态安全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功效。天然林资源这种明显的外部效应和公共产品的典型特征,客观上要求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的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确立以国家长期、稳定投入为主体的投资机制,这是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和强大动力。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逐步收缩生产建设职能,退出经营性和一般竞争性领域,把投资重点转到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这对于从根本上解决天保工程的资金需要是一个十分有利的机遇。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财政的供给保障能力。我国已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本文指大农业含林业)新阶段。国家通过资金和政策向农林倾斜,改善农林生产和生活条件,使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生态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确立天保工程建设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的资金投入政策,加快了林业生态建设的步伐,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进程。通过对天保工程进行评价分析:工程建设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工程区社会经济状况有所改善。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工程设计方案存在先天缺陷、林区必要的基础设施缺乏资金投入、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木材替代产业发展缓慢和地方财政困难等。发达国家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普遍做法,是由政府对林业提供保护和支持,制定一套促进林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所不同的只是各国对林业保护和支持的程度、重点以及具体财政政策的选择上存在差异,但共同点是,各国均把林业作为公共财政重点支持的领域。这些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天保工程是一项具有综合性、长期性和公益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起一个与林业生态建设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分配体系,形成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为加快林业特别是公益林业的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为林业生态建设特别是天保工程建设提供强大的财政支持。天保工程的资金投入机制自身就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林区的方方面面,这就需要我们不停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天保工程投入的财政政策。
国政[4]2011年在《西南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综合效益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森林是陆地最大的生态系统,它的存在与发展状况如何,对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生活质量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极大。本文通过对西南地区(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贵州省)天然林退化的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并结合西南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效益评价,在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退化天然林恢复的措施。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综合效益评价的研究,对于检验天保工程的实施质量,也为下一步工程政策的调整、以及重新规划工程方案提供参考依据。在研究内容和方法上,本文在森林生态学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态学及经济学理论,借鉴国内外的相关研究,选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西南四省作为案例点,利用国家七次森林资源清查的统计数据和西南地区的实地调研情况,运用对比分析法和统计分析法对西南地区的森林资源进行动态研究和天保工程的建设成效研究,运用调查分析法对天然林的退化原因研究,采用价值计量法和层次分析法(AHP)分别对西南地区天保工程综合效益的进行评价。1、建国后,由于对森林生态功能认识不足,重利用、轻保护,对森林进行了破坏;改革开放后,由于进行山、林承包制和政府管理方面出现问题,对森林资源进行了掠夺式的砍伐。森林生态系统遭到巨大破坏,不仅会严重减弱森林生态功能,而且自然灾害濒发,导致贫穷、失业、疾病,甚而至于激化社会矛盾、民族矛盾,危及执政党的政权。因而我们要从政治的高度去认识这一问题。天保工程实施后,森林资源初步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森林蓄积也在缓慢增长,我国森林资源整体质量开始好转,反映森林结构的各项指标朝着合理化方向转变,森林生产力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有所增强,也说明天保工程已初见成效。2、根据对西南地区退化天然林恢复现状调查和分析,天然林退化的原因也可概括为:一种是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开发方式不合理,如天然林采伐、毁林开荒;间接原因—社会经济原因,如人地矛盾突出、国家对经济调控不力、贫困问题困扰;但根本原因是政府行政作为不当和行政不作为造成的,具体体现在改革中的决策失误。3、天保工程的实施,天然林得到了很好的休养生息。调减和停止天然林采伐,大力营造林,使森林资源得到充分的恢复和发展,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森林面积持续增长,森林蓄积稳步增加,森林质量有所改善,龄组结构和林种结构渐趋合理,森林生产力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有所增强,表明我国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历史性转变已初见成效。4、通过对西南地区天保工程的综合效益评价,可以看出森林不仅具有巨大的生态效益,而且显示出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可以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木材及其他多种多样的非木质林产品,同时也是重要的碳贮库、蓄水库、基因库和能源库,在涵养水源、固碳制氧、保持水土、净化水质、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另外,还可以为人们提供旅游休闲的场所;发展林业,还可以为社会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为农民提供脱贫致富的途径,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大的活力。总体上看,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正向的,取得的效益是可观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还存在一些政策问题。5、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人民群众是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的主体、企业目标要符合国家目标的要求以及政府要动员群众、组织群众还要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等相应的政策建议。提出必须首先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和经济协调的意识,在发展经济上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不能单纯地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只顾眼前和局部利益,乱砍乱伐森林,破坏生态系统平衡,严重损害长远和全局利益,从而给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并且还要通过组织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项措施,使遭受严重破坏的森林植被尽快得到恢复,从根本上减少各种自然灾害对人类的威吓。使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能够统一,从而使我国的林区经济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发展林业应把公益放在首位。公益性的事业,在体制上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山地、25度以上坡地更要归国家拥有去发展林业。在经营上,要采取“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和森林分类经营的营林措施,对于公益林,要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商品林,要以追求其经济效益为目标。6、本研究的创新之处一是联系实际,注重实证研究;二是本研究既用层次分析法,又用价值计量法进行西南地区天保工程综合效益评价,提高了评价的科学性。
庄佳[5]2007年在《四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资金投入研究》文中提出四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资金投入研究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庄佳指导老师:李航星教授我国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一项涉及生态、经济、政策、社会等诸多领域,具有综合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的系统工程。自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正面的生态效益日趋显着。然而,在工程资金投入政策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投入政策研究,认清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面临的资金投入体制僵化、资金投入标准低端化、资金筹集渠道单一化等问题,为构建更加完善、灵活、开放的资金投入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健康发展和工程区社会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四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为具体研究对象,对四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投入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投入的对策建议。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前言,阐述了本文的写作背景和目的,对相关文献作了综述和评价;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建国后我国林业投入政策的演变以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投入政策;第叁部分为四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资金投入的状况与评析,结合数据、图表对四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投入的方方面面作了详细分析比照;第四部分为四川天然林保护工程基本建设资金投入的状况与评析;第五部分为四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会投入分析与政策建议,该部分对四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投入进行了总括,并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投入的财政支持能力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结合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资金投入官方数据,提出在补助标准动态化、资金比例差别化等基础上,加大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投入,落实天然林建设费用和林区事业费用开支,保障天然林资源保护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林区相关利益人的安置福利问题。第二,从财政视角出发,分析了四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投入的财政支持能力,判断其总体财政支持能力增强,实际配套资金却逐年下跌,提出培养多元化的资金渠道以缓解和消除工程区财政资金配套困难。
缪光平[6]2005年在《中国天然林资源保护政策评价与分析研究》文中认为长期以来,政府部门专注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很少关心政策实施后的效果。政策评价也是我国林业政策过程中最薄弱的环节。投资一千多个亿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多年来取得了什么效果,政策的实际效益和效率如何,有无达到预期政策目标,对这些问题的关注成为开展本研究的初衷。同时,在今天林业新政策大量出台和实施的情况下,也有必要科学诊断政策效果,为下一步政策走向提供依据。 由于政策评价在中国是个较新的学科,当前还没有评价林业政策所需的、相对系统的理论支撑,也缺乏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国外对政策评价的研究虽然比国内早,但大多集中于公共政策的评价领域,由于行业差异,其评价标准、模型、方法等还不适用于以生态效益为主的林业政策评价;在与林业有关联的政策评价方面,因各学者的出发点、注重问题的角度以及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评价目标和评价标准的差异很大,其评价结果也大相径庭、悬殊很大。国内从事天保政策实际工作的同仁对天保政策的内容、运行过程、政策缺陷、运行效果等进行了一些研究,为后来者提供了一定的素材和分析基础,但总体上缺少严谨的分析、尤其缺少理论升华,所以对整个天保政策的运行情况就无法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价。 本研究在借鉴政策评价的一般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分别从政策学、新制度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层面探讨了天保政策评价的理论基础,结合林业的行业特点和天保政策的实际,总结了天保政策评价的概念与作用,梳理了天保政策评价的不同类型。本研究分析了天保政策的评价目标,提出了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原则,并进一步系统地构建了天保政策评价的指标体系。本研究运用分层抽样方法,结合天保任务量和区域分布,抽取了35个国有森工企业和44个天保县作为样本单位进行数据的调查统计,以此为基础,开展了天保政策方案评价、政策运行评价、政策影响(生态、社会和经济影响)评价和政策可接受程度评价。 天保政策方案评价表明,天保政策实施方案虽然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划设计了政策框架以及具体内容,但其中还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如对各政策主体与对象之间缺乏协调其政策目标差异的相关机制,忽视了对天保区集体林林权主体和其经营者的补偿,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不够科学等。 天保政策执行评价表明,天保政策各方面均按政策方案规划顺利运行。天然林资源禁伐、限伐政策得到落实,天保区木材产量逐年下降;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情况落实良好,生态公益林建设任务按政策规划圆满完成,部分国有林业职工由“砍树人”变成“种树人”、“护林人”;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已经完成政策方案规划任务,但安置计划存在较大缺口,国有林区集体混岗职工已经成为富余职工安置
江中文[7]2008年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流域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与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21世纪一项重大的水利工程,包括东线、中线和西线叁大工程,其中,中线工程主要是将发源于陕南汉江、丹江的优质水引流到京津唐地区,保证这些地区的生活和生产用水。近年来,汉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水质逐渐下降,同时,水源地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了很大限制。因此,尽快建立、完善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和标准,对提高中线工程的水质和水源地人民生活水平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研究主要对陕南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情况进行实地了解,将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调查了该地区的已有生态补偿政策,对已实施的政策效果进行了全面评价。同时,在综合分析水资源保护工程和生态补偿工程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水资源补偿为核心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并且通过比较叁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得出合理的补偿标准。此外,论文中还提出了较为实际的生态补偿方案。具体研究结论如下:(1)通过在陕南叁市五县调查发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基本上都存在水质污染较为严重的情况,其中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是影响水质的主要原因;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等在陕南各地得到了有效地开展,大大改善了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减少了水土流失面积,但生态保护和补偿的规定和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人为因素是加剧水源地生态危机的关键因素,这主要是由水源地保护工程和当地经济的发展相互制约的矛盾所引起的。(2)为保证一江清水送北京和提高水源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必须实施水资源保护和生态补偿“两大工程”。其中,水资源保护工程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垃圾处理处置工程、环境监测管理能力建设等;生态补偿工程主要有经济发展补偿、移民安置补偿及贫困地区补助等。通过对各项工程的费用计算得出,实施水资源保护工程需要投资3031185.25万元,实施生态补偿工程需要投资1540000万元,两项工程总投资需要4571185.25万元。(3)比较利用机会成本法、费用分析法和水资源价值法叁种方法补偿标准的计算结果,建议采用水资源价值法所计算得出的补偿标准,由水资源受益区初期每年向陕南叁市财政转移支付10亿元。建立以水资源补偿为核心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帮助,协助水源地进行产业结构的逐渐调整和转型,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补偿机制的评估和激励机制,从而在保证“一江清水送北京”的过程中,同步实现水源区人民生活水平的较大提高,构建和谐发展的美好局面。
李明明[8]2010年在《黑龙江森工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评价及后续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天然林资源具有稳定生态系统的特点,在森林自身发展以及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天然林资源的存在与发展对维护全球生态系统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自199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试点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为保护环境、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201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即将结束,天然林应如何继续保护与经营,国家并未颁布明确的后续政策。黑龙江森工林区是全国最大的国有天然林区和木材生产基地。自建国以来为国家生产木材与上缴利税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天然林的过度采伐造成黑龙江森工林区可采森林资源危机与企业经济危困,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为黑龙江森工林区带来了极大的转机。自1998年,黑龙江森工林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在保护天然林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巨大公益性贡献,但黑龙江森工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政策目标,应采取什么样的后续政策,值得深入探讨。本文以黑龙江森工林区为研究对象,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充分借鉴别人的研究成果,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对黑龙江森工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目标及内容进行了分析归纳,对天然林保护政策方案、政策实施及政策效果进行了评价,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黑龙江森工林区天然林保护后续政策的建议。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对森工林区天然林保护后续政策问题进行了探讨,一方面建议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期限,以及相应调整一些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另一方面从森工林区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方面对天然林保护后续政策需求进行分析,对天然林保护后续政策措施进行设计。旨在为黑龙江森工林区天然林保护提供依据,使其更好的发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作用,为保障国土安全做出贡献,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马宗亚[9]2005年在《公共财政体制下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投入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正在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涉及生态、经济、政策、社会等诸多领域,具有综合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的系统工程。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推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转产分流逐步推进,然而天然林保护工程具有“边实施、边编方案和边批复”的“叁边工程”特征,在工程资金投入政策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尤其是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巨大的资金需求与国家财政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日趋尖锐,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到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健康发展和工程区社会经济稳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构建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体系成为必然,这种政策性的转变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投入政策研究,对于从根本上解决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依据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将天然林保护工程置于公共财政这一宏观环境之下,在系统分析国内外公共财政理论演变和我国林业投入政策变化趋势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目前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特点和资金投入政策现状,以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为具体研究对象,通过对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现状与资金投入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分析,从成本与效益、可持性两个方面,对现行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投入政策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的理论依据,系统的提出了公共财政对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投入对策建议。 研究结果显示,天然林资源所发挥的生态效益和环境服务属于公共产品,同时天然林资源具有很强的外部经济性,导致市场在天然林资源配置领域的失灵,需要政府干预,通过财政拨款方式返还或补贴给经营部门或个人,使外部性内在化。我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是由政府下令执行的,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天然林保护工程使天然林区财政收入减少,林业职工、林农以及相关行业职工收入减少,这项强制性制度变迁违背经济一致性原则,理应由政府进行干预,对受损者进行补偿,以减少这项制度变迁的阻力,从而使天然林保护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公共财政的职能是弥补市场失灵,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因此,应把天然林保护纳入公共财政体系。论文对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投入政策进行了设计,研究、确定了公共财政对天然林保护工程投入应遵循的原则、投入范围、投入方式,从加大对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发行国债、转移支付、减免森工企业税费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公共财政体制对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投入对策建议,提出了信贷、生态效益补偿以及森林生态税叁种融资渠道及相应的融资策略。逐步完善现行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投入政策,最终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田明华[10]2002年在《中国森林资源投入产出及纳入市场运作体系的研究》文中提出森林兼具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但长期以来,人类虽然逐步认识到了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的重要性,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保持和发展森林的公益功能,但是不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森林资源都没有正确合理地纳入经济运行体系当中,突出表现为森林资源的大幅度毁灭和人类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因此必须全面认识森林资源的功能和价值,重新构造森林资源的利用体系和利用机制。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今天,如何将森林资源纳入市场运作体系,重构以森林为经营对象的林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该文第一大部分,在综述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总结了森林资源的经济、生态、社会功能,回顾了人类对自然资源包括森林资源从无价值到有价值的认识历程,批判了当前几种自然资源价值论,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解释森林资源的价值,讨论了其价值形成与价值量决定和价值分摊与补偿,为解决森林资源纳入市场运作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该文第二大部分,对我国森林资源进行了投入产出分析,认为总体上我国森林资源生产和再生产存在投入不足、产出效率低下、投入产出不均衡等问题。该文还对不同时期我国森林资源投入产出进行了分析和评价,以考察体制因素对森林资源投入产出的影响。该文还选取了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林业生产的十几个典型案例进行了投入产出分析,这些案例基本涵盖了我国主要林业地区的主要树种。同时归纳了生态林业生态效益经济计量的理论和方法,选取了我国主要的林业生态工程对森林生态效益进行了计量和评价。由此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我国森林资源投入产出有了明确认识。该文第叁大部分,讨论了森林资源的经济学特性及对纳入市场运作体系的影响,对影响森林资源纳入市场运作体系的难点如培育生产周期长、外部性、产权等问题做了重点分析。在总结归纳国内外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理论基础上,对我国林业进行了基本定位,认为市场机制是我国林业发展的基础机制,分类经营是森林资源纳入市场运作体系的必由之路。该文第四大部分,对当前我国主要林业政策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其中包括林业税费政策、森林采伐限额政策、林地林权政策、森林生态环境效益补偿政策、全民义务植树政策等,对各项政策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借鉴国外做法,结合我国实践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最后该文在前几部分研究的基础上,构造了我国森林资源纳入市场运作体系的制度框架,包括商品林业运作制度框架和生态林业运作制度框架,对商品林业建设提出了取消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制度,落实产权,放开商品林经营;推进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开放林地市场;改革价格与税费制度,减轻森林经营者的负担;提高林业补贴,加大国家对林业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和用好银行的贷款,拓展商品林业对外融资渠道;放手发展非
参考文献:
[1]. 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保护的政策研究[D]. 刘志文. 西南农业大学. 2001
[2]. 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保护的政策目标[J]. 刘志文. 林业经济问题. 2002
[3]. 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财政政策研究[D]. 曹文. 北京林业大学. 2008
[4]. 西南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综合效益评价研究[D]. 国政. 北京林业大学. 2011
[5]. 四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资金投入研究[D]. 庄佳. 四川大学. 2007
[6]. 中国天然林资源保护政策评价与分析研究[D]. 缪光平. 北京林业大学. 2005
[7].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流域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与机制研究[D]. 江中文.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8
[8]. 黑龙江森工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评价及后续政策研究[D]. 李明明. 东北林业大学. 2010
[9]. 公共财政体制下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投入政策研究[D]. 马宗亚. 河北农业大学. 2005
[10]. 中国森林资源投入产出及纳入市场运作体系的研究[D]. 田明华. 北京林业大学.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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