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竞争性政党制度与民主政治——基于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竞争性论文,政党论文,中国论文,民主政治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06)04-0060-03
正如E.E.沙特施纳德所说:“毫无疑问,政党的产生是现代政府的显著标志之一。政党创造出民主政治,现代民主政体不容置疑地与政党制度互栖共生。”政治制度的健康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党制度,无论政党制度是否平稳,无论有多少政党,无论他们是以追求中心(Centre-Seeking)还是远离中心(Centre-Fleeing)的方式进行竞争。不稳定的政党制度能使一部很好的宪法失去作用。而一个平稳的温和的政党制度则在希特勒后的西德、佛朗哥之后的西班牙实现了民主。[1] (P227-228)在现代意义的政治生活中,政党制度与民主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这一结论的提出,尤其是在西方理论界,往往是以两党制与多党制为出发点的。即认为只有至少存在两个政党的制度或叫做“竞争性政党制度”,才能保证民主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而一党制或称“非竞争性政党制度”,却是无法保证民主的,是与民主不相容的。我国执行的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一党执政、多党参政。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并不存在竞争关系,而且诸多因素决定了它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将长期处于执政地位。因此很多西方学者将中国简单地视为一党制国家,对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并不看好。国内也有学者认为应实行两党或多党制。故非竞争性政党制度能否搞民主、怎么搞民主就成为本文试图求解的问题。
本文以意大利政治学家乔·萨托利政党分类框架来探讨政党制度与民主的关系,即将政党制度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由此绕开意识形态的相互歧视,而从政党竞争这一技术性的制度操作层面来考察不同国家的民主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中西方民主最大的区别在于中国的民主是政党领导下的民主,而在西方,政党则是民主的基础、一个重要的构件。就西方民主经验与理论来说,政党不应凌驾于民主政治之上,它只是作为民主政治运行的一个重要制度而存在。并且政党制度应是竞争性的,从政党内部来说是竞争性的选举;从党际来说,就是围绕国家政权展开的政党竞争。相应的就产生了对两党制或多党制的需要。从孟德斯鸠的以权力制约权力,到米歇尔斯的“寡头统治铁律”,到熊彼特的精英民主论,再到罗伯特·达尔的多元民主论以及乔·萨托利的竞争—反馈式民主,无不指向民主需要的是竞争性的政党制度,非竞争性的政党制度是难以搞好民主的。
从现实来看,非竞争性的政党制度确实也遇到了民主发展的困境。它往往存在于刚独立或解放的民族主义国家。这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十分落后,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党来巩固新生政权。亨廷顿就说到:“在高度现代化的国家,政党数量多寡无碍于它拥有强壮之势;而在低度现代化的国家,一党制可强可弱,但多党制却毫无例外是软弱的”,“在现代化中国家,多党制与高水平的政治制度化和政治安定是不能共有的。在现代化中国家,多党制是软弱的政党制度。”[2] (P408、410)可见,一党制有其存在的历史必然性。但是当巩固政权的任务完成,国家应将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和发展民主政治时,一党制却往往差强人意。如苏联一党制形式,在取得一定效率的同时,也往往由于沟通机制不灵而积累了大量的弊端,积重难返。经济上不足以取得能说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展,政治上则缺乏民主,党群关系严重疏远。这些就为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制度性剧变埋下了伏笔。[3] (P250)而非洲国家90年代从一党制向多党制的转变也说明了同样的问题。
那么,这些是否就能说明非竞争性政党制度与民主政治不能共生呢?进一步说,中国政治视阈下的政党制度能否发展、巩固直至成熟民主,就成为了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
二、民主建设不在于政党制度的选择而关键是执政党的自身建设
1.民主发展的模式丰富多样。
时至今日,民主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不同模式。英国政治学家戴维·赫尔德将历史上形成的不同民主模式概括为八种,雅典古典民主制、保护型民主制、发展型民主制、直接民主制、竞争性精英民主制、多元民主制、合法民主制和参与民主制。这八种民主模式大体可以被归为两大类;即直接的或参与的民主和自由的或代议的民主。[4] (P5-7)我们通过对比作者列出的每种模式的特征和条件不难发现,除竞争性精英民主制和多元民主制,其它民主模式对政党制度并没有特别要求。而当今正处于这两类民主模式的鼎盛时期,相应的,这两类民主的基本特征和条件也就成为当今各国发展民主的普遍标准。而作为其中最为明确和最具操作性的政党制度就被转化成了一条判定民主与否的硬性标准。显然,这是以特殊代替了一般,而忽视了民主发展的多样性。
另一方面,从民主的现实发展状况来看。随着权威主义和前苏东政权的衰落、倒台和名声扫地,民主已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但是人们对于民主的一些基本问题却没有明确的认识。比如说:民主是什么?怎样发展民主?民主模式是单一、普遍的,还是多样、独特的?这样一些问题往往使发展中国家陷入困惑。而这又给西方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进行文化扩张、和平演变提供了机会。正如威亚尔达说到:“在民主、民主的含义以及达成民主的最佳途径等问题上的争论,并不仅仅是一种学术或知识争论。在后冷战时代的对外政策中,很大一部分与民主这个要素有关;确实,有一些学者和政策活跃人士相信,民主应该成为美国对外政策的唯一基础……因此,民主不再是一个抽象的、理论上的或哲学上的问题;它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议题,牵涉到大型利益集团、金钱、政府、官僚机构以及国际行为者。”[5] 西方民主被“钦定”成了标准模式,而与这一模式有出入的,也就被视为不民主了。但民主实践告诉我们,民主并非一项出口商品,它不能像棵玫瑰一样从一片文化土壤移植到另一片文化土壤。在历史、文化、社会和经济关系非常不同的社会中,民主是很难被模仿或者复制的。正确的做法是,在本土的文化和社会中寻找民主的资源,从而使民主从内部生成,发展出真正本土化的根基。民主有其核心价值,他们是所有国家,无论属于何种文化,为了能成为一个民主国家都应该遵循的。如果各国遵循了这些价值,然后根据本国国情设定自己的民主形式、发展路径、制度安排的话,就是无可厚非的,我们就应该把它看做民主国家至少是准民主国家。只要我们对民主的基本要素达成共识,就可以允许民主多样化与民主发展程度上的差异。
2.政党制度的选择是历史过程。
从发生学角度来考察,一个国家的政党及政党制度的产生和确立,是特定政治环境下社会和思想进程的历史产物。人们之所以使用这些传统和制度,乃是因为它们对他们而言是一种可资运用的工具;它们是累积性发展的产物,而绝不是任何个人心智设计的产物。[6] (P26)
中西政党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形成的历史过程是截然不同的。西方竞争性的政党制度大多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取得成功并建立资产阶级专政及其议会民主制度后,新兴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化了的旧贵族、封建保守势力等派别之间为了争夺国家政权、维护本集团利益而逐渐创设的规范各派别相互关系以及各派别与国家政权关系的制度。因此,西方的政党制度往往是议会斗争的产物。其中英美的两党制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而在那些实行非竞争性政党制度的国家,如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则往往是在争取民主独立与国家解放的斗争中,政党制度形成雏形,并在革命胜利建立政权时得到确认。如在中国,历经了多种政党制度的选择。从民国初年竞争性政党政治活动的悲剧性实践,到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一党独裁,最后到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
这些说明不同国家的历史,决定了不同的政党制度。如果试图以个人或某个集团的力量来变更历史的选择,往往会造成历史的悲剧。法西斯政党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就是最好的佐证。而明智的做法是,在历史限定的框架内,积极吸收人类文明的成果,确立或完善本国现有的制度,实现其与一国国情的最好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与民主化的顺利推进。
3.执政党的自身建设更显重要。
竞争性政党体制与非竞争性政党体制各有其优缺点,但并不存在孰好孰坏之分。两种制度也不应该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因为它们均可以通过完善自己的制度,吸收对方积极的东西来弥补自己的缺点。西方的多党制有利于对执政党权力的制约和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但往往陷入政党纷争之中,影响了执政效率和执政效果。而在非竞争性政党体制的国家,譬如说我国,当然也有权力与权利的问题,但解决发展及发展中的问题,则更为重要。因此,这类国家更注重执政党在国家建设中的经济职能,即对各种资源(人力、物力……)的调配。特别是当处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时,利益矛盾、社会冲突十分突出,这时就更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执政党来统筹,协调社会的发展,解决出现的诸多问题。
因此,相对来说执政党的自身建设才是发展民主政治的关键。一个注重民主、强调开放、虚心学习、不断完善的执政党,是可以在没有反对党“逼迫”的情况下搞好本国民主建设的。例如:多党竞争性体制成功的一面就在于它能够有效地促使执政党正确的运用权力。在西方国家,反对党和在野党一项重要的权力和职责就是对执政党政府进行监督,而在这种监督之下,执政党会尽力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自己良好的形象。即使本届政府出现了危机也只会导致执政党的下台,而不足以致使整个政治制度的崩溃。美国政治学家利普塞特对这一点就有着很好的概括:“一种竞争性的政党制度保护其国家不受公民不满引起的破坏:抱怨和攻击针对的是那批仍在其位,仍谋其政的官员,而不是整个制度。”[7] (P138)显然,非竞争性的政党制度没有这一制度优势,这也正是这一制度最大的问题所在。如何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克服这一“致命”缺陷呢?关键就在于执政党自身的建设。具体说,就是发展党内民主与主动强化参政党的监督职能。一些学者就指出,党内民主的发展可以成为多党制的替代物,可以通过扩大差额选举所产生的党内竞争来取代多党竞争的潜在可能性。这样既能保持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又能适应社会利益多元化的客观需要。[8]
三、非竞争性政党制度下,执政党发展民主应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前面已谈到,执政党的自身建设是一党执政体系下进行民主建设的关键所在。而具体来说,就是执政党必须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1.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
在非竞争性的政党制度下,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建设至关重要。这是因为,一个掌握国家政权的执政党在没有反对党或在野党的竞争压力下,如果没有党内民主,必然功能退化、执政能力式微、缺乏生机与活力、走向“寡头统治”直至被时代和人民所抛弃。因此,发展党内民主是一个政党的生命所在。
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最优路径就是“从党内民主到人民民主”,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对此已无需做过多说明。关键问题是我们在关注这样一条民主之路时,不应过分只重党内民主的作用,因为人民民主并非党内民主的简单放大与延伸。他们存在着诸多差异,如政治特征上的差异、权利与义务规定顺序上的差异、两种民主基础上形成的权力结构差异等等。[9] 两者并不会自然地过渡与渗透,而有一个控制协调疏通的过程。因此,我们应明确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并没有孰先孰后之分,而应该是兼举并行。具体来说,就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大原则下,民主建设应该着力从党内民主、基层民主与国家民主三个方面入手。党内民主建设关键是完善四个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内选举制度以及党内各项程序制度。基层民主则要抓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扩充公民的参政渠道,实现公民的参政权力。国家民主则主要是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切实保障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监督、人事任免和重大事项决定的四项职权。这三个民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是党内民主是整个民主建设的基础,最为关键。因此,执政党必须从自身做起,起到示范与带动作用。
2.党政关系。
党政关系实际上就是执政党与公共权力的关系问题。实践证明,政党在掌握了政权之后,如何处理与公共权利的关系是影响执政党地位和国家民主建设的一个关键因素。“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国家也许能保持一定时期的政局稳定和经济发展,但这只是死水一潭下的表面平静,天长日久必然腐烂发臭、恶浪翻滚。只有在政党与公共权力之间,用法律画出一条明确的权责界线来,国家的政治生活才能良性运转,民主政治建设才能顺利进行。苏联模式之所以出现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就是因为它们的边界是模糊的。由于其模糊性,执政党可以随意越过权力边界,去管许多不该管的事情。而这实际上降低了自己的威信,同时使执政党成为矛盾的焦点。
在西方模式中,来自执政党外部的约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三权分立、多党竞争、利益集团等等这样一些来自政府与民间的全方位制约,确实使掌权者有如履薄冰之感。而在非竞争性政党制度的国家,外部力量不足以对执政党形成强大的制约。因此,对执政党权力的约束,很大程度上要靠执政党的自觉意识。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党面临的任务是双重的:既要强化党内的权力约束机制,又要设法建立国家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
3.党群关系。
政党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桥梁中介职能,即把社会公众与国家政权有机联系起来。公民可以通过政党来表达自己的意愿,而国家政权可以利用政党实现社会整合。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主权在民原则将人民的利益与要求置于政治的核心地位。一个国家民主建设的动力就来自于社会各阶层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民主的不断要求。因此,在民主政治机制中,就需要一个高度制度化的中介机构来将公众的民主追求不断转化为国家的民主体制和民主机制。而这个机构只能是政党。在竞争性的政党制度下,公民的选择是多元的。不同的利益诉求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政党来有效表达,这样即催生了政党的民主化作风,又使社会矛盾能够得到释放和消融。而非竞争性的政党制度,只有一个政党来充当这一中介角色。公民的利益实现与社会的有效整合与该政党的状况息息相关。如果这一渠道被堵塞,并长此以往的话,国家政权与公民社会日益分离,执政党和政府的合法性将被削弱,并且社会矛盾将会积累而爆发,其危害是不言自明的。
因此对于非竞争性政党制度的执政党来说,处理好党群关系,对于民主建设至关重要。从民主发展的角度来说,就是要在制度的框架内扩大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即如亨廷顿所说要保持政治稳定就应该确保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的动态平衡。所以改革和完善党内各项制度是促生良好党群关系的重要手段。具体来说:一是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通过选举来促进政治的公开化与民主化,提高公民的参政热情和对国家政治生活的认知程度;二是健全和完善听证制度。对凡是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都应该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老百姓的意见,使决策做到民主化、科学化;三是完善群众民主评议制度。公众对领导干部的评价应成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对干部的行为能够实现切实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4.党际关系。
在实行非竞争性的政党制度的国家,政党关系往往通过宪法或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并且执政党可以利用其拥有的政治资源来保持这样一种非竞争状态。但这样一种政党格局,对于民主政治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执政党的好坏成为这类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变量,一个好政党可以整合各种力量,加速民主化进程,而如果是一个坏政党执掌国家政权,民主政治就往往会成为专政的工具。因此在这类国家,民主建设的成败关键是执政党的状况,但如果将全部希望寄托在它的身上,那么是非常危险的。只有努力将好政党与现代制度相结合,并且在现代制度的架构内寻找生长与扩展的空间,民主政治才能成为现实。换句话说,就是要建立一个既能维持执政党执政地位又能使非执政党发挥应有作用,以至促进民主建设的党际制度。而在这方面新加坡与中国的政党制度可以提供有益的启示。
新加坡目前的政治局面表现为一党独大、多党并存竞争的状态。所谓一党独大,是指新加坡的实际情况是人民行动党自1959年以来,一直稳定地保持新加坡的执政党地位;所谓多党并存竞争,是指新加坡宪法并没有规定人民行动党或其它某个政党为法定执政党,而是多党并存,并通过竞争性选举确定哪个政党执政。按照李光耀的观点,就是一个主流政党一直执政。作为主流政党的人民行动党站在政治舞台的中心地带发号施令,遍寻全国以查访有识之士,将他们招揽旗下;反对党则在边缘扮演角色,使执政党保持警觉、毫不松懈,让人们在大选的时候有一个选择,同时提出一些可供取舍的概念。[10] (P401)
我国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则是另一种形式。这一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是当代中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及协商与合作关系。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它们“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我国这种政党制度的优势在于:既能实现广泛的民主参与,集中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认识的智慧,促进执政党和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又能实现集中统一,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求;既能避免党执政缺乏监督的弊端,又可避免多党纷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混乱和社会不安定团结。[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