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合作论文,对策论文,组织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如今,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已经成为紧密联系农户与市场的重要桥梁纽带,而且还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积极发挥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突出作用,对于当地经济发展而言意义非凡,不仅能够促进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改进与创新,而且还能加快农村中各种经济形态的不断创新,可见这一组织形式能够发挥出别的组织所无法取代的关键作用,对于我国农村经济的更好发展、农民群众收入的提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一、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必要性 一是能够最为有效地促进我国农村双层经营机制之创新。这一组织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不仅仅具备统一服务功能,而且还能激发出强大的活力,能够实现统分结合等不同层次上实施创新的理想组织形态。这是由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往往能够将农村中的各类生产要素加以组织从而产生强健有力的层次,持续提升经济合作的实力,进而提升服务的功能,从而更好地改进生产条件与促进我国农业领域生产的产业化,促进层次之上的一种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当将家庭经营中的产前、产中以及产后等各类经营性内容加以分解,更好地为其提供各类服务上的需求,为加快我国农村家庭的专业化、规模化运营创设出良好的条件。 二是能够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因为我国农民的成分非复杂,而且在生产经营上太过松散,生产力发展水平还非常滞后,唯有立足于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才能将原本太过分散化经营的农民加以组织,从而将农村地区的劳动力、资本以及市场等各类生产要素加以组织,让农民群众在这一合作之中能够实现更好的分工合作,进而促进我国农业的专业化运营,推动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三是能够引领农民群众走上共同富裕的最理想方式。通过农民进行自愿地联合,形成建立于家庭经营前提之下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仅能够很好地推动农业经济合作的发展,而且还能更好地提升家庭经营之能力,这也是引领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理想方式。 四是这一方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载体。为形成人和自然和谐的当代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这就需要依赖于坚有力的组织力量,这些均需要开展制度安排。所以说,这一组织就是要对农民群众在经济层面利益上的相互联合,建设起自身良好的合作文化,从而发展成为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 依据一项调研,在我国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之中,主要有专业生产协会、专业生产经合组织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等不同的形式,这三种形式最具有代表性,下面分别加以介绍: 一是专业生产协会。通常是指挂靠于科技、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围绕某一类农业产品提供技术或者经营性服务的组织。其内部往往较为松散化,所开展的活动一般都属于服务性质。其经费来源通常包括了社会集资、会员缴纳会费以及从销售额之中提取相关费用等方面。 二是专业经合组织。一般是指围绕着某个农业产业或者产品为农民群众自愿投资入股和自主经营提供服务的一种合作组织。通常都具备了较强的实体性,其内部联系相当密切,而且绝大部分具备了产、供、销等全程化服务之能力,是如今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之中级别最高的一种组织。 三是农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尽管并不具有农业经合组织之真正内涵,但是所经营和加工的农产品均为农民群众生产的某一类产品,所以也就能够发挥出集聚与吸纳农产品、促进农业实现产业化的强大作用。农业龙头企业可从自身实际出发,运用企业加合作组织加农户、企业加基地加农户、企业加农户等模式,和农户签订相关的购销合同,并且预付相应的订金或者提供农产品的种子,在交货时则应当做到货款两清。 三、加快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具体对策 一是政府部门强化宏观管理。我国各级政府应当为农业经合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指导以及服务,从而引领农业经合组织得到健康而且快速的发展。应当以注重引导、减少干预和提供服务为基本原则,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要导向,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固有规律办事。要选树一批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先进典型,积极发挥出相应的示范性作用,切实调动起农户参加农业经合组织的主观能动性。要尽快地制定出不仅符合国际规范而且又能够适合我国实际国情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法》,这样一来就能够树立起农业经合组织的重要地位以及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资格,进而为我国的农业经合组织提供政策上与法律上的极大保护。 二是要强化和龙头企业之间的合作以提升农业经合组织的影响力。首先是政府部门应当积极鼓励与引领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经合组织进行相互合作,从而形成风险基金管理机制、保护价格机制以及合同管理机制等,通过各种机制来制约相关各方的具体行为。其次是要积极鼓励与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经合组织以及广大农户运用现代股份制改造方式,形成更为稳定的购买、销售关系以及利益分配方式。最后是要全面引领农业龙头企业使用团体会员之身份加入到农业经合组织之中。对于农业龙头企业而言,和呈分散化状态的普通农户进行交易远远不如和农业经合组织之间进行加以分析那么方便,如此一来不仅能够有效地降低自身成本与降低风险,而且还可利用本身资金与技术能力成为农业经合组织的有力支撑,以提升组织所具有的吸引力。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就产权关系而言,农业经合组织一定要为成员依法创建自身账户,让其成员能够享受到该组织所具有的决策权和对组织内净资产所具有的处置决策等权利。在农业经合组织发展的开始时,产权安排对于发起人最为有利通常只是现实之中的选择,但是绝非是最为理想的一种选择。所以一定要从股金数额等各个层面上对优先股进行一些限制。就该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而言,要严格依据组织章程加以实施,并切实划分出各个部门的合理权力与责任。 四是逐渐形成多种不同层次的经济合作内容,从而实现多个层次的运行机制。当前我国的农业经合组织的主要内容有市场营销、生产、管理和等各类信用方面的合作,而且绝大多数发展上显得极其滞后。但是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较为发达的国家均有一共同点,也就是其背后均有较为健全的合作金融机制加以支持。所以,政府部门一定要致力于促进各类制度的不断创新,让信用合作与此产业合作进行紧密的结合,进而确保农业经合组织能够得到更多更好的发展资本,进而拓展农产品加加工以及流通业务。 五是提升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要致力于培养新型农民,努力提升农民群众的总体素质。在我国农业产业发展进程之中,不管是最为先进的农业机械设备,还是最为前沿的农业技术,均需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操作与应用。所以,积极培育既有文化知识,又懂得技术与经营的现代新型农民,这也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迫切要求。在当前的农业现代化建设之中一定要高度注重于解决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不高、素质有限、农民教育培训教师力量薄弱等各类问题。要致力于实现农民教育机制改进与创新,努力形成政府部门积极扶持、各种社会办学力量参与其中的新型农民培育体系。 六是增强政策倾斜与资金投入的强度与力度。各政府涉农部门应当将农业经合组织的进一步发展纳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之中,深入到基层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调研,依据本地农业发展的实情以及WTO关于农业绿箱政策条款,抓紧时间实施各种优惠性政策以鼓励此类组织的积极发展。要大力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的支持,并且朝农业经合组织进行倾斜,努力用好资金,并且让其更好地发挥出作用。在此基础上,还应当积极实施项目推动策略,通过项目来促进合作,从而通过合作来推动项目的实施。当然,还可全面发掘民间资金加以投入,通过鼓励资金投入等方式,积极发展此类组织的实力。 七是形成更加健全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应当说,现代农业建设是十分系统性工程,要求各农业产业实现配套,这就需要形成更加健全的农业现代化社会服务机制。各地应当全力摸索形成符合当地具体状况的现代农业服务机制。要认真做好发展现代农业在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中的各项工作,依据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群众收入并不理想、资金匮乏、从事农业生产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等特征,全力为农民群众以及农业生产提供更好的服务。要积极发挥基层政府服务现代农业的能力,全面深化农村地区的综合改革进程,健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设,从而为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 八是提升风险意识以增强农业经合作织防控风险的能力。农业经合组织应当致力于扶持本区域内广大成员提升对抗风险之能力,从而让农民群众能够真真切切地体会到加入农业经合组织的必要性。要通过完善相关的农业保险机制,和保险公司之间加强合作,持续开发出更好的农业保险产品,切实缓解各类自然灾害对农民群众所带来的巨大经济负担。同时,还应当形成农业产后销售的服务保障机制,有效缓解农产品销售渠道有限问题,并且致力于为本组织的成员搜集最新的农业市场信息,帮助其掌握更加全面的农业信息,助推增收致富。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如今农村地区所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十分重要的经济制度,能够实现稳定农村以及农业、农民之目标,一定要继续加以坚持并且健全完善。完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并非是要全面废止该制度再重回大锅饭体制,而是应当将原本分散化经营的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实施合作化经营,让土地能够有合理的集中,并且在坚持固有的承包主体权益基础上让其在更加高的层次上得以实现。所以,在建设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之时,应当从低层次的合作开始实施,通过获取经验并且积极巩固成果,以求得进一步的发展,在条件具备之后扩展规模,不断加以健全完善,以求将农业经济合作发展到新的更高的水平上。 联系电话:027-87943003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对策_农业论文
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对策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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