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财产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可行性分析_财产性收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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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快速的增长,但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如何缩小收入差距需要在多方面做出努力,从财产性收入的视角来提出解决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居民的收入来源包括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财产性收入的作用将日益凸现。近年我国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速度很快,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城镇居民2006年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44元,比2002年增长了139.2%,这一增速不仅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52.7%的速度,也超过同期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增速(分别为52.8%和44.7%)。按照这样的速度,财产性收入的比重还将不断提高。因此要关注财产性收入分配的公平性问题。目前我国财产性收入的状况(财产性收入比重低、不平等现象严重、内部构成不合理),已直接影响居民总收入的不平等,不利于广大人民分享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本文将分析通过扩大财产性收入来缩小收入差距的可行性。

一、分析框架

从扩大财产性收入的视角来解决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是收入分配理论的一项重要前沿课题。对于发展经济学来说,发展中国家劳动者的财产收入与其他收入保持怎样的关系才有利于经济的更好发展是需要思考的问题。对于转型经济学而言,如何让广大劳动者获得财产,如何协调公有制和私人产权之间的关系都是需要深入探讨的理论问题。

本文的分析思路是,通过改善财产性收入状况来缩小总体收入差距,途径包括提高财产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改变财产性收入不平等的现象。具体来说,居民首先要有财产,而后才会形成财产性收入。在财产的获得途径方面,一方面靠改革财产初次分配制度,另一方面,要通过其他收入(劳动收入、转移性收入)的节余来形成财产收入。而要让财产增殖、获得财产性收入,需要微观主体的积极努力和宏观经济环境的支持。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政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转移支付的形式、财产分配政策、产权保护政策等。具体思路如图1所示。

图1 分析框架图

本文强调财产与收入之间的双向联系。财产来自其他收入(劳动收入、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而财产又能带来更多的收入。要研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它们是如何转化的。要通过财产和财产性收入不平等的减少、财产收入比重的提高,来缩小居民的总收入差距。

二、扩大财产性收入的可行性

(一)我国居民财产的来源。

财产性收入的来源是财产,我们需要对居民财产的形成情况进行研究。首先,财产的形成在于劳动收入或经营收入的节余。我国大部分居民的财产来自劳动收入的节余。所以,要提高财产性收入,就要创造条件发展经济,不断提高劳动收入和经营收入。从宏观上看,我国的劳动者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还偏低,而且近年呈下降趋势。工资增长率落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率,改革开放的成果不能很好地为劳动群众分享。1980年、1990年和2000年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7%、16%和12%。由于政策和宏观环境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近年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在下降,中小企业破产数量增加,这也使个体私营经济中的经营收入受到影响。财产的形成还与居民的消费习惯有关,我国的传统文化强调节俭,居民的现期消费欲望不强烈,储蓄率较高,收入转化为财产的部分也较多。

如果改革转移支付的形式,也会促使居民财产的形成,即转移支付不是以现金的方式给予,而是以财产的方式或有利于居民形成财产的方式。在福利政策的选择上,要在以收入或消费的基础上,增加财产性给付,改革和资产获得与积累相关的政策。如变原来给农民货币补贴和救济的方式为给农民提供生产经营需要的农具,实施鼓励中低收入居民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谢若登在《资产与穷人》一书中阐述了这一政策的可行性。它主要针对收入和资产都很低的穷人,他们的收入低,资产更少。作为收入福利政策的补充,以资产形式的福利更能帮助贫困家庭积累财富,从而提高未来的资产性收入和消费水平。其具体形式是多样的,包括投资养老金、教育投资等。

财产的形成还来自财产的初次分配和重新分配,这在转型的发展中国家表现得尤其明显,其中分配政策的作用非常大。分配政策是如何形成的?这取决于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国家之间的力量对比。Gradstein(2007)认为原有收入分配越不平等,支持产权保护的力量越小。Gruner等(2007)考虑了再分配的政治过程,他认为财富的再分配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效应,中产阶级考虑这两种效应的大小来决定是否支持再分配。

下面以我国农村土地分配、土地征用和城市旧城改造、住房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为例,说明政策因素对人们财产获得不平等的影响。

在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家庭经营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第一次土地分配的结果并非不可改变,很多地方后来又重新分配土地。为什么要进行重新分配?说明原来的土地分配因人口等因素变化出现了不公平,所以推动重新分配的力量会出现。农村土地被国家征用,对于失地农民来说,失去了经营性资产,虽然有的也获得货币补偿,但补偿往往是不充分的,从而会影响其将来的收入。

住房分配政策对财产形成差距也有重要的影响。Yu(2006)分析了由于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1990年代末的住房分配过程中出现不平等。掌握权力者在新制度下保持和扩张了这种优势,不同职业和不同教育水平的劳动者住房分配面积的差距在扩大。张蕾(2004)考察了单位和职业因素对居民住房分层的影响。宁光杰(2008)运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1991年、1993年和2004年、2006年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在住房改革过程中,由于政策不统一、改革不稳步,住房的分配存在较大的差距和不公平。劳动者获得住房的产权形式不同,住房价值也存在较大差异,从而会影响居民的收入分配结构和消费水平差异。住房改革后房地产市场上房价的过快增长又将这种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因为不完善的、过快的住房市场化改革是造成目前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城市旧城改造过程中,原有住户需要搬迁,放弃自己的房产,重新进行住房分配意味着资产的重新获得,但在这一分配中也存在差异和不平等。作为原来财产损失方的居民在与政府谈判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因而很难获得合理的重新分配的资产。

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职工持股,意味着劳动者获得金融资产。但有的股份获得要职工付出一定的成本,用自己的收入去购买。持股数量多少也存在差异,经理和管理人员获得更多的股份,而且往往以较低的价格甚至是无偿获得。这样,就形成了资产的不公平分配,由此也会进一步影响到财产性收入。

(二)财产如何转化为收入。

只有多余的财产(不是自己日常使用的)才可能获得财产性收入。具体形式一般是出租房屋、购买股票等方式,它们间接参与经济生产过程。进行教育投资也被认为是一种资产收入形成的途径(教育是人力资本投资)。此外,在国外,购买年金和健康险能够保证未来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是投资的较好形式。也可以直接投资,形成经营性资产(企业或个体户的财产),并获得经营性收入。财产的持有有利于其他收入(经营收入、劳动收入)的获得,例如可以将财产作抵押来获得银行的贷款从事个体私营经营,这是财产的间接影响,也是间接的财产性收入。

要让居民的财产形成更多的财产性收入,首先要扩大投资渠道。尤其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他们的投资渠道狭窄,也缺乏投资方面的知识,主要持有储蓄类资产。薛玉琴(2007)提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对策,包括发展金融市场、增强农民的投资理念、培育和规范房产市场等。赵阳(2007)对影响农村土地调整和流转的因素进行了分析,说明土地市场发育对缓解贫困的作用。因而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使农民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获得财产性收入。王宇露等(2007)认为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的投资也会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从微观主体看,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John Ameriks(2003)对投资倾向与财富积累的关系进行分析,发现有更高投资倾向的家庭会花更多的时间用于发展金融计划,财富积累得也更快。Zhu(2007)的实证研究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拥有房产与财富积累显著地正相关。居民投资时应保证合理的投资结构,不同类型的财产风险大小不同,需要根据居民个人的风险偏好进行组合。我国股票市场上的投机心态太重,股票市场的大起大落使得一些中小投资者收入受损,严重打击了其投资金融资产的热情。随着股票、基金市场牛市与熊市的更迭,居民的投资收益也呈波浪式发展。2002年,天津市城市居民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曾高达82.1元,2003年则降至43.6元,2004年回升至62.5元,2005、2006年又分别降至45.8和32.1元,2007年再次回升至55.2元①。李涛(2006)认为加强社会互动、提高诚信水平有利于推动居民参与股市。

要促进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使财产能获得合理的收益率。宏观经济的波动会影响资产价格和家庭财富积累。要保证银行存款的合理利息率,避免经常出现实际利率为负、居民资产缩水的情况。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储蓄投资是其主要投资形式,也被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住房租赁市场要在城市化的大环境下发展,要规范房地产市场,抑制价格的大起大落。通过税收手段调节房屋的频繁交易,调节人们的住房财产性收入。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财产收益率存在差距,要提高低收入水平居民的财产收益率,以缩小收入差距。

要明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保证农民长期拥有土地使用权,从而获得土地的财产性收入。减少土地征用过程中的侵权行为,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使其在失去原有财产的同时获得新的财产。通过发展住房租赁,带动第三产业发展,而不是单纯靠收房租为生。王作安(2007)对城市近郊失地农民生存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了三种可持续生计模式:固定收入来源模式,反包倒租模式和自我城市化模式。后两者都强调让失地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如将土地折成股份,经营自有房产或从事三产,以获得城市化带来的增殖收益。

总之,要让财产形成财产性收入,需要具备一系列的条件:金融市场的健全、健康的投资理念、宏观经济的稳定、产权的保护等。财产性收入的获得要以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为前提,稳定的宏观经济才能使大多数人获益,股市、房地产的大起大落,只能使少数投机者受益。

(三)社会主义经济中财产性收入扩大的可能性以及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有经济的最终受益者是广大劳动者。我们要探讨让广大劳动者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意义,社会主义性质与私人财产权是否存在矛盾?扩大财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是否会形成大众资本?是否会导致食利阶层的出现、整个社会的生产结构受到影响?财产收入与劳动收入的关系怎样?

其实,社会主义性质与私人财产权并不存在矛盾。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必须占有生产资料,应该是有产者。劳动者获得生产资料所有权,不是“重建私有制”,而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②,它同“私有化”有着本质的区别。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多种所有制形式。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要更好地发挥劳动者、资本和其他资产的作用,需要赋予财产一定的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资本利得归根结底来自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让劳动者获得财产性收入,且是相对公平地获得,就不会造成两极分化。所有的劳动者还必须依靠劳动获得工资性收入,也不会形成食利阶层。

还需要对一下问题进行探讨:随着经济的发展,财产性收入分配不平等会缩小还是会扩大;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言,让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是暂时的还是长期的任务;目前进行财产分配、重新分配和改革的困难在哪里,如何进行改革;既有的财产获得者的利益是否需要维护,是否需要经过政治化过程等等。只要我们保证社会主义性质,财产性收入不平等将会逐渐缩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让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将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当然,进行财产分配、重新分配会引起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因而要综合权衡各方利益。

要深入探讨扩大财产性收入与社会主义性质的关系。财产性收入的获得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走私有化的道路,相反在很多时候还要依靠集体经济的实力,如农户将土地入股由集体来经营。私有化反而使弱小的收入阶层面临市场风险。

三、研究方法探讨

在研究方法上,劳动经济学中的收入差距理论,发展经济学中的收入分配理论、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理论,财政学中的收入再分配理论,宏观经济学中的资产价值波动理论,政治经济学中的公有制经济理论,转型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都是我们研究的理论基础。

从具体的实证研究方法看,首先我们可以将总收入差距按照不同的收入来源进行分解,考察其中的财产性收入对总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影响。对财产性收入的不平等系数基尼系数进行测算,将其与总收入基尼系数进行比较,可以说明财产性收入不平等是否更严重。并按照财产性收入的不同来源(房租、股息等)对财产性收入差距进行分解,对不同群体(不同地区、城乡)财产性收入差距进行计算,考察财产性收入的组间差距和组内差距。

在计量分析方面,分析影响微观家庭收入不平等的因素,其中重点考察财产的作用。运用微观数据分析影响家庭财产获得的因素,包括其他收入水平、财产分配政策、财政政策等因素。还可以运用相关矩阵分析劳动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之间的流动性,说明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

运用宏观数据和微观数据分析影响资产增殖的因素,被解释变量为财产性收入,解释变量包括反映金融市场、宏观波动、财产持有量、个体特征(教育水平、投资理念)的变量,说明财产如何能形成财产性收入。强调时间序列的长期分析,分析资产价值波动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运用省际的面板数据计量分析影响地区间财产性收入差距的因素,解释变量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宏观经济波动、其他收入、财产分配政策等。运用分位回归(Quantile Regression)的方法,分析财产收益率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探讨是否低收入群体的财产收益率更低,从而扩大财产会导致更大的收入差距。

此外,还可以进行案例分析,选择典型的企业和村庄,分析国有企业改制过程对职工资产收入的影响,城市化征用农民土地对农民资产收入的影响。

实证分析的数据来源包括《城市住户调查年鉴》和《农村住户调查年鉴》中有关于城镇和农村家庭收入、资产状况(房屋、耕地、生产性固定资产)的资料,中国健康和营养调查(CHNS)也有关于家庭收入和资产状况(住房面积、房租、家庭商业用具)的信息。此外,还要进行实地调查,获得家庭收入与财产状况的微观数据。

四、总结和政策思路

本文对如何通过扩大财产性收入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进行可行性分析。基本要求是扩大中低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缩小财产性收入的不平等,提高其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具体的政策建议包括:在财产的初次分配上,要强调平等,如农村土地的分配调整,土地征用过程中的补偿,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职工持股计划,住房改革中的房屋分配制度等。财产的获得要与其他收入配合,要提高劳动收入(劳动收入的节余会形成财产),提高转移支付(方式之一是帮助低收入者进行资产积累)。此外,财产要实现增殖并获得财产性收入,需要产权保护、发展金融市场、树立良好的投资理念。在再分配过程,需要税收调节,如利息税、房产税、遗产税等。

注释:

①天津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及发展对策,中国金融投资网站,2008年9月26日。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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