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理与文化的角度看罗森福的创作时间_洛神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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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103(2007)04—0035—03

《洛神赋》是三国时期著名的文学家曹植的名篇,千百年来一直以独特的艺术魅力吸引着人们。然而,它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的同时,也留给后人一个历史悬案:它究竟创作于什么时间?围绕这一问题,人们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论,纷纷纭纭,莫衷一是。由于争论者都以各种史料作依据且各有自己的逻辑,所以得出的结论都有合理的成分。但不幸的是,关于曹植的史料文字往往前后抵牾,多传说的成分,真实性大打折扣,并且,只引用史料反而限制了人们的视角和思维方式,因而得出的结论不能让人心悦诚服。倘若我们在理论思维的基础上再加上直观的可视的图示,则会使我们的思维开阔些,对一些疑难问题会有新的认识,解决它会容易些。今试将地图引入,考证曹植的《洛神赋》创作时间。

研究曹植从黄初元年至黄初六年之间的作品,困扰研究者并产生大量问题的主要是两个地名:“鄄城”、“雍丘”。如果能正确无误地确定鄄城和雍丘在曹植头脑中的方位则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了。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而意识是第二性的,客观存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曹植的方位意识也一样。

雍丘、鄄城在曹植的方位意识中分别是在南方与东方。这种方位意识来自于曹丕黄初以后所建立的坐标系中雍丘、鄄城的位置。《三国志·魏志·文帝纪》裴注《魏略》曰:“改长安、谯、许昌、邺、洛阳为五郡,立石表,西界宜阳,北循太行,东北界阳平,南循鲁阳,东界郯城,为中都之地,令天下徙内迁”。[1](P35) 而如果将这几个界点连接起来,我们会看得很清楚。

(参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三册)

曹植从黄初元年到死大都生活在这个区域内,几乎没有超出过这个范围,且中都是政府部门所确定的,因而曹植的方位观念也应以所谓中都为坐标系建立起来。既然东方是相对于中都之地的东方而言,南方也自然为中都之地的南方。从图上所标的雍丘和鄄城位置可以看出,鄄城在中都之东部,而雍丘在中都的南部。这种客观的存在反映到曹植的意识中则必然是:提到鄄城则标“东”,提到“雍丘”则标“南”。如果这样来理解《洛神赋》序中的“东归”或“东藩”则很明显是指东归鄄城,而非雍丘。

这样的结论可靠吗?实际上曹植作品本身有所佐证。关于雍丘,《九愁赋》中说:“蹉离思之难忘,心惨毒而含哀。践南畿之未境,越引领之徘徊。”在此文的注文中,赵幼文先生注“南畿”为“雍丘”。[2](P254) 由此可见在曹植的意识中雍丘在坐标系中是在南方。再加上雍丘本是春秋时的杞国,后被楚国所灭,成为楚国的领土,楚是南方的大国,更加深了雍丘在曹植意识中属“南”的印象。由此可见,在曹植的意识中无论如何也不能将雍丘同东方联系起来。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图上鄄城处于中都之地的东方,这很容易使曹植将鄄城同东方联系。再者,鄄城当时属东郡,《文选》李善注曹植《责躬诗》:“《魏志》曰:帝以太后故,贬爵安乡侯。又曰:黄初二年,改封鄄城,属东郡……”[3](P620) 这也很自然地将鄄城为“东”的印象刻在曹植的脑海中。

《赠白马王彪》序中写道:“黄初四年五月,白马王、任城王与余俱朝京师,会节气。到洛阳,任城王薨。至七月,与白马王还国。后有司以二王归藩,道路宜异宿止……”诗曰:“谒帝承明庐,逝将归旧疆。清晨发皇邑,日夕过首阳。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泛舟越洪涛,怨彼东路长……”[2](P294)《三国志·魏志·陈思王传》注引《魏氏春秋》曰:“是时,待遇诸国法峻,任城王暴薨,诸王既怀友于之痛,植及白马王彪还国,欲同路东归,以叙隔阔之思……”[1](P254) 从图上看,如果白马王与曹植同路则必然是回鄄城,如果回雍丘则无论如何也不能同路。这也证明“怨彼东路长”实际上是怨回鄄城之路漫长,而非雍丘之路。也就是说,“东”时刻是与鄄城相联系的。同时将“怨彼东路长”解为回“鄄城”之路的还有李善,他注《文选》第一句“谒帝承明庐,逝将归旧疆”曰:“旧疆,鄄城也,时植虽封雍丘仍居鄄城。”[3](P757) 由以上可以看出在曹植的意识中鄄城与雍丘的方位已形成定式:鄄城为东,雍丘为南。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再来把握《洛神赋》创作时间就容易多了。

使人对《洛神赋》创作时间产生分歧的根源在于其中“余从京域,言归东藩”句。最先对其提出疑问的是李善,其注曰:“《魏志》曰:黄初三年立植为鄄城王,四年徙封雍丘,其年朝京师。又《文纪》曰:黄初三年行幸许,又曰:四年三月还洛阳宫,然京域谓洛阳,东蕃即鄄城。魏志及诸诗序并云四年朝。此云三年,误。”[3](P600) 由李善这一疑问起,许多研究曹植者便按李善的思路推测《洛神赋》的创作时间为黄初四年,或东藩应为雍丘,来调和史料间的矛盾:四年朝京师,四年封雍丘。六臣注《文选》时将“东藩”注为“雍丘”[4],现代学者赵幼文也是将创作时间定为黄初四年[2](P285)。将创作时间定为黄初四年的大有人在,于此不再一一列举。这就是说,以往研究者形成了这样一个思维定式:定为黄初四年,则东藩为雍丘;定为黄初三年,东藩应是鄄城。

用“鄄城在东”、“雍丘属南”的曹植头脑中的方位意识来看《洛神赋》序中的“言归东藩”则很容易判断曹植离开京师后是回鄄城,而非回雍丘。从这一角度来看,则认为《洛神赋》是曹植于黄初四年回雍丘途中所作是站不住脚的。

既然将《洛神赋》创作定为黄初三年,又如何解释“朝京师”呢,李善以含糊的语气解释为:“《魏志》三年不言植朝京师,盖《魏志》略也。”[3](P600) 这个解释弹性很大。实际上我们看一下曹植在黄初三年有没有离开过京师即可。

考察黄初二年至黄初三年初这一时期关于曹植的资料可知:曹植主要的经历是两次犯罪且都被拘来问罪。第一次是黄初二年,起因在《三国志·陈思王传》讲述得很清楚:“监国谒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有司请治其罪,帝以太后故,贬爵安乡侯。”[1](P247) 通过这次获罪,曹植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处境已与父亲活着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恃才傲物放荡不羁遂变谨小慎微,还写下《灌均上事令》来自戒。这次治罪什么时间结束难以确定,但有一个最后期限:安乡侯植改封为鄄城侯之日。《资治通鉴》为秋七月。第一次获罪由被拘洛阳到贬官安乡侯直至改封鄄城侯,到黄初二年七月前已全部结束,与所讨论三年是否离开京师关系不大,因而从略。我们主要看一下曹植第二次获罪的情况。

曹植经过第一次获罪贬官后谨小慎微,但不久他又被拘到京师。《文选》卷二十李善注《责躬诗》注曰:“植集曰:‘诏云,知到延津,遂复来,《求出猎表》曰:‘臣自招罪爨,徙居京师,侍罪南宫’。’”[3](P620) 对这次犯罪情形曹植在黄初四年的《责躬诗》中交代得大体明了:“改封兖邑,于河之滨。股肱弗置,有君无臣。荒淫之阙,谁弼予身。茕茕仆夫,于彼冀方。嗟予小子,乃罹斯殃。赫赫天子,恩不遗物。冠我玄冕,要我朱绂。光光大师,我荣我华。剖符授玉,王爵是加。”[2](P270) 于此交代了以下信息:这次犯罪是在改封兖邑之后并且被拘禁,“茕茕仆夫,于彼冀方”,但却没治罪,相反得到的是“冠我玄冕,要我朱绂”,加官进爵出人意料。对此悖于常理的结果,曹植的《黄初六年令》道出其中的玄妙:“吾昔以信人之心,无忌于左右,深为东郡太守王机、防辅吏仓辑等任所诬白,获罪圣朝,身轻于鸿毛,而谤重于泰山。赖蒙帝主天地之仁,违百寮之典议,舍三千之首戾,反我旧居,袭我初服,云雨之施焉,有量哉。反旋在国,楗门退扫,形影相守,出入二载,机等吹毛求瑕,千端万绪,然终无可言者!及到雍,又为监官所举,亦以纷若,于今复三年矣。”[2](P337) 由此我们可以肯定两点:一,“深为东郡太守王机、防辅吏仓辑等任所诬白”句说明这次犯罪的性质是诽谤诬告,是东郡太守王机等人诬告。既然是诬告诽谤,那么被拘京师的曹植自然无罪可治。二,“身轻于鸿毛,而谤重于泰山。赖蒙帝主天地之仁,违百寮之典议”句说明了这次犯罪虽然属诬告所致,但影响极大。那么怎样才能妥善地解决好这一影响巨大的诬告案呢?朝廷恰逢封升诸侯之际,推水推舟地把曹植升封为鄄城王而了结此案。

曹植第二次获罪是以囚犯的身份被拘京师问罪的,但却以“王爵是加”的诸侯王的身份荣归,故而曹植把这次京师之行称为“朝京师”是无可非议的。

曹植第二次被拘京师后什么时候离开京师,在正史中没有记载,但我们稍加留意曹植的《转封东阿王谢表》和《黄初六年令》即可得出结论。先看作于太和二年的《转封东阿王谢表》:“臣在雍丘,劬劳五年,左右罢怠,居业向定,果圆万株……若陛下念臣入从五年之勤,少见佐助,此枯木生华,白骨更肉,非臣之敢望也。”[2](P390) 此表中两次提到五年,故而由太和六年向前推五年则为公元224年,即黄初五年。由此也就可以得知黄初五年前曹植没有到过雍丘。这正与李善注《文选》所言黄初四年曹植虽封雍丘但仍居鄄城合。

再看曹植《黄初六年令》:“……反我旧居,袭我初服……形影相守,出入二载,机等吹毛求瑕,千端万绪,然终无可言者!及到雍,又为监官所举,亦以纷若,于今复三年矣……”由题目可知此令作于黄初六年,即从“反我旧居,袭我初服……及到雍,又为监官所举”到黄初六年为三年时间,人只有无罪和诬告案结束后才能“反旧居”,所以案发的时间应为从黄初六年(公元225年)向前推三年,即黄初三年(公元222年)。这三年如此度过的:第二次被拘洛阳,又“王爵是加”封王回鄄城即一年。返回鄄城后自己楗门退归形影相守独居鄄城,期间又一年,为黄初四年,加起来总共两年。与文中“反旋归国,出入二载”句意和。黄初五年到雍丘后又为监官所举,“亦以纷若”中度过一年,即到了黄初六年。在鄄城两年,在雍丘一年,二者相加正是三年,与文“于今复三年”相符。

综上所述,对曹植创作《洛神赋》时间产生疑问的根源已经解决:东藩即鄄城,曹植于黄初三年以升封王侯的身份离开过洛阳,曹植也有理由把到洛阳称“朝京师”。因而,我们也就可以以《洛神赋》创作于黄初三年回鄄城途中的结论为《洛神赋》创作时间问题划上一个句号。另外,本文将“东藩”考为鄄城,曹植在黄初三年、四年仍居鄄城。

收稿日期:200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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