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水电工程 移民安置独立评估 借鉴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属于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移民是否妥善安置不仅是移民安置工作成功的判定标准,也是影响水电工程建设是否顺利和成功的主要因素。我国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移民安置,并要求移民安置后的生活要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第51条规定: “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和项目法人应当采取招标的方式,共同委托有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进行监督评估”[1] 。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是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3月28日《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独立评估规范》(NB/T 35096-2017)发布,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原则
(1) 依法依规
独立评估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省现行的有关征地移民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2) 独立
独立评估单位应是独立于电站项目法人、省级移民主管部门和移民安置实施机构之外的第三方,独立地开展移民安置和社会调整的监测、评估,才能客观公正地评估相关各方的工作和移民安置效果。
(3) 客观
在工作过程中,独立评估工作人员应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现场进行调查,获取真实、可信、准确的数据,经科学分析后,提出的独立评估意见才具实际意义和价值。
(4) 公正
独立评估单位须坚持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工作中应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标准,客观准确地作出评估结论。
(5) 科学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独立评估单位需秉承科学的态度、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后所采集的生产生活水平基本数据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并作出科学的评估。
(6) 及时准确
独立评估工作应定期实地调查、了解和评价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准确的监测收集各类调查数据和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独立评估报告。
二、移民安置独立评估目标
开展移民安置独立评估的目标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的要求,通过调查搬迁安置前后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移民安置实施情况与规划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对移民生产水平的恢复、移民权益保障和专业项目的功能恢复、移民安置实施组织保障情况等进行评估,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持续跟踪评估;在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提出评估意见,为电站移民的后期扶持规划以及库区后续发展规划等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三、移民安置独立评估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1]以及涉及省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结合独立评估的主要目标,移民安置独立评估的任务主要包括3个方面:1)建立评估指标体系;2)调查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评估移民安置任务完成情况;3)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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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内容
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城集镇功能恢复、专业项目功能恢复、移民合法权益实现、移民安置实施组织保障等。
五、移民安置独立评估作用
(1) 促进作用
在移民安置独立评估过程中,独立评估单位作为第三方独立单位,在区别与移民综合设计设计和移民综合监理的角度,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从更社会性、“人性化”的角度去分析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效果。
通过对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恢复、城集镇功能恢复、专业项目功能恢复、移民合法权益实现、移民安置实施组织保障等评估内容和指标的跟踪调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同时报告中用丰富的图片展示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的变化,图表和公式科学分析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变化。独立机构来进行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重工程,轻移民”、“重搬迁,请安置”的思想。
(2) 反馈作用
在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期间,持续的跟踪评估中,若发现移民搬迁生产安置中或临时过渡有困难,工作不到位,生产用地配置不及时,安置点建设“三通一平”不到位;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移民满意度;或移民征地搬迁后,生产生活水平恢复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后期扶持产业项目发展情况等均会反映在年度报告中,及时反馈给业主与地方移民安置实施机构,提请各方加紧完善工作。
此外,在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期间,评估单位若发现大规模移民集中上访等重大事件,或委托人认为必要时,及时组织开展专题评估,提交专题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3) 验收作用
独立评估是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的前提之一,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未经验收或者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水电工程进行验收[ 根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规程》(NB/T35013-2013),定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报告是阶段性(截流、蓄水)验收评估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必备条件之一。水利行业也有类似规定,详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即必须开展独立评估工作,提交的竣工验收工作报告中必须给出明确的移民安置目标已实现的结论,否则水电工程无法通过验收。
六、在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由于独立评估是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的前提之一,所以对于业主来说,对独立评估单位的基本要求是按政策要求完成报告,配合完成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对评估单位的评估报告内容重视程度不高,特别是很大部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更是如此。因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相对常规水电工程,一般整个工程涉及移民安置工作量相对较少,整个工程建设周期相对较短,移民工作本身也不太受重视,加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规程》(NB/T35013-2013)中 “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报告的结论不作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阶段性验收的依据”这一规定,若项目所在省份无另行规定要求,很大部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是在即将启动竣工验收之前才委托独立评估单位开展独立评估工作,提交相应报告[2]。独立评估单位在竣工验收前才介入项目,这样短时间要求完成工作并提交一系列报告本身会很大程度影响报告质量,真正使报告只是变成一个项目验收的“工具”。同时独立评估单位在验收和经营压力面前,尽量满足业主要求,评估工作变得形式化与空洞化。
七、结语
独立评估工作是移民安置实施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在工作中要真正发挥好独立评估作用,建议独立评估单位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同时各相关省份进一步健全相关政策要求,在移民安置实施全过程中独立评估单位全程参与能更好发现问题,提交高质量报告,工作既然做了,可以赋予工作更丰富的意义。
[1] 国务院令第679 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S].2017,4
[2]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规程》(NB/T35013-2013)
论文作者:单群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2
标签:移民论文; 独立论文; 工作论文; 工程建设论文; 单位论文; 水电工程论文; 项目论文; 《城镇建设》2019年2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